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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教材改革九】徐涵:德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及启示
2020-05-22 20:21:56来源:100唯尔

教材是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直接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和为谁培养人才的根本问题。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教材的建设与管理,2017 年3月成立了教育部教材局,7 月成立了国家教材委员会。随后,我国启动了大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旨在提高教材建设质量,规范教材管理。德国是世界上职业教育最为发达的国家,其关于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基本经验对于我国研制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德国的中等职业教育是由“双元制” 职业教育和多种形式的职业学校教育所构成。“双元制” 职业教育是由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且以企业为主、共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职业教育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德国多样化的职业学校教育具体包括部分时间制职业学校(“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一元)、职业提高学校、职业专科学校、职业高级中学、专业高级中学、职业文理高中以及专科学校。德国是联邦制国家,文化教育主权在各州,各类职业学校的管理权限在各州文教部,因此各类职业学校的教材编写、审核均需遵照各州学校法和各州学校教科书审核规章的相关规定。而“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另一元企业的职业培训则属于联邦管辖范畴,各州没有相应的管理权限。

一、德国职业教育教材的编写

(一)教材编写的依据

1. 基本法、宪法以及各州学校法关于教育目标的规定是教材编写的根本依据 在德国,学校的任务是实现基本法、宪法和学校法中规定的教育和教养任务。具体要求有:

• 学校有义务促进学生的基督教人文精神、开展人性与和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人民和国家,尊重他人的尊严和信念,开展社会感化教育,培养和发挥学生的个性和才能;

• 学校有义务开展识别自由民主与秩序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自由精神与责任意识;

• 学校有义务培养学生为履行宪法的公民权利和义务做准备,培养他们必要的判断和决策能力;

• 学校有义务为学生的日常生活、职业与工作世界的要求与发展做准备

因此,德国要求教科书的编写必须与这些教育与教养目标相符合。国家的教育目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是教材编写的根本依据,这是培养高素质国家公民的基本保障。

2. 教育标准、教育计划及大纲是教材编写的具体依据

德国职业学校教材编写的具体依据是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Kultusministerkonferenz, 简称KMK) 建议的“框架教学计划”。各州文教部可以直接采用该“框架教学计划”,也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州实际,研制适用于本州职业学校的教育计划及大纲,这是职业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教材编写的具体参照。德国的中等职业教育类型繁多,既有代表德国职业教育形象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也有各种形式的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每种类型的职业教育都有自己的教育标准、教学计划及大纲。这里仅以“双元制” 职业教育中学校一元的“框架教学计划” 为例介绍其基本结构。

“框架教学计划” 的基本结构包括前言、职业学校的教育任务、教学法的基本原则、与职业相关的说明以及学习领域五个部分。( 1)前言部分主要阐明“框架教学计划” 是由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议,是与联邦政府颁布的《职业培训规章》相一致的;“框架教学计划”与《职业培训规章》共同规范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目标与内容;各州可以直接采纳本“框架教学计划”,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州的教学计划。(2)职业学校的教育任务明确了职业学校是“双元制”中独立的学习场所,其主要任务是在考虑企业教育要求的前提下,向学生传授普通文化知识和职业知识与技能,主要培养学生的职业行动能力。(3)教学法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行动导向是职业学校教学的基本原则,要求把对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的情境作为教学的基准点,在行动导向教学中要求学生尽可能地完成自我计划、自我实施、自我评价及自我修正。(4)与职业相关的说明阐明了职业学校学习的起点是具体的职业行动,学习情境教学法设计的出发点是职业行动领域中的工作过程;学习领域的专业内容只给出了基本纲要,学校可以与培训企业协商确定具体的学习内容与计划。(5)学习领域描述了职业培训需要学习的所有学习领域,通常每个职业培训由10~20个学习领域构成,每个学习领域都说明了适用的培训年、学时、学习目标及学习内容。“框架教学计划”明确了职业学校的教育任务、行动导向教学原则、学习领域的学习目标及学习内容,这些为职业学校教材的编写提供了具体的参照依据。

“双元制” 职业教育中企业的教材编写是以联邦政府颁布的《职业培训规章》为依据。它既是设计与实施职业教育的根本标准,也是“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企业培训的基本准绳。企业的教学材料开发必须符合《职业培训规章》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联邦《职业教育法》,《职业培训规章》包括培训职业名称、培训时间、培训职业规格、培训框架计划和考试要求五个部分。(1)培训职业名称一般是以从事职业岗位群的人员进行命名,如“机电一体化工”、“工业机械工”。(2)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年至三年半,具体时间根据培训职业本身的性质和要求而定。(3)培训职业规格明确了培训职业的整体形象与标准,是对培训对象应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综合要求。(4)培训框架计划是对职业规格的具体化,包含职业培训的内容安排和时间安排。培训框架计划中所确定的培训主题只起引导作用,在实践中企业通常会根据需求和可能性为每位学徒制定企业内部培训计划。(5)考试是保障与检测教育质量的重要工具,其效用和信用的确立主要依赖于对考试的结构、程序和任务等方面的高质量要求。考试采取解决综合复杂任务、完成小型独立项目、专业交流等多种方式,侧重于对相关专业能力与过程能力的测试。《职业培训规章》规定的培训职业规格、培训内容及考试要求为“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企业的教学材料编写提供了具体的参照依据。

(二)教材编写的主体

各类职业学校的教材是由出版社根据相关的教育标准、框架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择合适的作者来编写,多数作者是职业学校有经验、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但大纲制定人员不能参与教材的编写。“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企业的教学材料编写主体有三类:一是培训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都有独立于生产部门的教育培训部门,如大众、西门子等。这些大型企业的教育培训部门专门承担“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企业一元的培训及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教学材料主要由培训师傅以及专门从事教学材料开发的专业人员编写,每个培训企业都开发了适合本企业的丰富的教学材料。二是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Bundesinstitut für Berufsbildung,简称BiBB)。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按照单元组织编写实训教材, 每个单元教材包括学徒练习册、教师教导书、检测练习册等, 并按培训职业和培训年限组成模块。用单元模块组合的方式编写教材,是一种经济高效的方法。以金属加工类实训教材为例,教材共有手工金属加工、车工、气焊、液压技术等35 个单元, 通过单元模块组合可以解决机器制造机械工、工具制造机械工等23个培训职业的培训用书。同样,电气技术类实训教材有24 个单元, 可以解决能源电工、电信设备电子技术工等十几个培训职业的教学用书。三是职业教育培训咨询公司。由专业人员开发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如在线课程、模块学习包等。

二、职业教育教材的审核

德国各州通过州学校法和高等学校法来规范本州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务,包括对教学材料审核方面的相关规定,详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职业学校的教材审核权限在各州的文化教育部,并且各州均通过学校法明确规定了教科书进入学校的前提条件,虽然各州在学校法中的文字表述不同,但基本的核心原则是一致的:一是进入学校的教学材料不能与国家、州的法律法规相矛盾,并且要与国家及州对教育目标的规定相一致;二是进入学校的教学材料要与州的“框架教学计划”的目标、内容及标准相一致;三是要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对教育教学的要求;四是教学内容必须科学、准确;五是教学内容不能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

表1. 德国部分地区学校法中关于学习材料与教学材料审核的相关规定

巴登-符腾堡州

如果教学材料和学习材料对于完成学校的教养和教育任务、确保达到不同类型学校的各自教育质量水平是需要的,那么教学材料和学习材料,特别是教科书的使用,将由州文化教育部通过法令授权。

教学材料与学习材料允许使用的前提条件是:

(1)与基本法、宪法和学校法规定的教育目标相一致;

(2)与相应的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目标及内容相一致,材料的处理要符合教学法的相关要求;

(3)内容的处理及语言的形式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

(4)打印的图像、图形设计应符合各自的教学目标

柏林

教科书和其他教学媒体是学生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在课堂教学、课前准备以及课后复习中使用的,因此,只有教科书和其他教学媒体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被允许在学校中使用:

(1)与法令不相矛盾;

(2)与教学和教育的框架教学计划的目标、内容及标准相一致;

(3)满足教学方法与教学原则的教育学要求;

(4)教材内容科学,对事物的描述没有错误;

(5)没有性别歧视、宗教歧视和种族歧视。

学校的主管部门被授权,通过法令规定教科书和其他教学媒体的使用

北莱茵-威

斯特法伦

学习材料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时,州文化教育部才能准许使用:

(1)与法令不相矛盾;

(2)与教学计划相适应;

(3)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并能通过方法和媒体的多样性促进学生的独立工作;

(4)与现有的科学相适应;

(5)不包含歧视性的内容

除了学校法对教材的审核作了相关的规定,德国16 个州中还有12 个州出台了教材审核规章。我们以巴登- 符腾堡州(Baden-Württemberg) 为例,进一步分析职业教育的教材审核方法及程序。巴登- 符腾堡州于2007 年2月颁布了《巴登-符腾堡州文化教育部关于学校教科书的审核规章》,并于2016 年8 月对规章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学书审核的相关内容与程序以及职业学校教科书审核相关的具体内容。

关于审核主体。州文化教育部是教材审核的主体,在巴登-符腾堡州,由州学校发展研究所(LS) 负责具体审核事宜。州学校发展研究所(LS) 是2005年1月成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共机构,教科书的审核工作是其主要职责之一。

关于审核条件。巴登-符腾堡州文化教育部关于学校教科书审核规章》中规定的教科书审核的前提条件与《巴登-符腾堡州学校法》中规定的教科书进入学校的前提条件是一致的,既要符合国家、州的教育方针,与国家的教育目标相一致,也要与各类职业学校的教育标准、教育要求相一致,并要符合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与学习规律,确保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

关于审核范围。职业学校的部分教科书是需要州文化教育部审核的,具体包括历史、社会学、伦理、教育学、心理学以及儿童和青少年的教学法和方法论课程的教科书。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需要审核的教科书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教科书,这类教科书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历史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形成,需要国家掌控;另一类是教育科学、心理科学领域的教科书,这类教科书涉及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乎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是否符合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因此,需要严格审核。另外,职业学校普通教育课程的教科书和教育科学领域的教科书如果通过审核允许在一种职业学校类型中使用,那么该教科书也被允许在同一层次的其他类型职业学校中使用。

关于免审范围。职业学校的教科书并不需要全部审核,部分教科书是免审的,具体包括:职业学校的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教科书;外语课教科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数据处理、音乐、视觉艺术、运动等课程的教科书;与经济相关课程的教科书;作为中等教育结业的德语课程以及作为应用科学大学入学资格的德语课程教科书。

关于审核方法。出版社是送审的主体。审核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简易化的审核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审核规章中规定的除了需要评价后允许使用的教科书和免审领域教科书以外的其他课程教科书的审核。审核的基本程序是:送审前出版社要根据州的教材审核条件进行认真的自我审查,确保教科书满足审核的所有前提条件;送审时出版社需要提交送审说明,具体内容包括:说明送审教材是适合哪种学校类型、哪种学校形式以及哪门课程的教材;说明送审教材符合相关的教育标准、教学计划的要求;如果送审的单卷本教科书只覆盖了教育标准的部分内容,出版社还要提交一份有约束力的计划,以确保后续课程的教科书能够覆盖其余的教育标准。此外,出版社还要在说明中明确教科书的印数、出版年份及价格,并提交2份存档样书。验收确认的发布是以出版社的说明为基础,州学校发展研究所根据审核条件以抽样的方式进行审查。为了确保审核质量,州学校发展研究所为出版社和审核专家编写了《教科书审核——为出版社和审核专家提供的信息》指导书,包括三部分内容:教科书审核的法律基础、审核条件的具体标准以及验收及其可能的条件。特别是根据审核规章中的审核条件细化了具体的审核标准,为出版社自我审核和鉴定专家审核提供了具体的依据。二是鉴定审核方法。由州学校发展研究所组织鉴定专家进行审核,验收确认的发布以鉴定专家的审查为依据。该方法适用于审核规章中规定的需要评价后允许使用的教科书审核,主要是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和教育科学领域的教科书。鉴定审核方法要求出版社除了提交满足简易化的审核方法所需的申请与说明外,还需要提交一份关于教科书的进一步详细说明,要阐明教科书的具体内容是分别针对哪些能力和教学单元,同时要确保提交的送审教科书是最终版本。

关于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有三种,一是验收;二是带有版本的验收,要求问题必须在下一版本消除;三是带有条件的验收,要求问题必须在最终验收之前解决。通过审核的教科书将通过州文化教育部的公报向社会公布。由于某种原因没有通过审核的教科书,将由州学校发展研究所负责告知出版社。

上述是关于各类职业学校教材审核的相关规定。作为中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另一元企业使用的教学材料不需要通过联邦或州一级的审核,培训企业有权自主编写用于企业一元的教学材料,但是这些教学材料的编写必须符合联邦政府颁布的《职业培训规章》的要求,编写的教学材料必须覆盖《职业培训规章》规定的所有内容,企业可以在《职业培训规章》规定的最低要求的基础上,编写体现本企业特色的教学材料用于本企业的职业培训。

三、职业教育教材的选用

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权在学校。德国职业学校的教材实行“一纲多本”,各大出版社根据“框架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编写教材,并由出版社负责教材送审,通过州文化教育部审批的教材面向社会公布。职业学校在通过审核的众多教材中自主选择使用哪本教材。各州在州学校法中对教材的选用均作了明确规定,详见表2。从表2可知,一是德国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权在学校。由学校的相关组织(有的州是学校委员会、有的州是专业委员会、有的州是学习资源委员会)做出决定。这类相关组织的人员构成均是利益相关方的代表,具体由学校的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所组成。教材的选择需要利益相关方共同做出决策,代表了各利益相关方的基本诉求。二是职业学校的教材由学校统一购买,提供给学生免费使用,而且教材在几年内供在校学生重复使用,购书所需费用由州财政承担。

表2. 德国部分地方关于职业学校教材选用的相关规定

柏林

专业委员会根据总委员会确定的基本原则,在学校提供的预算和家长提供的自有资金的范围内决定教科书和其他教学媒体在学校中的使用;

学校委员会决定预算的分配。每个教师在规定的框架下自主决定教学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在有疑义的情况下由学校领导决定;

公立学校的学生所需的学习材料(教科书、补充的印刷材料及其他的教学媒体)由学校统一购买

汉堡

学习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由学习资源委员会根据学校委员会或学校董事会的原则规定做出决定。学习资源委员会由学校的校长、教师委员会推选的3位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选出的2位家长代表、学生委员会选出的2位学生代表所构成。成员的任职期限为2年,校长担任学习资源委员会主席。每个成员均有投票权,每人1票,票数相等时由委员会主席决策。

关于教学材料的使用由教师委员会根据可用的资源和学校委员会的决定做出抉择

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

学习材料的选择由学校委员会决定

四、对我国职业院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启示

(一)加快建设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

德国职业教育各类教材的编写是以相关的教育标准、“框架教学计划” 和大纲为依据的,要求教材必须覆盖教育标准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这样才能确保不同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达到同样的教育水平要求。我国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的建设工作起步较晚,虽然国家先后于2012 年和2014 年分别颁布了410个高等职业院校和95个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学标准,但这些专业教学标准尚不能覆盖所有职业教育专业,部分职业教育专业尚未有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而已颁布的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同时尚未有职业教育的国家课程标准。要提高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质量必须首先加快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的建设,一是对国家已经颁布的专业教学标准进行修订与完善,使之与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相适应;二是对部分没有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职业教育专业,要加紧组织力量研制,为职业教育的教学实施及教材编写提供基本依据;三是国家要组织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利益相关者加快研制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和核心专业课程的课程标准;各省要组织职业教育的利益相关者研制对于本省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专业课程的课程标准;院校层面要组织力量研制体现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的课程标准,为职业教育教学实施和教材编写提供具体可参照的依据,改变目前职业教育教材编写无据可循的局面,确保职业教育教材的编写质量。

(二)尽快出台具体可操作的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

教育部教材局应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教材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具体可操作的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是要界定教材的范畴;二是要建立教材的管理体制,明确国家、省、校三级在教材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三是要明确教材的审核范围,哪类教材必须通过审验,哪类教材可以免审;四是要规定审核的条件,从思想性、科学性等视角提出准许进入职业学校的教材应该具备的基本前提条件,并以基本条件为依据制定具体的教材评价标准;五是明确送审主体和审核主体,建议出版社作为送审主体,审核主体在国家层面建议由教育部教材局委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具体负责;省级层面建议由省教育厅委托省级教育研究院或类似的教研机构具体负责;六是要明确审核程序与方法,建议出版社送审之前,要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教材审核的基本条件对送审教材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审的教材再上报国家或省级教材审

核机构审核。

(三)加强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及教育学、心理学领域的教材管理

借鉴德国职业教育教材的管理经验,加强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及教育学、心理学领域的教材管理。前者涉及青少年的历史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形成,关乎培养为谁服务的人才问题,而后者关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的问题。因此,国家应对这两大领域的教材进行掌控,可以委托高水平的出版社组织全国相关力量进行编写,以确保培养目标的正确和培养方法的科学。

(四)实行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免费制度

德国的经验是州财政承担购买教材的费用,供学生免费使用。我国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绝大部分来源于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出发,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扶持。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免学费政策,建议国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免费制度,教材所需费用由职业学校所在省财政承担。

(作者徐涵系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原所长、教授,哲学博士)

原文载于《比较教育研究》2018年第4期.

本期编辑:许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