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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所有。
根据国家《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多项政策,结合《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共同推动应届毕业生的就业,乙方充分发挥在全国3000多所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资源信息,将每年超过100万的毕业生资源进行筛选和整理,结合乙方二十年虚拟仿真互动技术,在乙方100VR平台推广和实施了职业技能水平考试系统,对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进行科学评价和分析,为企业招聘技能型人才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双方经过多次沟通,甲乙双方就甲方招聘技能型人才服务项目与乙方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乙方充分发挥在全国各地的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资源信息优势,为甲方技能型人才招募提供就业直通车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一、合作目标:
1.通过甲乙双方的合作,甲方借助乙方就业直通车平台服务,提高甲方技能型人才招募的效率和人才水准。
2.通过双方在就业直通车项目合作,持续发布甲方招聘信息,从而提高甲方在职业院校中的品牌影响力,改善甲方招聘工作。
3.通过甲乙双方的合作,乙方推动在校学生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水平考试服务,为甲方招聘提供更为精准的数字化考评依据。
4.甲方通过与乙方合作招聘项目,推动职业院校展开甲方需求专业的教学工作,乙方协助寻找职业院校,实现定向培养甲方所需人才。
5.甲方通过积极运用职业技能水平考试平台,提升甲方对技能型人才的招聘人才甄别技术能力,提高人才数字化分析水平,改善招聘结果。
二、合作内容及形式
1.甲乙双方深化合作关系,相互挂牌“100 VR就业直通车示范基地”。
2.甲乙双方共同成立“技能人才招聘组”,成员由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共同组成,作为协调和推动甲方招聘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员。
3.乙方免费为甲方在100VR.com云平台上开通就业直通车企业账号,由甲乙双方共同成立的技能人才招聘组负责推动项目的落地执行工作。
4.乙方根据甲方的招聘计划,每年组织职业学校与甲方实现就业招聘对接会,招聘会的规模与招聘职位规划,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设计,乙方负责组织相关的职业院校及应届毕业生。
5.甲方组织招聘岗位及相关信息,并结合乙方职业技能水平考试,对应聘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明确要求,便于乙方在组织学生应聘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对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进行筛选。
6.甲方可以通过乙方就业直通车平台服务,查看应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考试情况,同事根据学校上传的信息,查阅学生其它相关学习情况信息,为甲方甄别人才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依据。
7.为更好服务职业院校毕业生,甲方承诺每年在乙方就业平台上发布的技能型人才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100人,如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合作学校组织招聘会,单次招聘人数不少于30人。
8.为确保乙方合作学校及应聘学生的合法权益,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如甲方需要在乙方平台寻找学校展开对口招聘合作,甲方配合乙方展开企业尽职调查,确保企业及招聘信息的真实性。
9.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配合甲方,组织学校对到甲方应聘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一定的行政管理服务,确保甲方的合法用工权益。
10.乙方确保合作院校及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相关内容,对学校展开尽职调查,切实保护甲方用工合法权益。
11.如甲方有需求,乙方可以协助组织甲方人员到乙方合作学校参观考察,实地了解学校及学生情况,并与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实现对接。
12.为适应企业长期重点用工岗位,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寻找职业院校,展开企业定向生的招募及培养,为甲方重点岗位长期提供优质人才。
13.甲方作为乙方的战略合作伙伴,乙方在100VR.com平台中,在战略合作伙伴栏目中给予展示,在甲方的企业官网中,甲方也将乙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给予展示。
三、投入及收益
1.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平台业务对接,实现技能型人才长期招募合作。
2.乙方长期组织学生展开职业技能水平测试,并将定期发布相关的报表,甲方可以根据乙方信息,及时调整和规划招聘岗位信息;
3.乙方技能型人才招聘服务采用收费模式,收费标准根据甲方的岗位需求信息及招聘人数核定,根据不同人才标准收费标准不同,招聘人数不同,收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4.乙方为表达与甲方战略合作的诚意,推动甲方技能型人才招募,决定在双方合作的第一年(12个月),每月为甲方提供3个免费名额招募技能型人才,此免费名额不可累计,当月有效。
5.人才招募的具体收费标准,待甲方确认人员招募的详细标准后,双方人员协商确认后,再制定相关岗位和服务的收费标准和内容。
四、权力义务
1.本协议注册后即生效,生效后双方按照各自承诺,负责完成合作项目所应该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各项义务。
2.甲乙双方在学生就业领域的业务和项目中,均有权使用对方的名称和LOGO,体现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护甲方学生的合法权益。
4.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害对方利益、形象的行为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保密条款
1.本保密条款不因三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三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三方仍具有约束力。
2.合作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漏任何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协议内容,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3.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六、协议附件
1.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 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包括项目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服务范围、收费模式及其他需要共同商讨之议题等双方一致关心的问题,将经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附件中签署。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