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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利用】雨水收集与利用的系统及处理技术

    发表于:2020-08-20
    阅读: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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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代城市发展很快,绿色建筑已被大家普遍接受,但针对雨水利用的研究不够,并且技术推广偏慢。20 世纪 90 年代起,雨水收集系统逐渐在我国城市的绿色建筑内兴起,雨水回收和利用技术在我国大中城市中发展势头良好。以北京为例,北方城市本身存在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政府重视程度较高,北京市自2000年开始先后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使绿色建筑小区内雨水收集与利用工作大面积铺展开来,同时也带动了绿色建筑小区雨水收集与利用技术的发展进步。而类似上海、武汉、南京等中东部沿江城市,水量充沛而忽略雨水收集与利用,近年来这些地区均出现严重内涝,雨水对人居环境的影响逐渐凸显。

    1.雨水收集与利用的系统及处理技术

    1.1 集雨系统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国际雨水集流系统会议的召开和国际雨水集流系统协会的成立,国际上掀起了雨水收集利用理论和技术研究的热潮,内容涉及集雨面处理、集雨系统设计、集雨模型和收集雨水的高效利用等。到2003 年,国际上共召开了11届雨水集流系统会议,收集的雨水已成为许多国家农业、畜牧、家庭、城市和工业用水等的主要补充来源。

    Pirnz 等将集雨系统进一步细分为4 种类型:

    (1)屋顶集雨系统(Rooftop water harvesting):在屋顶和庭院安装管道、输水设备和蓄水设备,收集屋顶上的雨水供家庭饮水、卫生、养畜等使用。

    (2)小型集雨系统(Microcatchment water harvesting):与上述MCWH 相似,集雨区面积在1000m2以下, 种植区面积在100m2以下, 两者之比为1: 1一l:10;种植区仅种一棵树或部分灌木或一年生作物;主要由人工建成,不设溢流口。

    (3)中型集雨系统(Macrocatchment water harvesting):集雨区经过处理或不处理,坡度在5%一50%之间,面积在l000m2一2000m2之间;种植区或为梯田或为坡度小于10 %的缓坡;集雨区面积与种植区面积之比为10 : 1一100 : 1;由人工或机械建成,设溢流口。

    (4)大型集雨系统(洪水集流系统,Floodwater harvesting):需建设复杂的渠坝体系,收集雨季时季节性河流形成的洪水;集雨区面积在200hm2 一50km2之间,集雨区面积与种植区面积之比为100 : 1一10000:1收集的雨水蓄存于水库、池塘和农田土壤中,其主要用途为补充作物所需的土壤水分、回补地下水和减小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主要由机械建成,设溢流口。

    1.2 雨水截污技术

    对于雨水的收集,要想进一步利用,就要对雨水水质进行处理改善。因此应从源头入手,控制源头污染,通过采取一些简单易行的截污措施,可大大改善收集雨水的水质和提高后续处理系统的效果。雨水的截污技术主要有:屋面雨水截污技术、路面雨水截污技术。

    1.2.1、屋面雨水截污技术

    屋面雨水的截污措施有很多种方法,常采用 3 种方式:截污滤网装置、花坛渗滤净化装置、初期雨水弃流装置。在此简单介绍花坛渗滤装置:

    花坛渗滤净化装置是利用建筑物四周的一些花坛来接纳、净化屋面雨水, 也可以专门设计花坛渗滤装置,既美化了环境,又净化了雨水。下图所示是花坛渗滤净化装置图。

     

    1.2.2、路面雨水截污技术

    由于地面污染物的影响,路面径流水质一般明显比屋面的差,必须采用截污措施或初期弃流装置,采取的截污技术有:截污挂蓝、初期雨水弃流装置、雨水沉淀井与浮闸隔离井、植被浅沟等技术。在此简单介绍初期雨水弃流装置:

    初期雨水的弃流装置是提高雨水径流水质的重要技术方法,一次降雨过程中 60%以上的污染物集中在初期的雨水径流中。根据不同的雨水水质情况,确定初期雨水的弃流量,能够有效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以及可溶解的污染物。目前,国外一些成型的雨水截污装置已经投入市场,下图为一种容积法初期雨水弃流池的构造图。

     

    1.3 雨水处理工艺

    常规的雨水处理是将雨水收集到蓄水池后集中进行物理、化学处理,以去除雨水中的污染物。在工艺流程的选择中,需充分考虑降雨的随机性、雨水水源的不稳定性以及雨水储存设施的闲置等因素。

    1.3.1、屋顶雨水处理工艺

    屋顶雨水收集后,由于雨水相对污染比较小,其只需要经过沉淀消毒之后就可以应用到城市普通生产生活方面,如家庭冲厕、洗衣洗车,企事业单位生产线的冷却循环,这类非饮用方式的用水水质要求不高。如果住区内有水体景观经过处理后的雨水就可以应该到景观水体中,这样不仅可以补充景观的水体,而且还能实现雨水储存的效果。

    1.3.2、道路雨水处理工艺

    道路雨水水质由于道路环境复杂,其水质受污染程度较大杂质成分也相对较为复杂,在处理的初期应首先考虑排除初期的径流,对后续雨水收集再进行混凝、沉淀和过滤等常规方式的处理,此外根据水质的情况,在必要时还需要增加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实现对收集雨水的最终处理。另一方面,考虑到在道路收集的雨水中通常含有许多大颗粒杂物和油污, 因此需要在处理工艺前段设置格栅,以便处理夹杂于雨水中的树叶、纸张、塑料废弃物及其他大颗粒杂物。对于含油污较高的雨水,则还需增设物理设施如弯管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即弯管法处理雨水,在雨水由沉淀池进入过滤池的管道上安装弯头,可以有效拦截油污,同时使得不含油污或少量含污雨水由弯头上水位流入水池。而道路上的机动车道收集的雨水则综合处理难度与成本的比较,由于此类雨水污染较为严重,水质极为复杂,故不主张对其处理与回用,可直接排入市政管道进污水处理厂。

    1.3.3、常规雨水水质处理工艺

     

    -3 常规雨水水质处理工艺流程图

    (1)筛网与格栅。在收集雨水进行处理前,考虑到城市复杂的情况,雨水中必然含有大量的杂物,如树叶、果皮、纸屑等,为提高后续设施对雨水处理的效果,在处理前期就设置格栅或筛网截留水中杂物。

    (2)沉淀。雨水沉淀池可以按照传统污水沉淀池的方式进行设计,可以采用平流式、竖流式、辐流式、旋流式等形式,其目的是在流动过程中将固体颗粒从雨水中分离出来。

    (3)消毒。根据雨水的用途,应考虑在利用前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是指通过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手段灭活水中绝大部分病原体,使雨水中的微生物含量达到用水指标要求的各种技术。雨水消毒应满足两个条件:经消毒后的雨水在进入输送管网前,水质必须符合相关用水的细菌学指标要求;消毒的作用必须一致保持到用水点处,以防止可能出现的病原体危害或者再生。

    2 雨水收集与处理利用技术

    雨水收集与处理利用是将雨水经过一系列的收集、截污、处理设施后,使雨水水质达到一定要求,再作为水资源补充,在工业上或作为中水进行下一步利用。如一些水质要求不高,用水量却较大的绿化、道路浇洒、消防、建筑用水等。

    作为一项雨水综合利用措施,这一系列设施主要包括前期处理系统、雨水收集、储存及后期处理净化系统。主要相关装置如下:

    2.1 草地加固垫

    草地加固垫将植被生长与合成材料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高强度的衬垫,有助于防止降雨径流区域及陡坡上的土壤侵蚀与污染。与混凝土及乱石相比,草地加固垫被列为一种“软工程措施”,在某些侵蚀控制条件下可取而代之。

    草地加固垫增强了植被永久性防止土壤发生侵蚀与污染的能力。草地加固垫由相互交织的非降解土工合成材料层组成,如聚丙烯、尼龙及聚氯乙烯(PVC)织网,将这些材料缝合在一起以形成一个三维基体。这些材料具备足够的厚度与多孔性,可进行土壤填充,并保持一定的土壤持水量。除了提供冲刷保护外,草地加固垫的网状结构设计可促进植被根茎的生长。通过保护土壤不受冲刷力的影响,并促进植被生长,草地加固垫可提高稳定斜坡、河岸及沟渠上自然植被承受较高水压力的能力。除降低水流速度外,使用自然植被通过沉淀作用及土壤渗透提供了颗粒污染物的去除方法,并增强了现场美感。

    草地加固垫提供了较高的剪切强度、耐紫外线(UV)降解,以及对土壤中发现的化学物质的惰性。图-4说明了现有侵蚀控制技术范围内草地加固垫的适用性。临时侵蚀防护毯及防护垫也如图-4所示,最终植被会处于非保护及非加筋状态,且只能用于在轻度水力条件下建立植被。

     

    -4 临时侵蚀防护毯及防护垫

    -1 临时侵蚀防护毯及防护垫

    无植被的草地加固垫

    永久性合成加筋结构 

    可降解纤维矩阵(不提供永久加筋的可选组件)

    完全植被草地加固垫

    与土壤及植被根茎结合在一起的永久合成加筋结构

    与临时侵蚀防护产品所不同的是,草地加固垫设计为永久性地设置于现场,以保护种子与土壤,并促进发芽。草地加固垫可结合使用天然纤维材料,以帮助建立植被。但草地加固垫的永久加筋结构完全由不可降解的合成材料组成。典型草地加固垫的结构如图-5所示。可使用各种地面锚固装置对草地加固垫进行固定,包括U型丝钉、金属插销,以及木桩或塑料桩。应根据现场特定土壤及坡度条件选择合适的地面锚固装置。

     

    -5 典型草地钢筋网的结构

    -2 典型草地钢筋网

    硬护套技术 

    速度为1.5 ~ 1.8m/

    纤维增强混凝土铺筑 

    剪应力为96N/m2

    混凝土铺筑 

    速度为5 ~ 6英尺/ 

    混凝土块 

    剪应力为2.0/平方英尺

    乱石

    速度为7.6m/秒(25英尺/秒)

    加筋植被 

    剪应力为480N/m210/平方英尺)

    高性能草地钢筋网 

    张力强度为43.8 kN/m3000/英尺) 

    草地钢筋网 

    永久不可降解材料

    植被种子的选择应根据项目所在的地理区域以及现场特定条件。种子选择的信息来源包括: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局(NRCS)、各大学推广服务机构,以及国家交通运输部门。安装草地加固垫之前或之后,可根据钢筋网施工与制造商的建议,在安装区域进行播种。

    草地加筋技术可与临时沉淀及侵蚀防护措施结合使用,以便在施工现场重新建立并保护植被。沉淀及侵蚀防护措施为雨水污染预防方案的典型组成部分,其旨在降低施工对受纳水体的影响。常用的沉淀及侵蚀防护措施包括可光降解及可生物降解的天然纤维毯与水力覆层。草地加固垫的使用允许将植被覆层扩展至可能会受到现场条件限制的地区。这有助于在整个使用区域建立并维持连续的植被覆层。草地加固垫可用于大多数需进行永久侵蚀防护的场地或结构。这项技术可有效地应用于城市及农村地区,并可在各种气候条件下运用。尽管草地加固垫在完全植被地区使用时最为有效,但也可用于只有少数植被可生长的干旱、半干旱,以及高海拔地区,以防止侵蚀。在这些地区,植被的建立较为缓慢,或存在难度,且草地加固垫往往需填塞当地土壤(并使用钢筋网,用于永久性防止侵蚀),以进行保护。

    在大多数气候或环境条件下,加筋植被可保护:

    •地表水输送系统。

    •坡面表层侵蚀。

    •管道入口与出口。

    •海岸线与河堤。

    2.1.1 草地加固垫优势与劣势

    目前,草地加固垫被用于防止侵蚀并稳定土壤,以控制由陡峭坡面径流引起的地貌改变,并防止停车场中部范围内及河堤与海岸线沿线雨水滞洪池、蓄水池、小型明渠、排水沟,以及径流输送系统中的冲刷现象。

    2.2 覆盖物

    覆盖物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雨水管理最佳措施。相对于其它雨水管理最佳措施而言,其优势包括:其执行相对简单、其潜在的低成本,及其广泛的适用性。

    覆盖物为原材料、副产品、产成品、容器、设备、流程操作及材料存储区域的部分或全部外罩,当这些项目暴露于雨中和/或径流中时,可能污染雨水。防水油布、塑料薄膜、屋面、建筑物及其它外罩是能有效地防止雨水污染现象的临时或永久覆盖物实例。这种覆盖物最突出的优点是,相对于其它最佳管理措施(BMP)而言,其价格较为低廉。

    2.2.1 适用性

    美国针对大量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淘汰制度(NPDES)分组应用案例的评审表明,覆盖物是一项普遍采用的最佳管理措施。随着更多的设施确定了雨水污染的潜在来源,从性能与成本的角度考虑其经济效益,覆盖物的使用将大大增加。

    覆盖物适用于装载/卸载区、原材料、副产品及最终产品户外存储区、加油与车辆维修区,以及其它高风险区域。

    2.2.2覆盖物优势与劣势

    覆盖物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雨水管理最佳措施。相对于其它雨水管理最佳措施而言,其优势包括:其执行相对简单、其潜在的低成本,及其广泛的适用性。

    作为一项最佳管理措施,与覆盖物有关的劣势包括:

    • 临时覆盖物方法,如塑料薄膜,可能被撕裂或撕破,而使污染物暴露于降水和/或雨水径流中。

    • 高成本可能妨碍建立完整的外罩。

    • 将外罩建立在某些材料或活动之上可能引起健康或安全问题。

    • 覆盖物需要经常进行检查。

    • 仅设有一个屋面的结构可能并不能遮挡所有降水。

    覆盖区域的影响取决于覆盖物设计的复杂程度。简单的塑料薄膜可能形成雨水分流,允许对未受污染的水进行处理并排入雨水下水道。如内部的材料未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以避免与径流接触,设有永久屋面的适当结构可能不太有效。封闭的结构可能需要设置内部排水装置。但如果认为存储的材料具备危险性,则不得将其连接至雨水下水道。与生活污水下水道的连接也可能是不适宜的,这取决于现场条件。然后,内部排水道需要连接至某些适当的防泄漏区,便于后续预处理与处置。

    2.3 砂过滤器

    砂过滤器可有效地去除雨水径流中几种常见的污染物。砂过滤器通常用于控制雨水质量,可提供十分有限的流速控制。

    典型的砂过滤器系统由两个或三个水槽或水池组成。首先为沉淀槽,可去除漂浮物及重质沉淀物。其次为过滤槽,可通过沙床对径流进行过滤而去除额外的污染物。最后是排水槽。经处理的滤液一般通过暗渠系统排放至雨水排放系统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中。砂过滤器占用空间较小,可以用于开发程度较高的场地及带有陡坡的场地。可增添这些装置对现有场地进行改造。砂过滤器可实现沉淀物、生化需氧量(BOD),以及粪大肠菌群较高的去除。但总金属去除率中等,养分去除率通常较低。

    目前通常采用的有三种主要的砂过滤器设计类型:Austin砂过滤器(图-6);Washington砂过滤器(图-7);以及Delaware砂过滤器(图-8)。这些设计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位置(即高于或低于地面)、所服务的排水区、其过滤表面区域、土地要求,以及其处理的径流量。

     

     

    -6 Austin砂过滤器

    至雨水滞洪池

    过滤池 

    耗能器

    经过滤的流出量 

    沉淀池 

    乱石 

    第一个1/2英寸

    实现均匀排出量的挡流坝 

    雨水道 

    沙床 

    跌水入口 

    暗渠管线系统

    设有坡度的槽,便于将沉淀物输送至沉淀池 

    立视图 A-A

    设有拦污栅的钻孔竖管 

     

     

     

     

    -3 砂过滤器

     

    -7典型的奥斯汀砂过滤器设计

    -4 奥斯汀砂过滤器

    30’’人孔框架与盖板

    爬梯

    30’’人孔框架与盖板

    因具体情况而异

    流入管道

    清洗过的1’’骨料

    清洗过的沙子

    带塞子的6’’PVC清理用管道

    过滤织物

    24’’人孔框架与盖板

    带PVC闸阀的6’’PVC排水渠

    流出管道

     

    -8典型的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砂过滤器设计

    -5 华盛顿砂过滤器

    水流 

    格纹盖板 

    实心盖板 

    沙子 

    铺面

    出水管道 

    格栅(所有格栅开口包裹一层织物)

    2.3.1适用性

    砂过滤器主要用于改善水质。一般情况下,当关注常规污染物——生化需氧量、悬浮固体物,以及粪大肠菌群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时,砂过滤器是渗透应用,如渗透沟的首选。这通常发生于仅依靠下层土壤不能充分处理径流的区域,或地下水位较高的区域。在大多数情况下,砂过滤器可设置于不透水池或水槽底部,其有助于收集、处理,并将径流释放至雨水排放系统中,或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中,而污染的径流与地下水之间不产生接触。

    砂过滤器设计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排水区域的特征。例如,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砂过滤器与特拉华州砂过滤器系统非常适合高度防渗透区域,因为两者均安装于地下,这些区域用于结构控制的土地是有限的。这两种砂过滤器通常用于处理停车场、车道、码头、加油站、车库、机场跑道/滑行道,以及堆货场的径流。奥斯汀砂过滤器更适合于不透水与透水表面的大面积排水区。本系统设置于同一水平面上,且通常用于交通设施、大型停车场,以及商业发展区。

    一般情况下,所有三种类型的砂过滤器均可以作为水质入口的替代设施。这些砂过滤器更多地是用于处理使用重型车辆的排水区中被油脂污染的径流。在蒸发量超过降雨量,且水池无法维持所需永久水池的地区,可使用奥斯汀砂过滤器。

    2.3.2 优势与劣势

    砂过滤器可成为一项非常有效的最佳雨水管理措施(BMP)。所有三种类型的砂过滤器均可取得较高的沉淀物、生化需氧量,以及粪大肠菌群去除率。过滤器介质应定期从过滤装置中去除,从而也可永久性地去除截留的污染物。过滤器中的废物介质是没有毒性的,对其进行填埋处理对环境也是安全的。如对其进行不透水池内衬设计,砂过滤器还可以降低地下水的潜在污染。最后,与其他最佳管理措施,如池塘或湿地相比,砂过滤器所需的土地较少。

    排水区域的大小与特征,以及污染物负荷,将大大影响砂过滤器系统的效率。例如,由于砂过滤器设计为处理相对较小排水区域中的径流,且对养分及金属物的去除能力较差,可能在一些应用中价值有限。在这些情况下,其他最佳管理措施,如水池的成本可能较低和/或更为有效。该系统也需要进行日常维护,以防止沉淀物堵塞过滤器。在某些情况下,过滤介质可能需在3 ~ 5年内予以更换。最后,砂过滤器通常不会控制雨水流量,因此,其不能防止下游河岸与沟渠的侵蚀。

    气候条件也可能限制过滤器的性能。例如,目前尚不清楚砂过滤器在寒冷气候或结冰条件下是如何正常工作的。

    2.4 渗透沟

    城市发展显著增加了地表径流量,以及对当地水域的污染。因此,通常采用渗透方法,如渗透沟,以去除雨水径流中的悬浮固体物、颗粒污染物、大肠菌群、有机物,以及一些可溶性金属及养分。如图-9所示,渗透沟为开挖沟,深度为0.9 ~ 3.7米,采用石骨料进行回填,并加设过滤器织物作为内衬。一小部分径流(通常为首次冲刷)被转移至位于地面以下或同一平面上的渗透沟内。径流渗透进入周边土壤中时,其含有的污染物被过滤掉。渗透沟也提供了地下水补给,并可维护附近溪流中的基流。

     

    -9典型的渗透沟

    -6 渗透沟

    可拆除式井盖 

    土工布过滤织物 

    原状土

    最低渗透率为0.50英寸/小时

    采用1 ~ 3英寸清洁石材进行填筑的深度为4英尺的渗透沟 

    直径为6英寸的PVC管

    9英寸方钢脚板 

    直径为1/2英寸的钢筋锚

    2.4.1渗透沟适用性

    渗透沟经常用于采取了其它最佳管理措施,但可用土地有限的地区。渗透沟最常用于美国气候温暖、不是太干燥的地区。

    渗透沟可捕获并处理少量径流,但不能控制峰值水力流量。渗透沟可与另一种最佳管理措施结合使用,如滞洪池,以提供水质控制及峰值流量控制(Harrington)。这种渗透沟的输入量较为集中,而不是分散的输入量。本系统储存了与连接至渗透系统同等水质(最佳管理措施)的水量。这通常通过设置在储存设施规定高度的开口进行雨水管理量的缓慢释放得以实现。因此,最佳管理措施水质水量将等同于开口标高以下的雨水滞留区,这些水量必须通过渗透予以排出。

    可堵塞渗透沟的沉淀物或碳氢化合物(油脂)含量较高的径流通常采用其它最佳管理措施进行预处理。一些预处理最佳管理措施的实例包括沉砂池、水质入口、沉淀井、洼地,以及植被过滤带(SEWRPC, Harrington)。

    2.4.2渗透沟优势与劣势

    渗透沟对雨水径流中的悬浮固体物、颗粒污染物、大肠菌群、有机物,及一些可溶性金属及养分具有较高的去除率。捕获的径流渗入周围土壤内,并增加了附近河流中的地下水补给与基流。

    负面影响包括潜在的地下水污染,以及如维护不当,很可能发生早期故障。

    对于任何渗透最佳管理措施,必须对潜在的地下水污染进行仔细考虑,尤其是如果地下水供人饮用或用于农业。渗透沟不适于使用或存放化学品,或危险材料的场地,除非能有效防止危险及有毒材料进入渗透沟。在这些地区,应考虑采用不会影响地下水的其它最佳管理措施。通过积极的污染预防措施可将潜在的泄漏降至最低程度。

    由于会对地下水造成潜在污染,现场规划早期必须进行广泛的现场勘察,以确定安装渗透沟的现场适应性。渗透沟的使用可能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包括本地土壤的类型、气候,以及地下水位的位置。现场特征,如排水区坡度过大、细颗粒土壤类型,以及地下水位与基岩近似位置,可能不允许使用渗透沟。除进行特别设计用于集中输入量外,周边区域的坡度应使径流能在流入渗透沟时均匀分布于片流中。一般来说,渗透沟不适用于含有相对不透水土壤的区域,这种土壤含粘土与泥沙,或位于填土区。渗透沟应设置于地下水位上方,使径流可通过渗透沟进行过滤,并流入周围土壤内,最后进入地下水。此外,排水区不应将大量的沉淀物或碳氢化合物输送至渗透沟内。因此,服务于停车场的渗透沟必须事先进行适当预处理,如油砂分离器。

    使用渗透沟的另一项限制是气候条件。寒冷气候条件下,渗透沟表面可能结冰,从而阻止径流流入渗透沟,并允许未经处理的径流流入地表水。周围土壤也可能结冰,从而减少进入土壤及地下水的渗透量。但最近的研究表明,如设计与维护得当,渗透沟可在寒冷气候条件下有效工作。通过保持渗透沟表面无压实积雪及结冰现象,并通过确保部分渗透沟是在冰冻线以下修建的,显著改善渗透沟在寒冷气候条件下的性能。

    最后,对于渗透沟系统的长期效果也产生了众多关注点。过去,渗透沟已被证实其寿命较短,经检查的渗透沟系统,其中逾50%在5年后部分或全部不能使用。施工之前通过仔细的岩土工程评估,并通过设计与实施检查与维护计划可提高其寿命。应对土壤渗透率与地下水位深度进行评估,以确保现场条件满足渗透沟的正常工作。预处理结构,如植被缓冲带或水质入口,可通过清除沉淀物、碳氢化合物,以及可能堵塞渗透沟的其它材料提高其寿命。定期维护,包括更换堵塞骨料,也可提高渗透沟的效率及寿命。

    2.5 渗透排水场

    渗透排水场是专门设计用于促进雨水渗入下层土的创新技术。这些排水场有助于进行径流控制,并可防止本地水域的污染。该系统通常是由一个预处理结构、歧管系统及排水场组成。径流首先转入穿过预处理结构(如油砂分离器)的雨水下水道系统。该油砂分离槽可有效去除径流中的粗泥沙、油类与油脂。之后,雨水径流继续通过歧管系统进入渗透排水场。该歧管系统由多孔管组成,此多孔管可将径流均匀分布于整个渗透排水场。此后,径流通过下层的砂粒过滤器及过滤器织物渗入下层土。本系统的一个实例如图-10所示。

     

    -10 典型的渗透排水场示意图

    -7 渗透排水厂

    表层土

    多孔歧管

    观测孔

    冲洗过的石质蓄水池

    6-12英寸砂滤器

    渗透排水场最佳管理措施常见的设计修改包括安装透水性铺面(环绕该铺面的是位于渗透排水场上方的草坪过滤带),或在油砂预处理槽中插入紧急溢流管。溢流管允许超出设计容量的径流量直接排出,而流入雨水干道系统。

    2.5.1渗透排水沟适用性

    渗透排水场对于具备较小排水区(小于15英亩)的现场尤为适用。可使用这些渗透排水场对来自停车场、屋顶、不透水存储区,或其它用地的径流进行控制。在接受巨大沉积量(可能对预处理系统造成阻塞,并随之堵塞渗透排水场,降低其使用效率)的位置不得使用渗透排水场。

    考虑安装渗透排水场的区域内土壤现场验证渗透率应大于0.5英寸/小时,且应包括系统底部与基岩或地下水位之间最小为4英尺的间隙。

    2.5.2渗透排水沟优点与缺点

    在气候寒冷的地区、干旱地区、高风蚀率地区(由于风沙量的增加)的地区,以及具备唯一地下蓄水层的区域使用渗透排水场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渗透排水场的一些具体限制包括:

    ● 当排水场的沉积量很大时,维护要求较高。

    ● 工程设计、开挖、填充材料,以及预处理系统的费用较高。

    ● 如维护不当,将缩短其寿命。

    ● 不适于在粘土或粉砂土地区使用。

    ● 不适于在地下水供当地人消耗的地区使用。

    ● 如暴雨事件间隙没有足够的时间使土壤干燥,下层土壤中可能形成缺氧条件,而可能阻塞土壤层,并降低该系统的容量与性能。

    渗透排水场的一个潜在消极影响是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风险。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如遵循场地适宜性指导思想,不会产生重大风险。但对于从排水场的硝酸盐和氯化物转移,则存有记载。

    2.6 生物滞留带

    生物滞留是由美国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早期提出的一种最佳管理措施(BMP)。生物滞留利用土壤,及木本与草本植物清除雨水径流中的污染物。如图所示,径流作为片流传送至处理区,该区域由植草地带、沙床、积水区、有机层或覆盖层、种植土壤及植被组成。径流最先跨越或穿越沙床,此沙床减缓了径流的速度,并将其均匀分布于积水区的长度方向上,该积水区由地表有机层和/或地面覆层,及下层种植土壤构成。积水区有一定的坡度,其中心地势较低。积水深度为15cm,并逐步渗透进入生物滞留区,或水分产生蒸发。生物滞留区进行了坡度设置,以便将过量的径流引入他处。生物滞留区种植土壤中存留的水分经过数天的滞留而渗入下层土壤。

     

    -11 生物滞留区

    水分蒸发损失

    草皮草

    生物滞留区

    地表覆层

    降雨

    渗透

    片流

    现场材料

    植草地带

    渗透

    径流

    草皮

    过量径流

    积水区

    积水

    种植土壤

    铺砌面

    沙床

    -8 生物滞留区

    -11所示的基本生物滞留设计可进行修改,使其满足更多具体需要。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已修改了生物滞留最佳管理措施设计,使其包含沙床内的暗渠,以收集渗透水并将其排入下游的下水道系统。这种修改是必要的,这是因为不透水下层土阻止了土壤系统中的完全渗透。修改后的设计使生物滞留区更多地起到了过滤器的作用,用于排放经处理过的水,而不是作为渗透装置。

    2.6.1适用性

    生物滞留通常用于处理流经商业、住宅与工业区不透水面的雨水。生物滞留是一种适用于中间路带、停车场区域与洼地的理想雨水最佳管理措施。可对这些区域进行设计或修改,使径流可直接转入生物滞留区,或通过镶边及排水沟收集系统传送至生物滞留区。生物滞留通常最好在从斜坡区域接收片流的入口处,以及拟开挖的区域中使用。在片流传送至处理区,最大限度提高其处理效率的同时,现场必须以能最大限度降低侵蚀条件的方式设置坡度。生物滞留应在稳定的排水区域进行运用,以最大限度减少处理区的沉积负荷。正如所有最佳管理措施一样,必须制定一项维护计划。

    2.6.2优势与劣势

    在地下水位位于地表以下1.8m范围内的位置,以及周围土层不稳定的位置,生物滞留并非最佳的管理措施。天气寒冷时,土壤可能会产生冻结,从而阻止径流渗透进入种植土壤。对于坡度超过20%的区域,或者需要清除已成材树的区域,也不建议采用最佳管理措施。可能会产生堵塞问题,特别是当最佳管理措施所面对的是沉积负荷较高的径流时。

    生物滞留提供了雨水处理的方法,这种方法可改善下游水体水质。径流通过最佳管理措施进行临时存储,并以四天为限释放至受纳水体中。最佳管理措施还可提供遮荫与防风林,吸收噪音并改善该区域的景观。

    4.7 湿式滞留池湿式滞留池为雨水控制结构,可同时保留及处理污染雨水径流。典型的湿式滞留池设计如图-12所示。该滞留池包括一个永久性的水池,而雨水径流则通过导流进入该水池。每次雨水事件的径流被截留,并在水池中进行处理,直至其被下一次暴雨事件的径流所取代。

     

    -12 湿式滞留池典型布置图

    通过捕获并保留暴雨事件期间的径流,湿式滞留池可同时控制雨水的数量与质量。之后,滞留池的自然物理、生物及化学过程可去除污染物。沉淀过程可去除微粒物、有机物质与金属物,同时溶解的金属物与养分可通过生物吸收予以去除。一般来说,与其它最佳管理措施,如干池、渗透沟,或砂过滤器相比,湿式滞留池可取得更高的养分去除率及更好的雨水量控制。

    -9 湿式滞留池

    设有拦污栅的竖管

    紧急泄洪道

    设置为负坡度,用于防止堵塞的主放水管

    海岸线防护用乱石

    重力沉降深水区

    挺水水生植物 

    入口 

    正常蓄水高度

    沉淀上水池 

    水池维护慢速排水(应设计为可提供便捷的通道,并避免截留沉淀物造成的堵塞。)

    乱石

    防渗隔离槽

    混凝土基座

    可对滞留池作出多项常见的改良,以提高其污染物去除效率。首先,可通过增设沉淀上水池增加沉淀物沉降面积(如图1所示)。当径流通过沉淀上水池时,较重的沉淀物将与悬浮物分离,而较轻的沉淀物将随着径流保留于永久性水池中而沉淀出来。另一个常见的改良是,沿着永久性水池边缘修建浅滩。可利用这些周边浅滩种植水生植物,以抑制水流,并截留进入水池的污染物。这些植物也可提高对养分的生物吸收率。除了具备水生植物生境功能以外,这些浅滩还具备其它多个功能,包括防止意外溺水的安全预防措施,并提供永久性水池的便捷通道,便于进行维护。最后,在水池周边也可设立湿地区域,有助于污染物的去除。

    2.7.1滞留池适用性

    湿式滞留池在全美已广泛使用多年。对大量滞留池进行了监测,以确定其性能。美国环保局V区目前正着手对50 ~ 60个湿式滞留池的效率进行研究。其他组织,如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政府委员会(WMCOG)及马里兰州环保局也对湿式滞留池的性能进行了广泛的评估。

    2.7.2滞留池优点与缺点

    湿式滞留池同时具备雨水数量与质量的控制优点,并可为现有开发提供较大的改造覆盖率。优点包括减少了潜在的下游洪水及河岸侵蚀,且由于去除了悬浮固体物、金属物及可溶性养分而改善了水质。

    同时,湿式滞留池的积极影响一般会超过任何负面影响,设计、选址或维护不当的湿式滞留池可能对水质、地下水、冷水渔业,或湿地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设计或维护不当的滞留池可能导致分层与缺氧条件,从而增加了固体物质的再悬浮,以及所截留沉淀物中养分与金属物的释放。此外,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滞留池施工期间对湿地区域造成损害。最后,应仔细对地下水的潜在污染进行评估。但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湿式滞留池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显著的污染(Schueler)。

    在确定安装湿式滞留池的可行性时,还应考虑以下限制条件:

    1.湿式滞留池必须能保持永久性水池中长期有水。因此,滞留池不可修建于无充足降雨而无法保持水池有水的地区,也不可修建于渗透性较高的土壤中。对于潮湿地区,一处较小的排水区足以确保足够的水源,以维持永久性水池;而在较干旱的地区,则可能需要设置一处较大的排水区。在某些情况下,渗透性较高的土壤可能需进行压实或采用粘土封层,以此降低底部的渗透性。

    2.土地限制,如场地较小或区域已高度开发,可能不容许滞留池的安装。

    3.滞留池的排放物通常包括温水,因此,在滞留池的温水排放可能对冷水渔业造成负面影响的地区使用滞留池可能会受到限制。

    4.当地气候(即温度)可能影响滞留池中的生物吸收。

    5. 如未进行适当维护,滞留池的性能会急剧下降。上水池的定期清洗尤为重要。

    永久性水池的维护对于防止捕获沉淀物的再悬浮也非常重要。水池中沉淀物的积累也会降低水池的蓄水能力,并导致其性能下降。因此,永久性水池的底部沉淀物应在每2 ~ 5年左右进行一次清理。大多数情况下,对于处理从湿式滞留池清理出的沉淀物则无具体的限制。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水池沉淀物符合毒性限制条件,并可安全地予以填埋(NVPDC)。只要在远离海岸线的位置堆积沉淀物,以防止其再次流入水池内,有些州也允许在现场对沉淀物进行处理。

    2.8 雨水湿地

    湿地是指通常为地表水或地下水淹没,并使植物能适应饱和土壤条件的地区。湿地被描述为“大自然的肾”,因为湿地中发生的物理、化学及生物过程分解了大量化合物(如含氮化合物、硫酸盐),并对其它化合物进行了过滤(Hammer, 1989)。湿地天然的污染物去除能力使其作为最佳雨水管理措施赢得了广泛关注。典型的浅水沼泽湿地如图-13所示。

    用于雨水处理的湿地可以是伴随的、天然的或构建的。伴随湿地是由于以前的开发或人类活动而形成的湿地。众多专家和/或公益团体不鼓励使用天然湿地用于雨水处理,而且在许多地区都不能选择天然湿地方案。但有些州允许将湿地作为一项最佳雨水管理措施,但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条件下使用。例如,佛罗里达州允许使用已严重侵蚀的天然湿地,或间断性地与其它水域相连的湿地(即,只有在地下水上升至地面以上时,才与其它水域相连)(Livingston, 1994)。将天然湿地转换为雨水湿地可在个案基础上逐个予以完成,并需取得相应的州与联邦的许可(如401水质证明与404湿地许可)。

     

    -13 浅水沼泽湿地

    -10 潜水沼泽湿地

    维护阶地

    水池周边开放草坪25%

    上水池 

    石笼墙 

    水鸟栖息岛 

    小池塘 

    用于深度控制的闸阀 

    湿地覆盖层,以营造多样性 

    采用原生树木/灌木进行景观设计的20英尺湿地缓冲区,作为生境

    两种类型的构建湿地已成功用于废水处理:地下水流(SF)构建湿地与自由水面(FWS)构建湿地。在自由水面构建湿地中,径流流经深度较浅的土壤衬底盆地。这种湿地包括种植有挺水植被(这种植被植根于沉淀物中,但叶子在水面上或水面上方)的浅水池。

    与自由水面构建湿地相反,地下水流构建湿地盆地两边设置有预先设计数量的岩石或砾石,径流通过这些岩石或砾石得以输送。地下水流构建湿地的地下水位保持低于岩石或砾石层顶部。有关研究表明,地下水流构建湿地比较适合于废水的日流量模式;但雨水或合流污水溢流(CSOs)的峰值流量可能比基流高出几个数量级。控制峰值暴雨事件的砾石层费用很高,这可能妨碍采用地下水流构建湿地进行雨水或合流污水溢流处理。因此,本说明书剩余部分探讨在雨水应用中采用自由水面构建湿地,或天然与伴随湿地。

    有四种基本设计类型的自由水面构建湿地:浅水沼泽地、扩展型滞留湿地、水池/湿地系统,以及袖珍湿地。如图2所示,这些湿地将径流储存于种植有湿地植物的浅水池内。在两种设计中选择其一,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土地可用性、污染物去除水平与可靠性,以及起作用排水区的大小。

    浅水沼泽设计需要充足的土地及基流,以维持湿地中的水位。可对基本的浅水沼泽设计进行改良,以储存正常蓄水高度以上的额外水量。作为扩展型滞留湿地,这种湿地可减弱水流并缓解下游洪水。

    水池/湿地系统具有两个独立的单元:湿水池及浅水沼泽。湿水池可捕获沉淀物,并在径流进入湿地之前降低其的速度。与浅水沼泽系统相比,水池/湿地系统所需的土地较少。

    袖珍湿地所需的土地更少。袖珍湿地应设计用于面积为0.4 ~ 4公顷(1 ~ 10英亩)起作用的排水区,且通常需要开挖至地下水位以下,以获得可靠的水源。水源不可靠或水位波动将使植物的种类减少,并降低野生生物的生境价值。

    2.8.1湿地适用性

    湿地不仅可改善雨水径流的质量,还能控制净流量(如扩展型滞留湿地)。湿地是去除污染物最可靠的最佳管理措施之一,可适用于美国采用现有湿地用于雨水处理的大多数地区,包括阿拉巴马州、加利福尼亚州、科罗拉多州、佛罗里达州、伊利诺伊州、缅因州、马里兰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弗吉尼亚州及华盛顿州。湿地已被用于处理农业、商业、工业及住宅区的径流。

    过去,湿地从水中去除污染物的天然能力主要被用于处理废水。但最近几年利用湿地处理雨水也获得了广泛关注,很多雨水湿地处理系统现已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进行评估,以确定湿地的污染物去除效率,并确定维持其性能所要求的维护水平,同时,其它研究也在对潜在的设计改进进行评估,以改善湿地性能。

    2.8.2优点与缺点

    雨水湿地的环境优点包括下游水域及生境质量的改善、城市地区多样植被与野生生物生境的加强,以及洪水遏制。下游水质通过去除城市径流中的部分悬浮固体物、金属物、养分及有机物质而得以改善。随着下游沉淀量的减少,以及峰值雨水流对河岸侵蚀的降低,环境质量也得以改善。湿地可促进多种野生生物的繁殖,包括的物种有矶鹬、苍鹭等,并能减缓径流,缓解下游洪水(尤其是扩展型滞留湿地)。

    雨水湿地可对湿地上游、湿地自身范围内,以及湿地下游造成不利的环境影响。位于大型水域(大于40公顷(100英亩))中的雨水湿地可使上游水源恶化,这些水源未得到有效的水文控制(MWCOG, 1992b)。湿地设计师可考虑上游改良,以缓解这种不利影响。

    湿地本身范围内可能的不利影响为鱼类通道的潜在阻断,不良物种的潜在生境,以及地下水的潜在污染。修建于河道中的湿地可阻断鱼类进入部分河流的通道,从而减少了河流中的鱼类物种。

    如湿地设计中未具有结构复杂性(即,限制深水与开放水域的特征,以及适合鹅与野鸭生存的开放草地),这些鸟类可能成为湿地中不受欢迎的常驻物种。这些动物将增加湿地的养分量与大肠菌群量,并可能成为当地物种的公害。侵入性公害植物成为植被也是一种潜在的负面影响。侵入性物种对本地物种构成了威胁,并可能对湿地的雨水处理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维持和/或种植高地缓冲带有助于减少引入公害植物物种。种植挺水植被也可减缓公害藻类的大量繁殖。

    将污染沉淀物转移至地下水中,由此引起的地下水污染问题已成为一项潜在的负面环境影响。然而有研究表明,几乎不存在地下水污染的风险。

    雨水湿地可作为一个散热体,尤其是在夏季,并可将温水排放至下游水体中。温度的上升会影响下游敏感的鱼类(如鲑鱼、杜父鱼),及水生昆虫。因此,不建议在温度敏感性鱼类的上游修建雨水湿地。不考虑下游物种敏感性的情况下,设计师应时刻采取预防措施,以降低湿地修建造成的潜在温升影响。

    社区可能因为害怕蚊虫及其它公害,或因为影响湿地的外观,而反对修建湿地。但湿地可设计得很美观,且其物种(如鱼类及植物)能得以适应,以治理蚊虫及其它公害。在温暖气候条件下,养殖食蚊鱼用于治理蚊虫已成为一种常用的方法,而在寒冷气候条件下,则养殖黑条纹食蚊鱼(Notrophus fundulus)。为了将由较高植物所提供的针对天敌的防护水平降至最低,建议在害虫繁殖之处种植较矮的植物(美国环保局,1996)。

    在非生长季节,以及气温较低的位置,湿地去除污染物的效率较低。当湿地被冰层覆盖,以及当接收到融雪径流时,我们观察发现一些污染物的去除效率有所降低。

    最后,由于雨水湿地系统需要大量的土地(参见设计标准),在城市环境以及建立的社区中使用该系统可能会受到限制。就这些影响的多种可能的补救措施,在出版的《雨水湿地系统设计》中进行了探讨。

    2.9 植草沟

    植草沟为一片开阔的、深度较浅的沟渠,其边坡及底部覆盖有茂密的植被。植草沟可以是天然的或人造的,并可设计为截留颗粒污染物(悬浮固体物与微量金属),促进渗透,并可降低雨水径流的流速。其典型设计如图-15所示。

    植草沟可作为雨水排放系统的一部分,并可替代路缘、排水沟及雨水下水道系统。因此,植草沟最适合于低流量和人口较少的住宅、工业与商业区。

    2.9.1植草沟适用性

    当地气候与土壤条件允许建立并维护茂密植被覆层的情况下,可使用植草沟。在特定现场建立植草沟的可行性取决于起作用的水域面积、坡度与透水性,以及植草沟系统的尺寸、坡度及其所使用的植被覆层。

     

    -14 植草沟实例

    -11 植草沟

    提供冲刷防护。

    (a) 设有拦沙坝的植草沟横截面。

    (b) 植草沟蓄水区的立体视图。

    符号:

    L = 每个拦沙坝的植草沟蓄水区的长度(英尺)

    DS = 拦沙坝深度(英尺)

    SS = 植草沟底部坡度(英尺/英尺)

    W = 拦沙坝顶部宽度(英尺)

    WB = 拦沙坝底部宽度(英尺)

    Z1&2 = 植草沟边坡水平与竖向变化比值(英尺/英尺)

    植草沟易于设计,并可纳入现场排水计划中。通常情况下,当植草沟作为一项独立的最佳雨水管理措施时,如与其它最佳管理措施,如水池、渗透带、湿地等结合使用,则最为高效。

    当植草沟广泛地作为最佳雨水管理措施进行使用时,也存在某些方面尚未进行量化。正在进行调研的一些问题包括其污染物去除率是否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而降低;坡面对植被过滤能力,及拦沙坝的作用有什么影响;设计因素在何种程度上会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

    2.9.2植草沟优点与缺点

    与传统的雨水管理措施,如雨水下水道系统相比,植草沟通常具有多个优点,包括:峰值流量的减少、污染物的去除、促进径流渗透,以及较低的资本成本。但通常植草沟对于大暴雨则无效,且较为脆弱,这是由于高速水流可侵蚀植被覆层。

    植草沟的限制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在非常平整的地区、地形陡峭的地区,或潮湿或排水不良的土壤地区,植草沟是不可行的。

    •当流量和/或流速很高时,植草沟效率低,且可能造成侵蚀现象。

    •植草沟可能引起溺水的危险;成为蚊虫滋生地;并可能散发气味。

    •对植草沟可能没有可用的土地。

    •在一些地区,植草沟的使用还受到法律的限制:如其峰值排放量超过140升/秒(5立方英尺/秒),或流速大于1m/秒(3英尺/秒)时,许多当地市政当局禁止使用植草沟。

    •在侵蚀土壤地区,或难以维持茂密植被覆层的地区,植草沟是不可行的。

    植草沟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能包括:

    •植草沟植被的浸出可增加径流中的微量金属与养分含量。

    •通过植草沟的渗透可将污染物带入当地地下水中。

    •植草沟中的积水可能导致潜在的安全、气味与蚊虫问题。

    2.10 阻流箱

    阻流箱是包含一系列由挡板隔开沉淀槽的混凝土或玻璃纤维结构。阻流箱的主要功能是去除雨水中的沉淀物、悬浮颗粒以及有关污染物。阻流箱也可包含拦废筛或撇沫器,以捕获大型材料、垃圾以及漂浮物。阻流箱为内嵌式或位于雨水管道的末端。典型的阻流箱设计如图-15所示。

     

    -15 阻流箱示意图

    使用阻流箱对污染物进行去除是基于通过阻流箱减缓流速,从而使固体物及有关污染物沉淀至阻流箱底部这一设想。雨水进入阻流箱,并注入第一个沉淀槽中。当雨水碰到挡板时,其流速减缓,使得沉淀速度大于横向流速的固体颗粒可沉淀至阻流箱底部。除减缓流速之外,挡板还可阻止颗粒的运动。当悬浮固体物撞击挡板时,其开始进行沉淀。较大的颗粒物通常最先沉淀,并堆积在第一个沉淀槽中,而较小的颗粒物则通常沉淀于下一个沉淀槽中。

    2.10.1适用性

    阻流箱可有效地去除雨水径流中的沉淀物,这一点已得到证实。阻流箱主要用于沉淀物控制是主要关注点的区域,而对于存在额外雨水污染物(如可溶性养分、油脂,或金属)的区域,其它最佳雨水管理措施可能更为有效。

    佛罗里达州已使用阻流箱多年。截至1998年,佛罗里达州布里瓦德县已有42个阻流箱用于居住区,以此收集草坪、车道,以及街道的径流。阻流箱中的沉淀物累积存在很大差异,且取决于现场特点,如排水区、用地、土壤类型及坡面。此外,非潮湿天气条件下的水流,如日常生活包括洗车或草坪浇水形成的径流,可增加雨水下水道中的沉淀量。

    阻流箱非常适合加装于现有的雨水管道中。用于直径达48英寸管道的阻流箱可以进行预制,以此实现快速安装,且能取得较好的成本效益。阻流箱也可用于直径达60英寸的管道,但这些阻流箱必须在现场进行浇注,从而导致费用较高,并安装时间较长。

    阻流箱主要设计用于沉淀物的去除,但也可以安装拦污栅、筛网,或撇沫器,以捕获漂浮物以及油脂。

    2.10.2优点与缺点

    阻流箱是一种简易、廉价的最佳雨水管理措施,可有效地去除雨水中的沉淀物与悬浮固体物。阻流箱的主要优点是可加装于现有的雨水管线中,使其可在现有的使用权限范围内进行安装。这对于土地不可用的区域,或其它最佳雨水管理措施费用十分昂贵的区域显得尤为重要。

    阻流箱的一个主要缺点是,需要进行大量的维护工作以去除累积的沉淀物。如阻流箱未经常进行清洗,后期暴雨可能使累积的沉淀物重新悬浮,并将其冲出阻流箱之外,从而降低了总体污染物的去除效率。此外,由于安装于阻流箱中的许多拦污栅是通过铰链固定于顶部的,以防止较高的水压造成损害,这些拦污栅可能在高流量期间释放累积的垃圾。基于阻流箱的使用经验,布里瓦德县官员建议,旱季每二至三个月应对拦污栅进行一次检查与清洗,而在雨季则每个月进行一次检查与清洗(巴特曼等,1998;国家资源保护委员会,1999)。

    阻流箱的另一个缺点是其不适合去除养分,如在特定场地养分是一个关注的问题时,其并非一项合适的最佳雨水管理措施。但由于阻流箱可有效去除悬浮物质,附着在沉淀物上的养分可沉淀于阻流箱中。一般而言,模拟结果表明,阻流箱对于去除较大颗粒物更为有效,而去除较小颗粒物的效率较低(Pandit 与 Gopatakrishnan)。

    结语

    随着城市雨水利用技术的不断推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城市雨水收集利用技术。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的建设过程中,面对具有不同结构、种类繁多的雨水水质控制措施,设计人员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环境,按照区域的场地条件以及对径流的消减流量的要求和对非点源污染物的处理要求,评估不同措施的实际径流削减能力、对非点源污染去除能力、空间需求后,综合考虑,选择符合区域场地特征的适宜的措施。在评估区域的场地特征时,需要综合考虑区域的位置特点、土地条件、地下水特点、地形、地势、汇水区性质等对措施进行评估,选择适宜的控制措施,保证系统功能的有效发挥。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绿色建筑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资源利用】雨水收集与利用的系统及处理技术 知识,对于绿色建筑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资源环境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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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是通知原文 附件: 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认定范围 全省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 三、组织机构 (一)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二)认定实施机构及职责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高等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以下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应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院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等不少于10人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实施认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业大类评议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某专业大类“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核查合格的,提交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 (二)组织认定。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认定结果。 (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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