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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师的21项修炼文字版笔记

    发表于:2020-10-23
    阅读:56
    评论:0

     

    第一章:知己知彼——性格分析工具的选用

    一、分析:分析学员背景、分析学员对于课程的具体需求、分析学员的个性

    二、性格分析的原理:冰山理论、趋同理论、因材施教、情境培训原理

    1、成人学习的两大特点:没有学习的习惯、不会迷信权威

    2、性格分析在培训中的作用:帮助老师知己知彼、所长避短、因材施教,有针对性的实施个性化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三、DISC性格分析

    1、与性格相磁的概念有三个:气质、性格、人格

    2、DISC人格测评工具:MBTI、PDP、九型人格及DISC人格,最主要用DISC。

    3、DISC性格分析的维度:遵循情感倾向性(外向、内向)、遵循思维倾向性(任务、关系)

    4、DISC每种个性的整体特征:D:天生的领袖、I快乐天使、S和谐使者、C思想巨人

    四、性格分析在培训中的运用

    1、快速区分学员个性(望:观察学员、闻:听学员说话、问:问问题看学员反应、切:用专业工具测试)

    2、各种性格类型学员的认同点和反感点各不同

    3、掌握老师自己在课程开发及授课中的各种状况(优点:D重点突出、I生动活泼、S和风细雨、C思路清楚。缺点:D生动不足、I思路混乱、S控场不足、C要点不明)

    五、关于性格分析的答疑及工具

    1.关于性格分析的疑问 :

    疑问1:为什么要将性格分析用在课程开发中?

    答:掌握学员个性是因材施教,培训是在与人打交道,性格分析不仅用在课程开发中,还可用在授课环节中。

    疑问2:性格可以贴标签吗?

    答:不可以,性格很复杂,属于D型性格的人不代表他没有其他特征,性格特征指的是特质不是具体的人。

    2.关于性格测评的工具 :DISC最好用

    第二章 寻根问底----培训需求调查的流程和方法

    一、培训需求调查存在的问题

    1.忽视培训需求调查

    2.培训需求调查存在的其他问题 (调查做得不深入、方法单一、需求调查和讲课内容脱节)

    3.培训需求调查存在问题的三个原因 (企业培训管理者的问题、培训机构问题、培训师的问题

    二、培训需求调查的管理学原理和作用

    1.培训需求调查的管理学原理 (对症下药、20/80法则、目标导向原则)

    2.培训需求调查的三个重要作用 (确定主题、确定内容、确定目标)

    三、培训需求调查的类型和流程

    1.培训需求调查的三种类型 (没有限定范围,全面调查;先限定范围再做需求调查,目的是确定主题;主题已定,要确定具体的内容)

    2.培训需求调查的基本流程 (1、确定调查范围和对象;2、确定调查方法和内容;3、实施调查;4、调查结果分析;5、确定课程内容)

    四、培训需求调查的方法和主要内容

    1.培训需求调查的方法 (观察法、问卷法、访谈法、考核法、资料调查法、抽样调查法)

    2.培训需求调查的两项重点内容 (一是培训背景调查,包括企业状况、培训目标、学员状况等;二是培训内容调查)

    五、培训需求调查的分析----确定目标 (解决问题、提升能力、提高绩效)

    1.确定培训目标的原则 (去伪存真、抓大放小、注意关键人物)

    2.确定培训目标的思路和方法 (从问题出发、从绩效出发、从能务出发、培训目标所包含的基本内容)

    六、课程名称设计方法

    1.设计课程名称的意义 (给课程设计一个即专业又有吸引力的名称,是课程开发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个好名字是塑造一个好品牌的基础)

    2.设计课程名称的流程 (1、明确培训对象;2、明确培训主题;3、设计课程名称)

    3.规范的课程名称的要求 (第一,讲什么;第二,讲给谁。规范:对象+主题;主题+对象+量化;双标题)

    4.常见的课程名称设计失误 (有对象无主题型、有主题无对象型、耸人听闻型、不知所云型、包罗万象型、唯我独尊型、以偏概全型)

    七、关于需求调查的答疑及工具

    1.关于需求调查的五个疑问

    疑问1:所有培训都要做需求调查吗?是的

    疑问2:什么样的调查方法更好?每种各有各的优势。

    疑问3:需要同时用几种调查方法吗?可以的。

    疑问4:依据调查结果设计培训主题和课程内容

    疑问5:如何让调研对象配合?(1、整个调研活动需要宣导;2、调研的内容与对象有关系;3、提高个人魅力)

    2.关于需求调查的工具 (1、培训主题调查表,2、培训背景调查表,3、培训内容调查表)

    第三章 逻辑清晰 ----结构设计的模型和工具

    一、结构混乱的表现

    1.结构混乱的典型案例 (缺乏开发课程的思路和流程,没有完事的逻辑结构,不能有效运用电梯电间将课程呈现出来)

    2.结构设计的常见问题 (需求调查不明,内容不规范;结构混乱,或者没有结构)

    二、结构设计的管理学原理和作用

    1.结构设计的管理学原理 (1金字塔原理,2电梯时间:开场、正文、结尾)

    2.结构设计的作用 (1让内容逻辑清楚,便于表达;2让内容便于理解)

    三、课程结构化的具体流程和方法

    1.结构设计的依据 (1、需求调查所获得的信息,2、培训师的经验,3、5W2H)

    2.结构设计的流程 (第一分析内容的内在结构是以什么方式组合,然后看看有几种分析思路;第二选择主要的结构模式,将最容易阐述和理解的作为主要结构,第三内容归类)

    3.结构化的步骤 (第一步确定标题名称,第二步确定三段式结构(开场、正文、结尾),第三步确定主要内容的各式模块,第四步分解各个模块,第五步充实内容。)

    4.结构设计最常用的模式 (时间式、分类组件式、A/B式、案例分析式、矩阵式、对比式、复合式)

    5.选择结构模式的三个依据(事物本事的内在结构、便于表达和理解的模式、选择培训师最擅长的模式 )

    四、PRM课程开发模型

    1.PRM课程开发模型 (现象呈现、原因分析、措施及解决方案)

    五、关于课程开发的答疑及工具

    1.关于课程开发的两个疑问

    疑问一:课程内容除了可以通过需求调查得到,还有有什么方式可以得到(可上网搜索,但不能照搬,要有所改变、有所创新、有所提升)

    2.关于课程开发的三个工具 (TTT培训背景调查表、TTT培训内容调查表、选择课程结构模型)

    第四章 浑然一体----课程链接的方法和技巧

    一、课程松散的表现

    1.课程松散的典型案例 :培训师在台上意气风发,台下学员却是云里雾里

    2.课程松散的典型表现 (1内容上没有链接,没有有效的设计,2呈现方式没有链接,3过渡显得突兀,不符合逻辑,4用口头禅过渡,方式太过简单,5选用的链接方式不合理)

    二、课程链接的管理学原理和作用

    1.课程链接的管理学原理 (1断桥效应,2位差原理)

    2.课程链接的作用 (1顺利过渡 2将全部内容形成一个整体 3引导学员 4引导培训师)

    三、课程链接的原则和方法

    1.课程链接的原则 (1自然链接 2链接紧密)

    2.课程链接的两种情景 :1课程内容设计中的链接(内在和外在的链接) 2课堂呈现时的链接(过渡方法:关联词过渡、声音过渡、身体语言过度、设问过渡;衔接方法:关联词语法、重复关键词法、前后呼应法、交叉引用法、排比句法、列举法、总结连接法)

    四、关于课程链接的答疑及工具

    1.关于课程链接的疑问

    疑问一:思路不清、忘了内容、跑了太远怎么么办(结构化你的内容,重新整理你的结构,板书,不要忘了电脑或者投影,上面有你的讲课内容,将自己置身于事外)

    2.关于课程链接的工具 :紧密链接工具

    第五章 一鸣惊人 ----开场白的设计原则和方法

    一、错误的开场导入

    1.错误开场白的典型案例 :没有开场白

    2.常见的错误开场白 :1直奔主题式 2装腔作调式 3自我贬低式 4枯燥无味式 5啰里啰唆式  6推卸责任式 7离题万里式 8自我吹嘘式 9虚张声势式 10狐假虎威式 11热闹非凡式 12重复开场

    二、开场白设计的管理学原理和作用

    1.开场白设计的管理学原理 :1权威暗示效应、2破冰原理、3三三三原则

    2.设计开场白的作用 :1集中学员的注意力 2 这培训定调 3吸引学员

    三、专业开场白的设计原则和方法

    1.开场白设计的三个原则 :1为主题服务 2吸引力 3新颖

    2.九种常用的开场白 :1提问法 2讲故事法 3引经据典法 4案例运用法 5数据列举法 6实物展示法 7活动游戏法 8、回顾法 9综合运用法

    四、关于开场白设计的答疑及工具

    1.关于开场白设计的疑问

    疑问一:每次都需要开场白吗?——是的

    疑问二:开门见山不可以吗?——可以,适合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校学生,二是有助教破过冰了

    疑问三:专门设计开场白是不是显太作?——不是作,是专业

    疑问四:除了以上方法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开场白更精彩?——新颖性、生动性、赋予情感

    疑问五:开场白需要多长时间?——两个原则:一是占课程的10%,二是一般为三分钟左右,不要超过五分钟。

    2.关于开场白的工具 :主持人的开场白模式工具、培训师的开场白模式、

    第六章 血肉丰满----案例组织的原则和方法

    一、案例设置不科学的表现

    1.案例不当的五个常见问题 :1案例有争议 2案例不具有典型性 3案例陈旧 4案例不能证明观点 5细节有问题经不起推敲

    二、案例设置的管理学原理和作用

    1.案例设置的管理学原理 :证实偏见原理、以点带面原理 、奥卡姆剃刀原理 、美学原理

    2.设置案例的作用 :证明观点、充实内容、丰富形式

    三、案例设置的原则和方法

    1.选择案例的四个原则 :能够证明观点、具有典型性、具有可靠性、具有新颖性

    2.选择案例的两大注意事项 :第一,并不是每个事件都可能作为案例,案例必须具有典型性,对于案例要有所取舍。第二案例并不是原生态,必须经过合理的加工,要来自生活,高于生活

    3.案例的三个来源 :(1、直接引用:培训需求调查所得,公司公布的资料,专业杂志、网格,2改编:改变内涵、改变角色、改变情节、提升案例的含义;3自编:自已听说的案例,身边人的案例,自已经历的案例)

    4.案例加工 :(案例加工的原则、案例加工的思路)

    5.案例的呈现方式 (PPT呈现、以讲授的方式来呈现、发放资料、视频呈现、人物扮演)

    四、关于案例设置的答疑及工具

    1.关于案例设置的三个疑问

    疑问一:案例包括什么?——一个场景、一个故事、一个笑话、一段话、一个数据、一张图片。。。。

    疑问二:如何收集案例?——凡事留心、做好记录、团队合作、老师的心态

    疑问三:案例很平实,缺乏吸引力,如何使之精彩?——增强新颖性、情节性、趣味性、哲理性

    2.关于案例设置的工具:案例设置考核表从典型性、新颖性、趣味性、多样性、可靠性、认证性、数量和来源及表达的流畅性考核。

    第七章 有张有弛--课程重点设置及课堂时间管理

    一、课程重点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重点

    2.现场把握不好

    3.课堂时间管理的七个问题 (前紧后松、前松后紧、平均分配、严重超时、提前结束、不管不顾、太露骨)

    二、关于课程重点设置的管理学原理和作用

    1.课程重点设置的管理学原理 (20/80法则、目标导向原理、因材施教原理)

    2.课程重点设置的作用 (1保证内容重点突出,确保培训效果;2做好课程规划,确保培训顺利进行;3符合学员认知习惯,帮助大家掌握培训内容)

    三、重点设置以及课堂时间管理的方法

    1.课堂时间管理的三个原则 (重点突出、松紧一致、符合浮动要求)

    2.如何设置重点 :依据目标导向,最能够实现目标的就是重点

    3.有效管理课堂时间的七个方法 :(1、预先设计,反复演练 2过程监控器3科学设置结束部分的内容简介4控制好回答问题的时间 5用紧急结尾法应对时间不足 6用总结法填满时间7巧妙地判断时间)

    四、关于重点设置及课堂时间管理的答疑及工具

    1.课堂管理时间的三个疑问

    疑问一:培训师需要看时间吗?——需要,但有技巧

    疑问二:可以借助外力判断时间吗?——可以,靠助理、钟

    疑问三:如果时间到了,内容没有讲完,怎么办?——衡量课程质量的标准,不是你讲了多少,而是学员学了多少,这才是关键。

    2.时间管理的工具 :开场时间占10%,正文80%(第一方面非重点占20%,次重要占30%,重点50%,)结尾10%

    第八章 意犹未尽 ----结尾设计的原则和方法

    一、课程结束时的常见失误

    1.课程结束失误的典型案例 :没有结尾,结尾不佳

    2.课堂结尾不当的七种表现 :借口式结尾、过分谦虚式、自我否定式、啰唆式、威肋式、歇斯底里式、有头无尾式

    二、关于课堂结尾的管理学原理和作用

    1.关于课堂结尾的管理学原理 :近因效应,无论前面讲的多好,一定要充分设计后最好的内容,以促进学员将培训所学的实际运用,确保培训真正有效

    2.课堂结尾的作用 :强化主题、突出重点、提炼思想、促进行动、

    三、科学结尾的原则和方法

    1.科学结尾的四个原则 :必须要有结尾、结尾要完整、结尾要积极、结尾不是结束

    2.科学结尾常用的九种方法 :总结提炼法、发出号召法、展望未来法、推崇法、引而不露法、引经据典法、故事法、综合法、紧急结尾法、

    四、关于课堂结尾的答疑及工具

    1.关于课堂结尾的四个疑问

    疑问一:必须要有结尾吗?——是的,必须要有

    疑问二:结尾必须要有力吗?是不是太正式了?——必须有力。

    疑问三:虎头蛇尾怎么样?——设计一个响尾蛇的尾巴

    疑问四:什么是双结尾方式?——在培训的最后阶段出现两次结尾,这主要是培训师在提问+回答问题环节要采用的方式

    2.关于课堂结尾的工具 :第一步总结全部内容,第二步强调重点,第三步结尾,第四步结束语,第五步邀请主持人上台,第六交接麦克风,下场。

    第九章 锦上添花----PPT制作的方法和技巧

    一、培训师课件制作常见的十个误区:

    1.误区一:过于依赖PPT

    2.误区二:工具落后世界十多年

    3.误区三:把做PPT 当成课程开发

    4.误区四:把PPT及其交叉学科相互混淆

    5.误区五:把PPT当成提词稿

    6.误区六:过于追求图片型PPT

    7.误区七:过于钻研PPT动画

    8.误区八:生搬硬套别人的作品

    9.误区九:不分讲师版与学员版

    10.误区十:不懂排版,毫无美感

    二、基础招----短时间改善你的PPT

    1.第一招:课程类PPT设计的标尺及三大原则 (原则一:一目了然,原则二:视觉记忆,原则三:实用主义)

    2.第二招:定义PPT 的风格

    3.第三招:如何收集与你课程相关的PPT案例 (方法一:搜索引擎,方法二:网盘搜索)

    4.第四招:改变行距让文字更容易“瞟” :设1.5倍行距

    5.第五招:把干巴巴的列表变成可视化图形 :

    6.第六招:找图片素材的实用方法 :与内容有投射关系,有视觉冲击性,有辅助内容。方法一:直接在PPT里插入网上的图片,方法二:用搜索引擎搜索,方法三:在专门的图片共享与交易平台寻找或购买

    7.第七招:怎样又快又好地使用图片 :(方法一:用形状剪裁让图片使用艺术,方法二:如何去掉图片上的LOGO等水印元素,方法三:图片的压缩)

    8.第八招:用多媒体点缀你的课程 :

    9.第九招:任何时候都需要考虑对齐(方法一:对齐命令。方法二:辅助线。方法三:表格)

    10.第十招:善用擦除动画 (用途一:在线条中,用途二:在SMRTART中,用途三:在数据图表中

    三、提升招----让你的演示更专业

    1.第十一招:高效之源----母版

    2.第十二招:让旧的剪贴画重获青春

    3.第十三招:让数据图表化

    4.第十四招:善用线条辅助排版

    5.第十五招:发什么讲义给印务公司----讲义制作

    6.第十六招:被问要课件怎么办----如何保护文档 (建议一:PDF讲义,建议二:将内容转成图片,建议三:加密)

    7.第十七招:上台前的检查 (1是否所有外部的链接在复制到演示用的电脑上时依然有效,有无缺失?2是否把使用到的特殊字体都嵌入了PPT,或者转化成了图片)3演示用的OFFICE版本与自己做的PPT兼容性怎么样?4演示前是否都退出了所有可能会出现弹窗的软件,如实时杀毒、日程提醒,下载任务等,5是否关闭了屏幕保护模式? 6音乐及视频播放软件是否删除了不该出现的历史记录,7连接投影仪的VGA接口所有触针是否都完好,没有弯折。8声音通过音频连接后入得出来吗,尤其是用HDMI连接投影仪时 9翻页笔是否正常,激光指示是否清晰,电池够用吗)

    8.第十八招:在平板电脑上演示PPT

    9.第十九招:演示时非常有用的技巧 (技巧一:自定义放映,技巧二:演示时的快捷键)

    10.第二十招:除了PPT 还有什么可用的演示工具 (工具一:Keynote,工具二:思维导图,工具三:prezi

    四、骨灰级招----让你有模有范儿

    1.第二十一招:双屏演示让你功力倍增

    第十章 精彩纷呈----让课程更精彩的四个法宝

    一、课程缺乏精彩表现

    1.课程缺乏精彩表现的几种情况 :1在论证上存在的问题:观点模糊,含糊不清;论据不够充分;论证的逻辑有问题。2没有融入感情 3整个培训没有新意 4缺乏幽默

    二、课堂精彩演绎的管理学原理和作用

    1.课程精彩演绎的管理学原理 :证实性偏见,紫牛现象,

    2.课程精彩演绎的作用 :提升培训效果,达到培训目标,促使学员行动

    三、让课程精彩纷呈的四个法宝

    1.以理服人 :1、观点明确,态度鲜明。2论据充分,3论证符合逻辑

    2.以情动人 (1一定是真情,不要刻意煽情;2要注意量;3要注意度 4选择合适的故事 5注意用词 6注意语气)

    3.用新吸人 (1用新吸人的典型案例,2创新的要求要与时俱进,要不断创造:新主题、新名称、新案例、新培训形式、新语言)

    4.运用幽默的力量 (第一步骤论据故事化,第二步骤故事幽默化,

    幽默的注意事项:幽默不是滑稽,幽默要适度

    幽默的两种方式:选择幽默的案例、表达方式幽默

    幽默的两种类型:笑话,有趣的故事

    选择幽默的原则:符合主题、便于表达、便于理解

    幽默的三种来源:借鉴的幽默、改编的幽默、原创的幽默

    运用幽默的技巧:不要过分推销、不要过分谦虚、直接开始、描述要点、提炼内涵、注意语速要清楚、身体语言配合、合理应对哑弹

    四、关于精彩呈现的答疑及工具

    1.关于精彩呈现的疑问

    疑问一:我平时说话很精彩,但到了讲台就变样了,怎么调整?

    答:原因为上台锻炼机会太少,另一个是心态,对于上台演讲太过于重视,导致正常水平不能发挥出来,可以试着把生活当讲台,把讲台当生活。

    疑问二:本章的几个法宝如何用?

    :以理服人,加入一些感情,再增加新意,最后要幽默,给人带来愉悦感,在哪些方面存在不足,就应该加强。

    疑问三:所有课程必须用上这个四个法宝吗?

    答:不一定,四个法宝是增加精彩程度的四种工具,作用于锦上添花,并不要求整个培训的所有环节都用。

    2.关于精彩呈现的工具:提高魅力的方法(加强论证、赋予情感、运用新意、运用幽默)

    未完待续.......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培训师的21项修炼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培训师的21项修炼文字版笔记知识,对于培训师的21项修炼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公共事业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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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是通知原文 附件: 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认定范围 全省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 三、组织机构 (一)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二)认定实施机构及职责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高等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以下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应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院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等不少于10人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实施认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业大类评议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某专业大类“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核查合格的,提交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 (二)组织认定。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认定结果。 (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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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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