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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
欢迎您使用100唯尔“100vr联盟”服务!在使用服务前,您应仔细阅读《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涉及您重大权益的加粗部分的文字。如果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同意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请勿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下的服务,否则,将视为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将在您和“100vr联盟”服务提供者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本协议中相关名词解释:
本协议所称“100唯尔”是指厦门凤凰创壹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网站服务。
本项协议所称“100唯尔100vr联盟”是指:100唯尔提供给用户使用的推广100唯尔成员服务相关的推广和结算服务的应用和系统。100vr联盟成员通过专属二维码/链接成功邀请新老用户购买100唯尔VIP会员卡,可获得相应佣金。
本协议所称“您”是指:注册或使用100唯尔100vr联盟服务的用户,或称100vr联盟成员、成员。本协议仅构成100唯尔委托您推广100唯尔会员卡的合作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并不视为您与100唯尔或100唯尔会员卡之间有任何代言、控股、合伙、投资、代理等关系。
本协议所称“联盟”是指:由100vr联盟成员发起,通过100vr联盟系统审批,在服务中生成的推广组织,发起人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
本协议所称“个人联盟”是指:由个人(100vr联盟成员)发起的。
本协议所称“企业联盟”是指:由单位(100vr联盟成员)发起的。
本协议所称“推广代码”是指:100唯尔100vr联盟分配给各个100vr联盟成员的唯一标识其推广身份的代码。
本协议所称“100唯尔钱包”是指:100唯尔向100vr联盟成员提供的结算相关的支付系统,您在开通和使用“100唯尔钱包”服务时还需仔细阅读和遵守《100唯尔钱包服务协议》及相关钱包服务的规范。
本协议所称“推广对象”是指:100唯尔VIP会员卡,也即100唯尔会员服务。
本协议由您和100唯尔共同签署,100唯尔及您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佣金规则》、《100唯尔VIP会员服务协议》、《100唯尔PPS用户网络服务使用协议》及相关服务条款、章程和规则,对本协议及相关服务条款、章程和规则均已知晓、理解并接受,同意将其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您可通过100唯尔客服渠道的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00唯尔有权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不定期更新本服务协议的内容,如本协议发生变更,100唯尔将在100vr联盟相关页面以公告的方式或消息、短信等方式提前予以公布。
若您在协议生效后继续使用100vr联盟服务的,表示您接受变更后的协议,也将按照变更后协议的约定使用100vr联盟服务。如您拒绝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须暂停继续使用100vr联盟提供的相应部分服务。
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告知您的监护人,并在您监护人的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若您非自然人,则您确认,您有权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受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限制。
本协议正文如下:
1.1 为更好地向100vr联盟成员提供服务,亦为规范100vr联盟成员的行为,明确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特拟定本协议。
1.2 100唯尔一直致力于不断改善自身服务,力求为用户提供愈加优质、性价比更高的产品与服务。100唯尔VIP会员卡是100唯尔为会员用户提供的产品/服务的会员服务,100唯尔VIP会员的等级、定价等,以及用户在购买100唯尔VIP会员后可享受的具体权益详见100唯尔官方网站。如用户对100唯尔VIP会员的权益等存在任何疑惑或问题的,可通过100唯尔客服渠道的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向help@onesoft.com发送邮件,100唯尔会在收到用户反馈后及时处理。用户的其他服务权益详见用户会员购买页面的《100唯尔VIP会员服务协议》或100唯尔平台展示的其他规则、说明等。
2.1 成员通过100vr联盟网络页面,注册成为100vr联盟成员,点击同意注册并确认了本协议,或未确认本协议但实际使用本协议下服务的,均表示成员与100唯尔已经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2 本协议自成员确认本协议之时即时生效。若成员未确认本协议,但实际使用本协议下服务或实际履行本协议的,协议自成员实际使用或履行之日起生效。
2.3 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以及所有100唯尔、100vr联盟已经发布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规范、通知等。规则、规范及通知等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 100vr联盟成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如成员为自然人的:
1)拥有100唯尔账号并同时通过了100唯尔钱包的实名认证;
2)已经在100VR联盟平台完成用户信息的补充并通过验证操作。其中用户身份证信息仅用作财务扣税使用;
3)100唯尔账号已经开通100唯尔会员服务,且合作期限内需持续为100唯尔会员身份,会员因违规、资格条件不具备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使用或终止使用时,100唯尔有权取消100VR联盟成员资格并停止结算佣金;
4)其他100唯尔明确要求的资格条件。
(2) 如成员为单位的:
1)拥有100唯尔账号并同时通过了100唯尔结算服务的实名认证;
2)已经在100VR联盟平台完成用户信息的补充并通过验证操作;
3)已经成为100唯尔官方会员卡代理商的不能再成为联盟成员;
4)其他100唯尔明确要求的资格条件。
3.2 符合上述条件的用户,经100唯尔审核通过后,将根据用户申请,开通相应的100vr联盟服务账户权限。若开通100vr联盟服务权限的100唯尔账号因违规、资格条件不具备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使用或终止使用时,则相应的100vr联盟服务暂停使用或终止使用。100vr联盟服务账户所有权归100唯尔所有,成员仅拥有100vr联盟服务账户的有限使用权,且只限于自身使用,不得转让、出借、出租,并妥善保管相关账号密码。
3.3 加入100vr联盟成为成员无需任何费用,100唯尔不会向您收取任何费用,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您推荐的其他100vr联盟成员收取任何形式的加盟费或其他费用。您在此确认任何收取加盟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的行为均与100唯尔无关,若100唯尔会员或100vr联盟成员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与100唯尔和100vr联盟无关,您需向收费人或其代理人解决。
3.4 100唯尔如发现您利用100vr联盟向第三方收取类似加盟费或其他费用的,100唯尔有权立即取消您的成员资格,封停您的账户,扣除您的全部佣金,并要求您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费用,由此导致100唯尔或其他用户损失的,您应该负责全额赔偿。涉嫌构成犯罪的,100唯尔有权将案件情况移送司法机构处理。
4.1 以下任何一项服务的开通,都可以描述为100vr联盟服务的使用。但具体服务的内容,均以所开通的服务支持的服务内容为准:
(1) 个人联盟推广成员通过100vr联盟个人联盟推广服务可以实现的主要功能包括:
生成与推广账户相关的推广二维码/链接;
佣金、推广效果数据统计,相关报表查询等;
相关结算账户的操作功能。
(2) 企业联盟推广
成员通过100VR联盟企业联盟推广服务可以实现的主要功能包括:
生成企业联盟推广二维码/链接;
联盟成员的管理功能;
佣金、推广效果数据统计,相关报表查询等;
相关结算账户的操作功能。
4.2 成员了解并同意,100vr联盟服务内容具体以系统实现功能为准,且100唯尔随时可能根据业务的发展或系统功能的调整等增加或修改服务内容,并就调整的内容通过系统公告、系统更新提醒或其他合理方式告知您,如您对更新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选择不再继续使用100vr联盟服务,双方可解除合作。如您继续使用更新后的服务内容的,视为您同意并接受上述更新内容。
5.1 成员使用100VR联盟服务且不违反本协议时,有权获得相应的佣金。
5.2 成员通过推广二维码/链接引导的有效购买将被100VR联盟服务系统记录下来作为100VR联盟与成员结算的依据。成员知悉并同意,所有结算依据以100VR联盟服务系统的判断及出具的结果为准。
5.3 成员可在每月14号至21号发起佣金结算,您需在100VR联盟中提交申请,并经过100唯尔审核通过后,佣金将发放至成员的100唯尔结算服务账户中,您可自行从100唯尔结算服务账户支取佣金,支取时应按照100VR联盟佣金规则以及100唯尔结算服务的相关要求支取。
5.4 100唯尔会员付费课程一经售出不予退换,若通过您推广所售出的会员付费课程中退课数占其整体业绩超过5%,100唯尔将直接判定该成员存在作弊刷单行为,您的当月佣金100唯尔将不予结算,且100唯尔有权对您的100VR联盟账号进行封号。如退费发生前100唯尔已经向您结算佣金的,已经结算的部分您需全额退还。
5.5 您同意并确认,您支取的佣金,已由100唯尔代为缴纳了相关的税费。
5.6 在使用100VR联盟服务过程,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和其他费用成本,均由成员自行承担。
6.1 成员在注册和提交信息时,应保证提供的身份信息/单位相关信息和填写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成员在使用100vr联盟服务过程中,若相应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进行更新,若因成员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导致任何损失的,由成员自行承担,同时100vr联盟有权关停其服务账户、单方面停止合作。
6.2 成员在100vr联盟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解绑其绑定的100唯尔钱包,否则100vr联盟有权关停成员账户、单方面停止合作。同时,若成员变更信息导致其不符合100vr联盟要求的成员资格或要求的,100vr联盟亦有权关停该账户、单方面停止合作。
6.3 成员应妥善保管其开通100vr联盟服务的100唯尔账号及密码,在不使用服务时应使其处于退出状态,同时成员不得将账号出租、转让或授予他人使用,所有通过100vr联盟账号进行的行为均被视为成员自身的行为。
6.4 成员应遵守100VR联盟发布的各项规则,若不同意某项规则,应及时停止使用服务。若成员在100VR联盟发布新规则后,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成员同意该规则,愿意接受该规则约束。
6.5 成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100VR联盟的相关要求使用100VR联盟服务。若成员在使用服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认定为违法或侵权,或100VR联盟根据自身判断,认为成员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00VR联盟有权按照本协议关停其账户、单方面停止合作,同时,若因成员行为给100唯尔造成任何损失、被第三方索赔、被用户投诉或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成员应赔偿100VR联盟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赔偿金、罚金、合理的律师费、给第三方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支出等,并负责消除对100唯尔造成的不利影响。
(1) 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自身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约定的义务和100VR联盟的相关要求,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成员若违反上述约定造成任何损害后果的,均由成员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因此给第三方或100唯尔造成的损失。
(2) 不得擅自修改其推广代码,或通过技术手段将推广代码植入被推广客户端、网站或与被推广对象相关的其他软件或网站,或利用软件、产品内置恶意、捆绑SP服务(“恶意SP服务”指:任何未向用户明示且未经用户同意即可自行扣费、消费、吸费等造成用户费用损失之代码、插件、链接、后台以及客户端软件等)。
(3) 按照100VR联盟服务要求进行推广,不得采取任何欺骗或虚假的手段进行推广,以获取不真实的推广效果数据。
(4) 不得采取欺骗、诱导、误导、强制或其他有损被推广对象声誉的行为,或者与被推广对无关的内容向目标用户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消费、暴力发送短信和推广信息、使用恶意软件捆绑安装、强制安装消费、利用侵权或色情暴力等无关内容进行推广、利用返点等给予现金的方式诱导用户消费等违反用户自由选择权的行为。
(5) 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推广者的正常推广行为,不得扰乱100VR联盟制定的推广市场秩序。
(6) 不得采取技术手段或其他黑客措施攻击、更改100VR联盟服务器及数据,或采取其他措施干扰100VR联盟服务器正常工作。
(7) 不得对被推广代码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写、植入代码、病毒或改变其功能结构的行为。成员须严格按照被推广对象的原始代码特征进行推广,不得改变或插入其他非被推广对象本身特征的代码或标识。
(8)不得存在作弊刷单行为,关于作弊刷单行为100唯尔拥有最终解释权; 刷单:100VR联盟成员自行或唆使他人通过自身二维码反复购买100唯尔会员并且要求退款的行为。
(9)未经100唯尔书面允许,不得以100唯尔或100VR联盟及其相关名义进行推广;
(10)成员应维护与提高100唯尔和100唯尔产品的形象,不得作出、散播任何有损或与事实不符的关于100唯尔或100唯尔产品的言论或行为;
(11)不得从事其他任何损害100唯尔利益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7 未经100唯尔同意,成员不得使用100唯尔的相关标识、商标,不得声称为100VR联盟或其相关服务的代理商、或有其他控制关系等,不得采取使用户误以为其为100VR联盟工作人员或与100VR联盟具有某种关系(控股、合伙、投资、联盟、代理等)的行为,若因成员违反上述规定,造成100唯尔或第三方利益受损的,100VR联盟有权终止其成员资格,并有权就该行为造成的损失向成员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赔偿金、罚金、合理的律师费用、给第三方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支出等,并负责消除对100唯尔造成的不利影响。
6.8 成员应对因本协议知悉或获取的100唯尔的所有信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价格体系、市场推广计划、会员人数、优惠政策等)等严格保密,不得未经100唯尔授权自行使用或授权任何第三人使用、传播等。
7.1 若成员违反本协议或100VR联盟发布的各项规则的相关规定的,成员同意100VR联盟有权根据成员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过错程度等,按照自身独立的判断及100VR联盟系统统计的数据(如有),对成员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1) 给予警告;
(2) 限期整改;
(3) 暂停某一100VR联盟服务功能的使用;
(4) 不予结算涉嫌违规行为涉及的部分或全部佣金;
(5) 不予结算或直接扣除100VR联盟服务账户下已产生及当月将要产生的部分或全部佣金;
(6) 关停成员100VR联盟服务账户,停止向其提供服务,并扣除服务账户下全部未结算费用;
(7) 关停成员100唯尔账号,禁止用户使用100唯尔平台下任何需使用账号登录的服务,并扣除100唯尔账户下的全部未结算费用;
(8) 限制成员再次成为100VR联盟服务用户;
(9) 要求成员进行损失赔偿。
就成员违规给100唯尔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通过上述措施仍不能弥补的,100唯尔保留向成员追偿的权利,成员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00唯尔为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及开支。
7.2 若成员对100唯尔处理措施有异议的,可在100VR联盟给出处理措施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100唯尔给出的申诉途径提供相反的证据材料进行申诉。申诉不影响已给出处理措施的执行。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成员同意相关处理结果。
8.1 100VR联盟服务将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100唯尔在此明确声明对100VR联盟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100VR联盟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8.2 在所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100VR联盟不做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声明,也不给予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准确性和无侵权行为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2)在交易过程或行业惯例中产生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3)在使用100VR联盟服务时不受干扰、没有错误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8.3 100VR联盟不对源于、基于或因本协议或使用100VR联盟服务而导致的数据丢失和(或)任何损害赔偿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害赔偿,即使100VR联盟已被告知此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8.4 100VR联盟对成员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100VR联盟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8.5 对下列情形,100唯尔和100VR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
(1)并非100VR联盟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服务变更、中断或无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成员同意100VR联盟会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并删除(不再保存)成员在使用100VR联盟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而无需通知成员,也无需对成员或第三方承担责任。
100VR联盟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100VR联盟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100VR联盟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100VR联盟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第三方未经批准使用成员的账户或更改成员的数据。
(3)成员对100VR联盟服务的误解所致的损失。
(4)因100VR联盟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
(5)因成员履行本协议而导致的对法律法规的违反、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以及对与第三人之间的协议/约定的违反而导致的任何损害、纠纷,由成员自行解决与承担责任,与100唯尔和100VR联盟无关,并使100唯尔和100VR联盟免责。
9.1 100VR联盟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成员提供部分或者全部100VR联盟服务,包括暂时关闭或者永久关闭成员在100VR联盟的服务账户,且无须为成员或者第三方承担责任。服务自100VR联盟向成员发出通知之日起终止。
9.2 在下列情况下,100VR联盟有权终止向成员提供服务,本协议终止,成员在100VR联盟的服务账户永久关闭:
(1) 在成员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时,100VR联盟有权终止向该成员提供100VR联盟服务;
(2) 100VR联盟发现成员的行为、数据或者信息含有虚假内容;
(3) 本协议终止或者修订中,成员明示不愿意接受新的服务协议;
(4) 其他100VR联盟认为需要终止服务的情况。
9.3 服务终止后,100VR联盟没有义务为成员保留与其账号相关的信息,或为其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第三方或成员。服务终止后,成员留存在100VR联盟服务系统中的数据,100VR联盟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存或不保存,100VR联盟对此并不向成员承担任何义务。
9.4 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成员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10.1 100唯尔平台、100VR联盟网站、提供100VR联盟服务的其他平台、客户端及应用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LOGO、商标、文字、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100唯尔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未经100唯尔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前述有知识产权的程序或内容。
10.2 100VR联盟、100唯尔、凤凰创壹等名称或标识均受到商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成员在推广过程中,如需使用这些商标或标识,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即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11.1 100VR联盟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和规则的相关内容,并只需公示于100VR联盟网站及(或)提供100VR联盟服务的其他平台,或通知成员,而无需征得成员事先同意。
11.2 修改后的条款于公示时、通知时或公示通知指定的时间即时生效。
11.3 在100VR联盟修改本协议和相关规则后,成员如不同意相关变更的,应停止使用相应的100VR联盟服务,否则如成员继续使用100VR联盟服务的,视作成员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
12.1 100VR联盟向成员发送的所有通告,将通过页面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或短信的方式传送。本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12.2 成员同意100VR联盟或100VR联盟的关联公司或合作伙伴向其发送邮件或信息。
13.1 本协议取代各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13.2 100唯尔有权不经通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公司,100唯尔承诺该转让将不影响成员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100唯尔仍将对成员承担本协议项下的相关责任。
13.3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3.4 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上述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合法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3.5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13.6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7 如成员对本协议有任何问题或建议的,可通过客服渠道的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向 help@onesoft.com.cn发送邮件,100唯尔会在收到用户反馈后及时处理。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1 为了规范100VR联盟成员的提成计算方式,保障100VR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以及进一步规范成员行为,根据《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服务协议》及100唯尔的相关规范的规定,制定本规则。本规则所称100唯尔是指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网站品牌。
1.2 本规则为《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服务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员同意《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服务协议》的同时代表也同意本规则。若成员不同意本规则,则应停止使用100VR联盟服务,继续使用的视为成员同意受本规则约束。
第二条 【成员行为准则和佣金计算原则】
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从事线下会员卡推广销售的佣金的取得均应以同时满足以下原则为前提,凡不符合以下原则的均不能获得佣金。成员知悉并全部接受,对于成员销售推广行为是否违反行为规范以及违反后的处理方式,100唯尔拥有独立判断权和处理权。
2.1 真实有效购买原则:真实有效购买指100VR联盟成员推荐的用户必须自愿、且有实际支付购买100唯尔VIP会员卡行为。用户虚假交易、非真实意愿购买、恶意刷单等行为,均不视为有效购买。
2.2 真实有效二维码原则:用户购买100唯尔会员卡时使用的通道为100唯尔直接提供给分销推广者的二维码(该二维码包含推广者的专属链接)或者文字连接,推广者必须使用该二维码和专属链接继续推广,并保证其必须为真实有效的。若通过非正当方式进入100唯尔系统或属伪造二维码/链接或使用其他非100唯尔自己提供给推广者的二维码/链接所产生的成员销售订单,则不计算佣金。
2.3 拉新原则:100VR联盟成员推荐新用户购买100唯尔会员产品会获得额外提成奖励。新用户指从未在100唯尔平台产生消费的注册用户,具体信息以100唯尔后台信息为准。
2.4 不作弊原则:100VR联盟成员进行推广售课,必须遵守《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服务协议》及100唯尔相关规则的规定,正当合法经营/销售推广,不得采取欺骗或作假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发现100VR联盟成员有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刷量、批量退费、篡改交易订单数据、利用系统bug或其他技术手段伪造交易数据等)的,100VR联盟会根据《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服务协议》及100唯尔不时制定的相关规范的相关约定对成员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取消作弊人员的合作资格并全额扣除作弊人员当月所有佣金。因作弊行为导致100唯尔遭受经济损失或用户投诉等问题的,作弊人员还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5 指定商品原则:可获得佣金的产品仅限于100唯尔站明示符合提成条件的相关会员课程产品,用户购买其他非指定100唯尔产品的不能获得佣金。
2.6 结算原则:100VR联盟成员从事推广售课活动所得的佣金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以元为单位计数。
2.7 身份验证原则:成员在注册100VR联盟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信息或者企业相关信息用作财务扣税凭证,如因用户提供信息错误,导致100VR联盟无法扣税的,100VR联盟有权暂停或和不予支付佣金;如因用户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合法、侵权导致的任何问题和责任,由用户自行解决与承担,与100唯尔无关,并使100唯尔免责。
2.8 维护市场秩序原则:成员与100唯尔应共同维护推广对象的市场秩序,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100唯尔会员的价格市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用户、其他成员收取任何费用,尤其是以100唯尔名义去收取。
第三条 【推广佣金计算方式】
3.1 100VR联盟成员严格履行《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服务协议》及100唯尔相关规则且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使用100VR联盟提供的服务开展推广会员课程活动所应获得的佣金,可在次月14日至21日提取结算,由用户向100唯尔提交网页申请后由100VR联盟系统自动向成员出具结算单,全部结算数据以100唯尔-100VR联盟后台数据为准,成员确认后,100VR联盟向成员代为报税和扣税并支付佣金,用户应在系统出具结算单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或未提出数据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数据。若错过提取结算日期,当月佣金将自动累计至下月。
3.2 100VR联盟成员每月应得佣金为推广会员卡销售提成加成员拉新额外奖励(如有)。
3.3 课程价格由100唯尔自行制定,随100唯尔官网价格动态更新,各项成员产品佣金比例规则如下表所示。
专业课程VIP会员卡产品推广返佣比例规则:
表1. 无促销活动时专业课程VIP会员课程产品推广返佣比例规则
产品套餐 | 课程价 | 好友优惠价 | 售课佣金 | 拉新奖励 |
一月授权 | 99 | 89 | 10 | 5 |
半年授权 | 599 | 539 | 65 | 25 |
一年授权 | 999 | 899 | 125 | 35 |
表1:针对课程VIP会员半年服务和全年服务,100唯尔分别提供补贴30元和40元,即用户可邀请好友以半年授权269元和全年年授权359元的价格购买会员服务。用户直接出售会员服务以及用户出售会员服务拉新,用户分别可获得佣金如表1所示。
表2. 有促销活动时专业课程VIP会员课程产品推广返佣比例规则
产品套餐 | 课程价 | 佣金比例 | 拉新奖励比例 |
一月授权 | 99 | 13% | 5% |
半年授权 | 599 | 13% | 5% |
一年授权 | 999 | 15% | 5% |
表2:有促销活动时,成员推广售课成功后获得的佣金为=(课程价*折扣比例)*佣金比例,佣金比例如表中所示。具体以系统记录返佣金额为准。
3.4 100VR联盟成员获取佣金,需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税费,相关税费由100唯尔代扣代缴。
3.5 100唯尔会员卡一经售出不予退换,若发生用户退款,相关退费所产生的成本由推广者自行承担,可由100唯尔直接在代付推广佣金中直接扣除。如用户向100唯尔主张退款的,相关处理如下:
1.退款订单均不给予返佣;
若退款用户过多,100唯尔有权怀疑推广者存在恶意刷单行为,对于恶意刷单的推广者100唯尔将扣除推广者当月全部佣金及拉新奖励金额(如有),已经支付的佣金及拉新奖励金额(如有)推广者需全额退还给100唯尔。
第四条 【附则】
4.1 100VR联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可能会随时对本规则进行调整,并在100VR联盟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告或通过其他形式通知成员。成员应及时查看更新后的规则,若不同意规则变更的,应及时停止使用100VR联盟服务,若继续使用100VR联盟服务的,视为成员同意变更后的规则。
4.2 本规则中使用的名词和术语,本规则有定义的以本规则定义的为准,本规则未定义的以《100VR联盟成员服务协议》中的为准,如均未规定的,以商业习惯及上下文的字面通常意义为准。
4.3 本规则于2018年11月11日更新发布,即日起生效。
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
致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
欢迎您使用100唯尔“100VR联盟”服务!在使用服务前,您应仔细阅读《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涉及您重大权益的加粗部分的文字。如果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同意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请勿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下的服务,否则,将视为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将在您和“100VR联盟”服务提供者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本协议中相关名词解释:
本协议所称“100唯尔”是指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网站服务。 本项协议所称“100唯尔100VR联盟”是指:100唯尔提供给用户使用的推广100唯尔成员服务相关的推广和结算服务的应用和系统。100VR联盟成员通过专属二维码/链接成功邀请新老用户购买100唯尔VIP会员付费课程,可获得相应佣金。 本协议所称“您”是指:注册或使用100唯尔100VR联盟服务的用户,或称100VR联盟成员、成员。本协议仅构成100唯尔委托您推广100唯尔会员付费课程的合作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并不视为您与100唯尔或100唯尔会员课程之间有任何代言、控股、合伙、投资、代理等关系。 本协议所称“联盟”是指:由100VR联盟成员发起,通过100VR联盟系统审批,在服务中生成的推广组织,发起人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 本协议所称“个人联盟”是指:由个人(100VR联盟成员)发起的。 本协议所称“企业联盟”是指:由单位(100VR联盟成员)发起的。 本协议所称“推广代码”是指:100唯尔100VR联盟分配给各个100VR联盟成员的唯一标识其推广身份的代码。 本协议所称“100唯尔结算服务”是指:100唯尔向100VR联盟成员提供的结算相关的支付系统,请您按照100唯尔的使用提示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及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联系方式、从事职业、通讯地址、账单地址、银行账户信息、发票开具信息等)。为了能将账户资金变动及时通知到您,以及更好保障您的账户安全,如该等资料发生变更,请您及时通知100唯尔,因您的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100唯尔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100唯尔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保证提交给100唯尔平台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完整且合法的。您可以在100唯尔钱包客户端关联新的银行账户、银行卡或解绑银行账户、银行卡。您应确保您是所绑定的银行卡的持有人,可合法、有效使用而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银行卡实际持有人损失的或与银行等的纠纷,您应独立负责解决。100唯尔钱包为您的上述收益提供暂存服务,余额将会在100唯尔100VR联盟的账户中显示,您可以随时进行查看;同时,在您进行了提现结算指令的情况下,且在100唯尔成功验证了您的相关有效申请资料后,您也可以对零钱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有效提现,但您仅可以要求100唯尔将其提现至您名下的可接收款项的中国大陆银行账户。除依法被冻结、止付或其他限制款项外,100唯尔钱包将于收到您的提现指令后的合理时间内,将相应款项汇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此外,为了您的交易安全,100唯尔可能会对您的提现申请进行合理的风险审查,因此可能导致您的提现出现延迟,您对此予以理解。你知悉并同意授权100唯尔钱包在收到您确认“提现”的指令后即开始进行相应操作,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依本协议之约定,该指令是不可撤销的。您应自行承担您使用100唯尔100VR联盟服务期间的任何货币贬值、汇率波动及收益损失等风险,您在100唯尔内存放的款项属于您的法定货币收益,100唯尔不会向您支付任何利息或孳息。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的协助下绑定监护人的有效银行账户。您同意:100唯尔100VR联盟中的余额显示页面将作为您在100唯尔平台中拥有的法定货币收益总额;提现记录将作为您对法定货币收益进行提现的唯一有效依据。如您认为数额有误,您了解并同意您最终能够收到款项的责任是由您登记的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100唯尔承诺:您暂存于100唯尔钱包内的资金,100唯尔不会以任何形式挪用或为任何人提供担保。 本协议所称“推广对象”是指:100唯尔VIP会员付费课程,也即100唯尔会员服务。
本协议由您和100唯尔共同签署,100唯尔及您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100唯尔100VR联盟成员佣金规则》、《100唯尔用户网络服务使用协议》及相关服务条款、章程和规则,对本协议及相关服务条款、章程和规则均已知晓、理解并接受,同意将其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您可通过100唯尔客服渠道的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00唯尔有权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不定期更新本服务协议的内容,如本协议发生变更,100唯尔将在100VR联盟相关页面以公告的方式或消息、短信等方式提前予以公布。若您在协议生效后继续使用100VR联盟服务的,表示您接受变更后的协议,也将按照变更后协议的约定使用100VR联盟服务。如您拒绝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须暂停继续使用100VR联盟提供的相应部分服务。
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告知您的监护人,并在您监护人的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若您非自然人,则您确认,您有权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受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限制。
本协议正文如下:
1.1 为更好地向100VR联盟成员提供服务,亦为规范100VR联盟成员的行为,明确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特拟定本协议。
1.2 100唯尔一直致力于不断改善自身服务,力求为用户提供愈加优质、性价比更高的产品与服务。100唯尔VIP会员付费课程是100唯尔为会员用户提供的产品/服务的会员服务,100唯尔VIP会员的等级、定价等,以及用户在购买100唯尔VIP会员后可享受的具体权益详见100唯尔官方网站。如用户对100唯尔VIP会员的权益等存在任何疑惑或问题的,可通过100唯尔客服渠道的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向 help@onesoft.com.cn发送邮件,100唯尔会在收到用户反馈后及时处理。用户的其他服务权益详见用户会员购买页面的《100唯尔VIP会员服务协议》或100唯尔平台展示的其他规则、说明等。
2.1 成员通过100VR联盟网络页面,注册成为100VR联盟成员,点击同意注册并确认了本协议,或未确认本协议但实际使用本协议下服务的,均表示成员与100唯尔已经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2 本协议自成员确认本协议之时即时生效。若成员未确认本协议,但实际使用本协议下服务或实际履行本协议的,协议自成员实际使用或履行之日起生效。
2.3 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以及所有100唯尔、100VR联盟已经发布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规范、通知等。规则、规范及通知等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 100VR联盟成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如成员为自然人的:
1)拥有100唯尔账号并同时通过了100唯尔结算服务的实名认证;
2)已经在100VR联盟平台完成用户信息的补充并通过验证操作。其中用户身份证信息仅用作财务扣税使用;
3)100唯尔账号已经开通100唯尔会员服务,且合作期限内需持续为100唯尔会员身份,会员因违规、资格条件不具备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使用或终止使用时,100唯尔有权取消100VR联盟成员资格并停止结算佣金;
4)其他100唯尔明确要求的资格条件。
(2) 如成员为单位的:
1)拥有100唯尔账号并同时通过了100唯尔结算服务的实名认证;
2)已经在100VR联盟平台完成用户信息的补充并通过验证操作;
3)其他100唯尔明确要求的资格条件。
3.2 符合上述条件的用户,经100唯尔审核通过后,将根据用户申请,开通相应的100VR联盟服务账户权限。若开通100VR联盟服务权限的100唯尔账号因违规、资格条件不具备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使用或终止使用时,则相应的100VR联盟服务暂停使用或终止使用。100VR联盟服务账户所有权归100唯尔所有,成员仅拥有100VR联盟服务账户的有限使用权,且只限于自身使用,不得转让、出借、出租,并妥善保管相关账号密码。
3.3 加入100VR联盟成为成员无需任何费用,100唯尔不会向您收取任何费用,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您推荐的其他100VR联盟成员收取任何形式的加盟费或其他费用。您在此确认任何收取加盟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的行为均与100唯尔无关,若100唯尔会员或100VR联盟成员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与100唯尔和100VR联盟无关,您需向收费人或其代理人解决。
3.4 100唯尔如发现您利用100VR联盟向第三方收取类似加盟费或其他费用的,100唯尔有权立即取消您的成员资格,封停您的账户,扣除您的全部佣金,并要求您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费用,由此导致100唯尔或其他用户损失的,您应该负责全额赔偿。涉嫌构成犯罪的,100唯尔有权将案件情况移送司法机构处理。
4.1 以下任何一项服务的开通,都可以描述为100VR联盟服务的使用。但具体服务的内容,均以所开通的服务支持的服务内容为准:
(1) 个人联盟推广成员通过100VR联盟个人联盟推广服务可以实现的主要功能包括:
生成与推广账户相关的推广二维码/链接;
佣金、推广效果数据统计,相关报表查询等;
相关结算账户的操作功能。
(2) 企业联盟推广
成员通过100VR联盟企业联盟推广服务可以实现的主要功能包括:
生成企业联盟推广二维码/链接;
联盟成员的管理功能;
佣金、推广效果数据统计,相关报表查询等;
相关结算账户的操作功能。
4.2 成员了解并同意,100VR联盟服务内容具体以系统实现功能为准,且100唯尔随时可能根据业务的发展或系统功能的调整等增加或修改服务内容,并就调整的内容通过系统公告、系统更新提醒或其他合理方式告知您,如您对更新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选择不再继续使用100VR联盟服务,双方可解除合作。如您继续使用更新后的服务内容的,视为您同意并接受上述更新内容。
5.1 成员使用100VR联盟服务且不违反本协议时,有权获得相应的佣金。
5.2 成员通过推广二维码/链接引导的有效购买将被100VR联盟服务系统记录下来作为100VR联盟与成员结算的依据。成员知悉并同意,所有结算依据以100VR联盟服务系统的判断及出具的结果为准。
5.3 成员可在每月14号至21号发起佣金结算,您需在100VR联盟中提交申请,并经过100唯尔审核通过后,佣金将发放至成员的100唯尔结算服务账户中,您可自行从100唯尔结算服务账户支取佣金,支取时应按照100VR联盟佣金规则以及100唯尔结算服务的相关要求支取。
5.4 100唯尔会员付费课程一经售出不予退换,若通过您推广所售出的会员付费课程中退课数占其整体业绩超过5%,100唯尔将直接判定该成员存在作弊刷单行为,您的当月佣金100唯尔将不予结算,且100唯尔有权对您的100VR联盟账号进行封号。如退费发生前100唯尔已经向您结算佣金的,已经结算的部分您需全额退还。
5.5 您同意并确认,您支取的佣金,已由100唯尔代为缴纳了相关的税费。
5.6 在使用100VR联盟服务过程,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和其他费用成本,均由成员自行承担。
6.1 成员在注册和提交信息时,应保证提供的身份信息/单位相关信息和填写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成员在使用100VR联盟服务过程中,若相应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进行更新,若因成员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导致任何损失的,由成员自行承担,同时100VR联盟有权关停其服务账户、单方面停止合作。
6.2 成员在100VR联盟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解绑其绑定的100唯尔结算服务,否则100VR联盟有权关停成员账户、单方面停止合作。同时,若成员变更信息导致其不符合100VR联盟要求的成员资格或要求的,100VR联盟亦有权关停该账户、单方面停止合作。
6.3 成员应妥善保管其开通100VR联盟服务的100唯尔账号及密码,在不使用服务时应使其处于退出状态,同时成员不得将账号出租、转让或授予他人使用,所有通过100VR联盟账号进行的行为均被视为成员自身的行为。
6.4 成员应遵守100VR联盟发布的各项规则,若不同意某项规则,应及时停止使用服务。若成员在100VR联盟发布新规则后,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成员同意该规则,愿意接受该规则约束。
6.5 成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100VR联盟的相关要求使用100VR联盟服务。若成员在使用服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认定为违法或侵权,或100VR联盟根据自身判断,认为成员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00VR联盟有权按照本协议关停其账户、单方面停止合作,同时,若因成员行为给100唯尔造成任何损失、被第三方索赔、被用户投诉或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成员应赔偿100VR联盟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赔偿金、罚金、合理的律师费、给第三方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支出等,并负责消除对100唯尔造成的不利影响。
(1) 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自身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约定的义务和100VR联盟的相关要求,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成员若违反上述约定造成任何损害后果的,均由成员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因此给第三方或100唯尔造成的损失。
(2) 不得擅自修改其推广代码,或通过技术手段将推广代码植入被推广客户端、网站或与被推广对象相关的其他软件或网站,或利用软件、产品内置恶意、捆绑SP服务(“恶意SP服务”指:任何未向用户明示且未经用户同意即可自行扣费、消费、吸费等造成用户费用损失之代码、插件、链接、后台以及客户端软件等)。
(3) 按照100VR联盟服务要求进行推广,不得采取任何欺骗或虚假的手段进行推广,以获取不真实的推广效果数据。
(4) 不得采取欺骗、诱导、误导、强制或其他有损被推广对象声誉的行为,或者与被推广对无关的内容向目标用户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消费、暴力发送短信和推广信息、使用恶意软件捆绑安装、强制安装消费、利用侵权或色情暴力等无关内容进行推广、利用返点等给予现金的方式诱导用户消费等违反用户自由选择权的行为。
(5) 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推广者的正常推广行为,不得扰乱100VR联盟制定的推广市场秩序。
(6) 不得采取技术手段或其他黑客措施攻击、更改100VR联盟服务器及数据,或采取其他措施干扰100VR联盟服务器正常工作。
(7) 不得对被推广代码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写、植入代码、病毒或改变其功能结构的行为。成员须严格按照被推广对象的原始代码特征进行推广,不得改变或插入其他非被推广对象本身特征的代码或标识。
(8)不得存在作弊刷单行为,关于作弊刷单行为100唯尔拥有最终解释权; 刷单:100VR联盟成员自行或唆使他人通过自身二维码反复购买100唯尔会员并且要求退款的行为。
(9)未经100唯尔书面允许,不得以100唯尔或100VR联盟及其相关名义进行推广;
(10)成员应维护与提高100唯尔和100唯尔产品的形象,不得作出、散播任何有损或与事实不符的关于100唯尔或100唯尔产品的言论或行为;
(11)不得从事其他任何损害100唯尔利益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7 未经100唯尔同意,成员不得使用100唯尔的相关标识、商标,不得声称为100VR联盟或其相关服务的代理商、或有其他控制关系等,不得采取使用户误以为其为100VR联盟工作人员或与100VR联盟具有某种关系(控股、合伙、投资、联盟、代理等)的行为,若因成员违反上述规定,造成100唯尔或第三方利益受损的,100VR联盟有权终止其成员资格,并有权就该行为造成的损失向成员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赔偿金、罚金、合理的律师费用、给第三方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支出等,并负责消除对100唯尔造成的不利影响。
6.8 成员应对因本协议知悉或获取的100唯尔的所有信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价格体系、市场推广计划、会员人数、优惠政策等)等严格保密,不得未经100唯尔授权自行使用或授权任何第三人使用、传播等。
7.1 若成员违反本协议或100VR联盟发布的各项规则的相关规定的,成员同意100VR联盟有权根据成员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过错程度等,按照自身独立的判断及100VR联盟系统统计的数据(如有),对成员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1) 给予警告;
(2) 限期整改;
(3) 暂停某一100VR联盟服务功能的使用;
(4) 不予结算涉嫌违规行为涉及的部分或全部佣金;
(5) 不予结算或直接扣除100VR联盟服务账户下已产生及当月将要产生的部分或全部佣金;
(6) 关停成员100VR联盟服务账户,停止向其提供服务,并扣除服务账户下全部未结算费用;
(7) 关停成员100唯尔账号,禁止用户使用100唯尔平台下任何需使用账号登录的服务,并扣除100唯尔账户下的全部未结算费用;
(8) 限制成员再次成为100VR联盟服务用户;
(9) 要求成员进行损失赔偿。
就成员违规给100唯尔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通过上述措施仍不能弥补的,100唯尔保留向成员追偿的权利,成员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00唯尔为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及开支。
7.2 若成员对100唯尔处理措施有异议的,可在100VR联盟给出处理措施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100唯尔给出的申诉途径提供相反的证据材料进行申诉。申诉不影响已给出处理措施的执行。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成员同意相关处理结果。
8.1 100VR联盟服务将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100唯尔在此明确声明对100VR联盟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100VR联盟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8.2 在所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100VR联盟不做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声明,也不给予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准确性和无侵权行为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2)在交易过程或行业惯例中产生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3)在使用100VR联盟服务时不受干扰、没有错误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8.3 100VR联盟不对源于、基于或因本协议或使用100VR联盟服务而导致的数据丢失和(或)任何损害赔偿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害赔偿,即使100VR联盟已被告知此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8.4 100VR联盟对成员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100VR联盟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8.5 对下列情形,100唯尔和100VR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
(1)并非100VR联盟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服务变更、中断或无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成员同意100VR联盟会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并删除(不再保存)成员在使用100VR联盟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而无需通知成员,也无需对成员或第三方承担责任。
100VR联盟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100VR联盟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100VR联盟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100VR联盟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第三方未经批准使用成员的账户或更改成员的数据。
(3)成员对100VR联盟服务的误解所致的损失。
(4)因100VR联盟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
(5)因成员履行本协议而导致的对法律法规的违反、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以及对与第三人之间的协议/约定的违反而导致的任何损害、纠纷,由成员自行解决与承担责任,与100唯尔和100VR联盟无关,并使100唯尔和100VR联盟免责。
9.1 100VR联盟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成员提供部分或者全部100VR联盟服务,包括暂时关闭或者永久关闭成员在100VR联盟的服务账户,且无须为成员或者第三方承担责任。服务自100VR联盟向成员发出通知之日起终止。
9.2 在下列情况下,100VR联盟有权终止向成员提供服务,本协议终止,成员在100VR联盟的服务账户永久关闭:
(1) 在成员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时,100VR联盟有权终止向该成员提供100VR联盟服务;
(2) 100VR联盟发现成员的行为、数据或者信息含有虚假内容;
(3) 本协议终止或者修订中,成员明示不愿意接受新的服务协议;
(4) 其他100VR联盟认为需要终止服务的情况。
9.3 服务终止后,100VR联盟没有义务为成员保留与其账号相关的信息,或为其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第三方或成员。服务终止后,成员留存在100VR联盟服务系统中的数据,100VR联盟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存或不保存,100VR联盟对此并不向成员承担任何义务。
9.4 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成员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10.1 100唯尔平台、100VR联盟网站、提供100VR联盟服务的其他平台、客户端及应用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LOGO、商标、文字、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100唯尔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未经100唯尔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前述有知识产权的程序或内容。
10.2 100VR联盟、100唯尔、凤凰创壹等名称或标识均受到商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成员在推广过程中,如需使用这些商标或标识,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即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11.1 100VR联盟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和规则的相关内容,并只需公示于100VR联盟网站及(或)提供100VR联盟服务的其他平台,或通知成员,而无需征得成员事先同意。
11.2 修改后的条款于公示时、通知时或公示通知指定的时间即时生效。
11.3 在100VR联盟修改本协议和相关规则后,成员如不同意相关变更的,应停止使用相应的100VR联盟服务,否则如成员继续使用100VR联盟服务的,视作成员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
12.1 100VR联盟向成员发送的所有通告,将通过页面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或短信的方式传送。本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12.2 成员同意100VR联盟或100VR联盟的关联公司或合作伙伴向其发送邮件或信息。
13.1 本协议取代各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13.2 100唯尔有权不经通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公司,100唯尔承诺该转让将不影响成员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100唯尔仍将对成员承担本协议项下的相关责任。
13.3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3.4 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上述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合法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3.5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13.6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7 如成员对本协议有任何问题或建议的,可通过客服渠道的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向 help@onesoft.com.cn发送邮件,100唯尔会在收到用户反馈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