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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社:关于征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的公告
2020-07-08 14:35:53来源:100唯尔

关于征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的公告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7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全民技能提升,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已正式运营服务的三方培训平台(网站)。要求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可提供围绕国家(行业)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及培训课程大纲计划、地方劳务品牌、特色技能培训等各类课程资源。

二、征集条件

(一)能实现平台运行终端多元化(PC客户端、手机移动端等),实现与人社部门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可以满足5000人同时在线学习,在合作期内定期向省人社厅报送原始培训数据,培训方式为视频录播。

(二)能够进行生物信息采集,并可按课时进行生物识别签到,能够实现培训对象人离线断。

(三)线上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过程可记录查询。具备参培人员培训进度、到课率自动统计和实时查询功能。

(四)能满足培训主管部门后台监管,向培训主管部门开放平台管理后台,具备参培人员数据批量处理功能(如批量导入、导出及检索定位和增减),积极主动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有不少于3人的专业技术团队确保及时响应、处置技术故障。

(六)具备较为完善的线上职业培训质量管控体系,如学时管控技术、在线统计、数据记录等功能,建立培训管理等台账资料,实现培训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学员培训电子档案生成技术等。

三、线上职业技能课程资源

(一)职业工种目录可参照《关于公布2020年首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292号)。

(二)原则上具备10个以上职业(工种/岗位)录播培训课程,同一职业工种课程不低于24个课时,每课时45分钟以上。

(三)授课内容和形式符合职业技能培训特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现场培训、实训的模拟仿真效果。

(四)在线平台培训人员考核采用“随学随测、学考同步、阶段考核”的方式,每课时结束前设定不少于5道以上测试题,每8个课时结束设定10道以上阶段性测试题。

(五)鼓励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培训教师,提供优质课程资源。

四、提供材料

符合征集条件的线上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培训平台

1.职业技能提升线上培训平台基本情况表(见附1)。

2.平台所属机构资信类材料,包括机构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有关单位证照信息,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信息。

3.平台建设材料,包括平台架构、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等信息。

4.平台运行材料,包括平台运行机制、线上培训质量管控体系介绍、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应用情况等信息。

(二)课程资源

1.职业技能提升线上培训课程资源情况表(附件2)。

2.授课人从教经历及获奖情况。

3.引进的课程资源需提供使用权限承诺。

4.培训大纲及课时安排。

五、征集流程

符合要求的各类培训平台(网站)可直接向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提交材料。对各方提交的材料,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汇总整理,经技术评估等方式认定符合条件要求的线上培训平台,即面向全省推荐,供全省城乡劳动者自行选用,对于各地市经过筛选推荐的培训平台,将优先考虑入选。入选在线平台机构可用多种宣传方式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参加线上培训,同时按规定申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首批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30日,之后长期征集。递交资质材料和文字材料建议选择快递方式,对应电子版请发至139035168@qq.com

单位名称: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通信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4层1409室

邮编:030024

联系人:梁勇志

联系电话:0351-7676045

13903514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