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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资讯 > 职教新闻 > 【教育论坛】《农村小学微课设计与制作的实践研究》课题研究总报告

    【教育论坛】《农村小学微课设计与制作的实践研究》课题研究总报告

    发表于:2019-07-24
    阅读:2316
    评论:0

    一、课题研究报告标识

    陈延江,现任庄河市栗子房镇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小学一级职称,于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期间,主持完成了《农村小学微课设计与制作的实践研究》(课题批准号:WK2015064)的课题研究。

    课题组主要成员如下:姚长华、冷利、刘志超、田丽、于香慧、徐寒凤、李静姝、陈晶、王飞、车美、孙芳芳、于春君、王华、蔡菁华。

    二、课题研究报告简介

    (一)标题:

    《农村小学微课设计与制作的实践研究》

    (二)摘要:

    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于当前农村留守儿童课业辅导及学生学习方式较单一的教育现状,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我校提出了《农村小学微课设计与制作的实践研究》这一研究课题。课题自2015年6月提出,2015年7月正式立项,2015年9月进行开题论证,2016年9月完成课题研究中期研究报告,经过两年的课题研究和探索,2017年9月已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三、课题研究报告主体

    (一)课题研究的问题

    1.课题研究的目的

    (1)通过系列性的微课资源库改变学习方式

    通过本课题研究,探索出适合农村小学学科微课设计与制作的理论成果和实施办法。在两年的实践研究中,形成一套涵盖小学数学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大领域的系列性微课资源库,通过网络云、光盘、移动终端共享该资源,最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课业辅导问题,通过这样的信息化手段,真正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对不同知识点的个性化学习、按需选择学习,这种通过微课的学习不受时间的约束和地点的限制,既可查缺补漏又能强化巩固知识,同时它也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课后无人辅导难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2)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成长

    在教师制作“微课”的过程中,这既是教师继续学习的过程,更是一种最有效的教师间的教学研究的过程。做一个好的“微课”、比较相同内容的“微课”,研究一个“微课”制作,无形中使教师明白了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尤其将引领教师的教学理念从关注教到关注学、从关注教材到关注课程的转变。对教师而言,微课将革新传统的教学方式,突破教师传统的授课模式,教师的电子备课、课堂教学和课后反思的资源应用将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研究的意义

    (1)微课可以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支架

    微课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具有更多的主动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可以完全离开教师的指导进行探究。事实上,在整合的过程中,教师要扮演内容呈现者、学习帮助者和课程设计者等多重角色,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控制和学生的自主活动之间要达到一种平衡状态。

    (2)微课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实践性

    在对我校319名学生进行的“关于小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情况调查问卷”的问卷调查中,分别对家庭电脑普及、家庭智能移动设备(泛指智能手机、ipad等智能终端)普及和日常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电脑普及程度达到75%,智能移动设备普及程度达到92%,在一周的使用情况调查中,54%的学生经常使用这些设备,可见移动学习的发展有很大的空间,同时也将使学生在学习上更加自由、轻松和快乐,它为学习者提供了一个新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式,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

    (3)微课可以因材施教,形成自主学习的资源库,解决了农村小学微课资源匮乏的问题

    相关研究表明,随着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工作压力的增大,很多知识是通过非正式学习获得的,例如看报纸、看微信、跟同事聊天、生活问题寻求百度和Google帮助等等,都能对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将现有的课程拆分成微课视频碎片,形成一个系统性的微课资源库,学生需要学习相应知识,可以像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搜索引擎一样输入关键词,就会出现一系列索引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求,筛选自己需要的知识以满足学生的自我需求,真正实现因材施教,教师的讲解只是学生认知中的一个工具,形成以学生为主导的学习活动。

    (4)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与学的方式的转变,真正实现了“课堂翻转”

    对于学生来说,按需学习的网络微课可以让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对传统的学习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有很大的突破,这种学习方式不但是在传统学习模式上的转变,近期而言,最起码是传统课堂的一种补充和拓展手段,为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奠定了习惯基础。对教师而言,传统的传授知识的方式仅仅局限在课堂上,微课的使用,很好地丰富了教学手段,为实现“翻转课堂”打下了基础。

    3.课题研究的假设

    如果本课题得以执行,对教师而言,就将革新传统的教学方式,突破教师传统的听评课模式,教师的电子备课、课堂教学和课后反思的资源应用将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试用阶段,对学生而言,就能更好地满足学生对不同知识点的个性化学习、按需选择学习,既可查缺补漏又能强化巩固知识,是传统课堂学习的一种重要补充和拓展资源,能从根本上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培养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我校教育质量与整体发展再谱新篇。

    4.课题研究的核心概念

    (1)微课的概念界定

    我国微课程的相关研究从2011年开始,2012年、2013年逐渐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2014年至今微课的研究逐步进入发展阶段。通过对网络搜索(主要针对“中国学术网络出版总库”的搜索)进行内容分析可知,最早发表的与微课程相关的文章是2011年关中客的《微课程》,文章阐述了国内外“微课程”概念,并批判性地指出:微课程不可能适用所有的课程,具体适用哪些课程哪些教学内容,需要通过实践检验。此后微课程逐渐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大家开始对微课程进行解读,研究其概念、含义、特征等。

    本课题研究中所指的微课是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教与学活动全过程。

    (2)“翻转”课堂

    翻转课堂译自“FlippedClassroom”或“Inverted Classroom”,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将学习的决定权从教师转移给学生。在这种教学模式下,课堂内的宝贵时间,学生能够更专注于主动的基于项目的学习,共同研究解决本地化或全球化的挑战以及其他现实世界面临的问题,从而获得更深层次的理解。教师不再占用课堂的时间来讲授信息,这些信息需要学生在课后完成自主学习,他们可以看视频讲座、听播客、阅读功能增强的电子书,还能在网络上与别的同学讨论,能在任何时候去查阅需要的材料。在课后,学生自主规划学习内容、学习节奏、风格和呈现知识的方式,教师则采用讲授法和协作法来满足学生的需要和促成他们的个性化学习,其目标是为了让学生通过实践获得更真实的学习。

    概括地说翻转课堂的精髓就是颠覆了传统的课堂教学,把知识的传授放到了课前,课堂上是内化知识的过程,学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通过交流、讨论获得新的知识,而不是由老师主导地把知识从头到尾讲一遍。而这里所提到的传授知识放到了课前,主要就是通过微课实现的。

    (3)微课的特征

    微课的特征概括起来有四点,即短小精悍。

    A.短:时间短,根据实际要求而定,一般控制在10分钟之内。

    B.小:容量小,某个知识点,某一教学环节。

    C.精: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

    D.悍:视频化——网络化——移动式。

    5.本课题界定

    《农村小学微课设计与制作的实践研究》的课题研究是指围绕小学阶段的数学学科,有针对性的筛选出微课制作的知识点谱系,通过课题研究形成一套因地制宜的、有区域性的微课资源库。

    (二)课题研究的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

    1.课题研究的背景

    2015年5月23日上午“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在青岛开幕。这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合作举办,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来自全球 90多个国家的教育官员、学者、校长和教师等汇聚一堂,以“信息技术与未来教育变革”为主题,共同探索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研讨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更加广泛的实施应用。本次大会围绕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教学变化,提升教育质量,创造开放泛在的学习环境、促进终身学习,以及教育信息化的监测、评估等进行深入研讨。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本次大会的贺信中提到:利用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国坚持不懈推进教育信息化,努力以信息化为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我们将通过教育信息化,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数字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通过知识改变命运。

    如何推动教育的变革和创新?如何达成习总书记的“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如何缩小城乡教育差别,促进教育均衡?微课,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

    庄河市进入微课研究起步于2014年末(百度搜索),随着首期中小学教师微课视频制作培训班正式开班,拉开了我市微课研究工作的序幕。同时在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武桂华语文工作室里可以看见发表于2014年1月的一篇名为《走进微课程》的文章,集中对微课的概念、呈现方式、制作等做了全面的解释;其中大连市103中学、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小学在微课的开发和制作上都有突出的表现。

    庄河市栗子房镇中心小学在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中一直秉承着“行在当下、利在未来”的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到教育信息化既是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在组织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过程中,我校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在学校中的广泛应用,必将对学校教育产生十分深刻的变革。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学生、教学设施是其基本的构成要素,教育信息化的深入展开,使教师的作用、学生的能力、教育设施的性能都有着深刻的变化,同时学校也认识到作为农村小学更应加强对信息化手段辅助教学进行深入的研究。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的战略部署,切实推进基础教育广泛、深入和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基础教育电子政务能力、数字校园水平和人才信息素养,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以先进教育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以信息化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农村小学微课设计与制作的实践研究》这样的课题研究便应运而生。

    2.课题研究的文献综述

    我国对微课程研究比较深入的两位学者是广东省佛山市教育局的胡铁生、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研中心主任李玉平。胡铁生围绕开发“微课”资源库展开。其基于当前教育信息资源利用率低下的状况,提出建设微课程资源库将是当前网络时代背景下区域教育信息资源建设的新趋势,通过建设佛山市“微课”资源库,总结了“微课”资源库开发的步骤和途径,主要包括“需求调研;平台开发;内容规划;技术培训;微课建设;共享、交流、应用”等环节。李玉平认为微课程是在“三小研究”背景下产生的,是从“三小研究”到“三微研究”的转化,标志着一种新的研究模式的形成。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探索,总结微课程的分类包括“策略微课程;小现象微课程;小故事微课程”。学界对微课概念的争论焦点集中在微课是“课”还是“课程”,从长远来看,微课概念应该向微课程概念演化。

    在微课开发方面,广东佛山微课开发的途径、模式、环节、策略对我国其他区域微课开发具有借鉴与启示作用,但因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性、教材不统一等原因造成不易推广,故应因地制宜地加强微课资源库的研究势在必行。

    在微课应用方面,胡铁生认为,在满足微课资源日常建设、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便于学生应用、研究的便捷式服务环境。

    另外,微课实践研究在设计与应用环节还有待加强。在设计环节上,一方面应加强信息化环境下对教师的微课教学设计理论、理念、策略、方法和模式方面的培训。据调查,有76%的中小学教师认为微课的教学设计是微课制作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同时有34%的人认为“没有掌握微课的设计方法”是微课制作的困难。另一方面应加强“微视频”技术培训。胡铁生指出,课堂教学视频的拍摄与编辑技术是当前微课质量提高的主要制约因素。在应用环节上,应加强微课应用模式、策略、机制的研究,以引导微课的应用。

    据调查,目前中国微课网平台的微课资源应用情况极不乐观:仅31% 左右的教师会“经常”去点播或查看自己的微课,35% 左右的教师会去“经常”点播或查看他人的微课,17.5%的教师会“经常”去下载他人微课,12% 左右的教师会评论他人微课,16% 的教师会在自己课堂教学中主动运用微课。

    3.我们的思考:

    (1)综上所述,目前的微课资源缺乏系统性,大多数教师制作的微课都是零散的、碎片化的,我们想通过两年的课题研究形成一套系列性的微课资源。

    (2)目前教师制作微课的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我们想通过课题研究形成一套适合本地基础教育的区域性的微课制作标准。

    (3)小学生的学习方式改变是一个长期的习惯性改变,我们想通过“互联网+教育”的形式搭建一个学生自主学习的平台。

    (三)课题研究的程序

    1.课题研究的内容

    (1)农村小学学科微课设计与制作的理论研究。

    A.确定适合农村小学学科微课设计与制作的理论标准。

    B.确定适合农村小学学科微课设计与制作的操作流程。

    (2)农村小学学科微课设计与制作实施办法的研究。

    A.通过多种研究活动,让学科教师具有自己能够制作微课的能力。

    B.建立1-6年级数学(重、难知识点)区域性微课资源库。

    C.课下使用微课资源:以“互联网+”融入教育,通过多种平台上线微课资源,尝试改变学生的学习途径,从而建立新型的学习方式。

    2.课题研究的对象

    (1)微课设计与制作的研究对象为所有课题组成员。

    (2)微课应用实践的研究对象为学生。

    3.课题研究的方法

    (1)行动研究法:把研究过程与日常教育工作相结合,边工作边研究,边研究边思考,边思考边总结,同时定期召开课题研究活动,完成预期成果,相互学习经验,共同进步。

    (2)经验总结法:研究组成员在研究过程中及时将自己的心得体会形成课题研究随笔文字性材料,对研究过程中撰写的论文要做好汇编,同时对过程性资料做好积累和整理工作;对制作完成的微课及时使用,通过反馈情况做好改进,以期提高微课制作水平和质量,并督促教师积极参加论文投稿,对课题研究的成果进行推广应用。

    (3)专家引领法:指派课题组成员参加微课设计与制作方面专家的讲座和培训,争取在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上均有所突破。

    (4)文献研究法:上网查阅相关资料,翻阅相关书籍,不断充实研究角度和内容,丰富研究方法。

    (5)问卷调查法:在家长和学生之间展开问卷调查,主要是在前期了解微课在应用时是否具有使用环境,在后期通过调查检验微课的使用有效性。

    4.课题研究的思路及技术路线

    本课题在研究期间已定性为我镇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研究方面的重要课题,首先拟定召开课题组成员工作会议,确定“小学1-6年级数学微课知识点谱系”;利用每周三下午的时间完成微课设计研讨反馈和微课录制,同时定期召开学习型研讨活动,针对微课的开发进行理论学习;对录制的微课进行试用和反馈,并组织教师撰写课题研究论文和研究随笔;指派教师到庄河参加“微课设计与制作”的学习班,之后将所学技能对课题组成员进行二级培训;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微课频道,以试用促提高,以使用为途径,以实用为标准,最终完成预期研究成果。

    运作流程及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

            四、课题研究的实践进展和结论

    (一)实践进展

    在研究的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采用多种途径加强理论学习

    (1)充分利用《课题研究手册》加强教师理论学习指导。

    (2)利用每周三下午时间集中学习、讨论微课制作的相关理论。

    (3)积极关注相关微课公众号,自主学习相关理论知识。

    2.积极参加微课相关培训

    本着“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方式,我们在参加上级组织的关于微课的培训后,在全校内组织二级培训,两年来,我们组织校内二级培训7次,教师学习效果显著。外出学习及培训情况如下:

    (1)陈延江参加2015年10月10日在大连东软举行的为期三天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暨微课程与学科教学融合专题研修班》。

    (2)王飞在参加庄河市“十三五”期间第六期中小学教师微课视频制作培训中成绩合格。

    (3)田丽在参加庄河市“十三五”期间第八期中小学教师微课视频制作培训中成绩合格,同时田丽被评为优秀学员。

    (4)于春君在参加庄河市“十三五”期间第一期中小学教师电子白板操作技能培训中成绩合格。

    (5)田丽、李静姝在参加庄河市“十三五”期间第六期中小学教师电子白板操作技能培训中成绩合格,同时李静姝被评为优秀学员。

    (6)蔡菁华、王华在参加庄河市“十三五”期间第九期中小学教师电子白板操作技能培训中成绩合格。

    (7)孙芳芳、刘志超在参加庄河市“十三五”期间第十期中小学教师电子白板操作技能培训中成绩合格,同时刘志超被评为优秀学员。

    (8)陈延江参加2016年7月22日庄河市中小学信息化应用专题会议。

    (9)部分课题组成员参加2015年9月庄河市微课的设计制作与翻转课堂应用培训会议。

    (10)部分课题组成员参加2015年9月25日大连市“微课开发与应用”课题研究专题会议。

    (11)部分课题组成员参加2016年7月5日大连市“微课开发与应用”课题研究展示会。

    (12)部分课题组成员参加2016年11月25日大连市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表奖暨培训会议。

    3.集体备课,集中录制微课

    利用周三下午时间,针对某个知识点,采用课题研究组成员共录一节微课的方式集中呈现某一种类型的微课,通过集体备课、集中录制和共同讨论的形式总结相关理论成果,并达成共识。

    4.积极通过参赛和上线试用的方式检验微课质量

    两年的课题研究时间里,课题组成员参与各级各类微课大赛50余人次,其中获得庄河市级奖项7人,获大连市级奖项10人,获得辽宁省级奖项8人,获得国家级奖项1人。获奖论文4篇,利用微课设计的录像课获庄河市级奖项2节,优秀案例1节。2017年5月,130节微课以每天8节的发布速度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线,微课一经投入使用便在庄河地区得到了家长和兄弟学校的关注,完全免费的、系列性的优秀微课资源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认可。取得的成绩和得到的褒奖无疑是对制作的微课质量最好的见证。

    5.组织教师撰写相关论文。

    (二)研究结论

    在为期两年的课题研究过程中,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构建了适合农村小学学科微课设计与制作的理论标准。

    通过研究确定了微课的内容标准、微课制作标准。

    2.构建了适合农村小学学科微课设计与制作的操作流程。

    通过研究确定了微课的设计与制作的流程为:选题——微教案设计——制作课件——教学实施与拍摄——后期制作。

    3.提炼出了常见微课的主要类型:

    (1)讲授类(2)问答类(3)启发类(4)讨论类(5)演示类(6)练习类(7)实验类(8)表演类(9)自主学习类(10)合作学习类(11)探究学习类

    五、课题研究的分析和讨论

    转变农村小学生的学习方式”是本次课题研究的重要内容,但是这个内容的研究角度有很多,特别是在微课的制作标准这么多的情况下,如何探索出适合庄河地区农村小学生使用的微课资源成为我们课题研究之初的重要问题。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核心组成员经过多次讨论,最终达成共识——以“学生喜欢看、方便看,并学有所获;教师能做,便于制作,能做好”为宗旨,在课题研究之初,我们没有急于马上录制微课,而是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学习关于微课的理论基础,在之后的制作微课过程中,我们去掉那些所谓的条条框框,我们每个人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一点点积累经验,在探索中一点点改进不足,这样的好处就是我们不会再在课题研究一开始就受到固有经验的束缚,实用、有效的微课才是硬道理。正是因为如此,经过两年的课题研究,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系列微课制作标准才呈现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套系列性的微课视频资源,我们通过学校公众号上线使用微课来检验微课的质量,期望在一段时间后,这些资源能使更多农村的小学生受益。

    六、课题研究的建议

    (一)课题研究的自身研究不足和改进事项

    信息化教育是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一个永恒的主题,作为基层研究教师,我们任重道远。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检验一节微课是否有效最好的办法就是应用实践,可是面对农村硬件基础受限,我们仅仅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推行微课使用还是远远不够的,农村学生的学习方式主要还是停留在常规课堂上,学生的学习方式转变需要长期、不间断地进行,如何使信息化融入教育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是我们要思考的,如何让微课的内容不断被丰富、层次不断被提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2017年9月,我们申请了国家级课题——《农村小学数学学科微课开发与应用的实践研究》,期望通过这样的研究最大程度上的破解上述困局。

    (二)课题研究结论的启示

    通过两年的课题研究,除了理论目标和实践目标达成以外,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在以后制作微课的过程中应该向系列化和创意性微课发展:

    1.系列化微课:现在很多老师在刚开始学习做微课的时候,只是一个零散的、单独地、或者说只是参加比赛做的,如果希望微课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作用,成为教学的辅助方式,微课必须要与教材配套并向着系列化方面发展。

    2.创意型微课:正如一节高效的课堂一样,微课也需要得到学生和老师的认可,一个目标定位准确、过程设计精妙、易记、易学、有效的创意型微课是我们需要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

    七、主要成果

    (一)理论成果

    1.构建了适合农村小学学科微课设计与制作的理论标准。

    目前,全国各级各类的微课比赛中的制作和评价标准都有所不同,但是农村小学受师资力量和硬件基础的限制,按照部分标准执行很难实施,经过两年的课题研究我们以“学生能喜欢看、方便看,并学有所获;教师能做,并便于制作”为宗旨,结合农村小学现状制定了以下标准。

    (1)微课内容标准:

    A.功能理解透彻

    我们的课题研究在初期阶段只要是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辅导有困难的学生,为这些学生提供课后复习巩固和课前预习的功能,要从内容涉及上明确,这些微课的功能不是代替课堂教学的。

    B.选题内容足够细

    微课的选题一定要是一个知识点,尽量选择热门的考点、教学的重点、难点,知识点的选择要细,十分钟内能够讲解透彻,同时知识点要准确无误,不允许有文字、语言、图片上的知识性错误或误导性的描述,如果该知识点牵扯到另一个知识点,需详细讲解时应另设一个微课。

    C.内容结构完整

    微课不等同于视频切片,虽然微课的时间很短,但是必要的环节必须完整,微课的制作中要体现微课名称、作者姓名等信息,要有片头和片尾,内容的设计上导入、新授、练习等环节不能忽视。

    D.受众定位明确

    微课的制作要明确受众人群,微课的具体试用的过程中应该是完成一项一对一的教学实施,因此讲解时不得出现“你们”、“大家”、“同学们”等词汇。同时,微课作者需清楚本个微课受众的知识基础,采用适合该基础的相关定理、定律、词汇讲解。

    E.知识准确无误

    在微课里不允许有文字上、语言上、图片上的知识性的错误或有误导性的描述。

    F.讲解不能照本宣科

    对现有的知识以及课本上对该知识的表述应有自己的理解,而不是罗列书上的知识,内容风趣、幽默、情境化,学生沉浸感强,否则微课起不到“解惑”的作用。

    H.课件具有视觉美感

    如制作常用的PPT课件时,可多角度地应用PPT现有的功能带来的视觉效果,如自定义动作、PPT切换、颜色搭配、字体搭配等。

    (2)制作技术标准

    A.视频资源总体要求

    l      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l      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l      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B.音频信号源总体要求

    l      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l      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l      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C.分类制作技术标准

    从目前来看,微课基本上分摄像拍摄类、屏幕录制类、其他软件类及混合制作类四种,对于常见四类的微课制作方法,对应的要求如下:

    a.摄像部分技术要求

    教师可借助专业摄像机、数码DV、数码相机、智能手机、电脑摄像头等一切具有视频摄录功能的设备,将自己的教学过程场景拍摄记录下来。摄像部分的技术要求如下:

    l      视频压缩采用H.264格式编码,视频格式为MP4及FLV格式。

    l      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000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

    l      视频质量要求图像稳定、对焦清晰、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

    l      视频分辨率:分辨率一般为设定为720*576、1280*720;

    l      在同一课程中,使用的视频分辨率应统一,不得标清和高清混用。

    l      视频帧率为25帧/秒,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l      声音采用双声道,要求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b.录屏部分技术要求

    通过录屏软件内录可安装屏幕录制软件(如Camtasia Studio等免费录屏软件)、或交互白板自带摄录软件、手写板和声音输入设备等,同步录制教师在电脑屏幕上演示、操作、讲解的授课内容和声音、或者用Powerpoint软件同步配音制作。这种方式适合于数理化等注重逻辑推理演算过程的教学内容,可以由教师一个人操作完成,标准如下:

    l      录屏的分辨率一般采用1024*768或1280*720。请事先调整分辨率,不要高分辨率录制,低分辨率输出。同时,尽量不要出现特殊的分辨率。

    l      如果要用视频混合制作,建议采用与视频分辨率最接近的分辨率,使得合成后效果最好。

    l      录制PPT时,请将PPT事先调整为适合长宽比(1024*768录制时,用4:3;1280*720录制时,用录制时不留黑边)。

    l      声音采用双声道,要求清晰,杂音,音量适中,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l      录屏的输出最后转成MP4格式。

    c.多媒体软件制作类要求

    如利用动画软件(FLASH、MAYA、3DMAX等)、视频制作软件等多媒体软件制作,也可以由StoryLine、Captivate等课件制作工具制作而成。但输出必须支持在网络上运行,或生成标准的SCROM标准课程包格式。制作要求如下:

    l      如果没有交互性内容,要求输出MP4视频或FLV格式,要求每个微课都使用单个文件输出,要能够在网上在线学习。

    l      如果存在交互性学习内容,要可共享内容对象参考模型或共享元件参照模式。

    l      主体部分采用800*600,1024*768等通用分辨率,以便在各种显示器上得到最佳效果。

    l      动画清晰、流畅,声音清晰,与画面同步。

    d.混合类微课要求

    综合运用以上几种方式,通过拍摄、内录、制作、合成等形成微课教学视频。例如教师将自己设计制作的教学动画(flash、Gif动画课件)输出合成视频格式;或通过自动播放的方式内录自己制作的PPT课件内容(声音可提前录制也可在播放时同步讲解)。需遵循以下要求:

    l      视频、屏幕录制或软件制作都均采用相同的分辨率制作,宽高比统一为16:9。

    l      混合视频中各组成视频(摄像拍摄、录屏、软件制作)的制作要求参照前三种标准。

    l      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晰,前后音量大小一致。

    l      最后制作输出mp4或flv格式。

    l      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兴趣爱好等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以上录制方式中的一种,并自行确定是否在微课视频中出现本人影像等。

    2.构建了适合农村小学学科微课设计与制作的操作流程。

    通过两年的课题研究,我们基本确定了制作一节微课的基本步骤如下:选题——微教案设计——制作课件——教学实施与拍摄——后期制作。

    (1)微课的选题标准:微课的选题是微课制作最关键的一环,良好的选题可以事半功倍的进行讲解、录制,不好的选题同样可以使得微课变得平凡乃至平庸。我们课题研究成员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广泛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统计、分析期末考试卷中某些题型的错误率,并结合微课制作特点,以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为基础,兼顾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最终确定了“小学数学微课知识点谱系”。

     A.要是教学中的重点难点。

    一节微课一般讲授一个知识点,对于这个知识点的选择,关乎知识结构的设计,对于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用来制作微课,是一个较好的选择,较为符合微课制作的初衷:教学资源分享,为学生(教师)解惑,启发教学。

    B.要适合用多媒体表达。

    微课作为一种媒体,内容的设计要适合使用多媒体特性,对于不适合使用多媒体表达的内容,制作的结果也许是徒劳的,因为也许使用黑板教学或进行活动实践的教学效果更佳,信息化手段永远是为了辅助教学而存在的,决不能在制作微课的时候本末倒置。如若不然,也会使教学过程平庸无奇,令观看者失去学习欲望。因而微课选题要适合使用多媒体表达,适合加入丰富的图形图像、多姿的动画、声色兼有的视频。

    (1)微教案的设计:

    微课虽然只有短短的数分钟,但是也需要进行良好的教学设计,良好的微课应该是井然有序的,杂乱无章而随意的微课是与微课理念背道相驰的。我们在设计微课最初应该思考以下几个问题:本课的教学目标是什么?采用的评价方式是什么?主要的教学手段是什么?采取的教学策略是什么?准备的教学资源有哪些?只有想过了这些才可以做教学设计。

    A.教案设计要适合学习对象。

    不同学科学段的微课对应不同知识能力的学生,微课不但应有学科学段的分别,同时还要有同一学科学段适应不同水平的学生,诸如同一个数学知识点,对于不同水平的学生,传授的方法乃至内容应该有有差异,进行个别化教学,这也是符合我们微课理念的。

    B.教案设计要符合认知过程。

    良好的微课设计应该是循序渐进的,不能跳跃式发展,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认知方式是大有差异的,对于低年龄儿童,具体(多图、动画、视频)的知识对于他们更易于接受,对于高年级的学生,认知方式已经发展为更易于接受抽象的知识,可以给予学生想象思考的空间。

    (2)微课课件的制作。

    教学课件能充分创造出一个图文并茂、有声有色、生动逼真的教学环境,为教师教学的顺利实施提供形象的表达工具,能有效地突破教学难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真正地改变传统教学单调模式,使乐学落到实处。因此,在设计微课的过程中,制作实用、有效的课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我认为制作微课课件要注意以下几点:

    A.内容设计:

    课件展示的内容必须是核心内容,边末角的东西可以通过教师的嘴跟动作表达出来,对于照本宣科读课件的视频跟微课没有任何关联,课件的内容设计要有启发性、悬念性,能达到有效激发学习者兴趣的目的。

    B.版面设计:

    l      首页与封面设计:要让学习者一目了然地知道知识点等信息,如:微课标题、作者及单位、学科学段、章节及教材……

    l      背景:尽量以素雅为主,能烘托字体,不能太艳丽,如果跟人的皮肤一样浓装艳抹,则凸显了内容的苍白无力,同样,背景不能乱,试想凹凸不平的皮肤,能美到哪里去?

    l      中间页:最顶上可以写着知识点的小点,一目了然,中间则放置主题内容,右下角或左下角留出空白,以放置教师画面,同时不挡住文字。背景应当比首页更加简单,但是不推荐没有背景或是某种纯色的背景,太素颜也不好。

    l      尾页设计可以加入感谢语、微课题目、欢迎观看其它微课等语言,此页不建议加入教师画面。

    C.美学设计:

    l      整个课件制作当中,应当是50%文字,20%图片,30%空白。

    l      整个PPT文字颜色不要超过3种,最好只使用2种。

    l      课件上下一致,左右协调,上半页与下半页内容数量差不多,不出现头重脚轻,不要出现一边重一边轻的现象,左半页与右半页协调。

    l      翻页动画可以有数种,但是不能太多,2-5种翻页效果是合适的。

    l      审美不疲劳,不要出现连续的好几张都全部是图片或者全部是文字。

    D.录制与后期制作

    请参看“理论成果”中的“技术标准”项目

    3.微课的主要类型:

    设计每个微课前,根据所要讲解的知识点选择适当的微课类型,有助于提高微课堂的效果。

    (1)讲授类--适用于教师运用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这是最常见、最主要的一种微课类型。

    (2)问答类--适用于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生获取或巩固检查知识。

    (3)启发类--适用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任务和学习的客观规律,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采用多种方式,以启发学生的思维为核心,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他们生动活泼地学习。

    (4)讨论类--适用于在教师指导下,由全班或小组围绕某一种中心问题通过发表各自意见和看法,共同研讨,相互启发,集思广益地进行学习。

    (5)演示类--适用于教师在课堂教学时,把实物或直观教具展示给学生看,或者作示范性的实验,或通过现代教学手段,通过实际观察获得感性知识以说明和印证所传授知识。

    (6)练习类--适用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依靠自觉的控制和校正,反复地完成一定动作或活动方式,借以形成技能、技巧或行为习惯。

    (7)实验类--适用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一定的设备和材料,通过控制条件的操作过程,引起实验对象的某些变化,从观察这些现象的变化中获取新知识或验证知识。

    (8)表演类--适用于在教师的引导下,组织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戏剧化的模仿表演和再现,以达到学习交流和娱乐的目的,促进审美感受和提高学习兴趣。

    (9)自主学习类--适用于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学生独立的分析、探索、实践、质疑、创造等方法来实现学习目标。

    (10)合作学习类--合作学习是一种通过小组或团队的形式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的一种策略。

    (11)探究学习类--适用于学生在主动参与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猜想或假设,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获得创新实践能力、获得思维发展,自主构建知识体系的一种学习方式。

    实践证明:在微课制作的过程中,认真把握好“了解微课的定义及作用”、“选择和分析处理知识点”、“选择合适的微课类型”、“构建完整精炼的教学过程”、“制作实用的微课教学课件”这五个环节,巧妙的设计微课教学活动,就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 

    (二)实践成果

    1.教师方面:

    (1)小学数学1-6年级系列性微课视频资源。

    截止2017年9月30日,我们课题研究累积制作微课172节,同时这些微课是涵盖了小学数学(北师大版本教材)1-6年级的大部分知识点。2017年5月,所有微课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测试使用,只要学生输入课题名称,就能观看相关课程。2017年8月,172节微课视频全部刻录光盘存档。

    (2)小学数学1-6年级系列性微课教案资源。

    与172节微课相对应的微教案设计全部集中在《课题研究手册》之中。

    (1)教师制作微课的能力提升

    在研究的过程中,教师从不知道什么是微课到认识微课、从不会制作微课到轻松设计、从只会用手机录制微课到录制手段的丰富,这些无疑是本次课题研究回馈给教师最大的收获,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制作微课的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2)课题研究的论文和随笔

    《课题研究手册》中设置了“理论学习随笔”和“课题研究感言”栏目,研究期间筛选出十余篇有价值的研究论文,其中四篇论文获奖。

    2.学生方面

    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家庭课业辅导能力得到明显的提升,从课题研究中可以看出:

    (1)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得到提高,学习方式略有转变

    根据布鲁姆Bloom的教学分类: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估、创造,它是一个金字塔式的存在,记忆是基础知识的学习,花的时间最多,创造是高阶思维的能力的体现,而我们的课堂上只做到了记忆、理解、应用,有的时候应用都做不到,可以看出农村小学的教育是花了大量的时间去做了基础的知识学习,但是最重要的应用、分析、评估、创造,却花了好少的时间通过简单的作业放在课后,我们期望学生通过课后作业进行自主学习,收效甚微。通过课题研究,我们所做的课堂翻转就是要把这两部分进行翻转,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去根据自己的步调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在课前预习和课后巩固两个过程中,学生目前的学习方式正在逐步改变。

    (2)家庭辅导的有效性得到提高

    以往在家长会中关于学生学业反馈最多的就是家长没有能力进行辅导,有的家长因为不会辅导,有的家长是怕辅导的方式和老师讲的不一致,通过课题研究的成果实施,我们发现部分知识点微课单节课点击率已经突破一千,可见,课题研究的成果正在被家长使用,并逐步得到认可。

    3.社会影响

    微课自2017年5月在学校公众号上线以来,覆盖用户近900余人,用户涉及辽宁省、河北省、广东省等10个省市,因为微课的制作团队均是在校一线优秀教师,所以微课的使用在区域范围内有效遏制了社会性的有偿办班补课现象发生。我们微课资源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教育局领导来我校视导工作多次赞誉我校的信息化教育,《大连教育》2017年第三期对我校课题研究进行相关报道,庄河教育网也对我校的课题研究活动给于报道。

    (三)论文及获奖情况

    栗子房镇中心小学在2016年10月大连市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中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田丽等21位教师获大连市级及以上各类奖项。

    八、参考文献

    1.《区域教育信息资源发展的新趋势》,电化教育研究,胡铁生,2011.3

    2.《微课的设计与制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蔡  跃,2014.8

    3.《“翻转课堂”教学新模式》,华南师范大学,柯清超,2013.5

    4.《关于微课教学的几点思考》,青年教师,肖庆安,2013.2

    5.《学校“微课”校本开发的要点》,新课程(下),陈文生,2013.3

    6.《微课的制作》,中小学电教,万国军,2013.5

    (作者  庄河市栗子房镇中心小学 陈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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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是通知原文 附件: 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认定范围 全省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 三、组织机构 (一)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二)认定实施机构及职责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高等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以下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应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院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等不少于10人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实施认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业大类评议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某专业大类“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核查合格的,提交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 (二)组织认定。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认定结果。 (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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