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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宇甘肃省: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
教育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
甘政发〔2020〕38号
教育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机关单位,甘肃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相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整省推进甘肃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把职业教育作为甘肃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为西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甘肃经验,为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贡献甘肃方案。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将职业教育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实施、同考核。按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通过部省共建、综合改革,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学历与培训并重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构建灵活开放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激发活力、补齐短板,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通过夯实中职、办优高职、试办本科,建立中高纵向贯通的职业学校体系,将甘肃建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亟需技能人才供给高地。着力从院校管理体制、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健全校企合作激励机制等四方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双通”制度保障,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有效运行支撑条件,将甘肃打造为契合西部产业薄弱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机制体制创新高地。 通过改革职教集团运营管理模式,校企互动打造职教集群,构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将甘肃建成职业教育助推经济改善民生服务高地。推出一批职业教育国际品牌,建成国家向西开放的职教高地。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1.加快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
支持甘肃把现有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按照高校设置程序和标准,将1—2所首批转型发展的本科试点院校转型为应用技术大学,1所院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分专业支持一批高水平工科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
支持甘肃积极创新,依法依规推进2—3所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单独转设或与省内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并组建为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招生类别由甘肃自主确定比例,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新增本科(含专升本)、硕士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2.做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
按照国家“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标准,实施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集中力量建设10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和30个高水平专业群。支持省外“双高计划”建设院校与甘肃高等职业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每年互派一定数量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挂职交流。 支持甘肃“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3.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
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提升行动,增强办学能力、激发办学潜能。实施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打造35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100个优质专业。 建设一批学历教育与专项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支持举办不同类型、特色鲜明的职普融通性高中,促进普通高中多样性特色化发展。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支持甘肃继续实施中高职“3+2”以及高职本科“3+2”衔接培养模式。 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整合县域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构建以市州、县市区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技工学校、中职学校融合发展体系。
(二)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4.建立职业教育高考制度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制定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细则,健全中高职与本科衔接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指导和支持甘肃省转型本科高校、应用技术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收更多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制定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省级技能大赛等优秀选手和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免试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具体办法。
5.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
指导甘肃制定1+X证书制度实施方案和1+X证书准入标准,在做好国家试点基础上,自主确定职业技能领域,遴选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优先推荐申报全国层面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探索“培训包+核心素养通用技能+岗位技能”整合路径,推动职业院校专业群课程模块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机对接。
6.推进资历框架建设
深化学分制改革,支持甘肃建设国家学分银行“省级分行”,实现学校、社区并网互通。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国家开放大学学分互认互转制度,实现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积累和转换。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
(三)全面推进“三教”改革
7.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建立职业院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扩大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推动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 支持西北师范大学联合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探索试办职业技术与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博士,定向招收职业院校教师,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管理水平、科研攻关能力。完善省市县校四级职业院校师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内外研修访学,校企共同建设100个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100个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建立甘肃省行业企业岗位技能资源库平台。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薪酬标准,建立分层分类的教师职业标准和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分类评价标准。 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实施“陇原巨匠”培育工程,培育一批有绝活、善育人的“双师型”教师。
8.推动职业院校课堂变革
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开发100个左右对接国家教学标准、融入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具有甘肃特色内容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 推广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在教学中广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围绕契合省域主导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及民生需求的专业,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结构化教学创新团队,建立50个左右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500门精品在线课程。规范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制度。 制定甘肃省职业教育教材建设规划,支持职业院校编写一批具有区域特色、行业适用、产业需要的新型教材。建立省级教材抽审制度,落实三年大修订、每年小修订的教材更新调整机制。
9.改革评价考核机制
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开展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职业教育标准落实成效监测。落实职业教育三级质量年报发布制度,提高质量年报编制水平。在临床医学、学前教育等专业领域试点职业教育专业认证。
(四)开创产教融合发展新局面
10.绘制甘肃产教谱系图
加强省级层面的宏观调控,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计划2.0版,重塑智慧校园形态,打造“智能+”校园。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设甘肃产业数据平台,分析统计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产业发展趋势,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定期发布人才需求报告,为职业院校优化专业结构,计划招生规模,确定人才培养规格,开展专业建设提供有效参考。建立就业成长跟踪反馈机制,推动职业院校专业建设。
11.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业态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探索推动产业、行业、教育行政部门多元合作管理方式。建立甘肃省职业教育集团考核评价体系,力争5—10个职教集团获批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 面向国内外产业亟需,引导现有职教集团吸纳国内外优质企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构建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学生入学即入职,毕业即上岗。支持职业院校联合区域、行业骨干企业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推进实体化运作,实现校企运营互动。将甘肃3—5个产学研示范基地认定为国家级职业教育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示范基地。打造陇中职业教育集群,重点加强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现代制造、商贸物流、金融等产业相关专业建设,助力西陇海兰新经济带建设;打造河西走廊职业教育集群,重点加强生态保护、清洁能源、戈壁农业、通道物流、文化旅游、生态林果业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建设,着力支撑河西内陆河流域生态屏障构建,助力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和涵养;打造陇东南职业教育集群,着力加强与现代制造、电子商务、文化旅游、保健养生、民族文化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建设,助力提升陇东南经济增长带核心竞争力。
12.健全产教融合激励机制
对成效显著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鼓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在土地供应计划中给予合作校企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对校企合作项目提供信贷和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加大实习实训基地等校企合作项目投资。加快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符合条件产教融合型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 鼓励市州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示范区域。
13.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发挥国有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优势,支持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职业教育,落实企业办学主体责任,按照职业院校生均经费相关规定,足额拨付所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 省内所有企业需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岗位,原则上每年按企业职工总数的2%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 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通过以奖代补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建办一批职业院校,健全职业院校多元主体股份合作办学机制,试点开展混合所有制学院建设。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社会发布。
(五)助力甘肃乡村振兴
14.建立技能脱贫长效机制
发挥教育扶贫作用,探索“地方政府+职业院校+企业+乡村”发展模式,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政校企合作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助推乡村振兴示范点。建立“体育+文化+旅游+康养+多种商业”跨界融合发展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孵化器,培养引领乡村振兴的人才队伍和新型职业农民。落实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及“雨露计划”等职教扶贫政策,建立职业教育助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15.建设乡村振兴急需专业
加强与“‘一带一路’美丽乡村联盟”省份涉农类院校合作交流。统筹现代职业教育相关经费,立足牛、羊、菜、果、薯、药等六大特色产业需要,优化涉农院校专业设置,探索对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支持职业院校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三江源、祁连山、秦岭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建设方面开展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引导省内职业院校聚焦乡村振兴、文旅赋能,不断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建立契合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需求的专业体系。支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建立工作室。
16.强化“三农”综合培训
加大政策资金支持,支持农林职业院校设立“乡村振兴创新学院”,实施“农校对接”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农业创新创业项目。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陇原巧手、陇原月嫂、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技术技能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农业科技明白人等。通过“送教下乡”,开展农业政策、生态环境建设、乡村旅游等方面的技术技能培训,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17.强化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建立社会培训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支持和指导甘肃省职业院校对接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组建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培训团队,承接各类培训项目,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职业院校开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培训包开发,提高教材质量,规范教材使用。
(六)打造高水平职教园区
18.打造产教融合先行区
围绕兰州西宁城市发展集群、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兰州新区产业发展需求,成立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校企合作委员会,校企共建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现代物流、健康护理、家政服务等10个左右的高水平专业群, 支持兰州新区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聚焦建设“区域制造业中心”新高地,使兰州新区真正成为甘肃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入园院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兰州新区在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方面给予合作企业更多优惠,支持园区学校和企业共建产业学院或产教融合园区。支持职教园区服务保障中心建设成为支撑园区职业院校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入园院校和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招生,采取现代学徒制方式培养人才。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兰州新区、天水市等3—5个有基础、有意愿的城市或区域按有关要求申请纳入或先行探索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
19.打造技能培训示范区
依托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国家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基地,提升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水平。 依托兰州新区职教园区西门子SCE教师培训中心、现代化工安全与生产技术培训中心等平台,加强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的合作,组建“向西开放培训大学联盟”,共建一批国家级高水平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跨企业培训中心、职教师资培训、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和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基地,在兰州新区筹建“向西开放培训学院”或虚拟大学,主动对接国际国内培训项目,承担各级各类技术技能培训。
20.打造对外合作引领区
以中德等中外职业教育合作项目为载体,将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整体纳入中国政府间教育合作项目范围,设立中外职教联盟甘肃基地,建设甘肃中德学院等,打造中外职业教育合作示范基地,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新模式。鼓励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机构与入园院校合作办学,促进国际经验的本土化、再创新。
(七)打造国际产业人才供给高地
21.培养国际实用人才
发挥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信息港优势,围绕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欧亚路桥综合运输通道等建设,对接智能升级,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绿色发展等高端产业,支持职业院校和甘肃“走出去”企业、国(境)外优秀职业教育机构联合开展学术研究、标准研制、师生交流等合作项目,支持职业院校设立海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分段合作培养新模式,探索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通互认,为“走出去”企业、合作国家(区域)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实施“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推动甘肃特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际认证,提升国际影响力。
22.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抓手,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传承创新人才培养,放大文化旅游业综合效应。支持甘肃职业院校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留学生,根据当地经济和消费水平,合理设立留学生奖学金,吸引优秀学生来甘学习。通过多种渠道,连续三年支持甘肃职业院校选派校长、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学习进修。鼓励甘肃开放大学建设海外学习中心,实现甘肃与产能合作国远程教育培训合作。
23.培育职教国际品牌
发挥甘肃区位优势,以助力打造陆港型和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新高地为目标,建设一批“鲁班工坊”。对“岐黄中医学院”在师资培养、人员往来、技能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构建教师互动、学生互派、学历互认的“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培黎职业学院与新西兰合作筹建中新应用技术大学。
四、组织实施 (八)完善工作机制
24.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
坚持党对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域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选优配强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对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和省级“双高计划”建设项目高职院校领导班子参照普通本科高校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25.建立部省协调推进机制
设立由甘肃省省长和教育部部长共同担任组长,分管副部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教育部相关司局和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组建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省教育厅厅长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教育部提出支持政策清单,甘肃省制定工作任务清单。 各市州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各职业院校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26.激发各方改革动力
建立甘肃省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加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和保护干部队伍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职业院校大胆试、大胆闯,攻坚关键领域改革。每年度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市、县评选工作。研制职业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27.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经费投入与保障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专业大类调研论证培养成本,提高装备制造类及其他艰苦行业、紧缺领域相关专业拨款标准。对标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完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九)调适发展生态
28.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待遇
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建立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职称评审与职级晋升制度。 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评选甘肃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和陇原工匠。
29.加强职教智库建设
支持和指导甘肃筹建“一带一路”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依托甘肃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若干甘肃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成立甘肃职业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吸纳企业管理者、教育型企业管理者组建甘肃职业教育产业分析研究院。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教”改革、绩效评价等,在甘肃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单列职业教育项目,为破解改革难题提供科学方案。
30.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引导
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甘肃职业教育展览馆,有条件的市州建设职业教育体验馆。将工匠之师、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等项目升格为省级表彰,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宣传品牌。常态化开展职业院校校园开放日、企业开放日、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职教成果展示等宣传展示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社会达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共识。
教育部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来源:兰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