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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蛋鸡高效养殖篇:史上最全的养鸡基础知识大全,新手养鸡饲喂要点值得收藏

    作者:家禽360
    发表于:2019-10-21
    阅读:1974
    评论:0

    当前养殖业是乡村最主要的创业项目之一,特别是禽类养殖,因其投入成本较低,资金周转较快,而成为农民朋友选择的热门养殖项目,蛋鸡养殖就是其一。养殖蛋鸡主要通过售卖鸡蛋来盈利,因此蛋鸡的产能(产蛋率、产蛋量)直接决定了鸡场盈利情况,而蛋鸡的产能与饲养管理密切相关,本文就蛋鸡产蛋期饲养管理的三个阶段,探讨下提高蛋鸡产能的策略。

    1.产蛋鸡生长特点

    1.1产蛋鸡发育特点

    刚开产的蛋鸡虽说已经产蛋,但机体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蛋鸡初产期一般为18周后,产蛋后蛋鸡还会继续发育,体重会继续增长,到40周龄后机体基本生长发育成熟,体重增长极少,体重的增加多为脂肪的累积。

    1.2产蛋鸡产能阶段

    根据蛋鸡的产蛋率以及生长周期可以吧蛋鸡产蛋期分为三个阶段:产蛋前期(19-25周龄),产蛋中期(26-45周龄),产蛋后期(46-72周龄)。

    鸡群开始产第一个鸡蛋的日龄为见蛋日龄,一般当鸡群产蛋率达到50%时作为全群开产的依据,这个时期为产蛋前期;当鸡群产蛋率达到50%以上,上升很快,这个时期为产蛋中期;产蛋鸡经过一段高峰产蛋期后,随着日龄在增加,产蛋率缓缓下降,这个时期为产蛋后期。

    1.3划分产蛋期的意义

    产蛋鸡在不同的产蛋期对营养需求不同,在蛋鸡饲养管理中,我们养殖人员要充分利用这个特点,在不同的产蛋期,在满足蛋鸡不同时期对营养需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更换饲料品种或控制饲喂,这样能充分发挥蛋鸡的产能,又能降低饲料成本,使利益最大化。

    2.蛋鸡产蛋前期

    2.1蛋鸡产蛋前期特点

    蛋鸡产蛋前期产蛋率上升很快,每周以12%以上的增长比例快速上涨。不只是产蛋率的快速上升,蛋鸡体重和蛋重也在不断增加,体重每天增重为4-5g,蛋重每周增加1g左右。

    2.2蛋鸡产蛋前期饲喂要点

    产蛋前期是蛋鸡生长发育最重要时期,也是产蛋储备的关键时期,为保障机体发育的同时,又能维持产蛋率的不断递增,这就对饲料营养的供应有了严格的要求。因此育成鸡在转入产蛋鸡舍后,应开始饲喂产蛋前期饲料,并任其自由采食,至少在18周龄前饲喂产蛋前期饲料,让蛋鸡体内有充足的钙和营养的储备。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产蛋前期蛋鸡钙营养的补充非常重要,因为钙是形成蛋壳的必备物质,如果蛋鸡体内钙储备过少,产蛋质量会下降,畸形蛋、软壳蛋、破损蛋率高,甚至会造成蛋鸡瘫痪情况。蛋鸡产蛋前期的日龄中钙的含量要达到2%含量,如果不足可考虑在日粮中加入碎贝壳等方法来补钙。

    3.蛋鸡产蛋中期

    3.1蛋鸡产蛋中期特点

    蛋鸡产蛋中期进入到产蛋高峰期,产蛋率大多维持在在80%以上,在28周龄时产蛋率可达90以上。正常情况下(饲养管理良好),蛋鸡产蛋高峰期可持续120天左右,80%以上的产蛋率维持时间更久。在此期间蛋鸡体重略有增加,增加多为脂肪,而蛋重变化不大。

    3.2蛋鸡产蛋中期饲喂要点

    蛋鸡产蛋中期要饲喂全价饲料,并且保证此种饲料恒定不变,不要轻易更换其它饲料。蛋鸡日粮消耗量与产能密切相关,合理的日粮消耗是保证蛋鸡维持较高产蛋率的必要条件。可采用限饲的措施来提高蛋鸡的采食欲,在蛋鸡产蛋中期,每天在12-14点空槽,通过空槽来刺激蛋鸡的食欲。

    4.蛋鸡产蛋后期

    4.1蛋鸡产蛋后期特点

    蛋鸡产蛋后期产蛋率开始逐渐下降,每周产蛋率下降0.5%左右,72周龄产蛋率下降到70%以下。蛋鸡产蛋后期体重增加,蛋重也相对增加。

    4.2蛋鸡产蛋后期饲喂要点

    ·蛋鸡在经过一个高产期后,产蛋机能开始衰减,产蛋率在缓缓下降,对营养的需求也有所减少,这时可根据蛋鸡的产蛋下降率来合理调整日粮营养结构,减少日粮中蛋白质的含量。调整日粮结构可防止蛋鸡过于肥胖,影响下个阶段产能;保证蛋鸡产蛋后期营养供应调整日粮结构可节省饲料成本,提高鸡场经济效益。

    一、蛋鸡日采食量计算方法

      10日龄前:(日龄+2)g

      10-20日龄:(日龄+1)g

      20-50日龄:用料克数=日龄

      51-150日龄:50+(日龄-50)/2

      150日龄以上育成鸡:稳定100g以上

      产蛋高峰:120g左右

      按上述计算方法投料,1只母鸡到150日龄时累计耗料8.84kg,蛋鸡一年的用料量是36.5kg,可基本满足产蛋的需要。

      二、肉鸡日采食量(以罗斯308肉鸡为准)计算方法

      1-10日龄:第一天:6g,以后以每天4g的增加,如:7天:30g

      11-20日龄:(日龄-2)/10 *50 如:15天:65g

      21-30日龄:(日龄-1)/10 *50 如:26天125g

      31-40日龄:日龄/10*50 如:35天175g

      40-50日龄:200g

      一般情况下,用全价料饲喂,每只鸡到出栏共吃料4.5kg,均重可达到2.5kg,平时养殖时鸡群不要超出当天的采食量,如超出视为鸡群不正常,在饲养管理过程中,就要适当的限制其采食量,否则鸡群就容易发病或发病后难以控制。

      三、几个大肠杆菌药药物的临床应用

      ◆同为大肠杆菌药但他们的特点各不相同,只有将他们的特点充份利用,治疗疾病会事半功倍。头孢杆菌净(含磷霉素钠、钙)治疗钟头综合症在1-2小时后作用显著,是治疗肿头综合症效果最快的药物,与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氟喹诺酮类联合均具有协同增效。先使用安普霉素2小时后使用氟喹诺酮类采用时间差疗法,效果好。

      ◆氟苯尼考具有速效加长效的特点,半衰期长,在体内有效血药浓度维持时间长,同时对呼吸道也有一定的疗效。

      四、禽从育雏到体成熟要经历几次换羽

      ◆从育雏到体成熟,羽毛要脱换4次,分别在4-5周龄,7-8周龄,12-13周龄,18-20周龄,在此阶段需要加强营养,特别是蛋白质(含硫氨基酸),提高温度,预防呼吸道!

      五、家禽的产蛋排卵产蛋时间

      ◆从理论上将每天中午12:00为蛋黄释放或排卵的时间,13:00-17:00为蛋清及卵壳膜形成时间,16:00-8:00全程为蛋壳形成时间,8:00左右为产蛋时间,4:00-20:00为鸡的光照时间也为鸡的采食时间。

      六、禽类消化道的酸碱性

      ◆禽的消化道各部分都显酸性,PH值以肠道最。肠道的碱性被胆汁中和,所以显酸性。

      七、原粉与成品药的区别

      ◆从2005.10.1起禁止经营原粉。因为原粉的不正确使用致使耐药菌株的迅速出现,细菌及病毒的变异速度比研发速度快得多,疾病更加难治,出现恶性循环,大肠杆菌越来越难治就是一个例子。

      ◆原粉:a.溶解度低;b.副作用大(肾毒性);c.易产生耐药性;d.用量大。

      ◆成品药:a.易溶;b.配方合理,效果快、好、药效持续期长;c无药残及耐药性的产生。

      八、氯霉素的特征或特性

      ◆其禁用的原理在于其可对骨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影响造血和免疫器官,残留可使人得再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

      特性:耐热,煮沸5小时未被破坏,遇碱易失效。基于此类特性,一些中药内加入其以增强效果,并能增加兑料量。但对鸡群来讲,可严重影响鸡的生产性能。

      九、支原体药物的使用

      ◆目前治疗支原体的药物:大环内酯类:红霉素、克拉霉素、泰乐霉素、替米考星、阿奇霉素;四环素类:土霉素、强力霉素;林可霉素、氟喹诺酮类。

      ◆克拉霉素是当前人类应用最多的药物,效果优于阿奇霉素.◆恩诺沙星比较熟悉,其实治疗支原体效果相当明显,建议大家用药要用准时机。强力霉素近两年应用较少,现在比较敏感,且价格较低。

      十、常用消毒剂的使用

      ◆碘可以杀死球虫卵,所以在发生球虫(肠毒综合症)时饮水和环境消毒效果事半功倍,同时碘可以杀死霉菌,所以在早秋易发霉菌的季节应多使用此类产品。

      ◆含氯的消毒药可以在水源不好的地方或易发大肠杆菌的地方作净化水源用。

      ◆含季胺盐的消毒药可以杀死在鸡饮水管道中的粘液杆菌,经常使用可防止堵塞。

      ◆高锰酸钾是最柔和,对肠道刺激最小的消毒药,最大剂量0.01%,其氧离子含量较高。所以在得肠道病时使用可有效防治厌氧菌感染,(坏死性肠炎、肠毒综合症)。

      十一、小苏打在养禽业中能起到什么作用?

      酸碱平衡调节剂,酸碱失衡可引发一系列疾病,平常添加可防机体失常或亚健康状态。

      促进消化,提高增重。

      抗热应激,用量0.1-0.5‰。

      十二、Vc对家禽起什么样的作用?

      ◆V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刺激凝血功能,加速血液的凝固,促进铁在肠道内吸收,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

      ◆经常使用对刺激造血、解毒、解暑、高热性疾病的辅助治疗有很好的作用。

      十三、蛋白与能量的具体作用

      ◆谈起饲料大多数人会说蛋白的高低决定饲料品质的好与坏,其实不然,真正来评价饲料的好坏还是饲养实验。其一、蛋白高不一定能吸收;其二、蛋白与能量是否平衡,如蛋白过高,能量偏低则蛋白会由部分转化为能量以供其需,会造成大量浪费,得不偿失。

      ◆蛋白原料:豆粕、棉粕、菜粕、鱼粉、肉骨粉、肉松粉。

      ◆能量原料:玉米、植物油脂、动物油脂。

      蛋白对肉鸡来讲是肌肉的来源,能量决定其生长速度及后期增肥程度。蛋白对蛋鸡来讲控制蛋重,能量决定产蛋率。

      十四、通过剖检变化看饲料品质

      剖检腹部和皮下脂肪的颜色可判断玉米的质量,好的玉米为黄色脂肪。胰腺如有增生则证明豆粕或杂粕质量或羽毛粉含量高。

      十五、驱虫药的使用

      无论是驱线虫还是球虫药物最好是下午使用,经晚上药物的作用,死虫体或活的虫卵可以在早上一次排出,所以在清晨清粪并消毒可以减少复发的机率。

      十六、雏鸡的饮水与开食时间

      鸡在出壳厚21小时饮水,24小时开食最为合适,远距离运输不按预定时间正常操作时,则初次开食也必须在开饮4小时后进行。

      断啄后的鸡必须先饮水后进食相隔2-4小时。

      十七、鸡的饲养密度

      肉鸡8—12只/m3根据鸡舍大小来确定进鸡的数量。冬季多于夏季。

      蛋鸡4只/笼确定进鸡的数量,育雏是40只/笼,育成时6—10只/笼。

      十八、家禽的味觉、嗅觉与用药有什么关系?

      鸡的味蕾只有29个,味觉不灵敏,而嗅觉比较灵敏。家禽饮水或饲料添加用药时,一般药物的苦味不影响进食和饮水,而当禽类发生消化不良、食欲减少,此时使用苦味药物效果极差。禽类对饲料中的咸味无鉴别作用。禽类有较好的嗅觉系统,所以会拒绝有药物气味的饲料和饮水。

      十九、夏季高温情况下鸡群的管理

      一、为使家禽能从生理上适应高温

      采用敞开式禽舍在夏季高温天气里饲养纯系的祖父母代及父母代家禽。

      在孵化器最后三天提高孵化温度0.1摄氏度不会影响孵化率

      在育雏第一二三周内,分别将温度升至35度、33度、30度,这种方法最有效且完全由养殖户自行控制。

      二、加抗应激药物抵抗高温 在抓捕或转群前饮用2g/L电解质、0.5g/LVc、0.5g/L 水杨酸钠或扑热息痛。

      三、调整饲喂时间至4:00、18:00、22:00、在高温时段料槽是空的,空的消化系统有助于减缓鸡群基础代谢的速率,从而降低温度。

      二十、用于抗热应激的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量

      ◆碳酸氢钠 1—4kg/T;扑热息痛 250g/T;安定 0.5—1.0g/T;

      水杨酸钠250—500g/T;氯丙嗪 5--10g/T;Vc200g/T;马来酸氯苯吡胺 5--10g/T;

      阿司匹林 0.05—0.20%;蜂蜜3-5%提高适口性也可作为有效控制热应激症状钾元素的来源。

      以上添加剂可单独使用一种、最多三种,可有效缓解热应激!

      二十一、熏蒸消毒的使用方法

      每立方米空间用福尔马林28ml,高锰酸钾14g,水14ml。熏蒸时间为24小时,消毒后鸡舍最好关闭两周以上,如用固体甲醛消毒,3.5g/m3放于热源即可。

      二十二、熏蒸消毒时雾少是什么原因?

      目前熏蒸消毒仍然是最好的方法之一,但缺点是操作过程要求严格,室内温度20℃,湿度60%左右。如雾少则证明空气是湿度小,所以加大湿度就可以了。

      二十三、为什么育雏期是禽群发病和死亡率最高的时期?

      雏鸡出壳后外环境变化,需要其适应,所以正处于应激状态下,应加强管理使之尽快适应。

      雏鸡带菌或带毒,加之体质较弱,如预防药物不当则回引起死亡,所以雏鸡开口药非常关键。

      二十四、法氏囊最发达的日龄

      法氏囊是禽类特有的中枢免疫器官,60日龄左右的雏鸡法氏囊最发达,以后逐渐萎缩,成年消失。它是充满淋巴组织的囊状结构。前期机体抵抗力来源于此,所以法氏囊受损则影响免疫应答。

      二十五、家禽的免疫方法及具体要求

      ◆滴鼻、点眼:在呼吸道黏膜形成抗体,防止可由呼吸道传播的疾病。操作方法是待鸡眼或鼻把疫苗吸收后再放回鸡群以保证效果。

      ◆饮水:在消化道形成坚强的抗体,防止可由消化道传播的疾病。操作方法不用金属容器,水要求是深井水,需放置24小时,自来水不能使用。在应用法氏囊苗时,加入0.5%脱脂奶粉以保护疫苗。

      ◆肌肉,皮下注射:会形成血液循环抗体,肌肉注射防止刺伤肝脏,皮下注射在颈部皮下1/3处,如离头部太近会造成头部、眼睑肿胀。不管是注射油苗还是水苗都要防止疫苗回抽到针管中。

      ◆喷雾:是比较好的方法之一,因它模拟自然感染的方法,所以效果最好,只是要求很高,不合适在家庭养殖场实施。

      ◆涂肛:是预防传喉的一种方法。

      二十六、四种不同用苗方法疫苗稀释时应加多少水?

      以免疫鸡1000羽为例:

      皮下或肌肉注射:1周龄加200ml,2-4周龄加200ml,5-10周龄加200-500ml,10周龄以上加200-500ml。

      滴鼻或点眼:各期均加水25-30ml稀释。

      饮水:一周龄加5000ml,2-4周龄加10000ml,5-10周龄加20000ml,10周龄以上加40000ml。

      喷雾:一周龄加300ml,2-4周龄加500ml,5-10周龄加1000ml,10周龄以上加2000ml。

      二十七、新城疫几种疫苗的优缺点

      克隆-30

      优点:不影响母源抗体,毒性小,作用柔和,可以很好的平衡鸡群的抗体。

      缺点:形成抗体滴度低,维持时间短。

      Ⅳ系

      优点:毒性比C30梢强,其抗体维持时间较长,是目前应用最多的疫苗。

      缺点:可造成鸡群抗体参差不齐。

      Ⅰ系

      优点:其为中毒中的强毒,可以刺激机体产生干扰素,抗体维持时间长,且在基础免疫中必须使用的苗。

      缺点:毒性较强,只适合二月龄后使用,产蛋鸡使用可引起产蛋下降。

      二十八、饮水免疫有何要求,具体操作?

      ①饮水免疫的最理想状态是在一小时内饮水完,要求饮前断水,时间长短依天气而定。

      ②免疫用水最好为蒸馏水或冷开水,最次应为深井水,自来水含有漂白粉,最好不用。

      非用不可则必须晾晒8小时后加入脱氯剂,即每10L水加10%硫代硫酸钠3-10ml。

      ③为保证效果水中最好加入疫苗保护剂,如用脱脂奶粉0.2-0.5% 。

      ④炎热季节,免疫时间宜在早晨进行,可避开高温时间以防止影响效果。

      ⑤免疫前后3天不得使用消毒剂、抗病毒药(中药可用),使用疫苗时避开阳光。

      二十九、禽流感的免疫

      临界保护值4-6log2

      首免日龄应在10日龄左右,但因其免疫系统尚未发育完善影响应答效果,故抗体上升慢下降快。免疫后14天抗体滴度可达5.86-7.45log2能100%保护鸡群。免疫后28-35天抗体可达最高峰,100%保护期为2月。

      三十、Ⅰ系苗紧急接种能治疗好鸡痘吗?

      能有效控制!在发生鸡痘后紧急接种Ⅰ系苗2倍量,可以有效控制鸡痘的发生发展,因为Ⅰ系苗可以刺激机体产生干扰素,而产生的干扰素可以干扰痘病毒的复制从而控制疾病。

      三十一、疫苗保护剂的正确使用

      疫苗保护剂目的是保护疫苗活性,促使疫苗在机体内的应答及形成完全坚强的抗体,常用疫苗保护剂有三种。

      ①脱脂奶粉可以防止水中阳离子对疫苗活性的损害。

      ②左旋咪唑为第二种,它的作用机理是在机体吞噬细胞、免疫系统在不正常的情况下,恢复提高疫苗的应答。使用为8片/kg饲料,连续使用不超过4天。

      ③营养因素,抗体实际上就是一种大分子蛋白质,他的形成需要Fe、Cu、Zn、Se、氨基酸,补充此类营养可形成滴度较高的抗体。

      三十二、正确认识双抗

      双抗是目前治疗法氏囊的最快最有效的办法之一。

      双抗即含有法氏囊抗体或新城疫两种抗体,但是从加工工艺来看是以法氏囊为主且形成的新城疫抗体很少,完全没有血清有效,所以双抗来治疗新城疫效果是不明显的。双抗的有效持续期5-7天,注射二次效果更好。

      三十三、新城疫的发生与传播

      疾病的发生与传播都会有四个时期:潜伏期、前驱期、症状明显期、转归期,在潜伏期或前驱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有效防止。非典型新城疫的发病前期(或症状明显期之前)在一个鸡群内肯定有抗体低或抗体差的,它们首先表现征兆:头顶乍毛,猛喝水并吐入食槽或水槽中,别的健康鸡很快将沾有吐水的饲料吃掉,或喝掉含有病毒的水,通过消化道传播。而新城疫病毒开始在鸡体内复制,当病毒数量达到一定水平时,鸡群便会出现黄绿色稀粪,采食量下降,产蛋下降,死亡等明显的症状。另外还有一个传播途径是呼吸道传播。这种传播方式会造成大面积传播。

    三十四、自配土鸡饲料需要添加哪些原料

    配制土鸡饲料需要用到的最基本饲料原料有:玉米,豆粕,土鸡复合微量元素,土鸡复合维生素,蛋氨酸,氯化胆碱,食盐,磷酸氢钙,石粉,豆油。

    土鸡复合微量元素是土鸡生长所需要的各种微量元素的复合物,主要成分是铜、铁、锌、锰、钴、硒、碘、铬,它们在肉鸡饲料中的添加量十分微小,因此称为微量元素,但是它们发挥作用巨大,缺少任何一种元素都会严重影响土鸡生长速度,甚至造成损失。

    土鸡复合维生素指的是各种脂溶性维生素及B族维生素,它们都是体内酶的组成部分,参与体内糖类代谢,脂肪代谢,蛋白质代谢及核酸代谢过程,一旦缺乏便可发生土鸡营养代谢紊乱,生长缓慢,免疫力下降,并发生各种疾病。氯化胆碱是B族维生素的一种,调节体内脂肪代谢,在土鸡饲料中起快速催肥的作用,但是如果与其它维生素一起添加会降低效果,因此复合维生素中一般不含氯化胆碱,氯化胆碱需要单独添加于全价料中发挥效果。

    蛋氨酸是合成蛋白质的最重要氨基酸,土鸡机体不能合成蛋氨酸,必须从饲料中采食,饲料中添加足量蛋氨酸是促进土鸡快速生长的最重要氨基酸。

    磷酸氢钙、石粉、食盐都属常量矿物元素,主要为土鸡补充钙、磷、钠、氯元素,是骨骼的主要组成成分,促进土鸡快速生长,提前出栏。

    一般地区可以参考下面的免疫程序:

    1、1日龄马立克氏病液氮苗;注射,一般鸡苗场都注射的,这个必须注射,否侧60日龄后得马力克的几率很高!一旦感染,无药可治疗!

    2-5日龄:用药,净化鸡沙门氏菌!土鸡有的鸡苗厂种鸡沙门氏菌的阳性率很高,所以大家来鸡苗时沙门氏菌药必须得用!我推荐头孢、磷霉素钙成分敏感度高!--磷杆清六代或者四代!再此期间适量多维和鱼肝油补充,特别鱼肝油的使用,可以促使小鸡钙吸收,前期拉好架子,骨骼发育!

    2、7日龄新城疫及传支二联多价冻干苗(新支120)和 油苗(可以注射流感和新城疫二联苗,也可以新支流法四联,当然疫苗越单联越好,抗原效价越高!)同时使用;此阶段夏季蚊子多,建议提前刺种鸡痘苗,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9天后刺种,2倍量刺鸡痘!

    在此期间建议大家预防药:净化支原体,俗称慢性呼吸道疾病(这个也可以种鸡垂直传播),

    9-12日龄连用4天,一般大环内酯类药物就敏感,泰乐菌素、替米考星、红霉素、阿奇霉素等等。推荐工作室的呼爽!如果粪便不好、可以用2-3天的青霉素饮水!此时还得注意下腺肌胃炎疾病!!及时解剖观察!

    3、14日龄法氏襄苗;滴口或者饮水免疫1-1.3倍量弱毒苗!法氏囊苗是通过肠道免疫,会破坏肠道粘膜,防疫后可以预防下小肠球虫病或者细菌性肠炎,同时配合大量鱼肝油饮水!帮助鸡体修复肠道粘膜,防止损伤!此阶段也是大肠杆菌和细菌性呼吸道疾病高发阶段,看情况随时用药预防!

    4、21日龄新支二联苗;或者新城疫四系苗、克隆30苗、ZM10苗、做苗后看上一轮的药物使用情况,根据粪便随时用药,一般还是也大肠杆菌、肠炎、支原体为主!有的地区脱温早,此阶段注意温差变化,防治小鸡感冒!

    5、25-28日龄法氏囊苗;法氏囊高发地区补防一次!

    6、35日龄鸡痘与禽流感油苗同时免疫;不是蚊子高发季节可以此时免疫鸡痘,高发季节二防下鸡痘!大鸡很容易感染!做两次最好!用药方面,脱温地面散养。注意球虫病和霉菌、已经肠炎、肠毒!

    7、55~60日龄新城疫I系,对于准备出售的当年鸡群,如果日龄已经超过100 天,还应补免禽流感油苗1次,但须在15~20 d之后出售,使油苗充分吸收。如果,新城疫疫情不厉害的地区,可以不做中等毒力新城疫I系苗!此时候用药建议大家驱虫,驱体内寄生虫(绦虫。蛔虫)以后每隔一个月或者40天驱虫一次!这个必须做到,有的养殖户不注重驱寄生虫,导致鸡群慢慢消瘦,不长肉,料比高、有的肠道疾病久治不愈,也跟寄生虫有关系!

    8、110日龄新支二联饮水并新支减三联苗注射。 对于留有下蛋母鸡的建议注射新支减油苗,防治减蛋综合征!

    再就是建议大家每隔40天。如果不做油苗免疫的话,新城疫冻干苗四系和克隆30 交替饮水免疫,保证新城疫抗体水平!一个良好的饲养管理+合理的免疫+药物预防=养鸡成功。加强饲养管理,保持鸡舍干燥、通风,定期彻底消毒;经常观察鸡群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防止鸡群受到雨淋与兽害;合理调整精料的质量,增强机体的抵抗力,一旦发现寄生虫病例后,要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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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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