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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扩招与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 马廷奇
2020-05-04 22:02:38来源:100唯尔

  高职院校扩招与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之间既有目标相容性,也存在矛盾与冲突。

  历史也许是有规律的巧合。从1999年我国政府实施高等教育扩招政策,到2019年决定高职院校扩招100万,正好是20年。1999年扩招使我国高等教育加速步入了大众化的“门槛”,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成为迈入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临门一脚”。

  经验事实表明,高等教育扩招政策有两个问题最值得关注:一是扩招的动因问题,二是扩招后的质量问题。就前者而言,无论是1999年还是2019年的扩招,直接动因都与经济增长放缓、就业需求不足、稳定社会就业有很大关系;间接动因是未来经济发展对大量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就后者而言,质量问题一直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整个过程。从政策背景而言,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职业教育“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实际上,这主要是针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质量要求和改革目标而言的。2019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将高职院校扩招作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政策工具之一,这实际是针对经济平稳运行以及稳定和扩大就业而言的。那么,作为经济发展任务的高职扩招任务与作为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之间是否存在目标一致性?或者说,高职院校扩招与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冲突?这都是在理论与实践层面需要廓清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扩招既是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也是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要理解高职扩招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弄清高职院校为什么需要扩招,即扩招的必要性问题,以及为什么可以扩招,即扩招的可行性问题。高职扩招的必要性表现在对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意义;扩招的可行性体现在高等职业教育自身教育能力的可承担性。必要性是扩招的前提,可行性是扩招的基础。

  1高职院校扩招对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必要性

  高职教育是就业前的准备性教育,服务产业、面向市场是高职教育的基本特征,因此,高职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对人才市场的需求更为敏感。从这个意义上说,高职院校扩招不仅是调控宏观经济的政策工具,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从扩招动机来看,高职扩招是应对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环境、稳定经济增长预期的调控手段,是政府实现经济发展任务的政策工具。可以说,高职扩招既是经济任务,也是政治任务,既是政府行政意志的体现,也是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高职院校必须完成的任务。值得指出的是,政府扩招政策只是高职扩招的外部推手,内在动因是源于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型人才的旺盛需求。

  从总体态势来看,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具体表现为资金投入和劳动密集型转向科技和创新驱动型发展形态,新经济、新业态蓬勃发展,以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为核心的高端制造业、新型服务业占比持续增长,中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低端不断向中高端攀升。在这种背景下,对低端劳动力需求日趋减少,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旺盛,由此导致较大范围的失业群体不可避免,与此同时,高职教育高技能人才的供给能力薄弱,教育能力滞后于经济发展新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技能劳动者超过1.65亿人,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1.3%,但其中高技能人才只有4791万人,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6.2%,与国务院发布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还有相当差距。从市场供需来看,近年来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岗位数与求职人数的比)一直在1.5∶1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1以上,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实践中,高技能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最大障碍。高职扩招可以为新经济产业,以及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一线提供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促进职业教育的供给侧结构改革,缓解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失业。

  2高职扩招基于高职教育发展现状的可行性

  经济社会对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是高职扩招的前提,而高职院校的扩招能力是实现扩招的基础。据统计,2018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63所,其中高职高专1418所,占53.2%;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10605人,其中本科学校14896人,高职(专科)学校6837人,仅占本科学校校均规模的45.9%,无论是高职院校数量还是校均规模而言,都蕴含着较强的承受扩招的办学资源潜力。实际上,由于本科教育招生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以及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减少,高职院校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生源数量危机,部分高职院校甚至招生人数大于报考人数,录取不报到率居高不下。同时,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办学投入持续增加,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尤其是2006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实施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2010年的“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以及省级重点建设高职院校计划,激发了各级政府和高职院校办学投入的积极性,其示范和辐射效应带动了高职教育内涵式建设,高职院校的教育能力和教学质量大幅提升,从而为高职院校扩招累积了丰厚的教育资源和教育能力。

  从扩招生源的构成来看,高职院校扩招任务的实现也是有保障的。

  首先,传统生源主要是高中阶段毕业生的应届生源,这部分生源数量是相对固定的,比如,2018年普通高中毕业生779.24万人,中职毕业生487.28万人,二者合计1266.52万人,而同年普通本专科招生790.99万人,二者相差475.53万人;2018年高考报名人数975万人左右,与同年普通本专科招生人数相差184万人左右。可见,应届生尤其是中职毕业生仍然是高职扩招的主要生源,这有一个如何挖潜应届生源的问题。一方面,高职扩招要重点关注中职毕业生,引导更多的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同时要充分挖掘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普高生源。另一方面,构建更加畅通的中高职衔接机制,取消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限制,改革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考试方式,吸引更多的中职生报考高职院校。

  其次,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高职院校,这是首次将非应届生源纳入高职招生的生源范围。从近年来累积的具有高中学历的人数而言,这部分群体蕴含着丰富的高职扩招生源。当然,相对于传统的应届生源,这部分群体也是更为潜在的生源,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变为现实生源,取决于相关高职扩招配套政策的支持。

  二、高职院校扩招与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之间既存在着目标相容性,也隐含着矛盾与冲突

  所谓高职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是指通过有效改革与发展达至高职教育的高质量或人才培养的高质量,既指发展过程的高质量以及发展方式和途径的有效性,也指发展目标或发展结果的高质量。与此相关还有另外一个概念,即高职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在我国高等教育政策以及学术话语体系中,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主要是与外延式发展相对而言的,是与职业教育数量增长、规模扩大、空间拓展相对应的概念。在扩招背景下,相对于高职教育的内涵式发展,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一概念更具有解释力。关键问题是,高职扩招与高质量发展之间是否具有相容性,以及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矛盾。

  1高职扩招与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之间的相容性

  从发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发展意味着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也就是说,量的增长本身就意味着发展。当然,职业教育发展不能简单套用经济发展的逻辑,但并不意味着数量增长与高质量发展必然是相悖的。

  一般来说,在高职院校的办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的教育承受力达到饱和时,学生数量的增长意味人均教育资源的减少,而人均教育资源的减少就意味着人才培养质量难以得到原初的保证。实际上,如前所述,高职教育办学资源还有很大的扩招承受空间。

  同时,从宏观层面而言,高质量发展与数量增长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与职业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说数量扩张对能否达到高职教育的高质量是非确定性的,那么扩招过程伴随着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则是可预期的。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高职扩招的意义不仅表现为对于经济健康发展的意义,而且表现为对建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义。

  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对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来看,我国高职教育发展困境主要表现为人才培养的供需结构性失衡。一是人才培养质量的结构性供需失衡。长期以来,大众对高职教育的认知还停留在分等意义上的“专科”教育,体现职业教育独特价值的类型特色没有得到彰显,高职教育没有表现出其应有的不可替代性;二是人才培养的数量结构性供需失衡。主要体现为高职毕业生数量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以及人才市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短缺。

  同时,高职扩招有助于打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之间的体制性障碍,贯通职业教育体系。一方面,高职扩招可以有效拓展中职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进而拉动中职教育的发展,增加中职教育的吸引力;另一方面,高职扩招可以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储备较为稳定的生源,有利于推动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职扩招与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目标一致性和相容性。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强调高职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首先要明确高质量发展到底是对谁而言的高质量。不同历史时期或经济发展阶段,高质量的标准是不同的,或者说高质量标准的侧重点应该有所差异。实际上,高职教育的高质量是相对于当前以及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质量,是供给与需求之间吻合的高质量,离开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作为参照系,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就没有了衡量标准。就前所言及的数量标准而言,如果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数量不足,或者说当供给数量远远滞后于社会需求数量时,就很难说高职教育仍然是高质量的。当然,数量并不一定能直接转化为质量,数量的增长也并不意味着质量的提升,因为数量与质量的一致性不仅取决于社会需求能力,还取决于高职院校质量保障能力。高职扩招不仅有利于挖潜教育潜力,克服生源危机,更有利于弥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从这个意义来说,高职扩招与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之间同样具有一致性和相容性。

  2高职扩招与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之间隐含的矛盾性

  高职扩招100万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对职业教育体系的影响,引发职业教育大变局,更体现为对高职院校层面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影响。实践中,高职扩招对高职院校现行人才培养体系的冲击不仅源于学生数量的增长,更源于生源身份的多元化,这就必然要求入学标准、人才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管理体制、学习方式、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深层次变革。因此,高职扩招形式上是规模问题,实质上是结构问题。

  当然,这种结构不仅仅是指单纯的生源结构,还包括组织结构、管理结构、教学结构、师资结构,等等。从结构功能论的视角而言,结构决定功能,有什么样的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功能。从逻辑上讲,伴随着高职院校规模的扩张,必然要求相应的结构性变革,进而实现质量提升或保障质量的功能。当然,这种结构性变革不是自动实现的,而是高职院校主动建构、自主改革的过程。同时,这一过程也必然伴随着变革原有结构并形成新结构的过程。新结构追求的是规模扩张过程中的高质量发展,原有结构代表基于现有规模的质量保障模式,如果高职院校扩招没有伴随着结构的变革,那么扩招与高质量发展之间就必然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实践中,这种冲突或矛盾是多方面的。首先,高职扩招最大的变量是社会生源成为高职院校的在校生群体。与应届生源相比,社会生源年龄、经历、文化基础、社会背景、心理状态等方面差异性较大,那么在教学组织模式上,社会生源是混合编班还是单独编班?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实现应届生源与社会生源之间的优势融合或互补?这是扩招后高职院校教学组织模式改革所面临的课题。其次,按照“标准不降”的扩招要求,在坚持基本专业教学标准的前提下,如何建构适应不同生源的差异化质量评价标准?如何打破传统的一体化评价模式,为不同社会生源创设个性化发展的空间?这是扩招后高职院校不得不应对的教学评价难题。第三,基于应届生源与社会生源的文化基础和工作经历的差异,如何变革单一的主要面向应届生源的课程体系?实习实践教学模式、学习方式怎样进行相应的变革?如何贯彻落实《改革方案》中学分银行、学分转换,以及1+X学历与证书转换的考核与评价制度?这是扩招后高职院校必须要面对的教学改革主题。

  三、以扩招为契机深化高职教育改革,推动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高职院校扩招必将对职业教育体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实践中,高职院校扩招使得高职教育发展既面临机遇和也面临挑战。机遇是指高职院校扩招本身所蕴含的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机遇;挑战是指由于量的扩张所凸显的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隐忧。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将高职院校扩招“好事做好”,进而推动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

  1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彰显高职教育办学定位的类型性

  就高职教育而言,职业教育类型特色不彰,始终没有跳出普通教育模式的窠臼,是制约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及社会认可度不高的主因。在扩招背景下,只有强化和彰显高职教育的类型特征,才可能避免落入规模扩大而质量滑坡的困局。本质上来说,职业的类型特征就是人才培养标准的应用性、服务面向的市场性。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不是政府给定的,而是高职院校实实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成果。

  首先,坚持探索校企深度合作教育模式。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底色,也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高职院校不是要不要开展校企合作的问题,更不是借故合作困难而可以懈怠不作为的问题,而是要把开展校企合作作为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以及如何通过校企合作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问题。尤其在扩招背景下,更要广泛开拓校企合作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创新,探索引企入校、企业办学办专业以及建设职教联盟、产业学院等校企合作模式,建构适应不同生源、不同专业的校企合作实践教学体系,实现校企之间的“无缝对接”。

  其次,着力构建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在扩招背景下,亟待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模式,为学生接受高职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通过启动和推行“1+X”证书制度,以及人才市场招聘制度改革,倒逼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高职院校从模仿普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向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人才培养范式转变。

  第三,建构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标准不降”是高职扩招的基本要求,也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底线。一方面,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规范专业设置,严格课程与教学过程质量管理标准;另一方面要针对不同的生源,建立机制灵活、模式多样的实践教学体制、学习方式、教学模式、考核方式,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2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强化高职教育服务面向的区域性

  面向市场、服务产业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特征,也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功能;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对人才市场和产业结构变化更为敏感,反应更为迅速;相对于个体发展以及通识教育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就是培养学生职业岗位的现实需要是第一位的。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决定了高职教育的区域性。这种区域性不仅表现在办学主体的区域性,也表现在服务面向的区域性。实践中,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共生关系,经济活跃度越高或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往往就越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社会认可度也会越高。当然,这并不是说,经济欠发达地区就不能办出高质量的高职教育,在扩招背景下,关键是要建立高职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机制。

  发展就意味着结构的转变,经济发展如此,高职教育发展也是如此。一方面,政府要根据区域经济转型的战略要求对职业教育发展以及高职扩招工作做好顶层设计,推动区域内高职院校合理定位,使每一所高职院校集中力量办好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群。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主动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增设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以内涵建设推动专业升级改造;扩招计划要优先布局在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不仅要保障扩招不降质,而且要避免扩招后就业难。

  3深化多元利益主体合作教育,强化高职教育办学模式的开放性

  实践中,高职扩招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招生、就业、培养模式、财政投入、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系统化变革;从实施主体而言,涉及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人才市场等相关主体利益及其权责关系的变化。现代职业教育已经成为更加开放的体系,既离不开政府的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等方面的综合支持,也离不开行业企业的协同配合,更离不开与人才市场的密切互动。

  实践中,政府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大对高职扩招的财政支持力度,扩大高职学生奖助覆盖面;完善中高职衔接贯通机制,打破中高职之间的体制性隔阂;通过就业市场和评聘制度改革,为高职毕业生营造更加公正的就业环境;着力推进“1+X”制度改革实践,倒逼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职院校要将扩招工作置于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以及多元利益主体相互协同背景下统筹规划落实,一方面,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相关政策激励和体制机制改革,整合社会办学资源,真正与行业企业结成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乃至命运共同体,让行业企业真正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体;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以扩招为契机,瞄准社会需求,构建专业集群发展机制,使教学链与产业链、岗位链深度嵌接和融合,使高职扩招建立在坚实的质量保障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上。

  本文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年第33期,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