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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评价的主体由市场主体承担,权威性由市场决定
2020-06-18 20:06:38来源:100唯尔

  随着职业资格改革深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大幅减少,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方式,职业资格评价已难以满足技能劳动者需要,亟需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重要方向,应当是依据市场法则,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评价的主体由市场主体承担,权威性由市场决定,只有这样,才能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面向本单位职工自主开展,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规定面向本单位以外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近年来,国家在技能人才评价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取消部分职业资格、引导分类评价、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启动和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等等。

  2019年底国务院又决定,20201月起,分步有序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要根据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实行差别化技能评价。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对于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新型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体现了以下几个重要特征和方向:

  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基本国情

  职业资格是世界各国通行的职业技能评价制度。但由政府主导实施还是由市场机制决定,要根据不同的国情,不同的市场发展阶段来确定。

  很多市场经济国家都是在长期市场竞争中形成评价体系。如美国教育服务中心(ETS)的TOFEL,TOELC,英国伦敦城市行业协会(C&G)推出的各类证书都是很有影响的国际证书。德国的工商会(IHA)证书,也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具有权威和影响力的证书。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次强调要“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构成内容,也应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相适应,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改革重要方向,应当是依据市场法则,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评价的主体由市场主体承担,权威性由市场决定,只有这样,才能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用人单位千差万别,很难由国家主导形成全覆盖的统一的人才评价制度,如果离开市场需求,与用人脱节,证书的质量、政府的权威性也难以保证。我国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初期,由政府主导推动,职业资格制度覆盖面迅速扩大,深入人心,为今天的改革打下了基础,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与20多年前相比,当前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经济转型升级,迈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就业创业面临新形势,需要降低就业创业门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在这种形势下,评价主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的多元化是趋势,减少职业资格的种类,建立市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正当其时。

  符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目前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完全符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本着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确定各自的职能,发挥各自的作用

  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需要澄清一些模糊认识。

  第一,改革不是取消或削弱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与劳动就业紧密相连,与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人才成长密不可分,是进行人力资源配置管理、提升人力资本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评价机制,为企业职工和广大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为企业选人用人以及劳动者求职就业和成长成才提供依据和支撑。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真正发挥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第二,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求更高,在新型评价体系建设中肩负重任。一是政府主管部门要组织动态调整职业分类、开发和发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为技能评价提供公共服务。二是对于准入类职业资格所涉职业(工种)要继续管住管好,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三是培育市场评价主体并进行监管,确保评价体系的规范运行。

  符合技能人才评价的规律特点

  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点,就是减少政府对于职业资格的认定,推动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改革方向,对于增强职业技能评价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技能劳动者岗位成才、技能成才,有着重要意义。

  技能评价,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必须符合技能人才的特点。技能人才是活跃在生产一线的劳动者和价值的创造者,他们的思想品德、技能水平要在生产实践中体现,也必须靠生产实践来检验。技能不是抽象的、书本上的、题库中的,必须体现在具体的生产实践过程中,也只有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发挥作用、创造价值,才是真正的技能

  同时,对技能人才的评价是综合性的,不仅对操作技能的评价离不开生产实际,对其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工作业绩的评价,也必须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只有考核其在生产实际中的表现,才能予以准确的评价。因此对技能人才的评价,绝不能脱离生产实际。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是技能等级评价的生命力之所在。任何脱离了生产实际所认定的证书,花样再多,层次再高,获证面再广,不被企业认可,便不会具有生命力,也就很难真正成为“就业通行证”。

  从国际成功经验看,如德国由行业组织主导的证书、美国和日本等由大企业开发的证书,都具有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特点,也因此得到普遍的社会认可。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企业既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也应当是技能评价的主体。依托有基础、有影响力、管理规范、技术领先的企业开展技能评价,发挥企业在技能评价中的作用,是今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的重要方向。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培育和发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也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作用,为劳动者职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

  因此,当前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可以说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对于促进就业创业、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来源|人社部

  作者|崔秋立,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原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