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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开学时间消息:全国已经有多个省份明确了开学时间
2020-04-15 19:12:44来源:100唯尔

日前,全国已经有多个省份明确了开学时间。各省市即将开学局势已定。快来看看你什么时候开学吧!

  全国最新开学时间表
  1. 北京市公布中高考及初高三开学时间安排 “两案九制度”确保有序复课
  央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12日),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发布了今年高考和中考的考试时间以及学生的返校安排。北京的高考时间为7月7日至10日,中考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19日。
  北京市教委、疾控中心等单位也在会上回应了师生和家长关切。发布会上还具体公布了哪些重要信息?北京的中小学开学返校之后的防控又会如何推进?
  昨天,北京市公布了高考、中考时间。北京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北京的高考时间为7月7日至10日,其中7月7日至8日为全国统一高考时间;7月9日至10日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时间。中考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李奕说:“在不调整北京市整体响应级别的情况下,在全市中小学优先组织高三和初三年级开学。高三年级4月27日开始返校学习,初三年级按照5月11日做好返校学习的准备。其他各年级的返校,以及中职、高等学校及幼儿园的返校另行安排考虑。”
  李奕表示,北京市将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高三、初三年级学生至少提前2周返京,在开学前完成14天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学校干部、教职员工以及必要的行政、工勤人员,应至少提前10天到岗,做好开学前教育教学、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工作。从目前准备的情况看,学校已准确掌握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他说:“一是近期未离京并连续14天居家观察且无症状的师生员工,可返校开学。二是近期从境外、京外返京的师生员工,须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且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开学。三是本人或家庭成员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并已治愈的师生员工,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返校开学。”
  李奕表示,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后,向学校申请,经批准方可返校开学。严禁带病返校。居家医学观察无法到岗的教职员工,根据情况弹性安排工作。
  为了做好开学后学校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李奕表示:“在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应急处置室,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留观、转送工作要规范流程,避免交叉感染。”
  针对学生在校期间聚集等特点,北京市疾控中心制定了《高三开学期间新冠肺炎防控指引》,提醒学校和师生做好防控工作。据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刘晓峰介绍,北京市制定完善“两案九制度”机制。“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至于高校何时能够开学,李奕表示, 对于高校学生,当前的要求仍然是不离家、不返校。他说:“高等学校意味着大人群的聚集,特别是宿舍密集居住、食堂集中就餐,图书馆、教室、校园内各场所相对比较集中,对疫情防控和开学条件要求更高,必须从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角度出发,确保密集的接触条件没有隐患的情况下再做好开学的准备。”
 2. 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时间确定
  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自4月27日起分期、分批、错峰返校。
  一、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返校安排
  4月27日,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返校。
  5月11日后,各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分期、分批、错峰安排中小学其他年级学生返校。
  幼儿园幼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返园(校)时间另行研究确定。
  幼儿园幼儿返园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二、大专院校、技工院校、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安排
  5月11日后,具备条件的大专院校可安排毕业班学生返校。
  5月18日后,大专院校其他年级、技工院校、中职学校可根据生源特点、疫情防控情况、防控物资准备情况,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峰返校。
  三、教职员工返校安排
  符合返校条件的学校,可在学生返校前一周安排教职员工返校返岗,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教学等准备工作。
  接下来,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控物资保障,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加强学生学习生活管理,加强校园应急演练,做好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学生返校平稳、有序、安全。

 3. 2020上海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于4月27日返校开学
  2020年4月9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宣布:
  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上海市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于4月27日返校开学,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可从4月27日起开始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各级各类学校在5月6日前做好其他学段和年级分批返校开学的准备。同时,根据相关工作部署,2020年本市部分教育考试安排调整,其中,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27日-28日、高考时间为7月7日-9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本市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于4月27日返校开学,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可从4月27日起开始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具体返校开学时间经批准后由学校发布)。各级各类学校在5月6日前做好其他学段和年级分批返校开学的准备,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研究确定后发布。培训机构在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返校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同时,根据相关工作部署,2020年本市部分教育考试安排调整如下:
  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时间为5月10日;
  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考试时间为5月23日;
  普通高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时间为5月30日-31日;
  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时间为6月6日-7日;
  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时间为6月27日-28日,其中体育考试框架及分值不变,仍由日常考核和统一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日常考核满分15分,由学校按往年要求完成;统一测试2020年因疫情暂停,相应成绩按满分15分计入学生中考总分);
  全国统一高考时间为7月7日-9日;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为7月11日-13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准备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方案举措,保障物资储备,抓好工作落实,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尽一切努力切实保障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将在返校开学前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的实地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开学。
  4.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公告
  为做好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全省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学生4月23日统一开学。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有关要求,安全、平稳、有序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开学返校,有效防控疫情。
  二、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报名参加高考学生5月7日开学。
  三、普通高中、初中、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另行安排。
  四、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要求,视疫情形势另行安排。
  五、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要按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
  六、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9日

  5. 2020重庆开学通知原文
  经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实行分批有序开学。
  4月20日,高三、初三、中职毕业年级开学。
  小学4—6年级、初高中其他年级做好4月27日开学准备;小学1—3年级、中职其他年级做好5月上旬开学准备;高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时间及社会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6. 天津市初三、高三4月20日复课开学
  今天,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面向社会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复课开学的通告”。4月20日,全市初中、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同步复课开学,开始正常上课。5月上旬或中旬,全市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年级分专业、分批次有序复课开学。
  在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稳定的基础上,全市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非毕业年级和小学四、五、六年级适时复课开学,具体复课开学时间另行安排。疫情结束后,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等复课开学。
  复课开学前,全市大中小学继续按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同时,精准有效做好复课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校园防疫阵地,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健康。
  今天,天津召开2020年春季学期复课开学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对各学校复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据了解,为切实做好初三、高三首批复课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从现在开始,全市教育系统从临战状态进入实战状态。各区各学校将精心做好复课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开学方案到位,后勤保障到位、人员保障到位、健康监测到位、环境整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确保首批复课开学和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同时重点做好备足防疫物资、逐人筛查健康状况、逐校核验开学条件、清整校园环境、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和合理安排教学授课等工作。
  7. 甘肃省确定开学时间
  甘肃省确定4月9日起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为:普通高中毕业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9日开学,实行省域内同步;普通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初中、小学按4月13日做好开学准备,初中毕业年级开学实行市(州)域内同步,各市(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统筹安排,做到错时、错峰、错区域开学;高校毕业年级可安排4月13日返校,整体开学可按4月20日准备;幼儿园、特教学校待疫情结束后开园、开学。
  校外培训机构在当地中小学开学一周后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恢复线下相应年级培训活动。
  全省中考时间原则上顺延一个月。
  甘肃省教育厅
  2020年4月3日
  
  8.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鲁教办字〔2020〕11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各高中(含中职)学校要按有关要求,错时错峰有序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开学返校。
  二、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原则上按顺延一周开学做准备,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按照“市域同步”的要求研究确定。
  三、高中(含中职)、初中学校其他年级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再行确定,并提前通知。
  四、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要按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
  五、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开学返校工作,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开学条件准备,并按程序报备报批。
  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完善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组织每所学校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逐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开学。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3日
  9. 浙江:高三初三4月13日开学
  在浙江省第四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发布全省学校开学复课信息:浙江全省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4月20日后开学,小学一至三年级于4月26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后看情况开学,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高等学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 关于开学时间,辽宁省教育厅最新声明!
  根据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9号)的部署,我省分级分类错峰错时复学。
  从4月中旬起, 高三年级实行省域内同步返校,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通知; 初三年级实行同一市域同步返校,具体时间由市级教育部门通知; 中小学其他年级及中等职业学校适时返校,具体时间由市级教育部门通知,分批错时开学; 高等院校按照教育部安排确定开学时间,高校留学生复学视国际疫情发展另行确定; 各类幼儿园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开始复学。
  高三开学的具体日期,待研究确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目前网上流传的辽宁省教育厅通知开学时间的相关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广大学生及家长不要轻信。
  特此声明!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3月27日

11. 河南省教育厅公布复课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总督学李金川公布通知:全省高三年级将于4月7日统一开学复课,中小学校(含市县所属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的返校复学工作由省辖市统筹安排,且不早于4月13日。


12.黑龙江省2020年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公告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全省自2020年4月7日起分类分批、错时错峰开学。4月7日高中(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全省同步开学;4月13日至17日初中毕业年级按照市域同步原则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地)自行确定。初中、高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及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各市(地)视情况自行确定。高校开学时间另行安排。在中小学生未全部返校前,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组织线下培训。
  黑龙江省教育厅

13. 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告,事关开学
  湖南省教育厅27日晚通报,经湖南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于4月7日开学。之后,湖南各市州根据本地疫情情况,按照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幼儿园的顺序,明确辖区各县市区中小学其他年级和幼儿园错时错峰开学时间。高校在其所在城市的中小学基本开学后开学。
  根据要求,湖南省教职工提前一周到岗到位。在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全部开学之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14.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
吉教办〔2020〕26号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长春新区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
  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全省高三年级(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7日开学。请各地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吉林省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错峰错时开学实施方案工作指南》(吉卫明电〔2020〕185号)、《吉林省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卫明电〔2020〕186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坚决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
  各地在确保高三年级安全有序及时开学的前提下,严格落实“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底线要求,综合研判、审慎确定中小学其他学段、其他年级开学时间。原则上按照初三年级、高中其他年级、初中其他年级和小学的次序,确定错峰错时开学时间。初三年级按照“市域同步”的原则确定。各地要充分考虑特殊教育学校的性质和防控需要,审慎确定开学时间。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3月27日

  1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综合研判分析,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通告如下:
  4月7日高三年级学生返校,4月13日初三年级学生返校。初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学生及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学生返校安排,由各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疫情形势以及学校基本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等保障情况审慎研判确定,制定分类分批、错时错峰返校方案,但返校时间不得早于4月20日。高校学生返校,视疫情形势另行安排。在各学段学生(高校除外)未全部返校前,培训机构一律不得组织线下培训。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16.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经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二、全省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由省上统筹于4月1日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初三年级由各市(州)统筹确定,可安排于4月7日开学复课。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由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中阶段其他年级和特殊教育学校由所在市(州)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并对外发布。
  四、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毕业年级、医学类、有科研要求的学生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可先安排返校复课。
  五、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六、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得开学,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准备口罩等防控物资。
  四川省教育厅
  2020年3月25日
  17. 重要通知!福建省部署分批错时开学工作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全省自2020年4月7日起分类分批、错时错峰开学。其中,高三年级原则上于4月7日先行同步开学;初三年级和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除小学一二年级外的其他年级,视高三开学推进及疫情防控情况再分批跟进开学,具体时间和方案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或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高校、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具体开学时间另行研究确定。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教育厅要求,切实做好防疫物资、人员培训、安全排查等开学准备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两手抓”,确保分批开学有序推进。

  18. 广西高三初三年级4月7日开学
  3月18日,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通知,根据《广西高三初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确定全区高三、初三年级于4月7日开学。
  《方案》要求,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精心谋划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科学、周密组织师生返校,认真落实自治区学校疫情防控“十严格”和“广西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
  《方案》强调,开学前,各地各学校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制定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对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区外师生员工返桂要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列入高风险、中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区域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要做好校园消杀工作,3月23日起至开学前,要至少进行2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要明确一家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症状的师生。
  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一次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开学后,要科学设置学生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要把大班额划分成小班额上课,班级之间教室要相对隔离。做好学生住宿安排,适当拉开学生床位间隔。制定错时作息表,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
  《方案》指出,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及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其他学段、其他年级和高校的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区直中职学校及区直技工学校研究确定。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复课前暂不开展线下培训。
  19.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陕教明电〔2020〕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根据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分级分类错时错峰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3月30日,全省高三年级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4月7日,全省初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开学。
  三、中小学校其他年级和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初三年级,具体时间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原则上按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年级——小学——国际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顺序错时错峰开学。
  四、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五、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审慎确定开学时间,指导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有关要求,“一校一策”制定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七、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卫健委等部门,近期对各地各校开学前准备工作、开学时重点防控工作和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指导。
  陕西省教育厅
  2020年3月17日

20. 贵州省高三初三年级3月16日正式开学
  为贯彻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和教育部有关部署要求,经科学研判我省疫情防控实际,充分听取疫情防控专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家长代表等社会各界意见,2月27日,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我省高三年级和初三年级学生3月16日正式开学,其他学段、高中初中其他年级开学时间将视下一阶段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再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为切实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将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大中小幼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方案》和《指南》就各地各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风险底线,全力构筑阻断疫情进入校园的一道道防线作了安排部署,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全省各地各校要按照“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不能耽误”的要求,牢牢管住“居家、返程、学校”三个重点部位,调整完善防控措施,落实差异化防控策略,精准到县、精准到校、精准到人、精准到事,确保防控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情况掌握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应急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全力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守护师生安康、维护校园稳定,确保顺利开学、平安开学。省委、省政府还就落实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省外师生返校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1. 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19号)
  根据国家动态调整分区分级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科学评估研判,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17日24时起,将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输入传播风险可控的西宁市湟源县、大通县,海东市互助县、平安区等32个县(市、区、行委)调整出一般防控区,在全面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做好常态防控工作。同时,在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全省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从3月25日至31日陆续开学。

  22.新疆高三、初三、中职学校毕业年级3月16日开学
  3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对精准有序做好全疆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作出安排。通知指出,根据新疆疫情防控形势,经科学研判,决定全疆各级各类学校实行错峰错时有序开学,全疆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定于2020年3月16日开学,其他学段随后根据自治区总体工作安排有序开学,具体时间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发布。(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新疆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3月23日开学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安排全区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于3月23日开学,全面复课。
  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学校要按照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在做好高三、初三、中职学校毕业年级3月16日开学工作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做好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一校一策,细化方案,完善预案,科学组织教学管理和疫情防控,确保学校全面复课后校园安全、教学有序、防疫到位。
新疆区属高等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4月8日起分批错峰陆续开学
  3月25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明确自治区区属高等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4月8日开始分批错峰陆续开学。各学校具体开学日期由本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和教务教学准备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师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做到一校一方案,全力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工作。对在内地的教师和学生可视情延后开学报到时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精准有序做好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春季开学工作
  近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安排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据国务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兵团教育局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原则,精准有序做好兵团中小学、中职学校春季开学工作。
  一、健全疫情防控机制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学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服从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服从师市、团场、社区的属地管理,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统筹推进学校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书记、校长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安排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和校医组成专班,负责落实校园内医学防疫措施,并将防控责任分解到部门、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责任体系。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严格执行校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寄宿制学校安排校领导晚上在校值守。
  (三)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照自治区印发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逐条细化实化,把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措施要求细化到每个教学环节,落实到每一名师生员工,做到具体明确,可落实,可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须经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评估后组织实施。
  二、做好开学前准备
  (一)精准摸排师生员工情况。学校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师生开学前的窗口期和大数据,点对点、到人头摸清每个师生的行程动向、健康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返校人员名单并逐一排查,重点排查“四类人员”,即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近14天内有湖北(武汉)旅居史的人员,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发热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航班前后各三排、列车同车厢、汽车同车人员)。精准掌握如期开学复课每位师生具体状况以及不能如期开学复课每名师生的身体状况、具体原因和预计返校日期。
  (二)组织师生员工有序返校。按照兵地一盘棋要求,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定于2020年3月16日开学,其他年级3月23日开学。学校根据开学时间提前谋划,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铁路、公路、民航等,组织师生尽快返校复课。对不能如期返校教师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对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制定补课计划。
  (三)学校领导提前到校。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防控人员提前到校,做好开学前校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教育教学安排、生活和防护物资保障等准备工作等,确保学校返校复课后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
  三、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
  (一)开学前的健康监测。学校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假期外出情况、返程旅途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包括自身和家属(同住人员)健康状况,近2周是否到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近期是否与该地区人员有接触,返校前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37.3℃),是否有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症状,是否患有疾病以及密切接触人员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
  (二)开学后的健康监测。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每天2次检测体温并登记。加强因病缺勤管理,由班主任对因病缺勤学生及时追访,每日上午第一节课后把汇总情况上报年级组,由年级主任汇总后上报学校,相关教师第一节不安排课堂教学。教职员工相关情况由部门负责。所有情况通过信息化途径分上午第二节和下午下班前,汇总到学校办公室,由指定人员报告学校第一责任人(行政领导)和上级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三)落实报告制度。学校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疫情防控情况。重大事项应事先请示,重大紧急情况随时发生随时报告,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杜绝瞒报、漏报、缓报、不报、谎报。
  四、加强校园环境治理
  (一)治理校园环境。学校开学前后集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力度,并对校园环境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重点清理学校内外卫生死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 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二)场所通风、物品消毒。学校保持室内场所的通风换气,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师生在校期间重要活动场所的全面消毒。
  1.校内各生活、学习、工作场所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室内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
  2.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3. 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 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对旱厕粪便加盖做到无暴露,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及时对厕所内外环境开展消杀灭蝇工作,对粪便表面使用足量生石灰或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
  5.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 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三)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学校协调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社区(连队)等,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治理,及时清除校园周边垃圾及卫生死角,确保校外周边环境卫生与清洁。
  五、实行封闭式管理
  (一)加强学校出入口管理。学校主动协调公安、卫健等部门对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学校,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校内一律不会客。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必须实名验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登记。做好进出车辆及司乘人员的登记、测温、消毒工作。外来人员确需进入学校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
  (二)加强住宅区、宿舍区管理。学校对教职工住宅区、学生宿舍区实行封闭管理。强化住宅区、宿舍区出入口管理与消毒,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教职工住宅区、学生宿舍区。师生员工进出必须实名验证、检测体温并登记,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落实消毒措施。
  六、严格落实不聚集的要求
  (一)实行小班化教学。高三、初三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作为首批开学复课的年级,开学后对原有教学班级拆分,实行小班教学,拆分后一个教室不得超过30名学生。年级与年级之间、班级与班级之间实行错时上课。
  (二)实行分餐。建议在学校就餐的师生员工自带餐具。师生员工就餐实行分散分餐,采取食堂送餐、预约用餐、错峰就餐等方式,避免集中用餐。
  (三)错峰上下学。学校开学后实行错峰上下学,年级之间、班级之间在保证正常课时的前提下做到上课、放学时间有间隔,避免造成人群聚集、拥挤的情况。
  (四)不开展聚集性文体活动。开学后除正常的复习备考等必需的课程外,不组织聚集度高的体育、文化、艺术等活动,不得组织规模性开学典礼、家长会、教师大会等聚集活动。
  七、加强应急处置
  (一)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学校统筹利用好医务室、空置房间等场所,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规范及所在师市防疫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以备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临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协调当地医疗机构、社区、团场落实隔离场所。
  (二)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学校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和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并采取相应防护、隔离措施,严防扩散,协助当地医疗机构将其进行转运,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八、强化防护物资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必需的口罩、额温枪、消毒液等防控物资设备保障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后师生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学校及早摸清开学后生活物资、疫情防控物资的需求,做好计划并每3天向防控指挥部保障组报备。当前重点保障每名师生每2-3天1只口罩的需求。保障寄宿制学校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必备生活物资。
  九、加强教育培训
  加强对教职工培训。学校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对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防控措施指南及应急处置预案等的培训。开学前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重点组织班主任、医务人员、食堂、宿舍、保洁、安保等人员,开展好体温检测、发热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进行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熟悉各项制度、流程、路线,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开学后定期组织教职工继续学习相关防控知识,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引导教职工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注重个人卫生和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教职员工做好班级内学生的知识宣教工作。
  加强对学生宣传教育。学校开学前后利用课堂、QQ群、微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将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重点内容,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防控知识教学。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及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
  加强心理疏导干预。学校对学生因疫情延期开学产生的学习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对未能如期复学的师生要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联系沟通,帮助他们减轻心理负担。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关注师生员工生活、学习、情绪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提供精准帮扶。
  十、统筹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一)谋划好开学工作。科学统筹、合理调配师资力量,保障教学需求。加强教材教辅用书配备,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调整优化教学计划。统筹考虑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与原定教学计划、原定校历安排与调整双休日或暑假休息时间等的衔接,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落实课程标准,合理安排教学活动。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实行“零起点”教学,对因延迟开学影响的学时,适当增加课时弥补,对因故没有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和学业困难学生,按照“一人一策”指定辅导计划,采取帮扶措施。
  十一、强化校内督导检查
  学校内部成立专门的督导组,定期对校内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督导指导组赴所辖学校进行督导,科学有效地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工作。如发生因落实责任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23. 2020山西开学时间高三按3月25日开学作准备
  根据山西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发〔2020〕4号)和山西省防控办《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发〔2020〕63号)要求,山西省域高三年级按照3月25日开学作准备。

  24. 云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开学时间定了!
  3月20日,云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达到开学要求的普通中学高三、初三年级3月23日可以开学。省厅要求,各校于开学第一天上午上好《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护》第一课;下午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开学时间上,云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州、市、县、区要逐一审核并合理确定各所普通高中开学时间。普通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达到开学要求的,初三、高三年级学生2020年3月23日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
  对于其他学段、年级的开学时间,将另行通知。

25. 西藏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暂定三月下旬
  中国日报网拉萨3月2日电(记者 达穷 华旦尼玛)3月1日上午,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藏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将延期至3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据介绍,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区教育系统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治引领,加强动态研判,加强责任落实,以最大的努力、最严的措施、最快的速度,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稳有序。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世成在发布会上介绍:“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3月20日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等)暂不开学,一律不准开展线下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培训活动。”
  据悉,西藏全区在内地就读的大学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中职班学生总计88530人。疫情发生后,教育厅按照自治区部署,第一时间将学生数据信息按照考生号、户籍等信息元素进行分解,组织七地市、西格办和西藏民族大学进行疫情防控排查。截至2月29日,88530名学生中,在内地25523人,返回西藏63007人。根据各地动态排查跟进情况,截至目前学生身体无异常情况。

  26. 内蒙古自治区高三、初三年级3月30日开学复课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旗县(市、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的公告》,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全部调整为低风险。经研判并报请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3月19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做如下安排:
  一、全区高三和初三年级于3月30日(星期一)同步开学复课;
  二、初高中其他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综合评估研判情况,渐次错时开学复课;
  三、高等院校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安排开学复课。

  27. 海南明确中小学及中职学校开学时间
  4月9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春季学期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及《海南省2020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工作方案》,明确海南高三、初三年级4月7日开学后,中学其他年级、中等职业学校4月13日开学,小学4月20日开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幼儿园、学校防控条件是否到位自行决定,但开学时间不得早于4月20日。经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达不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近一月内家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以及从湖北省返回的(包括近一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两类复课师生员工,需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方案》指出,各校要逐一摸排即将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并实施动态监测。各市县指挥部要统筹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原则上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选派至少1名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从开学之日起应至少驻校2周,指导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驻校专业防疫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
  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保障,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健全与完善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师生所需口罩由政府、学校(幼儿园)、家庭多措并举予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口罩由各市县和学校(幼儿园)统筹解决。海口市、三亚市等人口较多的市县要统筹本地运力,优化线路,开设师生公交专线,实现师生上下学的“点对点”运输,其他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保障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方案》明确,海南省各市县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安环境、“餐饮店”“小饭桌”“托管班”“出租屋”等定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在做好开学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在开学一周内对未到校学生登记造册,建立控辍保学台账,逐人了解未到校原因,对因非疫情原因未到校的,要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针对具体辍学原因联合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劝返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落一生”。
  28. 2020江西省什么时候开学
  3月20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学习相关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学习的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部分学生返校学习时间明确为4月7日
  通知明确,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4月7日(星期二)返校学习。初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其它年级、小学和高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省教育厅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组织相关方面科学研判后,确定初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其它年级、小学、幼儿园、高校学生返校(园)学习时间,适时提前向社会公布。
  29. 最新宁夏中小学开学时间
  3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校园教学秩序》。根据《方案》,3月25日前,高三和初三年级学生原则上恢复正常教学。

  30. 江苏省明确开学时间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其中,高三年级、初三年级3月30日开学;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下同)其他学段、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具体开学工作经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高校以4月13日为开学起始时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经批准后由学校发布。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分期分批有序开学。
  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确定。
  31. 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学时间
  香港教育局决定将之前公布的3月16日开学时间,再次推迟到4月20日,并且复课将分阶段进行。据香港电台网站等港媒3月17日最新报道,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月17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记者表示,4月20日全面复课已经无可能,只能分阶段进行。

32. 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学时间
  非高等教育学校将不迟于4月20日复课,具体复课安排会在3月底宣布,并争取高三年级学生可自愿于3月30日返校辅导和补习。
  33. 中国台湾开学时间
  据台湾媒体报道,中小学2月25日已正式开学。

34. 湖北省尚未明确开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