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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特教|融合教育背景下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探析
2020-06-02 19:27:12来源:100唯尔

随着融合教育的推广,残疾人教育安置、教学模式、活动形式等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事业因此取得巨大进展,其中职业教育也应顺应理念的变迁做出调整与转变,以培养适应时代的职业者。以融合教育背景下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成果与问题为基础,从指导理念、教育对象、责任主体、教学模式、服务系统五大方面对融合教育背景下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转变进行分析,从全新的视角思考残疾人职业教育问题,以期为未来的教育发展提供指导。

  进人21世纪以来,国家更加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200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又颁布了《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等,这一系列的政策都旨在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水平。职业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归宿,它直接关系到残疾人经过学习是否具备与正常人一样参与平等竞争,并完整获得社会所赋予的公民权利、正常履行公民义务的素质基础,更是决定残疾人融人社会的重要途径。所以,办好残疾人职业教育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于残疾人而言意义重大。目前,随着融合教育理念的推广,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在不断进步中,指导理念的完善使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规模、专业设置、办学层次等方面相应发展,但同时也给残疾人职业教育带来了挑战,因此,顺应时代潮流,残疾人职业教育不断调整、做出转变十分必要,以此为我国残疾人的生存发展问题做出努力,让残疾人逐渐融合到社会生活中来。

  一、融合教育背景下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成果

  随着融合教育在我国的不断发展,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也在发生积极的变化,在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办学层次上都有了较大进步。

  (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融合教育的推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有机会进入到普通学校就读,就学机会的扩增提高了残疾人受教育的规模,基础教育又为残疾人接受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奠定了文化基础,所以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根据(2015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到2015年,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00个,在校生8134人,毕业生5123人,其中376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850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678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26.3万,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6.8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6.6万,公益性岗位就业1.2万,个体就业及其他形式灵活就业10.4万,辅助性就业1.3万。全国城镇就业人数430.2万;1678万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1323.2万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39.3万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各级政府和残疾人组织资金扶持,在教学场所、师资队伍、就业人数上都得到大幅提高,已形成一定的办学规模。

  (二)专业设置日趋丰富

  融合教育背景下,越来越多残疾人逐步从隔离的教育环境中走出来融人社会中去,为了毕业后适应社会生活,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就需要残疾人选择适合自己的感兴趣的职业,这种发展需求逐步使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日益多样化,从目前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专业来看,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服装设计及工艺、艺术设计、针灸推拿学、会计、音乐学、绘画学和临床医疗等,部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专业有装潢广告设计、办公自动化、园林、中医按摩、钢琴调律、计算机应用与信息、音乐表演等。具体针对盲人的专业有:针灸推拿、音乐;聋人专业有:工艺美术、计算机应用、烹饪、设计、家电维修、美容美发等。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日益丰富,对象性鲜明,在以就业技能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思路下,残疾人不仅能够学习掌握一定的技能,就业面也不断拓宽,人文素养和工作转换能力有序提高。

  (三)办学层次逐步上升

  融合教育理念的推广,不仅仅让残疾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得到随班就读的机会,高等融合教育也受到国家的关注。近几年来,中等职业学校联合高等院校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展现出良好发展态势,许多原来是专科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学院已开始培养本科层次的人才,满足了许多残疾人继续接受更高层教育的需求。2009年底,我国单独设立残疾人高等教育院系的高校共14所,这些高等院校每年通过获得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方式,招收残疾学生大约1000人左右,进入学校设立的特殊教育学院或独立开设的系和专业进行学习。2014年,被称为“视障人群普通高考元年”。河南46岁的视障人李金生为自己争取到参加普通高考的权利,并顺利参加高考。2015年国家制定并执行《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与教育部、国家语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让我国视障生首次大范围参加普通高考,有8个省份专门为视障生提供了盲文试卷。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是高等融合教育发展的重要体现,为了适应融合教育的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在不断提升。

  二、融合教育背景下残疾人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融合教育理念在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稳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挑战,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职业教育指导理念不清晰

  传统理念认为职业教育对于残疾人而言只是他们能够独立生活、养家糊口的途径,残疾人或许只可以从事按摩、推拿、针灸等工作,他们生存在社会的底层,身体的缺陷致使他们不能够与普通人做同样的工作、享受同等的待遇。但融合教育强调每个人的平等,普通人与残疾人是没有等级的,虽然现在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在义务教育阶段能够享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教育,但在职业教育中,融合教育理念并未完全渗透到社会群体的意识中,残疾人职业教育只是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教育,而融合教育理念下,残疾人融合教育应该不仅仅是物理空间的融合,给予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机会,更强调心理空间的融合,是社会对于残疾人的接纳与尊重,他们接受职业教育同样也是人生价值的实现。

  (二)教育对象范围狭窄、责任主体局限

  一方面,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对象主要还是以传统三类残疾儿童为主,自闭症、脑瘫等类型残疾人因为障碍的类型与程度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相对较少。另一方面,受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所以教育的任务主要是学校和教师要负责的,家长更多承担着生活照料者的角色,但想要完全实现融合教育的最终目标,让残疾人最终融人社会,国家、社区、家长都应该肩负相应的责任。国家的政策与资金支持能为残疾人职业教育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社区的参与能给予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实训机会,残疾人在学习职业理论的同时可以在社区进行实践,家长的指导与支持能提升残疾人接受教育走向社会的信心与决心,形成三位一体的支持体系是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坚实基础。

  (三)教学模式单一、服务系统不完善

  生理不健全、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等问题对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出的要求更高,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趋向单一,主要以学校的教师教授为主,学生进入社会往往还需要很长的适应期。融合教育的发展对于当前这种教育模式提出了挑战,想让残疾人像普通人一样在就业中找到满意合适的工作,就应当改变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体验更多的实践经验。此外,完善的服务体系能让残疾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对他们在今后就业中进行社会融合起到支持与推进作用。但目前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服务系统还不够健全,例如,职业中面临的转衔问题,未来的失业去向问题仍没有很好的处置方式等。在融合的背景下,着眼于发展的同时更需要克服困难,我们要基于职业教育的现状来思考未来的转变定位,从实际的情况去考量以后的发展方向。

  三、融合教育背景下残疾人职业教育转变的建议

  (一)指导理念转变:树立全纳观点,培养专业人才

  随着融合理念的推广,我们应该摆正旧的观念,从新的视角审视残疾人的职业现状。例如,残疾人运动员刘立新,虽然身体残疾,但凭着自强不息的精神,与另外22名残疾人一起创办公司,搞养殖、开茶楼、做培训,帮扶更多人发家致富,用自己的行动证明残疾人也能闯出一片精彩天地;周彦俊,一位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残疾人,她靠自身技艺、天赋和商人眼光,70元起家,20岁办厂,27岁自创工艺美术堆画获国家专利,30岁便拥有百万身家,在湖南成了创业神话。这些励志案例的背后给人更多的是思考,残疾人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带动社会进步。融合理念倡导的是残疾人拥有平等的教育权、工作权、生存权,而不是被传统的理念束缚,被主流的社会隔绝。所以,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亟需更新观念——全纳的残疾人资源观,从“比较优势”原理分析各类残疾人的人力资源,他们也需要接受文化熏陶、技艺提升、创业培训,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他们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是其应该享有的待遇,职业教育是残疾人融人社会、实现个人价值和体现人格尊严的重要途径。

  (二)教育对象转变:发挥功能补偿,扩增教育对象

  不管是哪一种残疾类型,如果在早期发现及时,获得专业的康复与治疗,都能够达到原有机能减弱或丧失的补偿与代偿,所以很多其他障碍类型的残疾人不仅能够通过功能补偿去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而且,有些代偿功能的发挥及潜能的挖掘,反而有助于更好地去完成工作引。例如,19岁的自闭症天才画家毕昌煜,在3岁被确诊为自闭症,后来父母偶然发现他的绘画潜能,一直以来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因为突出的绘画才能他被人们所熟悉,在2016年2月澳大利亚的画展上,毕昌煜20多幅画作被购藏,所得大部分款项他捐人了慈善基金。他的故事给有自闭症孩子的家长带来希望。残疾人也有特定的潜能,他们或许在音乐、数学或者绘画方面的思维跟常人不同,不要放弃,看到明天是美好的,这才是真正的意义所在。融合是要求所有人的融合,所以应该扩大职业教育的对象,对于自闭症、肢体障碍等残疾人可以更多地纳人到职业教育领域,通过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满足他们的功能代偿及潜能开发,实现职业教育的目标。

  (三)责任主体的转变:鼓励家庭参与,促进家校合作

  《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由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组成,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普通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积极招收残疾人入学。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并根据教学需要和条件,发展校办企业,办好实习基地。实践之中,从体系来看,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学校有初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其中以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居多。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责任主体以学校培训为主,淡化了家长的作用,而融合教育强调在教育中的全员参与,所以在责任主体的转变中,应发挥出家庭对于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家庭教育也是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家长应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及时了解并对孩子的职业教育给予帮助,另外家长可以采用先培训继而去辅导残疾子女的教育方式,这种形式弥补了职业教育在时间和空间跨度上的局限性,利于残疾人职业技能的掌握,家庭支持对于残疾人融人社会起到促进作用。

  (四)教学模式的转变:加强校企合作,重视实践教学

  融合教育要求残疾人融人社会不仅仅是在工作后,更是在接受教育的整个过程中,这就要求打破原有的教学模式,努力转变与创新新型教学模式。例如,顾丽霞提出工作室制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强调“教、学、做”于一体、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可以很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特别是对残疾人职业教育而言,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强化实践教学,依托工作室,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做到“产、教、研结合,教、学、做合一”,促进学校教学与企业岗位需求无缝对接的教学模式,为残疾人职业生涯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陈瑞英也曾提倡借鉴德国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经验,鼓励多元办学,加强校企合作。采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实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企业被称为“教育企业”,这些企业必须承担教育的社会责任,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当然,任何教学模式都应该因地制宜,从学生的实际情况考虑,在不断探索中找到适合中国现状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才是关键。

  (五)服务系统的转变:衔接各层系统,延长服务周期

  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服务体系目前主要体现在拥有法律与经费两大体系保障,法律保障由国家根本法、专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及地方规章四个层次组成。经费保障依据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虽然职业教育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但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服务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化教育计划是实现融合教育的重要手段,对于职业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首先,残疾人在接受职业教育前应当有专业人士进行全面的评估,考虑残疾人现实状况,建立合理的职业培养目标,以此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其次,在接受职业教育过程中应当设立一人一份的个别化职业教育计划,由专人负责监督整个职业教育的进程,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再次,职业教育结束后,完备的转衔服务十分重要,让残疾人逐步从教育的环境中过渡到现实的生活中去,实现融合的终极目标,这需要家长学校社会的通力配合。最后,还有关键的一步不可忽略,面对已经就业的残疾人应做定期回访,了解他们的生存状况,并在需要的时候给予帮扶。所以,成熟的职业教育服务体系是分层的,在系统内部的各层次之间又能够相互联通,应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与跟踪服务。建立完善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服务体系,是改变残疾人现状的重要策略。结构性完善的服务系统需要更多的部门参与进来,而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四、结语

  职业教育是促进我国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形式,以往残疾人常常被安置在特殊学校这种隔离的环境中接受教育,随着融合教育、全纳教育等学校教育形式出现,残疾人职业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困境,残疾人获得发展以后他们的观念得到变化,自主、独立的愿望会变得十分强烈,职业教育推动他们融入社会显得格外重要,这种需要对我国不完整的传统职业教育提出了挑战。在立足于中国职业教育的现状基础之上,我们应该全方位去考虑残疾人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不管是指导理念、教育对象、责任主体还是教学形式、服务系统都应该有所突破,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转变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作者简介:

  潘娇娇(1991一),女,安徽安庆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特殊教育系,研究方向为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

 中图分类号:G76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476(2017)07—0076—05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