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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长陈宝生:今年职业教育要下一盘大棋,要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

    发表于:2019-03-30
    阅读: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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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长陈宝生:今年职业教育要下一盘大棋,要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

         近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题为《落实 落实 再落实》的讲话。

          

         他指出,2018年,全国大力度、大范围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40.1万所,整改完成率98.9%,从制度上解决课后“三点半”问题,出台中小学生减负三十条,制定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国24个大城市免试就近入学比例达98%。积极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大班额、超大班额数量比2017年分别减少了18.9%和48.7%,为近10年来最大降幅。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94%的学校达到20条底线要求。92.7%的县级单位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16个省份整体通过国家认定。

          

         陈宝生指出,今年要把为教师减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教育部将专门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政策。要全面清理和规范进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未列入清单或未经批准的不准开展,要把教师从“表叔”“表哥”中解脱出来,更不能随意给学校和教师搞摊派。要把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让他们静下心来研究教学、备课充电、提高专业化水平。

          

         他还表示,今年职业教育要“下一盘大棋”,将印发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启动“1+X”(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办学模式由参照普通教育向类型教育转变。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骨干专业,鼓励大企业举办高质量的职业学校。

          

         以下为陈宝生讲话全文:

          

         同志们:

          

         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之后,“深入抓、抓深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是教育系统全部工作的基本要求。基于此,今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关键词就是两个字“落实”,通过狠抓落实,为教育新发展新跨越开好局、起好步、奠好基。

          

         刚刚过去的2018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领导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性进展。

          

         过去一年,是不平凡的一年。继1985、1994、1999、2010年之后,时隔八年,党中央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五次、新时代第一次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讲话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战略地位,集中阐述了“九个坚持”,科学回答了教育根本性问题,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大会承前启后,举旗定向,是一次写入历史、进入人心、改变生活、开启未来的大会,具有划时代、里程碑的深远影响。

          

         大会召开之后,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大会精神,第一时间行动,最大范围、最大程度扩大大会影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部党组提出“新、高、实、深”工作要求,明确“转时态、转语态、转状态、转心态”工作方法,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研究制定“五张清单”,精准开展“五个行动”,压实各方责任。各地陆续召开教育大会,推动学习贯彻大会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教育现代化2035和五年实施方案以及各项配套政策加快推出,建设教育强国新征程扬帆起航。

          

         过去一年,是不平常的一年。成功实施“奋进之笔”,搅动一池春水,教育系统上上下下万马奔腾、不待扬鞭自奋蹄。针对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本着有条件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决心和干劲,集中火力、攻坚克难,跳起来摘桃子,以奋进的状态书写了“奋进之笔”,收获了“得意之作”,形成了奋进、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最近,中央媒体对2018年教育进行盘点,对我们致力于回答人民“关切题”、让教育回归本源正道、弥合教育差距等给予充分肯定。一年来的教育工作,可以说是“奋进之笔、笔直奋进”!

          

         我们致力于变革育人方式,教育引导大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推进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全面修订马工程重点教材,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程教材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获得感。落实党和国家意志,筑牢根基、打好底色,严把大中小学教材政治关、质量关。加快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热爱中华经典、增强文化自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挥好高考、中考指挥棒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我们致力于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大力度、大范围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全国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40.1万所,整改完成率98.9%,从制度上解决课后“三点半”问题,出台中小学生减负三十条,制定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国24个大城市免试就近入学比例达98%。积极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大班额、超大班额数量比2017年分别减少了18.9%和48.7%,为近10年来最大降幅。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94%的学校达到20条底线要求。92.7%的县级单位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16个省份整体通过国家认定。中央财政新增专项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个定点扶贫县脱贫摘帽,教育部牵头的八项教育扶贫任务均取得“较好”以上等次。在尚无直属高校的省份重点支持建设14所高校,以新思路新机制加快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大学的专项计划共录取10.38万人,启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让更多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中央财政安排近600亿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资助困难学生1亿人次。

          

         我们致力于回归教育规律,召开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鲜明提出“四个回归”的基本遵循和“以本为本”的时代命题。印发“新时代高教40条”,启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发布实施涵盖全部本科专业类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印发《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启动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让职业教育更加贴近产业、让学生更多走进企业。加快“双一流”建设实施,启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稳妥推进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促进高校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致力于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精简规范评审评比评估和竞赛,20所高校学位实行授权自主审核,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扩大资产处置权限,把更多的办学自主权还给学校。开展首轮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完成教育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召开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发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动员令。

          

         我们致力于扩大教育开放,落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已与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高等教育学位学历互认协议。已在“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中的52国,设立140所孔子学院和135个孔子课堂。加大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力度。做深做实做新人文交流,有力促进民心相通。与18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教育合作与交流关系,与46个重要国际组织经常性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与5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提出2030教育可持续发展指标“中国方案”。

          

         我们致力于教师队伍这支必须依靠的力量,财政教育经费更多向教师倾斜,725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覆盖,依法保障教师福利待遇。完善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加快形成高水平师范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完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强人才计划统筹,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印发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系列文件,选树优秀教师典型,维护人民教师良好社会形象。

          

         过去一年,是不平静的一年。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面对诸多不确定因素,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开展“学习新思想千万师生同上一堂课活动”,扎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教育广大青年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中小学、高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政治巡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研判、主动应对。多措并举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局势基本稳定。今年元旦期间,年轻学子们用青春快闪活动共同唱响我和我的祖国,以此告白祖国、祝福祖国,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和网友的热议。

          

         一年来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社会真诚关心、积极支持的结果,是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无私奉献、不懈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教育部党组,向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诚挚感谢!向长期以来奋斗在教育一线、为教育事业付出智慧和汗水的广大教育工作者表示由衷敬意!

          

         同时,要清醒看到,在已经开启的教育新征程上,我们还有很多问题要正视要重新研究,很多挑战要面对要妥善应对,很多难题要攻坚要巩固成果。我们要警醒,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能有丝毫懈怠。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之间的教育发展差距这些年有所改观,但稍有疏忽或不慎,就会有差距拉大的可能。特别是在城镇化背景下如何通过资源配置、政策扶持和制度建设促进城乡教育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农村教育办成“在农村”“富农村”“为农民”的教育,实现农村教育全面振兴,我们的思想认识、工作思路、工作力度都还有差距。我们要警醒,实现高质量发展还要付出巨大努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人才资源和知识技能支撑,是教育职责使命所在。当前,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突破“卡脖子”问题,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掌握事关未来国际竞争格局的颠覆性高科技领域话语权,需要我们卧薪尝胆、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奋起直追。教育为国效力、为党分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紧迫,教育“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地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凸显。我们要警醒,让人民满意还任重道远。

          

         教育在我们国家是最具国民度的话题之一,承载着厚重期待,每一项政策都牵动亿万家庭。随着我国由生存型社会步入发展型社会,“满意”的维度、心理预期、目标参照等已经并且还在发生深刻变化,和40年前全然不同,甚至和5年前、1年前都不一样。现在,办学短视、功利问题比较突出,中小学生太苦太累,评价弊端根深蒂固,这些问题桩桩件件都要打硬仗、打持久战。我们要警醒,目前的治理水平还远不适应。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教育改革讲得分量很重,用词很严厉,强调“要改”“要扭转”“要从根本上解决”。克服“顽瘴痼疾”,是总书记的明确交代,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不能再拖,也拖不起。我们要高高举起改革的旗帜,对教育改革再认识、再设计、再深化、再冲锋。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时候,是一个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时候。”我国教育波澜壮阔的40年,从来都是在攻坚克难中走过的。以上这些问题和挑战,既是压力,更是动力。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紧迫意识、警醒意识、使命意识,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顺应历史前进的逻辑,把握时代发展的潮流,在改革中坚定前行。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教育系统深入实施“奋进之笔”,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的重要一年。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抓质量、保证抓党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把“两个大计”转化为教育优先的实际行动

          

         这次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地位作用作出全新判断,首次提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把教育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落实大会精神,最首要、最重要、最核心的一条就是把优先发展落下去、落到位、落到实处。现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的认为教育老花钱、工作费力、见效又慢,算小账不算大账,有的随意调整学校建设规划,随意更改教育用地,教育改革发展还面临诸多政策瓶颈和体制机制束缚。

          

         全国教育大会强调,没有哪一项事业像教育这样影响甚至决定着接班人问题,影响甚至决定着国家长治久安,影响甚至决定着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教育系统要行动起来,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向各级党委政府、向全社会把“两个大计”讲清楚、说明白,使教育优先发展真正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统一行动,真正成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这是我们的分内之责,更是对我们意识、能力和水平的考验。

          

         要在强化组织领导上多想办法。去年中央成立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各地相继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要抓住、用好、用足这个机遇,主动设置议题,把一些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提出来,把一些需要多部门共同推进的老大难问题摆上来。要主动汇报、多提建议,争取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督导是推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这几年实施的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总的看效果很好,实现了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目的。今年还将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督导新体系。

          

         要在超前规划上多出主意。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教育现代化规划或方案,把中央关于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在高质量制定教育规划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教育进入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争得一席之地。这是多年来的重要经验。要加强部省协作,推进以“四点一线一面”为战略重点的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要将教育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进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东北振兴等重大规划,把教育部分研究透,写好写实。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推动地方在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重大生产力布局等规划时,统筹考虑、优先安排教育,特别是在资金投入、用地、学校布局、园区建设、教育基础设施、专业设置、人才需求、教师编制等方面超前部署。在规划这个问题上,大家一定要第一时间行动起来。

          

         要在资源保障上多下功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持续保持4%以上,这个成果来之不易。要围绕“一个不低于、两个确保”目标,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目前除个别省份外,绝大多数省份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都已出台文件,但一些地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经费标准偏低,有的地方有标准没落实,普通高中债务比较重。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均拨款制度,特别是尚未健全的个别省份今年上半年务必出台,确保到2020年建立并落实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办教育单靠财政投入不行,还要把全社会的力量和资源都调动起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要完善社会捐赠优惠等政策,扩大社会投入。在筹好钱的同时,更要花好钱管好钱,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做到“科学花钱、按时花钱、均衡花钱、有质量地花钱”。

          

         二、从薄弱处着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育并举”“六个下功夫”,强调凡是不利于实现立德树人这个目标的做法都要坚决改过来。2019年,要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朝着“改过来”的目标下功夫,重点针对长期以来疏于德、弱于体和美、缺于劳的问题,换脑筋、换思路、换办法,改环境、改途径、改习惯,让立德树人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回归生活,以新的方式推进立德树人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德育要朝着体系化努力。德智体美劳,德是第一位的,具有根本性、引领性作用。目前德育仍存在“软、浮、虚、乱、散”问题。“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不要;“浮”,看似活动多、场面大、热热闹闹,但入脑入心不够;“虚”,内容空泛,没扣住对准学生特点,没很好解决学生思想深处的问题;“乱”,家长、校外培训机构和一些社会组织观念有偏差、行为不规范,甚至追求私益、忘了公益;“散”,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还不集中,合力还不够。

          

         改进德育工作,要重点把握“信、心、活、全、书”五个字。“信”是信仰,要把理想信念放在第一位,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教育学生信马列,听党话、跟党走,树牢“四个自信”。“心”是心理,要根据学生认知规律,统筹好校内教育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校外活动,统筹好大中小学德育有机衔接,做到入脑入心。“活”是生活,从身边事、身边人出发,延伸到网络空间,指向道德实践,在日常生活中、在生动实践中把知化成行。“全”就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从入学第一课到离校最后一课,渗透到每个学科、每个课堂、每个活动、每个班级、校园每个角落,让学校成为化育为人的天地,而不仅仅是教授知识和技能、发放文凭的场所。“书”指教材,教材使用面大、影响深远,加强政治把关非常重要。要严格编审,组织最优秀的专家学者、投入最充足的精力来做这件事,今年重点实现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全覆盖、完成普通高中三科统编教材编审,研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导纲要。要出台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及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政治方向正确。

          

         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是重要的育人资源。要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认同感,增进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今年要继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语言资源保护、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甲骨文研究与应用工作,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更深层次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教育教学改革要深下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今年要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打造高效课堂。教研工作一直是我国教育的好传统,这方面还要再加强,要把教研对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大力加强实验教学,开足开齐开好实验课程,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会阅读就不会学习”,现在学生普遍阅读量不够,阅读习惯欠缺,要广泛开展中小学生阅读活动,读经典、读原著,在系统阅读、大量阅读、深层次阅读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提升素养,增长知识见识。

          

         体育美育要有刚性要求。现在,“小胖墩”“小眼镜”越来越多,在升学压力下,学校体育有“边缘化”的危险,视力不良和体质健康水平仍是学生素质的短板。今年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评价。继续开展学生身体健康素质监测,把体育工作纳入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纳入考试制度改革、纳入督导评价内容。二是保障。体育设施设备要重新厘定标准、逐步配齐,师资要有计划培养补充。要落实好校方责任险等制度,解除学校的后顾之忧。三是习惯。“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改进体育教学,切忌“放羊”“跑圈”,做到“教会”“勤练”“常赛”,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四是示范。办好校园足球等特色学校,鼓励开办少数民族特色体育项目课程,辐射带动更多学校开展好体育。健康,不光是指身体健康,现在学生学业压力大、就业压力大,要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适,培育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美是纯洁道德、丰富精神的重要源泉,要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建立中小学美育课程刚性管理机制,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通过专兼结合、加强培养、岗位激励等举措,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美育器材配备标准,加快推进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要把学校美育工作情况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重要指标,引领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陶冶高尚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

          

         劳动教育要有效开展起来。全国教育大会把“劳”列入全面发展的素质要求,丰富了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总书记作了深刻论述,强调劳动可以树德、可以增智、可以强体、可以育美,要求加强劳动教育。从今年起要狠抓劳动教育。要推进教育法修订,将“劳”纳入教育方针。要加强引导,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督导评估中。要健全政策,出台加强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和劳动教育指导大纲,对学校和家庭劳动教育的组织、学段任务、强度要求、教学目标、保障手段等作出详细指导。要找好载体,通过日常家务、手工制作、非遗传承、学工学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劳动教育。用好校内校外两种资源,加强职业启蒙教育,抓好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依托社会力量和各行各业的专业力量建设学生劳动实践基地。要防止劳动教育中的娱乐化、形式化、惩戒化等问题,将劳动教育融入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体会到劳动的喜悦,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

          

         家庭教育要高度重视起来。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立德树人的第一个环节。家庭教育不到位,不仅会抵消学校教育的效果,还会给孩子发展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无论何时,都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把家长引导和培育成立德树人的一支有生力量。要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支持,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购买服务等形式,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家庭教育专业性强,需要科学系统的指导,今年要研制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和家庭教育学校指导手册,针对不同学龄段设置课程、开发教材、举办活动,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同时也要注意,家庭教育的重点是通过言传身教给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课。孩子健康成长,家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家长尤其是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家长的监护和教育主体责任,引导家长承担好法定的养育和教育责任。

          

         三、在全社会重振师道尊严

          

         在总书记阐述的“九个坚持”中,教师队伍建设居其一,在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五个部分中,教师队伍建设又居其一,可见其分量之重、要求之高。

          

         要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总书记强调,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第一标准”,就是学术水平再高、教学能力再强,师德师风不好,不能算合格老师。在教师资格准入、招聘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一切环节,都要突出师德把关,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今年,要出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落实好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要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配合做好包括“人民教育家”在内的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做好全国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完善新时代人民教师荣誉表彰体系。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今年要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教师待遇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广大教师静心从教、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要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倾斜和支持力度。乡村教育是中国教育的“神经末稍”,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教育是中国教育的重要阵地,城镇化越是加快,农村教育越要加强。振兴乡村教育,250万乡村教师是力量所在、希望所在。要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各地适时扩大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创新教师补充机制,逐步扩大“特岗计划”规模,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发展协作攻坚行动,为乡村教师提供高质量培训机会,加速补齐贫困地区教师能力建设短板。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为农村学校提供更多智力支持。

          

         要持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实施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专业认证重塑师范体系,以公费教育延揽优秀人才,以卓越教师引领素质提升,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水平,重点支持、切实办好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支持一批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统筹实施幼儿园、中小学、职校、高校教师“国培计划”。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要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制度,健全师范生定向培养供给补充机制,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政策,完善教师职称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良好局面。

          

         要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努力给学生减负,今天我要强调,教师也需要减负。现在教师负担很重,各种填表、考评、比赛、评估,各种与教育教学科研无关的社会性事务,让老师们疲于应付。今年要把为教师减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教育部将专门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政策。要全面清理和规范进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未列入清单或未经批准的不准开展,要把教师从“表叔”“表哥”中解脱出来,更不能随意给学校和教师搞摊派。要把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让他们静下心来研究教学、备课充电、提高专业化水平。

          

         四、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要取得决定性进展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进入最为关键的阶段,今年必须取得决定性进展。

          

         要牢牢兜住底线。兜住底线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底线兜不住,就是工作失误、就是失职。要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快全面改薄五年工程规划实施进度,全面组织“回头看”,确保到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达到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切实解决好部分农村和贫困地区辍学率较高的问题,对辍学高发区进行重点监测,确保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进一步增加城镇教育资源供给,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保障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依托寄宿制学校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历史欠账多、自然条件差,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要加大资源整合和政策倾斜力度,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倾斜。要聚焦精准,做好学生资助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库有效对接,做到人本化认定、动态化认定、精准式认定,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要抓紧补齐短板。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公办园主体地位,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民办园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相关工作,健全完善相关保障机制。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进中西部省份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确保到2020年各省(区、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要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贫困地区学生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健康。从目前情况看,一些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分布不均,部分适龄残疾儿童尤其是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未能接受义务教育,再加上康复医疗等开支比较大,教育扶贫压力很大。要以深入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引领,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要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好“一人一案”。健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工作机制,解决好资源配置、专业指导和条件保障等问题。

          

         要加快缩小差距。重点支持中西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和创新能力。继续实施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统筹推进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省部共建等工作,大力推进部省合建工作,引导和支持中西部高校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民族教育是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交汇点。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制订加强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内地高中班高考录取改革。深入推进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发展,组织实施好新一批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加快提高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深入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提高贫困家庭新增劳动人口、贫困地区青壮年普通话交流能力。要全面实施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督导评价监测工作,推动中西部地区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高,切实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

          

         五、克服“顽瘴痼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当前校长们、老师们感受最深、呼声最强烈、关注度最高的还是改革,要围绕破除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一些标志性、引领性、支柱性改革上取得突破。

          

         要把教育评价改革作为“最硬的一仗”来推进。“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这“五唯”是当前教育评价指挥棒方面存在的根本问题,是当前教育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但再难也要啃下来。“五唯”问题解决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功利化倾向、从根本上祛除浮躁之弊,还教育清静、清爽、清新之风。40年前,恢复高考成为中国改革的先导,今年要把评价改革作为龙头,发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先声。

          

         要在破除“五唯”问题上打一场硬仗,拿出实招硬招新招。针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领域,大、中、小学不同学段,各级各类教师不同职业要求,显性、隐性评价不同方式,全面梳理、分析、评估教育评价的现状、问题与原因,分层分类研究提出改革的思路举措。要以立促破、破立结合,从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在“唯”与“不唯”之间找到平衡,拿出整体设计,把教育评价改革的大逻辑理出来,搞清楚从哪里突破、规则是什么、路径是什么。要抓住考试评价等关键环节,深化高考、中考改革,形成更加全面的考试、更加综合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发挥教育评价改革领头雁作用。

          

         要继续大力度深化教育管理方式改革。教育治理治的是权力,理的是关系。针对学校反映突出的检查多、评比多等问题,要按照中办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能精简的精简、能合并的合并,能一次综合检查就少一些专项检查,列出清单,逐一清理,建立章法,切实解决。要扩大高校在薪酬分配、职称评审等方面的自主权,五部门关于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文件下发后,很多地方向高校放出有含金量的权力,一些地方不再组织职称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制发任职文件、不再办理资格证书,但也有地方对政策“截流”、打折扣。这里我要强调,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决不能“上放下不放”“明放暗不放”。

          

         对中小学办学自主权也要重视起来,今年要专门制定落实中小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的文件。对放下去的权力也不能搞“自由落体”,学校“活”起来不是不要规矩,要通过改革和法治的办法,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去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加快完善重点领域标准,形成按标准办事的习惯,提升运用标准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深化依法治教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法律制度供给,今年还将出台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各地要配齐配强教育执法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要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大数据等监管措施,加强对办学方向、质量的规范引导。要依托“互联网+”手段,推广“最多跑一次改革”,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要瞄准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今年,职业教育要“下一盘大棋”,将印发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启动“1+X”(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办学模式由参照普通教育向类型教育转变。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骨干专业,鼓励大企业举办高质量的职业学校。狠抓本科教学秩序整顿,打造“金专、金课”,加快发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实施卓越研究生教育攻坚行动,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进一步扩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学校范围,培养适应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卓越人才。科学合理设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岗位,引导高层次人才发展与国家发展同向同行。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深入推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力争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要破解继续教育发展难题。在我国各类教育中,继续教育还属于薄弱环节,如期实现现代化的任务还很艰巨。很多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在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上存在缺位,开展培训特别是服务企业的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理念、资源、机制和规范管理都存在短板。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推动继续教育规范与创新,既要深度调整既有利益格局,做好“老城改造”;还要推动新的模式与路径建设,启动“新区建设”。学历继续教育历史脉络长、量大面广,属于“老城改造”,改革发展需要多方协同、稳妥推进。要持续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促进高校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推进开放大学建设与发展,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非学历继续教育方兴未艾,社会需求量大,属于“新区建设”,要调动各方资源,满足学习者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学习型城市建设、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等,让所有走出校门的学习者都能持续发展、幸福生活。总之,要跳出“老区”建“新区”、建好“新区”带“老区”,努力实现人人、时时、处处可学,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要深化开放促进改革。新时代的教育对外开放,是全面、全方位的,是宽领域、大力度的。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将工作重点、资源配备、力量投入向此倾斜,在“特”上做文章,“优”上下功夫,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要对接国家科技创新亟需,进一步做好出国留学服务工作,鼓励留学生学有所成、报效祖国。对接“双一流”建设,抓紧修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支持国内高校紧跟世界科技前沿,围绕薄弱、空白、紧缺学科专业建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把质量高、符合需要的资源“引进来”。对接大国外交、周边外交新增长点抓人文交流,形成与各层次各领域对外开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中外人文交流新格局。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支持职业教育“走出去”,打造“鲁班工坊”等品牌,探索与中国企业和产品相适应的模式。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治理,加大参与教育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研究制定的力度,提升中国教育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和塑造力。

          

         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各级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

          

         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和精髓要义,深刻感悟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的宣传、应用工作,将其打造成为广大干部师生理论学习的优质资源。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为必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研修培训。加强研究阐释,高质量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提升用中国思想、中国话语阐释中国问题的能力。

          

         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要把讲政治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要把“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作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总抓手,作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党性修养、作风锤炼的主要内容,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政治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要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今年先从教育部做起,把一些不必要的层层检查、层层汇报、层层报材料、层层开会、层层留痕等减下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化风成俗。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监督和依法查处力度,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反对和纠正教育领域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着力推进精准思政,深入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改革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创新网络思政,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文明素养,遵守网络行为规范。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不折不扣将中央关于高校思政工作队伍的政策要求和量化指标落地,加大力度培育一批思政课领军人才、思政工作中青年骨干和一批网络教育名师。

          

         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功,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要把2019年作为教育系统“支部建设年”,着力提高党支部的组织力、感召力、引领力和执行力。采取有力举措,推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地见效。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有力贯彻。研究出台《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打好中小学基层党建基础。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党建工作,更好发挥老干部作用。

          

         要确保教育系统和谐安全稳定。要善于从战略上看问题,在细节上作文章,加强形势研判,重要时间节点都要管起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制定工作方案。要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研判、快速处置机制,形成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合力。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各位教育厅长、局长、校长要时刻把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责任、警钟长鸣,深入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积极化解矛盾,从源头上、根本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切实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完成好今年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我们抓落实的精神状态、方式方法、效果要求都要有新的提升。要高标准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参悟透、领会准、运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手里面的工作放到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全局来推动落实。围绕“五个清单”和即将印发的工作要点,把工作实效作为落实的度量衡,确保工作按时完成、高质量完成。要创造性落实。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突破“卡脖子”问题,把手中现有的“武器”用好,创造条件推动落实。要妥善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的关系,在坚持全国一盘棋的前提下,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搞“一刀切”。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对待和处理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争当教育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要在奋进中落实。

          

         “奋进之笔”在2018年是初步实践,2019年要让这个品牌成熟起来。今年,教育部层面将组织实施“攻坚行动专项方案”“司长风采项目”“处长奋进纪实档案”,把重大项目实施作为考察识别、考核评估和展示干部风采的平台,着力把教育部建设成为“奋进之部”,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奋进支部”。在地方和直属高校层面组织实施“厅长突破项目”“高校书记校长履职亮点项目”,鼓励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实施最有突破、最有特色、最有亮点的改革发展举措。“奋进之笔”是一种机制,是一个载体,是一个行动,是一种责任,要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让奋进成为教育人的精神符号,大家都做努力奔跑的追梦人。

          

         同志们,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满怀信心、奋进拼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职业教育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教育部长陈宝生:今年职业教育要下一盘大棋,要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知识,对于职业教育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职教新闻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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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是通知原文 附件: 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认定范围 全省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 三、组织机构 (一)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二)认定实施机构及职责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高等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以下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应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院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等不少于10人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实施认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业大类评议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某专业大类“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核查合格的,提交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 (二)组织认定。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认定结果。 (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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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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