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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动物”去哪了?被罚没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遇困局
2020-07-16 19:45:52来源:100唯尔

上海最大的野生动物“收容所”——上海动物园,这里承担上海市90%左右罚没动物的收容救护任务。

近年来,有很多人喜欢饲养爬行动物、节肢动物、两栖动物等另类宠物,而其中有一些是来自非法收购乃至走私的野生动物。那么,在被司法机关罚没后,这些小动物去了哪里?

野生动物在被查获后死亡,在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中并不鲜见。苏州检察机关梳理了2014年以来的案件情况——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77件695人,涉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猎,非法捕捞水产品,走私珍贵动物等罪名,其中约三成涉及活体,大部分为鱼类、螺蛳等水产,少量为陆生野生动物。涉案陆生野生动物虽然数量不多,但办案中遇到的难题并不少,这些难题很多是共性问题。

一只大小和猫差不多、红褐色的长尾动物四肢站立,愤怒地抬着头。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斜塘派出所民警王安的电脑里存着一只野生小熊猫的照片,它曾和王安有过一天短暂的相处。不幸的是,这只野生小熊猫很快就死亡了。

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贯彻落实,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国吹响集结号,活体动物管理问题将随着案件数量攀升而凸显。如何防止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性伤害”,是司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在上海动物园两栖爬行馆一楼,大型爬宠暖箱中有十几只亚达伯拉象龟,较大的体形和漂亮的背甲,让它们很容易吸引游客的目光。其中,有两三只亚达伯拉象龟的背上贴着小标签。这是独特的记号,显示着它们“收容动物”的特殊身份。

随着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国展开,被罚没的活体动物数量也随着案件量攀升。据统计,2019年罚没的野生动物数量种类是29种,截至今年5月底,数字已经上升到60种。

买卖需求间接造成违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入境、跨省市倒卖现象增多,而这些被非法交易的野生动物在查获后,很难以合法途径将其送回原栖息地。

司法鉴定面临的现实难题

司法鉴定是办理野生动物案件的“必选题”,关系到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

先托管还是先鉴定、送检还是请专家上门鉴定以及鉴定的野生动物品种和数量、动物死因鉴定等等,都是一个个现实难题。

依据属地管辖原则,涉案野生动物的鉴定一般由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直接查扣后进行。出于固定证据的考虑,公安机关查获动物之后一般是先鉴定再托管,但从查扣到鉴定结果出来需要一个过程,动物因受惊吓或工作人员照管不当等多种原因,极有可能死亡。若先托管再鉴定,一方面托管单位难找,另一方面因同类动物个体差别较小,经救护组织混养后很难排除证据瑕疵。“应当在完成证物功能后,这些动物才进入救护程序,由救护组织来管理。就鉴定来说,我们通常将罚没的所有动物运送至鉴定机构现场鉴定,这样能一次性把证据固定下来。”苏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顾雪龙说。

对难饲养的动物,就必须先去找托管单位。“谁先谁后不能去明确规范,但必须以动物安全为核心灵活安排。”顾雪龙表示。

鉴定的第二个难题是送检方式:是实体运输、拍摄照片视频,还是请专家上门。据了解,动物品类鉴定必须有严格的资质准入,鉴定机构和专家数量较少。江苏省内仅有两家具备鉴定动物类别资质的机构,分别是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和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两家机构都在南京。“如果所有案件都需要专家上门,不太现实。”王安说。

姑苏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吴霞两年前办理过一起非法狩猎案,嫌疑人以网套方式捕捉青蛙125只并置于网袋中。案发时值7月,承办人用警车运送青蛙赴南京鉴定,特地将网袋放在车厢内,开足空调。即便如此,途中青蛙死亡近百只。“这个案件罚没的是黑斑侧褶蛙和金线侧褶蛙,侦查机关也想走简略鉴定程序,但照片和视频鉴定在庭审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当面鉴定是目前最靠谱的办法。”吴霞说。

“远途送至鉴定机构进行现场鉴定的过程中,人力物力耗损、动物应激反应以及成为疫源的概率均大大增加。”王安说。

于是也有邀请鉴定人员上门鉴定的情况。比如黄庆、何力案中,涉及蜥蜴35条、蟒蛇4条、巨蜥2条、猴子4只、长臂猿2只、海龟4只、小熊猫2只、灰鹦鹉2只……这批国家保护动物数量多、品类杂、保护级别都很高,如果要把这批动物运送到中心鉴定,发生应激反应的可能性很大。后来,专家答应上门鉴定。

同类动物的识别问题,是鉴定难题的“题眼”。它们个体外观往往差异不大,仅凭照片或视频难以判断“此鸟非彼鸟”“此猴非彼猴”,司法实践中对活体野生动物的照片、视频及随机抽样鉴定的有效性认定不一。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把野生保护动物当作宠物饲养,会导致更多非法运输和交易行为的发生,从而威胁一些物种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