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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职教大事盘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高职教育深化改革的“四梁八柱”将会有哪些变化?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回首即将过去的这一年,“高质量”是统领职业教育各项改革的主题。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地、大国工匠产生的摇篮,职业教育正用“高质量”响应着国家和产业的需求!
2019年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双高计划”全面启动、“百万扩招”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落地实施,这一系列的政策举措,搭建了高职教育深化改革的“四梁八柱”,开启了高职教育大改革推进大发展的新纪元。
“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政策”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助力新旧动能转换,2019年7月,省委书记刘家义与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达成共识,确定在山东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探索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教育部与山东迅速行动。7月以来,教育部、山东省成立工作专班,经充分调研论证,形成《意见》文稿。12月13日,教育部第34次党组会研究通过。12月30日,《意见》经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月3日,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以下简称“职教高地”)建设,是落实“职教20条”的“山东行动”,是山东深化教育改革、以人力增值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是推进“两区建设”的重大举措,肩负着探索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的重大责任使命。
“职教20条”
2019年初,《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应运而生,开篇第一句话就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意味着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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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计划”
2019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双高计划”正式启动实施。10月,首批197所拟建单位名单进入公示环节;12月,“双高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名单正式公布。
这项“质量为先、以点带面,兼顾区域和产业布局,支持基础条件优良、改革成效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率先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发展计划,被视为落实“职教20条”的重要举措和职业教育“下好一盘大棋”的重要支柱,也被业界视为自“示范校”建设以来,国家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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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百万扩招”
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高职扩招100万”。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各地、各职业院校克服困难、迅速行动,职业教育的机会之门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打开。
这项政策犹如催化剂,促使职业教育与社会的接口重新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改革,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特点更加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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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改革”
各地各职业院校要认真落实职教改革方案,加大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力度。8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四部门同时公布了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
一年来,推进“三教”改革成为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切入点。在“三教”改革中,教师是改革的主体,成为“三教”改革的关键;教材是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改革的载体;教法是改革的路径,教师和教材的改革最终要通过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变革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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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标准建设
“职教20条”明确提出,“要以标准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中的职责,进一步增强标准意识、质量意识。从明确培养目标、规范课程设置、合理安排学时、强化实践环节、严格毕业要求、推动书证融通、加强分类指导等7个方面对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提出了具体要求,将职教改革落到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7月,教育部发布首批347项高职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包含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等19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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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证书
“1+X”证书制度试点首次走入公众视野。“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19年3月,“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11月,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又对该项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1+X证书制度是国家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构建中国特色职教发展模式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解决学校人才培养标准滞后于行业企业用人标准的问题”,这一全新的制度设计被赋予诸多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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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解决“校热企冷”的难点问题上,2019年有了突破性进展。
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进入认证目录企业,国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多部门共同出台《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明确了培育企业的基本条件。
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个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试点城市、行业和企业将在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五方面先行先试,集中力量破除体制障碍、领域界限、政策壁垒,下力气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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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法修订
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原法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共修订调整41条,新增15条。这份颁布20多年来首次修订的草案,首次使用了“职业高等教育”的表述,明确提出了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和职业教育学分银行。未来,职业教育将成为向上专科、本科层次高等教育,向下融入义务教育,注重职业启蒙教育,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体现终身学习理念的完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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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职业教育又翻开一个新的篇章。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历史上,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山丹培黎学校的重要讲话言犹在耳,“职业教育大有可为”!
部分内容来源于《中国教育报》、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