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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官方对话 | 详解保育龟种究竟能不能买卖
原文转载自:保育龟种 回归自然 育归/ Yuk Kwai。
很多很多次在各大平台上看到大家对爬宠饲养合法性问题的探讨,尤其针对包括陆龟、闭壳龟在内的几大保育龟种,在一个人工和野生的概念难以区分的当下,民众爱好者几乎被切断了饲养的渠道。随着去年10月农业农村部第69号公告的发布,我们似乎看到了政策开放的脚步越来越近,也始终摸不清究竟在法律严格约束下的爬宠市场,尤其以龟圈普通消费者玩家为代表,到底应该如何在红线范围内践行自己这个小小的爱好。
本文写在刚落下帷幕的2019年11月CIPS爬宠大会之后,大会现场邀请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的杨科长作了一次官方对话,他向我们讲述了现行法律如何规定以龟为主的爬宠动物的交易和饲养行为,包括后续我们Mark对这个议题进行了拓展和阐释,直击最需要被普及认知的林业渔政等部门归属管辖问题以及最敏感的买卖关系问题。你错过了这次大会没关系,这篇文章帮你整理好了所有干货,可千万别再错过了。
育归 Yuk Kwai ®创始人:MarkII
得知你刚结束这次CIPS爬宠大会,听说你也很荣幸能受邀为大家现场普法,现在民众对法律法规下饲养、购买“爬宠”等确实存在不少误解是吗?
是的,虽然大众饲养爬行动物作为宠物是一件越来越被普及的事情,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逐渐完善和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强,饲养“爬宠”这件事其实是需要我们有一定注意的。爬行动物不同于猫狗,目前它们在国家监管层面仍然属于野生动物范畴,不管你正在饲养的是人工繁育的还是野外捕获的,在没有特别证件批准的情况下,一旦触及任何纠纷或案件都会被当做野生动物来看待。 因此在饲养爬行动物作为宠物的时候,你一定要知道你饲养的动物是属于哪一种。
▲有消息说绿鬣蜥将被移出CITES附录II
▲赫曼陆龟作为入门级的陆龟在我国依旧不能个人饲养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每个人都要知道它们是属于保育物种还是非保育物种吗?还是说还得知道得更具体点?
不仅如此,区分保育非保育的问题可能很多人都比较熟悉了,包括对CITES华盛顿公约的认知等。但在我国光会区分这个还不够,不同的爬行动物对应不同的监管部门,我国监管爬行动物的国家部门主要有渔政和林业两大部门,渔政部门所监管的主要是淡水水生的龟鳖类和半水龟类和少数蛇类等;而林业部门监管的主要是各类蜥蜴、蛇类、陆龟、海龟、两栖类、节肢类等。国内有些地区如海南省是两个部门合二为一管理的,他们只有林业局和海洋局,林业统管陆地上所有的动物,那这样就要遵循当地的政策。
▲沪上知名两栖爬行动物医师成奇的现场讲座
▲杨科长在大会现场解答大家对于政策法规的提问
不同的部门监管不同的物种,那么对于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物种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处理方式就都不同了吧,具体是怎么的操作呢?
没错,目前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渔政部门可以办理繁育驯养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对于渔政监管下的动物,有了这两个证,不仅可以销售给有证的单位,也可以销售给没有证的个人,但必须附上购销合同。民众从这类养殖场购买的有人工驯养繁殖来源的动物,只要有合同就可以合法饲养,但他个人不能再进行二次销售,也不能进行繁殖(子代即便不出售也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数量,在没有驯养许可证的条件下也属于违反法律)。具体可以参考2018年10月9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9号批文》内容——“《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物种名录已经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制定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濒危野生 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按照被核准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级别进行国内管理,进出口环节需同时遵守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物种不进行核准,按对应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级别进行国内管理。”
▲这边以欣归生物科技的两证为例
▲欣归开具的保育龟种出售合同
而林业部门目前只能办理繁殖驯养许可证,活体的销售只能在两个有证的单位之间进行,并且需要在双方林业部门都批准的情况下,拿到双方林业部门的批文后才可以进行活体交易运输。任何销售给无证个人或者单位的情况都属于违反野保法,会受到刑事处罚。另,参加各种展会活动等如果携带林业部门管理内的物种也需要提交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展览展示。同样,以我们所在的上海举例,个人是无法办出繁殖驯养许可证的,国内有部分地区能够办出个人的繁殖驯养许可证,具体哪些地方和操作流程我们也不甚了解,这部分信息可能需要大家自行查询。
▲第69号文件部分示例,“仅野生种群”几个字很重要
▲Mark在现场为大家解析法规问题
想了解下除非保育的龟种以外,就目前市场普及度较高的几种保育龟类而言,大致上哪些属于渔政监管目前个人可以购买,哪些属于林业监管无证个人应避免购买?
具体名单在69号文件内都有,举例来说,渔政方面除了鹰嘴龟、枫叶龟和三线闭壳龟需要持证购买外,比如我们常见的保育水龟例如黄喉水龟、钻纹龟、眼斑水龟、星点水龟、木雕水龟等,半水龟例如黄缘、金头、潘氏、百色等国产闭壳龟、美洲的一些箱龟等都可以无证个人向有证企业进行购买。那么林业监管下的所有陆龟包括苏卡达、亚达、豹龟、星龟、红腿、赫曼、缅陆等都是无证个人不允许购买和饲养的。
▲艳丽的黄额闭壳龟是一大龟类爱好者的热门
▲同为保育水龟的北美星点水龟
那么话说回来,不在法案规定中的一些非保育的龟种和爬宠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买卖了吗?
确实,由于保护物种目前监管严格,大量商家转向了非保育物种的销售上。虽然这在林业部门来看暂时没有问题,但这些非保育动物的来源确实还是一个问题。非保育物种大多都来自国外,国外来的任何物种进入国内正常情况下都需要通过海关、检验检疫、CITES公约批文等一系列流程,如果没有这些批文和官方许可那就属于“走私”的范畴,相关海关部门可能会因为走私问题找上你,所以即使购买非保育物种也鼓励大家尽量确定商家是否有合法来源和繁育资质,避免承担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等。
▲即便是非保育的龟种也不允许随意携带出入境
▲海关缴获的一批非保育的蛇类和蓝舌石龙子
看来目前确实开放了一部分人工繁育的保育龟种给大众市场能够合法购买饲养,很多人不懂法或知之尚浅,认为市面上所谓出售黄缘等半水龟都是不可购买的,包括近期CCTV的《今日说法》这个节目错误强调了黄缘的法律问题,这对于健康推动观赏龟人工养殖市场甚至野外种群的保护也并非助益吧。
是这样的,很多人就是因为最近看了这期节目认为目前黄缘面临的情况和陆龟是一样的,其实黄缘龟的人工繁育程度已相当成熟,它的经济效益有目共睹,同样也是渔政考量出台文件改善市场和保护野生种群的一大原因之一,法律法规也是在科技的发展下取得进步和改良的,我认为我们首先应尊重和遵守国家法律,才能在公平合法的环境下享受应有的权益。更多龟种和爬行动物有待我们去研究和突破人工繁殖技术,育归欣归也会为此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