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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资讯 > 职教新闻 > 祝智庭:论“翻转课堂”应用的教育智慧

    祝智庭:论“翻转课堂”应用的教育智慧

    发表于:2020-01-20
    阅读:1260
    评论:0

    【专家简介】 祝智庭是华东师大终身教授,教育技术学博导,华东师大教育信息化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暨上海数字化教育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委员会主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暨教育信息技术学科组组长,国家发改委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专家组成员,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教育技术分委主任;上海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ECNU联系中心副主任、首席专家;多家国际学刊编委。

     

    我想讲四个问题:一是翻转课堂的发展脉络,二是翻转课堂在国内的应用实践,三是翻转课堂的智慧亮点,四是翻转课堂应用的发展空间。由于时间所限,我只讲一些要点,省略掉许多案例演示。

     

    一、翻转课堂的发展脉络

     

    翻转课堂起源于哈佛大学物理学教授Eric Mazur在20世纪90年代创立同侪互助教学(Peer Instruction,PI)。他论述了学习分两个步骤:首先是知识传递,然后是吸收内化。即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知识传递,通过同侪互助完成吸收内化。2000年,美国Maureen Lage,Glenn Platt和Michael Treglia发表论文《课堂逆变:一个创建全纳学习环境的门户》,介绍他们在迈阿密大学讲授“经济学入门”时,利用万维网和多媒体让学生在家或者在实验室观看讲解视频,在课堂上以小组形式完成家庭作业。另一早期的翻转课堂实践来自于科罗拉多州林地中学的案例,2007年,该校两位化学教师使用屏幕捕捉软件录制PowerPoint演示文稿的播放和讲解声音,将视频上传到网上,帮助课堂缺席的学生补课。

     

    与翻转课堂应用相关的是“可汗学院”的视频微课。2004年夏天,还住在波士顿的可汗得知远在新奥尔良就读七年级的表妹遇到数学难题。可汗随后用画图及语音软件为表妹远程辅导,并录下一段段10分钟以内以知识点为单元的视频片段,这些视频传到网上后帮助一大帮孩子解决了学习难题。他随后成立了可汗学院(Khan Academy)在线图书馆,该网站收藏了他自己录制的数千个辅导微视频,并向全世界免费开放。该项目引发全球范围内对翻转课堂的研究热潮,这一“混合学习”模式被加拿大《环球邮报》评为2011年影响课堂教学的重大技术变革。

     

    视频微课和翻转课堂是密不可分的,并且被认为是近几年推动教育信息化变革的重要技术。我们所谓的翻转课堂是有信息技术支撑的。传统教学过程的两个阶段首先是在课堂内进行知识传授,然后到课后进行知识内化。事实上,学生需要克服学习中的重点难点时教师往往并不在现场。翻转课堂的基本思路即反转这两个阶段,学生通过课堂外的自学、观看视频、做练习进行知识传授,然后课中做小测验,解决重点和难点从而进行知识内化。这种学习模式可以将学习的有效性大大提高。翻转课堂给我们一些启发,要进行信息化教学创新必须要实现三个突破:突破时空限制、突破思维限制、突破教师角色限制。 信息化教育创新也不能眼睛光盯着课内,光盯着那40分钟,要课内、课外通盘规划。

     

    二、翻转课堂应用实践:国内案例

     

    国内早期开展翻转课堂实验的学校有重庆江津区的聚奎中学,该校从2011年开始就用视频微课支持“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学实践。此外,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翻转课堂实验校山东潍坊市昌乐一中,该校学校有八千多个学生(高中生为主),168个班级,到本学期全部实行了翻转课堂教学。事实上,我国很多早期课改项目也具备“翻转课堂”的某些特征,例如:江苏洋思中学的“先学后教,当堂训练”、山西新绛中学的“自学——展示模式”、江苏木渎高级中学的“问题导向自主学习模式”等,尽管它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基于信息技术支持的“翻转课堂”研究。

     

    接下来,具体分析几个翻转课堂案例。昌乐一中提练出“二段四步十环节翻转课堂教学法”:学生先通过自学质疑(分为目标导学、教材自学、微课助学、合作互学、在线测学五个环节),再通过训练展示(分为疑难突破、训练展示、合作提升、评价点拨、总结反思)进行知识提升。事实证明,这种课堂教学结构的变化,有效改进了课堂教学的效率,并促进学生学会自主协作学习。

     

    另一个典型案例是在上海市闵行古美高级中学,该校翻转课堂充分体现了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的融合:课前学生使用电子书包学习“多媒体电子教材”,该电子教材通过动画形式对每个知识点进行细致讲解,课堂上通过自测、反馈、提问等进行问题解决与反馈,课后完成作业后可观看微视频,学习解题过程。

     

    将翻转课堂常态化实践的有广州天河区“青云项目”,有位初三政治课方老师结合初中政治的学科特点及家校的客观情况,采取只利用有限的课内时间做翻转教学,将课时设置成A型课和B型课,然后组合成了AB、AAB、ABB型三种翻转模式。

     

    深圳南山实验教育集团的案例也比较典型,它的翻转课堂学习任务定位很明确:课前做到基本学会,课中做到深度学会。

     

    通过分析以上案例,我做成一幅对比图,可以看出,各校翻转课堂既有共性,也有差异,各有特色。比如昌乐一中,让学生用晚自修进行自学,然后第二天的课中就是训练展示。古美中学它有课前课中课后的分别,福州二中也有课前课中课后的分别,天河政治课只有课中,南山也有课前课中。那么学前活动有自学、看视频、交流、做作业、提交错题等等。从技术上来讲,主要是三项技术:一个是观看微视频;二是在线测练;三是在线交流。

     

    三、翻转课堂的智慧亮点

     

    如果用智慧教育的视角来分析,翻转课堂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智慧亮点。第一个智慧亮点: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因为让学生自己去观看微视频有助于自定步调的学习。绍兴电教馆王馆长做过一个实验,让一半学生看视频微课,另一半听老师讲。他发现看视频微课的学生中,十个当中只有一个一遍看懂的,有的甚至看了六遍,也就说平均每位学生要看两三遍。因此每个人快慢程度不一样,慢的学生可以多看几遍或随时停顿下来思考。仅仅从这一点上,也体现了一定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毫无疑问,教育是为了促进人的发展,但还没有过把学生真正当人看的教学理论。已有的教学/学习理论是建立在一系列隐喻之上的:教学主义就是把学生当个容器;行为主义就是把学生当成个可训练的动物;认知主义是把学生当作个计算机;社会建构主义把众体在线学习看成蚁群一样,能够把非结构化的行为变成结构化的结果(如蚂蚁窝);个人建构主义跟发展心理学有关,行为主体像植物生长一样,给其提供“给养”就行了;连通主义把人看作是学习生态中的一个“物种”。人本主义则需要真正地把学生当人看,因为学生有思想,会用工具,可以自学,有个性,也需要沟通等等。

     

    我认为教育最基本的一条原理就是把学生当人看。因为学生是人,所以这条原理又可以替换为“把人当人看”,听起来有点荒谬,但实际上是人类的终极问题!

     

    教育当中,我们有很多不把学生当人看的行为,特别是很多地方高喊“不输在起跑线上”的口号,从高中竞争下沉到初中,从初中竞争下沉到小学,从小学竞争有下沉到幼教,甚至一直把竞争下沉到胎教。试问我们的学生为什么学得这么苦啊?本来应该8岁学的东西,那把它下沉到五岁;把应该五岁学的东西下沉到三岁,孩子们能不苦吗?所以我说,教育的最大问题出在没有把学生当人看。

     

    第二个智慧亮点是人机劳动分工。凡是有规则、可重复的工作都可以用机器来做,也就是说人和机器合理的分工,让人做最擅长做的事,这也是一种智慧。第三个智慧亮点就是基于O2O(线上线下)的混合学习,做到优势互补,整体优化。第四个智慧亮点是发挥集体智慧,教师集体备课,学生协作互学。第五个智慧亮点是学校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凡是翻转课堂用得好的学校,都是校长很有魄力,抓住机遇勇于改革,有胆有识,有勇有谋,精心组织,机制保障。

     

    四、翻转课堂应用的发展空间

     

    第四点我要谈谈翻转课堂的发展空间在哪。在翻转课堂应用实践中,我们需要反思一些列问题:使用了微课就是翻转课堂了吗?课外学生的深度学习发生了吗?课内学生的主动学习发生了吗?当前翻转课堂中精熟学习体现了吗?翻转课堂支柱之一是学习文化的变革,当前教师的教学理念转变了吗?教师如何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

     

    所以我说目前翻转课堂只是信息化促进教学变革的初级阶段,我们应该有许多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我提出一个发展潜力的立方体模型,包括六个发展面。第一个面是要提升学习资源的质量,设计让学生“心动”的视频微课。怎么心动?那就是要问题化+故事化,科学性+趣味性。国内虽然已经涌现大量视频微课,但真正能够令人怦然心动的可谓凤毛麟角。另外,为了使得微课资源可以共享,那么就需要提高微课“普适设计”水平,体现小粒度、富媒体、自足性、不粘连等特点。

     

    今天报告会的主旨是推进数字教材应用。请问大家心中理想化的数字教材是什么样的?2010年11月华东师大牵头成立“电子课本与电子书包标准专题组”,开展电子课本—电子书包技术标准研制;其中《电子课本信息模型规范》于2013年3月进入国家标准程序项目。我们在实验室开发了一些基于标准的电子课本原型,我演示一小段:这是小学语文课本,可以让学生做描红练习;这段是数学课本,可以反复做练习;这段是中学物理课本,可以在上面做模拟实验;这段是高中化学课本,用3D展示分子模型;这段是初中地理课本,点击左页地图中的区块热点,右页呈现出相关数据;这段是历史课本,我们用时间轴来表示历史事件,颇有历史纵深感;这段是生物课本,既有高清图片,又有记录鱼类生活的视频。互动的数字课本到底应该怎么设计?我觉得数字教材要体现以学为中心。孔子云“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可见学与习是两类不同的活动,前者主要接收知识信息,后者关乎知识转化与应用实践。因此我们不但要有“学材”,还要有“习材”:前者内容为主,学具为辅;后者工具为主,内容为辅。这样一看一想,觉得“数字教材”的名称已经不太合适了,改叫“数字学习资源”好吗?

     

    第二个发展面:循证评估,精准教学,促进综合性的评估。我们可以通过加强过程型评估,收集数据建立电子学档,另外设计结构化、指标化的评价量规。将过程性评估、学生主体性评估、大数据学习分析相整合,从而做到定向干预、精准教学。前面提到的可汗学院就有使用大数据分析。目前国内还十分缺乏这类基于大数据的学习评估工具。

     

    第三个发展面:发展高阶认知。按照教育目标分类认知阶段从低至高分成六个层次——识记、领会、应用、分析、评价、创造。但目前的翻转课堂实践主要还是停留在比较底层的识记、领会、应用这个层面,很少涉及分析、评价、创造层面,这就是留给智慧课堂的发展空间。

     

    第四个发展面,教师角色从“教学”到“教习”转变。当越来越多的内容被做成了数学化资源,包括视频微课以后,那么老师就不要讲那么多了,必然要改变角色,我认为教师要从讲师变成个教练(或“教习”)。有这么一个故事,前东德国家游泳队有一年拿了世界冠军,队员们很兴奋,把教练抬起来抛到水池中去,结果差点把他淹死,后来发现这个教练根本不会游泳,他主要靠观看录像带来指导运动员做游泳动作练习。我和团队已经预见到教师变教练的发展方向,正在和德国一家咨询公司合作开发一套培养教师教练能力的训练平台,其中也用到了基于视频的情境模拟训练方法。

     

    第五点就是要提高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教育部提出了全国综合教师应用技术能力的标准,我本人是这个项目的首席专家,组织了全国一大批专家进行调查,最终制定出了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该标准根据信息化教学环境的差异性,对教师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一类环境是学生不能上网,以多媒体为主,要求老师能够利用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另外一类环境让学生能够上网,包括网络多媒体教师和无线移动学习空间,要求教师能够利用技术改变学习方式。如何才能优化课堂教学?我们来看以下这个案例。有一个小学语文老师,她发现学生写作文三言两语就写完了,很不深入很不细致。如何启发学生呢?她从网上找了两段视频:一段视频是姚明在NBA灌篮的视频,让学生看了一下,发现用了24秒;又找了一部日本动漫《灌篮高手》,从中取出流川枫灌篮的视频片段,发现用了两分钟。这位老师就做了个视频微课,启发学生思考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说明文学作品中的时间和现实生活中的时间可以有很大不同,揭示出如何把活动写得深入细致的秘诀。再看一个关于如何用技术改变学习方式的案例,是上海闵行区蔷薇小学提供的。这个学校经过多年努力,已把一所薄弱农村小学变成一所国内外闻名的智慧学校,连美国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都采访过。另外,上海普陀区更进一步变革,鼓励学生做微课,让学生来当小老师,效果非常好。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国家已经关注到了教师信息化能力的发展,那么,学生的数字化学习能力的发展怎么办?谁来管这个事?

     

    第六个发展面就是要超越翻转课堂。还是用布鲁姆的认知目标分类模型来说明问题,我们目前的翻转课堂是以实现识记、领会、应用三层低阶目标为重心。而且我们不要高估视频微课的作用。按照国际著名的学习金字塔原理,从顶往下看,最好的视频微课只能到达第三层,仅看微视频的话,两周最多只能记住百分之二十,比光听讲的效果好一些(如果光听的话,二周后只能记住百分之五)。再往下看,还有效果更好的几种方法:演示、讨论、实践、练习;还有教别人,这是效果是最好的,能够达到百分之九十。因此我们需要优化教学生态,现在翻转课堂仅仅是在知识授导型教学方面找到个切入点。要往高层认识目标发展,就需要采用问题化学习和项目学习,这两者像两个轮子一样,可以互相啮合的。而且项目学习越来越重要:我们从这个图可以看出来,它是偏向于右脑学习的,有助于培养综合思维的,因此是有助于培养创造能力。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的2001版把第五层的“综合”改为“评价”,把第六层由“评价”改成“创造”,凸显当今时代创造的重要性。所以我最近提出创造驱动的学习模式。据我所知,创造教育理论近代可以追溯到杜威的“做中学”理论。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进一步发挥了杜威的“做中学”理论,提出了观点鲜明的创造教育理论,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我们最近找到一个资料,是陶行知先生1933年3月在上海大夏大学(华东师大的前身)做了一个非常精彩的演讲。他说到,由行动发生思想,由思想产生新的价值,这就是创造的过程。他还用大白话把这个道理讲得更为透彻:行动是老子,思想是儿子,创造是孙子。

     

    如何在我国教育中践行创造教育?现在我们遇到一个天降良机:创客运动。2015年1月4号,李克强总理到深圳参观“柴火创客空间”,引起全国上下的创客热潮。我们团队目前也在研究创客教育,我们把它看作是智慧教育的一部分。前面讲到了学材、习材,我还要再加上“创材”(创客活动器材),这就构成比较完整的智慧教育资源。

     

    我们如何超越翻转课堂?我提出智慧学习生态框架图,以教学组织结构为主线分成四层:班级差异化教学、小组合作研究型学习、个人兴趣拓展学习、众体在线生成性学习。 班级层面主要注重差异化教学。有了信息化手段以后,我们可以让基础知识和核心技能的学习人人百分百,而不能以六十分作为及格的标准。六十分就是0.6啊,在这个单元0.6,下个单元0.6,累积效应可能就变成了0.36,然后0.216,越来越衰减,最后就彻底失败。因此我们要提倡精熟学习(Mastery Learning,过去有中译“掌握学习”),人人都要百分百,这样的话成功就有保障了。小组层面主要是协同学习,实际上是“研习”,动手+动脑;个人层面按照兴趣自主选学丰富的专题课程;众体层面在网上进行互动生成性学习,广泛联通。还有我们刚才讲到的创客教育,既可以在小组层面,也可以在个人层面及众体层面。

     

    当然了,要让信息化促进教学变革与创新,最重要的还是要革新学习文化。看看这个三层金字塔形示意图,大家就很容易明白到底什么是文化?塔底代表人所普遍具有的属性,也就是天性;塔顶代表个人具有的属性,简称个性(包括个人秉性与习性),是一半遗传一般习得的。塔中代表文化,是指一个人群在特定环境中习得的共同属性,我将其分为三个层次:理念价值,行为方式,制品制品。按此层次模型,我们就可以设法塑造一种我们所希望的“微文化”。文化的核心内涵是理念和价值观,我们可以借鉴21世纪教育学框架,特别关注学生思维技能发展,要鼓励反思,多用项目化学习,培养综合解决问题能力,采用信息化使能工具,以及采用多样性评估等等。

     

    回顾一下吧,翻转课堂的发展空间在哪里?我们可以做的事很多:提高微课和学习资源的质量,包括学材、习材、创材;开发基于数据的学习分析和教学决策工具;发展针对高阶认知的教学;转变教师角色,提升教师的技术能力;最后,我们要全面超越翻转课堂,打造翻转课堂的2.0版,那就是我们希望的智慧教育。

     

    最后通报一下:我承担了一个国家“十二五”教科规划国际级课题“智慧学环境的构建和应用研究”,准备在全国遴选一批实验区、实验校,欢迎感兴趣者加盟,大家协力推进我国智慧教育的发展。

     

    (本文根据现场视频整理)

     

      【注】转自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仅作交流分享,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祝智庭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祝智庭:论“翻转课堂”应用的教育智慧知识,对于祝智庭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职教新闻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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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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