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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传媒(股票代码:601928)2018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

    作者:凤凰传媒
    发表于:2019-07-02
    阅读:1196
    评论:0

    凤凰传媒(6019282018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公司按照"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双效统一、坚守主业,注重质量、提升内涵,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各方面工作,主业板块全面协调发展,文化影响力持续提升,各项主要经营指标高位增长,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优化业务资产结构,经营业绩重回上升通道

      2011年底上市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持续拓展主营业务,加大转型升级力度,在20122014年之间业绩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营业收入由60.3亿元增长到100亿元,归母净利润由7.39亿元增长到11.2亿元。2015年至2017年,由于面临市场竞争激烈,纸张成本上涨较快,新业态需要培育,部分项目效益不佳形成负担,三科教材新政对教育出版形成威胁等不利因素,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放缓,归母净利润出现了高位滞涨的情况。面对出现的暂时困难局面,公司通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对外合作,聚焦主营业务,剥离低效资产等措施多管齐下,收效明显。

      经过多方努力,与人教社就三科统编教材租型、教辅授权等达成了全面合作,巩固了公司教育出版主业;对发行集团实施治理结构调整并围绕ERP开展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全面优化,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剥离视频、游戏等与主营业务协同性较弱的股权投资,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争取控股股东支持,现金向其出售连年亏损的印刷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对上海慕和、美国童书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大幅度的计提,轻装上阵,为后续业绩提升扫清了障碍;终止了2个文化MALL项目,降低了资本开支和项目运营的压力。

      通过上述行之有效的措施,公司资产、业务结构得到了很大优化,为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公司归母净利润13.25亿元,同比增长13.63%,创下了历史新高,实现了三年平台整理后的首次较大幅度增长。截止2018年底,公司持有现金及等价物超过100亿元,优良的资产结构提升了公司的持续发展的后劲和回报股东的能力。

      ()内容生产提质增效,文化影响力有较大提升

      公司获中国版协2018"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奖。5种图书入选"中国最美的书",种数居全国出版集团之首。2种图书获第7届鲁迅文学奖,7种图书入选中国好书月度榜单。4种图书获全球华人国学大典奖项。在中宣部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入选总量相对减少的情况下,凤凰传媒入选2种,与上年持平。入选国家"十三五"重点规划项目107种,超过"十二五"总数。

      21个项目入选国家出版基金,较上年增加75%,入选数量创历年之最。4个项目获国家出版基金主题出版项目资助。9个项目入选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专项经费资助,位列全国第三。41种选题入选省2018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

      公司一般图书出版业务继续稳居第一方阵,零售市场码洋占有率3.03%,排名第3位,其中实体店渠道排名第2位,网店渠道排名第4位。文学、传记、生活、教辅等类别图书市场表现较为突出,其中生活类图书排名首位,传记、科普和文学类图书均排名第3位,学术文化、英语和教辅类图书均进入前5名,在医学、艺术市场位居第6~7名。2018年零售市场销售10万册以上的一般图书达61种,其中20万至30万册10种,30万册至40万册2种,40万册以上1种。

      公司大力推进主题出版和精品出版,全年编委会立项精品40种,主题读物精品累计达101种,全年完成48种。国家"十三五"重点规划项目完成20种。凤凰文库出版14个系列480余种,储备250余种选题资源。《江苏文库》按计划有序推进,首批图书86册在首届江南文脉论坛发布。

      公司着力构筑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平台。人民社"刘东工作室"加强与国内顶尖作者深度合作,科技社与南京医科大学、伯明翰大学、英国邱园在医学和博物学等领域实现合作。少儿社借助"曹文轩儿童文学奖"平台培育青年创作团队并推出书系,2部获奖作品入围"中国好书"月度榜单;建立"黄蓓佳工作室",重要产品全部落户凤凰。译林社稳步推进国内首家"莎士比亚(中国)中心"建设,与著名的皇家莎士比亚剧团签署"莎士比亚舞台本"合约。美术社以组建孙晓云书法工作室为契机,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构建全国书法学科体系出版高地。

      ()教育出版稳中有进,传统主营优势继续加强

      2018年各单位教育板块迎难而上,积极开拓,有效巩固了教育出版的优势地位。

      教材建设方面,省内外教材均实现逆势增长。2018秋教材总码洋同比增长16.5%,省外全年教材同比增加400万册。凤凰版新编小学《科学》教材及配套《学生活动手册》,修订后的小学、初中《语文》《道德与法治》,高中《英语》《数学》《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教材,均通过教育部审查。统编版小学语文《补充习题》《硬笔习字》,初中语文、道德与法治《补充习题》,《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研究性学习》《珠心算》均通过省教育厅审查,列入省教材目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读本》《校园足球1+1》《书法练习指导》分别列入海南、广东、贵州省教材目录。经多方面努力推动,教材提价政策顺利出台。经过近一年的艰难谈判,与人教社签署了三科教材租型协议、非三科及高中教材代理协议,全面恢复了与人教社中断了10年的教材合作,成为人教社教材在江苏市场的唯一代理单位,避免了市场恶性竞争。

      评议教辅方面,新编小学《语文》,初中《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等评议教辅,均通过省教育厅审查,列入公告推荐目录。对其他学科评议教辅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产品的适用性进一步提高。

      幼教方面,组织成立"幼儿园课程流派研究与出版中心",举办幼儿园课程流派研讨会第二届全国年会,组织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论坛,进一步扩大了凤凰版幼儿教材在省内外的品牌影响力。

      职教方面,开发22种专业课教材,7种创新示范教材,修订7种国家规划教材。数控、建筑、电子等实训考核平台投入全省职业教育学业水平考试。数控实训考核平台获得国家专利,获评江苏省政府奖,并入选国家改革发展项目库。

      ()实施架构流程再造,发行集团形成领先优势

      在2017年发行集团治理结构调整、实现分公司化的基础上,2018年通过构建总部到各市县分公司的组织机构标准化工作,统一部门设置、统一机构名称、统一中层职数、统一业务流程,实现了"总—分"架构下的集约高效管理。全省77家分公司全面完成机构变革、中层职位公开竞聘等组织机构标准化改革工作,市县分公司的部门数从647个减少到432个,减少215个,降幅33.23%;中层人数从930人减少到652人,减少278人,降幅29.89%。通过核心ERP建设,梳理业务流程,清晰业务经营条线。自20188月启动以来,ERP项目组针对700多项业务需求,梳理了103ERP系统流程,规划设计了24个系统开发平台,以及与POS、社店通、电商等系统接口。目前,ERP第一批12个平台已完成开发,2019年上半年ERP将上线运行。

      通过近两年的持续改革,发行集团统一管理能力得以强化,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业务拓展能力进一步加强。2018年中小学教材发行、教辅征订生均码洋和总量实现高质量增长;全年电商销售码洋6.6亿元,同比上年翻一番;确立了全国馆配行业的标杆地位,全年销售码洋超5亿元;教育装备业务取得突破,全年中标金额3.52亿元;物流整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发货码洋近100亿元。

      ()践行媒体融合发展,智慧教育业务实现历史突破

      数字化教育出版优势进一步增强。完成400多种数字教材、教参产品升级,上线"凤凰易教""凤凰享学"等网络产品,用户数达100多万。进一步优化升级全省中小学语音学习网络系统,实现了语音教学内容从传统的磁带、光盘向网络载体的转化,累计订户数达300万。完成了凤凰云课堂3.0版本的研发,进一步实现凤凰数字教材、凤凰易教、凤凰作业本等核心数字产品的深度整合和本地化部署,打通课前、课中、课后环节,实现了教学数据一体化。同时,积极推进STEM、人工智能等创新类课程研发工作,STEM课程完成小学部分出版,并在全省13个地市数百所学校开展试点工作。"K12人工智能教育出版平台项目"列入2018年国家新闻出版署改革发展项目库,并顺利实施。

      K12智慧教育业务在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并首次实现较大规模盈利。2018年凤凰学易营业收入12765万元,同比增长35.98%,在上年减亏7000万元的基础上,一举扭亏为盈,净利润1244万元。凤凰学易旗下学科网K12教育资源第一门户网站的领先优势继续扩大,网站现有注册会员超过2400万人,合作学校超过4万所,覆盖了超过90%的全国百强中小学。学科网与合作学校签订内容资源长期独家使用协议,内容资源的核心优势遥遥领先。

      凤凰创壹2018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65%,净利润比上年增长538%。公司产品线进一步丰富,包括700多门VR教学资源、三维互动教学平台、智慧校园以及100VR在线教育云平台等。职教综合实训平台建设在优化原有数控专业平台同时,新开发电子类、建筑类、网络技术类和机电类四个平台,并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使用平台进行考核的学生超万人,平台服务考试近300场。

      ()"走出去"工作成果丰硕,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

      一是超额完成年度版权输出任务,引进输出比达到预期。7家出版社全年向非华语地区版权输出319项,超年初预定目标23%;其中向"一带一路"国家输出数占57%;引进输出比严格控制在1.5:1范围内。

      二是国家级排名居地方集团第二位。根据中国出版(601949)研究所数据,公司非华语版权输出稳居地方集团第二位。107种图书获得"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丝路书香翻译工程""简转繁"项目、"图书版权输出奖励计划"等国家级外向型资助,获资助719万元,位居全国地方出版集团前三位。主题图书项目的入选量比2017年多一倍;31个项目入选中国新闻出版署"简转繁"项目,也是公司首次入选该项目。"符号江苏"海外推广工程获省文化宣传创新奖。7家出版社进入2018海外馆藏影响力榜单,5家社进入前100强,凤凰传媒900余种图书被海外图书馆收藏。

      三是借力国际出版舞台,唱响凤凰好声音。在持续维护越南、泰国版权输出的同时,启动马来西亚、柬埔寨、哈萨克斯坦、土耳其、格鲁吉亚、印度以及台湾等版权专团。公司成为全球最大的在线版权和许可平台合作项目IPR在中国的首家会员。凤凰传媒英文网正式改版运行。"凤凰书架"陆续在智利天主教大学、荷兰海牙中国文化中心、马来西亚城市书苑、美国佩斯大学和印度GBD公司"中国图书中心"落户。

      ()项目建设进退有度,文化MALL业务有序推进

      一是文化MALL项目按计划推进。全年所有在建项目无安全责任事故。阜宁项目完成主体封顶并开展各专项验收工作;镇江项目待竣工验收,正式确定委托运营模式及合作单位;盱眙项目开始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施工;射阳项目完成土地权证办理及规划方案报审;泰兴项目按计划开展地下工程施工;合肥项目完成委托运营模式论证。

      二是以委托第三方运营方式推进招商运营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5家能长期合作的委托运营单位,完成商管库的初步建设。重新确定镇江项目委托运营模式。有序推进泰兴、盱眙、阜宁、射阳等四个项目的委托运营工作。文化MALL招商、运营培训如期有序开展,队伍对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及时化解土地无偿收回风险。对于江阴、宜兴、昆山、扬州等4个投资额较大且尚未开工的项目,积极和当地政府沟通,争取土地重新收储或置换,避免土地合同违约和被无偿收回的风险。2018年,宜兴项目完成退地工作,土地款已返还到账;江阴项目已与当地政府签订退地协议,并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89亿元,同比增长6.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5亿元,同比增长13.6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流量为21.88亿元,同比增长20.43%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7.63亿元,同比增长5.7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3.33亿元,同比增长7.63%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2019年,出版行业行业既有挑战也有机遇。国家层面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为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在校学生数量的持续回升和结构的不断优化,给教育出版企业的增长创造了较好机遇;纸张价格从高位回落,有利于缓解出版企业的成本压力。

      但是互联网加速发展,电商比例不断扩大,加剧了阅读习惯改变和消费群体的分流,对传统出版和发行的冲击越来越大;高考改革、学生减负、整治教育乱收费等政策环境仍然严峻,对出版发行企业的规范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 公司发展战略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文化创新为先导,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融合发展为重点,实施深化改革、全面创新"双轮驱动",努力打造以内容创意为核心,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优质物业为依托的多元化新传媒企业。

    (三) 经营计划

    2019年,公司将通过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双效统一、坚守主业,注重质量、提升内涵,融合发展,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主要经营指标稳步增长,全面提升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凤凰传媒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19年要着力抓好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内容生产营销能力

    要集中发力人文社科、原创儿童文学、原创文学、世界文学、医学、科普、工艺美术、设计理论、古籍整理等品牌板块,构建有一定规模的品牌集群。各出版单位要主动对标行业第一方阵,重横比、找差距,补短板、增后劲。要进一步坚持垂直化专业化发展思路,根据自身资源、渠道和团队特点,聚焦专业和门类,通过垂直的深度形成专业的优势,争取在各自的细分市场名列前茅。专业强社要有效维护核心作者资源、深挖出版潜力。市场表现偏弱的少儿等板块找准出版定位、明确重点方向,加大对品牌工作室、重点产品线和创业型团队的规划、培育力度,努力形成一批重量级作者群、千万级销售的产品线和百万册畅销书,做大规模,打响品牌。

    着力积聚更多优秀自主知识产权。从主题出版、规划项目和重大工程出版、全民阅读出版、教育出版等板块的原创精品选题中,挖掘向外向型出版、融合出版延伸转化的重点精品项目,提升外向型出版品质,寻找融合出版突破口,进一步建设好凤凰出版的全覆盖精品生产体系。要进一步组织推进各社优质合作平台建设。出版社要积极深化与权威研究机构、重要高校和高端作者的联系,关注国内外思想学术前沿,积累一流内容资源。要重点打造人民社"刘东工作室"、科技社"凤凰南医大联合出版中心"、少儿社"曹文轩儿童文学奖"、译林社"莎士比亚(中国)中心"、美术社"孙晓云书法工作室"等优质合作平台,夯实重点项目储备和重点板块建设。

    着力提升整体营销水平。制定凤凰精品图书整体宣传办法,各社运用互联网思维,在重要纸质媒体、融媒体、影响力较好的自媒体、凤凰大屏等平台宣传重点产品和品牌,进一步提振凤凰版图书的文化影响力和读者口碑。要促进网店销售提升,努力实现凤凰传媒在零售市场的码洋占有率保三争二。要结合大数据做好出版经营分析、同类出版社分析、行业动态分析,引导关注同业前沿,关注竞争对手,关注出版效率和单品种效益。

    2、重点加强教育出版自主研发工作

    推进各级各类教材研发。要认真研究课程标准,加强教育教学一线调研,组织好相关教材的修订送审,确保全部通过。加强配套助教资源和产品的建设,利用数字化技术和手段,提高教材配套服务和增值服务水平。加强教育政策和教学实践研究,挖掘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选题,开发具有省级教材潜质的教程。依托现有教育产品,开发数字与纸质融合产品,重视二次开发和衍生开发,做好校内外内容服务工作。支持围绕凤凰版教材的教育理论、教学指导类项目建设,尤其是国家级、省级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出版,提升凤凰版教材的学术影响力。

    提升教辅自主原创水平。在部分凤凰版教材被统编教材替换的新形势下,要围绕学科、教材、课程建设及考试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开发主题类、素质类、学科类阅读产品,同步类、作业类、考试类教辅,以及工具类、指导类教育产品。严格教辅选题立项审批,加大合作项目检查力度,进一步控制低效益、同质化合作,集中编辑力量加强自主研发。联合教育教研部门,组织论坛、观摩、研讨等产学研一体化活动,为教育出版搭建良好的智库平台、资源平台、宣传平台和合作平台。主动参与教育系统课程改革方案及一线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按照立德树人、核心素养、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高中课程方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做好教育产品的选题策划、产品策划和营销策划。

    加强数字教育产品研发力度,增强教育出版优势。首先,要集中力量打造龙头性数字教育项目。相关单位要继续做好数字教材平台建设,争取部分市县试点。做好新一轮网络语音学习平台的招投标工作,争取订户数突破400万。要认真实施常州人工智能教育合作项目,以此为突破口,积极推进STEM课程、人工智能教育、少儿编程等科技教育项目,拓展教育服务新领域。要积极研究网络教育新模式,密切关注基础教育、专题教育、选修课程等方面的远程教育需求,开发一批切合市场需求的精品化网络课程,建设凤凰网络课程平台,开辟在线教育新领域。

    3、继续深化发行集团综合改革

      全力以赴确保ERP按计划上线。发行集团各级负责人必须进入超常规的工作模式,严格执行项目上线的各项工作安排。市县分公司必须一把手牵头,班子全员参与,组成工作小组,按项目组时间和质量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具体工作。要组建ERP"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制定详细培训计划,总部开展全省培训,市级公司组织区域培训,县级公司开展企业培训,确保所有操作系统的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后上岗操作。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一是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在组织机构标准化已实施到位的基础上,要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岗位序列。二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总结推广部分县市公司绩效考核细化到岗的做法,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激发员工活力,形成"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事业靠奋斗"的良性机制。三是深化用工制度改革。人力资源配置要向业务经营部门倾斜,向直接面向市场和客户的岗位倾斜,严格压缩行政化冗员,调整充实店外销售力量。

    加快门店转型升级和网点拓展。加强对全省实体门店升级改造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提升品位。用好国家11部委《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提升文化服务能力和改善阅读体验为核心,加快面向农村、社区、校园、机关的小微网点布局,尝试无人化、自助式小微书店布点,努力实现低成本网点扩张。全年完成新建或恢复网点80个以上,新增覆盖48个乡镇,实现乡镇、街道网点覆盖率28%以上。

    4、推动数字融合重点项目实施

      学科网将通过搭建第三方资源平台、加强版权保护等手段,继续强化核心资源建设,拓展主要销售区域的特色化资源建设以及初中精品资源的建设,确保在同行业内资源总量以及更新量的绝对优势。运用网站大数据进行用户画像、资源画像,有效推进优质内容产品化工作:依据学校的实际教学需求,构建同步精品资源与精品试题推送服务模式,完成由初级资源服务到专业教学服务的模式转变;依据备考需求,设计服务于C端用户的高效提分产品模式,拓展C端收费。凤凰学易在保持收入利润快速增长的基础上,适时启动上市筹备工作。

    把握知识付费大趋势,加强大众出版的融合发展。各社要坚持精品化出版思路,积极开发有声书、音视频课程等多样化内容,争取形成510个在各大平台有一定影响力的精品知识付费产品。大力推动内容资源建设。图书资源库新书入库量不低于70%,并进一步加强制度流程规范,使其与业务工作结合更加紧密;助教资源库、题库要着力加强资源应用,使其在教材、助学类读物的出版、推广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各出版社结合专业优势与市场需求,加强专业化内容资源库建设。

    把握产业机遇,拓展数据中心业务。在做好凤凰数据公司云计算中心运营管控、提升效益的同时,要积极对外拓展,扩大增长空间。争取年内完成新港数据中心新项目的建设和招商工作。

      同时,要积极围绕与出版主业联系紧密、协同性强的领域,开拓数字化新产品、新项目。

    凤凰传奇要重点加强《英雄烈》《哥不是传说》两部新剧的销售发行,完成建国70周年献礼电影《解放》的宣传上映,推进《信仰》《净土》《藏地白皮书》等影视项目的筹备工作;加强应收账款回笼和库存商品销售,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

    5、提升文化MALL建设运营管理水平

    6、

    按计划推进在建工程。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进度等责任制落实。泰兴项目土建工程竣工。

    阜宁项目完成工程改造及装修施工进场。盱眙项目开展主体施工,力争完成裙楼封顶。射阳项目启动并完成地下工程和裙楼主体施工。

    积极推进各项目招商运营工作。文化MALL商业部分基本采取委托运营模式,部分项目在风险可控、保证效益的前提下可以整体由第三方租赁经营。合肥项目要通过规范程序尽快确定外部合作方。镇江项目要确保年内试营业。开展合肥、阜宁、射阳、泰兴等项目商管公司比选工作,明确运营模式。完成苏州项目的业态调整与升级工作。

    6、审慎实施投资全流程管理

    要转变投资理念。一方面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盲目投资;另一方面要着眼于融合发展,拓宽眼界,通过资本层面的嫁接合作,助推出版发行主业的转型升级。要充分发挥内容、渠道、客户、行政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寻找与主业相关联的优质社会资源,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培育新的增长点。要积极谋划、择机推进与中央级出版集团及相关企业联合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与中金、华泰等大型权威机构合作管理运营。与此同时,要加强内部创新创业团队的扶持和培育,积极探索创业团队个人参股,对符合投资预期的项目团队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奖励。

    构建投资全过程管理信息平台。继续对各层级近百个股权投资项目进行梳理,实行分类管理。

    对于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项目予以清理退出;对于慕和等已进行诉讼与仲裁的投资项目要密切跟踪,力争最好结果。积极构建由律所、会计事务所、券商等组成的专家及中介机构合作咨询库,提升对投资项目辅助决策的质量。加强对投资项目和潜亏企业的跟踪调研,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对于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的企业及时预警,减亏止损,规避风险。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新技术冲击的风险。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迅速,新媒体产业迅速崛起,对传统出版业态形成较大冲击。公司将继续坚持实施转型升级、媒体融合战略,加大在数字出版、智慧教育、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创新和投入力度,降低新技术带来的冲击,抓住技术升级带来的发展机遇。

    2、法律诉讼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凰数媒、凤凰投资关于上海慕和、杭州捷蓝的仲裁正在进行之中,裁决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全力以赴配合仲裁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对于中止的杭州捷蓝事仲裁事项,公司将加强对被申请人监督,督促其按照承诺履行还款义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作为我国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在品牌影响、规模实力、运营机制、内容资源、发行渠道、人才优势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

    (一) 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6家国家一级出版社,仅次于中国出版集团位居全国第二。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据(最新数据统计到2015),凤凰传媒进入全国图书出版总体经济规模排名前100位的出版社分别是: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列第7位、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列第35位、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列第72位;苏教社列地方图书出版单位总体经济规模综合评价排1名,译林社连续多年列文艺类图书出版社总体经济规模综合排名第1名。

    (二) 内容优势

    公司教育产品优势突出,凤凰版课标教材总数达23种,品种数量和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2位。

    在义教三科教材统编统用的情况下,凤凰版教育产品仍然覆盖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超过4000万学生使用。一般图书零售市场码洋占有率3.03%,排名第3位,其中实体店渠道排名第2位,网店渠道排名第4位。文学、传记、生活、教辅等类别图书市场表现较为突出,其中生活类图书排名首位,传记、科普和文学类图书均排名第3位,学术文化、英语和教辅类图书均进入前5名,在医学、艺术市场位居第6~7名。

    (三) 渠道优势

    公司发行板块连续多年销售码洋超百亿元,销售总量、利润、资产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27年居全国同行前列,政治理论读物发行量保持全国领先。公司构建了"大中小特"相结合的发行体系,主要书城均已完成升级改造,成为集阅读、体验一体的新文化消费中心,大书城、中心门店、专业书店、特色书店、小微书店和24小时书店有序分布江苏、海南两省,网点数量和规模居全国之首。目前,公司共有各类网点1327个,其中自有网点625个,租赁网点702个;网点总建筑面积91万平米。

    (四) 智慧教育领先优势

    公司把由传统教育出版商向教育综合运营商转变作为核心战略之一。近年来,通过围绕数字内容、网络平台、软件技术、数据管理等几个重点板块积极布局智慧教育业务,努力打造体系较为完整、结构较为合理的智慧教育产业链。公司与省教育厅就智慧教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将通过在教学资源、应用服务体系、大数据服务、装备服务等四个方面的合作,共同在江苏省推动教育信息化。学科网是国内基础教育资源最丰富的网站,领先优势不断扩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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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型布局全面优势

      公司近年来积极践行新老媒体融合战略,通过传统的业务转型升级布局云计算、影视剧、文化消费综合体、培训、游戏等相关新兴产业,打造的文化产业生态圈已初具雏形。凤凰数据中心入选"国家首批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建成以来收入、利润持续快速增长,数据中心二期、新港数据中心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影视板块已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电视剧业务传统优势继续巩固,不断推出市场口碑俱佳的作品;公司文化消费综合体运营模式进一步清晰,业态定位更加精准,战略合作伙伴的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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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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