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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中国方案:职业教育身份认同逐步明确,由学历层次转变为教育类型|刘晶晶 和震
2020-05-13 19:48:55来源:100唯尔

进入21世纪,尤其是最近十年,社会的人才需求结构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普遍现象。反观各类技工人才,则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这与大学毕业生不太乐观的就业形势形成了明显的对比。

既然人才市场出现了技工人才供不应求的问题,为何职业教育并未迅速崛起,反而如报告所提及的,中等职业学校数量、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自2010年以来持续缩减,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数量差距日益扩大,部分地区甚至还出现招生难的现象?要解释这一现象,可能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从教育本身的特性看,它并非一个完全市场化的领域,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并不会很快反馈并影响教育格局,国家政策的导向、投入的多寡,可能才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显然高等教育无疑才是过去教育领域的投入重点,而职业教育受到重视则只是近几年才发生的事。

从职业教育自身的发展看,其存在的问题亦不容忽视,许多职业学校不但没有真正教给学生技术本领,反而急功近利,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输出给企业。在职业教育社会评价本来就不高的情况下,这类现象只会加剧外界的负面评价。如今部分地区出现招生难,这只能说明职业教育水平存在问题,起码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并不如外界想象的那么务实。《报告》显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其中提及的中职教育目前面临的四个主要问题中,就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动力和能力不足”。

职业教育自身有吸引力,社会观念发生变化,国家政策向职业教育倾斜,诸多因素加在一起发生作用,职业教育发展才能进入快车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未来5-10年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提出不仅要继续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还要将一些本科学校转向职业技术教育。这无疑是一种正确的思路,意味着将要重新构建职业教育格局。人才市场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中等职业教育而言,迫切需要将它置于整个职业教育的框架来思考其发展问题。在国家政策向职业教育倾斜以及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得到保障和加强,在此基础上,还必须理顺整个职业教育链条,中等职业教育今后如何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各自如何分工,都需要统筹规划。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已全面建成。其发展于国民经济恢复的关键时期,呼应民生安定的急迫需求;调整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兴阶段,承担人才培养的艰巨任务;发展于产业结构升级的转型时期,满足劳动力市场的最新要求;直面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历史责任,服务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时代需要。我国职业教育的体系建设已形成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独具我国特色的中国方案。

 职业教育身份认同逐步明确,由学历层次转变为教育类型

  职业教育自诞生之日起,就因其特有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与办学方式而异于普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类型实则早已被社会所接纳。但由于理论层面对其规律认识相对不足,实践层面对其贯通体系建设力度不够,使得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易被人们视为一种依附于普通教育体系的较低等级的学历层次,缺少应有的类型教育属性认同感。因此,寻求职业教育的独特地位,也体现于我国历次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中。

  新中国成立后,各行各业急需技术技能人才,由中等职业教育长期肩负着培养一支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和技工之重任。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职业技术教育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职业教育发展注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根据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与职业结构的演变而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适配的应用型和实用型专业人才服务,但其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理念尚未被提及。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发展进入中后期,产业发展对劳动者的技术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职业教育进入了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发展阶段。从2002年到2005年,先后召开了3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自2005年开始,连续3年扩招100万中职学生,重点建设1000所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现了从“相对落后”到“规模第一”、从“量的发展”到“质的飞跃”的转变。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了职业教育的“现代性”,其发展内涵容纳了终身性、融通性、开放性等多元化特征。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之意义,在这一新的时代背景下被赋予了新内涵。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开宗明义地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句看似简单的表述,代表了职业教育生存发展的新境界。新时期的现代职业教育逐渐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新中国成立70年来,职业教育的身份认同得以不断构建,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其特质张扬的延伸空间不断得到拓展,从一个教育层次转变为一种教育类型的中国方案也由此生成。

 职业教育发展路径渐显完善,由单轨运行延伸为纵横贯通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学习苏联经验,提倡教育与工农、生产劳动相结合,开始兴办半工半读学校。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成为全党的工作重心,随着社会用工需求的逐渐增多及其与当时人才培养之间的矛盾显现,国家先后提出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为重点”“举办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由此,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与发展策略得以明确。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将职业教育体系法律化,提出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3个层次结构,并且职业教育体系应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改革了中等教育结构,初步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体系。

  世纪之交,伴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的中高职纵向衔接、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横向融通初见雏形,在连续出台的政策推动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框架与内容逐步明确。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有3%左右的比例可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并且允许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通过考试接受高一级学历教育。中高职衔接的比例规定及“专升本”的教育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进程。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首次提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词,并指出应继续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建立中职与高职、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及成人教育之间的人才成长立交桥。此后,有关完善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任务不断出现在国家的政策文件中。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4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内容与发展内涵;而2015年教育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务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则将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愿景付诸现实。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高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化正逐步实现。纵向的职业教育体系由中职、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组成,横向的职业教育体系通过产教融合、双证融通与普通教育相对接。至此,纵向可工可学、横向普职融通的“中国体系”基本成形,职业教育历来低人一等的专科层次单轨运行路径得到了根本性转变。如今,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职业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路径渐显完善。

 办学模式持续深化,由半工半读发展为产教融合

  提高人才培养的适用性是职业教育贯穿70年发展的主题。从新中国成立伊始的半工半读教育形式到改革开放后的产教结合思想,从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再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始终强调学校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在持续深化的过程中不断拉近与产业的距离。

  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出产教结合、工学结合的改革理念,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06年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强调,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是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一个带有方向性的关键问题,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变。工学结合作为一种体现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历程中的必由之路。随着职业教育的持续深化发展,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也朝着更加贴合时代特点与实践需要的发展规律不断探索创新。

  自2012年宁波市施行《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成为我国第一个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城市后,至今已有河南、安徽、江西、湖南、山东等14个省份相继出台地方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或条例,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制度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地方探索,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校企合作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得到基本遵循。各级教育部门依循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方针,积极营造产教协同发展和校企共同育人格局。此时的工学结合已成为传统职业教育生存的关键,而校企合作则渐变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主题,在订单式培养、集团化办学、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中无一不体现着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特色。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挥企业在育人中的重要主体作用。这一关键文件的出台,指明了我国职业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的现实情况下,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是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人力资源配置效益的有效途径,不仅承载着国家关切与教育期盼,还影响着就业创业与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均已证明,办职业教育不能没有企业的参与,产教融合强调了宏观层面教育与产业、微观层面教学活动与生产活动的牵涉多方利益主体的跨系统合作,主体间的互动结合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性问题。

 服务定位更加全面,由适龄教育拓展为面向人人

  职业教育承担着培养“职业人”与“社会人”的双重职能。长期以来的就业导向成为职业教育发展定位的重要标识,但随着新时代发展理念的更新以及职业教育办学实力的增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满足经济社会需要、面向个体多样成才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多元导向。我国职业教育的服务定位更加全面、价值取向更加融合,正从一种适龄的教育层次转变为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教育类型。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将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义为中、初级技术和管理人员。此后,国家教委(教育部)在1998年和2000年相继发布了有关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意见的政策文件,均提出职业教育应面向一线,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与高素质劳动者。在这段时期内,我国各级各类教育都将精力放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任务之中,更多地发挥了满足社会、政治、经济等外部主体发展的价值需求。

  随着生产过程中的分工细化,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经济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新要求。200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应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职业教育促进个体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人文关怀初步显现。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实现终身教育。职业教育明确了从关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到关注个体全面发展的重要价值导向演换,实现了从20世纪末的素质教育思想到21世纪的“以人为本”教育理念之转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本体性育人价值得到进一步彰显,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成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使命。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高职百万扩招的政策,高职生源从传统的应届学生走向多元群体,涵盖了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等。这不仅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持续响应着宏观层面的国家战略需求,即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需要,更体现了职业教育始终遵循着“办合适教育”的发展宗旨,即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终身教育发展需要,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切性。职业教育的服务定位更加全面,坚持立德树人、彰显教育公平和注重因材施教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发展的中国方案。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