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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师有了教育的“戒尺”,可以“名正言顺”的体罚学生吗?
我们今天分享的文章是:当老师有了教育的“戒尺”,可以“名正言顺”的体罚学生吗?如何看待教师体罚学生?如题,近几年频繁爆出教师体罚学生此类事件?基本经过媒体曝光,当事教师轻则道歉,重则被校方开除。感觉越来越多的教师似乎面对顽劣的学生手足无措。诚然,我国越来越重视教育。但不得不承认,如今的学生越来越难以管教。记得自己小时候上学,父母对教师很尊敬,小时候被老师打过。但父母也觉得教师做的对。现在想来,如今的我,的确应该感谢打过我的老师。是他们让我一步步懂得是非对错。 可如今似乎越来越多的家长,一旦孩子在学校出事,第一时间就是矛头对准教师。指责校方。试想,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面临不听管教,顽劣不堪的学生。你又该如何教育?
19年11月22日,司法部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众可于19年12月22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图片来源|司法部官网
《规则》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规则》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点名批评 、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 或者面壁反省 等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一般惩戒方面,《规则》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
(六)课后留校教导;
(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较重惩戒,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并应当通知家长:
(一)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二)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
(三)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四)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五)要求家长到校陪读;
(六)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严重惩戒,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教育惩戒: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二)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三)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四)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五)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强制措施,教师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或者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予以制止、暂扣并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当报告学校。
(一)暂扣的违规物品应当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
(二)违法、危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四)发现学生藏匿违法违规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或者对其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五)学生行为损害公共财物或者他人物品的,应当依法予以恢复原状或者赔偿。
针对校园欺凌现象,《规则》提出: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教育惩戒: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
(四)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
(五)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不过,为避免过度体罚,《规则》也规定了禁止情形: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三)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
(六)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育部开拟的教师惩戒权划线征求意见通知发出后,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微博话题“教育部拟为教育惩戒权划线”阅读量达到1.4亿。
网友们众说纷纭,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更多的是对尺度把控的质疑与担忧。
● 赞成:适度惩戒很有必要!
@花开xx:适当惩戒少数调皮学生,保证教学秩序,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才能保障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作为一名家长,支持把戒尺还给老师。
@哈哈379: 如果让老师对自己的教学手段有后顾之忧,那么最后吃亏的还是学生,甚至严重影响教育的发展。因此,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得老师更“安心”的上课。
● 反对:可能会给孩子留下阴影!
@time:真的对留下阴影,我至今还记得那天冬天,老师用教棍打我们冻僵的小手,在讲台上扇同学巴掌,明明可以好好教育,为什么要体罚?
@王小梅梅:记得小学3年级,数学答案少写一位数,老师当着全班连讽刺带挖苦,从那以后数学就严重偏科,阴影可以说是跟随一生。
● 质疑:老师是否能把握好度?
@天下:“适当”一词出现了七八次、这个尺度如何把握?“超过正常限度······”抄写多少遍是不超限度?如果出了大问题,又该如何?
@7890:这个度到底如何把握,不够不痛不痒,过了又迷失了本意。
● 担忧:估计不会有老师敢用
@哈哈哈890:特别想哭,经常在贴吧、微信群等这些公开平台看到学生辱骂老师的言论,学校还要求老师不打骂学生,不对学生的言行作处理。有时,会感到教师真的很没尊严。
● 淡定:老师正,惩戒学生也是正!
@爱在月下:老师正,惩治学生也是正。教育在老师本人的师德,有师德的老师在自我行为和言语上都能适当。
其实,面对犯了错的学生,老师时常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该如何定义惩戒与体罚?这其中的分寸如何拿捏?学生犯错了管不管?不管,孩子意识不到错误,不能改正;管了担心学生家长和学校不理解,引起麻烦······
在触摸妹看来,适当的惩戒还是有必要的,采取怎么的方式也是可以选择的,但坚决反对言语上的讽刺挖苦和行为上的暴力。
印象最深的不是小时候挨手板,而是高中阶段班主任的冷嘲热讽,也庆幸当时遇到其他温暖的任课老师,才不至于深陷“泥潭”。对于学生而言,遇到一位好老师真的很重要,或将影响其一生。
教育部这次的意见征询,并未涉及幼教,这一点还是需要加强关注的。 其次,我们总强调因材施教,那教师惩戒的方法是否也能“因人而异”?
怕的不是坏老师滥用权力,怕的是好老师不敢作为。
现在老教师告诫新教师不要体罚学生,说的不是你要学会用爱和时间感化学生,而是说你要学会保护自己。这句话两解,一是老教师知道没有这么多的时间精力和爱去感化学生,二保护自己的意思是,管不了就放弃吧,放弃的不只是调皮捣乱的学生,也放弃了被扰乱的班级秩序,这真的是件特别可怕的事情。
有人提到过制度规定,劳动处罚,如果学生破坏班级秩序就罚值日。想法好但是是真的没见过那种敢说我就不干的学生,找家长爸妈在外打工,爷爷奶奶在带,说老师我们不识字孩子就交给你了,我们家孩子不能骂得夸,你说说我怎么夸你,这是真事儿,惩罚下不去,老师没威严,制度就是空谈。法律都要靠国家强制力去保证实施,那也是暴力手段。
小时候的坏孩子不会说我不同意老师体罚,因为捣蛋的是我们,挨揍是应该的。乖孩子尊重老师,遵守制度,做错事会脸红,偶尔犯了点儿错就被打骂确实不能接受。所以说当我们说不该体罚的时候,代入了所有学生都是好学生,但咱们仔细想想小时候挨揍的同学,难道没有那种真的该揍的么。
我特别喜欢一句中二的话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我把所有的时间精力和爱都用来感化那群捣蛋的学生都不够,我的那群好学生怎么办,凭什么。
我妈是基层老师,每次见到我老师都会说我家孩子该打打该骂骂,这是家长给老师的权力也是家长给老师的信任,不是无脑相信某个特定老师,而是相信老师这个大群体知道分寸。
最后,国家该缚住的不是教师的手脚,而是进入教师队伍的那个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