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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文件积极做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疫情期间,全国各地人社部门积极推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
各地人社部门积极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抗疫期间不停学,近日,黑龙江省人社厅联合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支持省内各地做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明确培训补贴对象
《黑龙江省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补贴对象及《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等群体,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均可领取补贴。
明确培训形式
各类培训主体可通过国家推荐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或培训资源、其它第三方培训平台、自有网站等途径,搭建线上培训课堂,增加优质培训资源供给,组织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省内各地要指导培训主体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就业岗位要求和培训对象接受程度等因素,采取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线上理论培训和线上居家练习实操培训。
对于线上不能满足的培训课程,应在疫情结束后一年内组织线下集中培训。
对线上培训管理提出要求
各类培训主体采用第三方培训平台、自有网站的,应经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线上培训应具备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测试等功能,保证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同时,留存时间不少于3年的线上培训考勤、考核记录和线上授课全程视频等数据资料,作为申请补贴的依据。
疫情防控期间,补贴标准、资金申请、拨付程序和要求按《黑龙江省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各地出台的配套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