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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阶段的助学政策解读以及常见问题解答: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可以享受资助政策?如何申请资助?
2020-05-04 21:03:37来源:100唯尔

铛铛铛

高职阶段的助学政策来啦

想要好好了解一下吗

一起来看看吧~

在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国家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01.高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对高职学生实行“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职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职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在校生。

4、国家助学贷款 。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

5、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职院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职院校学生(含新生),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职院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7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8、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9、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绿色通道。对于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职院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职院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学费减免。公办高职院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职院校制定。

  (3)辅助措施。各高职院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02.高职院校国家奖助学金

进一步提标扩面

  2019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

1、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 从2019年起,增加1万名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 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 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

高等职业教育

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看完了高职资助政策解读

  相信你一定有所了解和收获

  但你是否还有些许疑惑和满满好奇心呢?

  高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赶来了!!!(๑•̀ㅂ•́)و✧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

  更深入地剖析和学习一下吧~

01.综合类

1. 高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答: 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及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等内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高职,首先可以通过高职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根据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职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 哪些高职院校学生可以享受资助政策?

答: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3.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在各学校间是平均分配的吗?

答: 不是平均分配的。分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向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职院校适当倾斜。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向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高职院校适当倾斜。

4. 民办高职学生可以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吗?

答: 可以照规定同等享受公办高职院校学生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02.国家助学金

1. 什么是国家助学金?

答: 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2. 哪些高职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答: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高职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3.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 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可以设定为2—3档。

03.国家励志奖学金

1. 什么是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 哪些高职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在校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比例是多少?

答: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全国每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约占全国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3.3%。

04.国家奖学金

1. 什么是国家奖学金?

答: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 哪些高职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答: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在校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人数是多少?

答: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额度是每人每年8000元。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

4.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答: 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助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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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1. 什么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借款学生在就读高校办理的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高职院校是否开办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向所在学校咨询

2. 哪些高职学生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 家庭经济困难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可以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由各校规定),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申请。

3. 高职学生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4.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答: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应在毕业起偿还贷款利息,毕业后3年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只要毕业后13年内还清全部贷款就行。

5.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6.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如何支付?

答: 在校就读期间利息不需要借款学生本人支付,由国家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由本人全部承担。

  在读期间休学的,借款学生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申请,申请成功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支付。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申请,申请成功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国家继续贴息。

7. 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学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年满16周岁的学生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8. 如何发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贷款金额银行是每学年发放一次。

9.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借款学生在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机构或金融机构办理的助学贷款。国家承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10. 哪些高职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 首先 ,必须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其次,已被普通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或已在读的高职学生;再次 ,学生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最后 ,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1.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 该贷款按年度进行申请、审批和发放 。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1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额和利息是多少?

答: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1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怎样?

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3年或继续攻读本科、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4.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发生转学、退学等情况,应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答: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学校会及时通知贷款银行,贷款银行接到通知后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等措施。在学生还清本金或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后,学校才可以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15. 借款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申请?

答: 当您不需要继续贷款时,可以在当年放款日前10天前,向学校资助部门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书面申请。申请成功后,就可以到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了。

16. 借款学生在毕业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 如果你直接就业 ,只要在毕业离校前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就行,并认真选好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这个很重要,千万不要因选择不当造成还款违约 。如果你毕业后继续攻读更高学位 ,要在毕业前向学校资助部门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贴息。

17. 借款学生可以采取哪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答: 主要有两种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偿还固定的本金加利息,即还款本息每月平均分布)和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偿还固定的本金,所以前期还款本息较多,后期因利息减少,还款本息便逐渐减少)。前者的总利息比后者高。

18. 借款学生能不能提前还款?

答: 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都可以。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期限计收利息。

19. 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调整还款计划?

答: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如果继续攻读学位,可以通过高校办理贷款的部门或县级教育部门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申请通过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承担。

20. 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如何还款?

答: 可通过外地经办银行的分行、支行直接汇款。

21. 违约的借款学生必须承担什么后果?

答: (1)借款学生如果没有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银行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培养单位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经办银行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高职院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

补偿 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 什么是高职院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职院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对中央部属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 年以上(含3 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地方高职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由各省份确定。

2. 补偿代偿的金额是多少?

:国家对每名高职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 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 元或12000 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8000 元或12000 元的,按照最高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3. 补偿代偿政策中规定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包括哪些省份和地区?

: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4. 补偿代偿政策中规定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 ,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包括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5. 补偿代偿的方式是怎样的?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职毕业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 ,分3 年补偿代偿完毕。

6. 哪些高职毕业生能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高职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职院校的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 年以上(含3 年)。

7. 在校期间提前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能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可以

8. “村官”计划是否能够申请补偿代偿?

:“村官”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只要符合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 年以上(含3 年),就可以申请补偿代偿。如果就业协议的服务期只有1 -2 年、但实际服务期为3 年以上(含3 年)的,需由与申请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提供服务期为3 年以上(含3 年)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学生签字)。

9. 工作地点不固定或难以确定的,能否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地质地矿、野外探测、水电施工、核工业(保密)等非固定或难以确定工作地点的申请,应由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该毕业生工作现场位于以上区域的县以下地区;航海及海上作业的,应提供具体工作的船名、平台名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有本人签字确认。

10. 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是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申请学生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且选定后不可变更。例如:在校期间部分年份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部分年份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同一学年中只申请了住宿费或生活费贷款(未申请学费贷款,学费由自己缴纳),仍然只能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者不能相加。如果选择学费补偿,则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

11. 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 年以上(含3 年)的就业协议复印件两份(包括参加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按规定提供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没有就业协议的,须提供由申请学生和就业单位共同确立的(申请学生签字)、经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确认的服务期在3 年以上(含3 年)的其他书面材料;

  ③由基层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就业的工作岗位或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且服务3 年以上(含3 年)的相关书面材料。

12.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一般程序是什么?

:①学生申请 。学生提出补偿代偿申请并填写《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②学院审查 。各院(系)对高职学生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由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财务处审核 。财务部门对学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递交材料 。申请学生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学校评审上报 。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补偿代偿学生名单。每年6月30日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校拟推荐补偿代偿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对经过“二次定岗”后才符合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在毕业前按以上程序提出申请,高职院校评审后于每年1231 日前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存在二次分配的申请,应由第一次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

13. 已经签约但需要“二次定岗”的毕业生,该如何申请?

:经过“二次定岗”后才符合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在毕业前按以上程序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次分配就业证明,经学校评审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另外,申请材料务必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的电话,以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核实审核材料,一旦联系不畅,都有可能被认为材料不合格而失去资助资格。申请材料也务必要夹带学生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学校及时通知是否获批。

14. 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是否获得补偿代偿资格,要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结果为准 。在没有得到通知获批前,应继续按照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中的规定还款数及时还款,以防止产生不良的还款记录,这都会被记录到全国个人信用数据库,对以后个人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15. 怎样知道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否申请成功?申请成功后,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学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合格与不合格名单后,应将结果和有关注意事项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毕业生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仍然按照还款协议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学校在收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拨款后,及时将代偿款项汇入代偿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16. 获得第一年补偿代偿后,学生还需做什么?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已获得第一年补偿代偿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在职在岗调查表》,由高职院校核实并将在职在岗情况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方可继续享受补偿代偿。

17. 申请时工作地点位于中西部基层,符合申请条件,但申请获批后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是否可以继续获得补偿代偿?

可以

18. 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有什么后果?

:(1)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 年服务年限,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要求其及时向学校申请取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2)对于取消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补偿。

  (3)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协议。就业单位凭毕业生重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4)对于不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提前离岗的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

19. 补偿代偿获批后,工作未满3年,本人自动辞职或离岗,应该怎么办?

:(1)及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书面申请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

  (2)学校将申请材料及时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以前获得的补偿代偿费用,国家不再追回。

  (3)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与银行重新签订贷款还款协议,由毕业生自己偿还余下的贷款本息。

  (4)就业单位凭与银行重新签订的还款协议或者学校出具的停止继续补偿学费的通知后,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高职院校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

1. 高职院校学生服兵役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职院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职院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2. 我是一名高职学生,要通过怎样的方式才能参军入伍呢?

符合当年基本条件的高职学校新生在8月5日前(男生:1月10日-8月5日;女生:6月26日-8月5日),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信息,下载打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也可到入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在8月5日以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应由县、乡兵役机关将其网上报名的学历由“高中应届毕业生”更改为“高校新生”。注意,男女生报名时间、流程略有不同,想要了解详情可至”新职业网”---应征入伍频道下载《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进行阅读。

3. 我有服兵役意向,想申请国家资助,但是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拿到申请表?

:高职学生有服兵役意向的,可在每年征兵工作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资助管理部门。退役后复学(入学)或考入高校的,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4. 学校给我免除了在校期间学费,我还能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不享受服兵役资助。

5. 我是一名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职毕业生,符合国家资助条件。大学三年期间我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三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15000元。请问,我可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享受多少钱的资助?

  答: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学生可自己选择是申请学费补偿还是申请贷款代偿,但只能选择一个。根据这位高职毕业生的情况,如果这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获得12000元资助,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果他申请学费补偿,可以获得15000元资助,但学校要根据“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先将资金用于偿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剩余的3000元退还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入学资助项目

1. 什么是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含高职),用于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高职)到校报到。

2. 哪些高职学生可以获得新生入学资助?

: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申请资助。

  本项目所指中西部地区具体包括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4.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 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 咨询办理,县级教育部门根据资金总量和申请学生情况确定资助名单后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