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科普,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新规知多少!
军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知多少!
作者|军路团队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军人退役后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比任何补助来得都有价值,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毕竟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但在现实中很多战友忽视了退役后的职业技能培训,认为拿点钱更实惠。其实不然,今天就带大家系统了解一下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
近期,国家在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方面,出台了一些新规定:
一是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 “一对一”职业规划,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
二是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时间限制,把现行的退役后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培训,放宽至退役后任意时间段均可参加;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地域限制,经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允许跨省异地参加教育培训。
三是加强创业培训。各地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积极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四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将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纳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依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的最新规定,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后,可以在当地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教育培训机构,从而学习到适合自己的职业技能。不过很多战友不知道,对于安置地提供的培训机构不中意的,或者邻县市有更适合自己所学技能的培训机构,其实是可以申请易地教育培训。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 (民发〔2014〕11号 2014年1月16日)的通知第二条款“逐步开展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教育培训”中明确,允许退役士兵在安置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承训机构中易地选择教育培训机构,让退役士兵满足意愿的选择性更强。
申请易地教育培训的流程为,退役士兵可凭《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安置地民政部门证明向培训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后,易地参加教育培训,所需交通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理。
毕业后,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费收据向安置地民政部门(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相关教育培训标准据实报销。通知还指出,将探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易地培训的办法,逐步实现退役士兵可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
另外,退役军人在参加完培训后,可以及时向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