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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工: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020-08-05 17:18:56来源:100唯尔

煤矿是一个高危的特殊行业,它时刻与五大自然灾害做斗争,水害、顶板冒落、瓦斯和煤尘爆炸、火灾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因此它的机电要求和地面工农业、民用大不相同。煤矿有专门的机电管理部门、机电技术人员负责机电管理工作,电工在煤矿工种当中是一个特殊工种。建立了各种机电管理制度,比如停送电管理。由于煤矿机电管理的复杂、重要、专业性强,逐步形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专业就是煤矿电工学,采矿类院校必有此专业。今天100唯尔教育网的小编跟大家分享就是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案例。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条、新到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指定人员严格验收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保管。设备、电缆、大型工具、钢管,由机电科实行卡、牌板、图板、编号、档案管理,未经机电科登记,分管领导审批。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否则罚30元/次。

2条、各使用单位各队组要有专人负责,建立电器机械设备、电缆台帐,并每月29日前和机电科总账进行核对,队组不配合不及时核对罚50元/次。

3条、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它队使用,各队组之间的设备调动,有关单位必须及时在机电科办理挑拨移交手续,在台帐上注销。否则罚责任人20元/次。

4条、新旧工作面接替生产时,设备要做到清旧帐、建新帐,涉及队组不积极配合罚30元/次。

5条、设备下井使用时,使用单位要到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准下井。机电设备、电缆、工具材料等的领用统一由机电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否则罚领用人20元/次。

6条、电修车间应负责下井设备完好,使用队组当面验收,并双方签字确认完好情况,如下井后出现不完好和设备失爆,罚款20元/次。

7条、设备验收后,全部挂“合格证”并注明其规格性能、验收日期等有关资料。各种设备均分类编号、记帐。如不按规定执行罚款20元/次。

8条、凡出库后投入使用的设备,都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机电科负责监督。如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罚款20元/次。

9条、新安装的设备、重新安装的设备、井上拆卸下井再组装的设备(包括开关、水泵、其它大型设备)队组安装完毕后,未经机电科验收不准投入运行。否则罚当班代班长30元,并承担一切损失。

10条、更换设备、配件要交旧领新,回收单位检查回收设备有无丢失和损坏现象,并出具回收票,设备在交回时不准缺少机件,若有缺件照价赔偿,并罚款20元/次。

11条、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特别是电气设备放置在安全或无积水地点,摆放要整齐,若有特殊情况要采取安全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30元/处。造成事故的要按事故性质进行处罚。

12条、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实行包机制,使用队组及时向机电科报包机人,机电科挂牌注明包机人,设备无包机人罚使用队组20元/处。同时机电科有权采取措施停止使用,一切后果由使用队组承担。

13条、机电设备包机制必须真正落实到人,包机人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的完好和标准化,严格按标准化标准操作,每出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的对包机人20元处罚。

14条、加强机电检修,落实包机制度,对包机人所发生的质量问题要组织分析事故原因,找出责任者,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结果公布于众。根据事故大小进行不少于50元的罚款,并照价赔偿损失。

15条、各使用单位要搞好设备的平时维护保养,认真执行定检计划,及时按照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更换检修保养。机电设备的小修、中修、大修由使用单位负责,由机修车间配合。不按时保养维护对其责任人进行30元罚款。

16条、爱护机电设备,杜绝设备损坏,对因检修不细或使用不合理造成的设备损坏者和搬运设备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并进行不少于50元的罚款。

17条、机电工负责井下机电设备和供电系统的检修和保养,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学习所用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和性能,并带齐配件、工具,如没有正当原因而影响生产的追究责任罚款50元/次。

18条、对因检修维护不到位,开关、电缆、电机接线致使内部有问题而烧毁设备的,对包机人追究责任,罚款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性质论处。

19条、由于司机对设备不负责任,检查不细,使设备带病运转,一经发现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性质论处。

20条、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使用单位要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事故单位,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不报或瞒报一经发现罚队组责任人100元,同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21条、机电工对设备的完好要认真检查,检修。生产班负责设备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检修班负责检修设备,保证设备能够在完好的状态下运转,如有检修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影响生产的追查责任。一般事故(影响生产2-4小时或损坏设备价值在1000-2000元),罚直接责任人100元,间接责任人50元,带班长50元。跟班副队长50元,队长50元。重大事故(影响生产4-6小时或损坏设备价值在2000-5000元),罚直接责任人200元,间接责任人50元,带班长50元。跟班副队长50元,队长50元。 特大事故(影响生产6-8小时或损坏设备价值在5000-20000元),罚直接责任人300元,间接责任人100元,带班长100元。跟班副队长100元,队长100元。特重大事故(影响生产8小时以上或损坏设备价值在20000元以上),罚直接责任人500元,间接责任人300元,带班长200元。跟班副队长200元,队长200元。

22条、凡发生30分钟至2小时停产事故或设备价值在1000元以下(轻微事故),都必须由现场代班长组织分析事故的原因、经过和责任者,最后拿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对责任人处以不少于50元的罚款,否则对代班长罚款200元。

23条、井下发生明火(爆开关、爆接线盒)、发生飞车、一坡三挡不全进行运输,一律按特大事故论处。

24条、发生事故以后,相关人员不积极配合事故分析调查一律罚200元。

25条、工作面使用设备的各种保护,任何人不许随意甩掉不用,特殊情况请示并有安全措施,否则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各罚款100元/次。

26条、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司机要持证上岗,熟悉本工作范围的设备使用性能,加强设备保养与爱护,懂的本工种岗位责任制度,对违反工种岗位责任制,因使用不合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性质论处。并对责任人处以不少于50元的罚款。

27条、各班机电工作人员,需要从井上带小件时,拿到井下后不许随意乱放,不用时及时拿到工具箱或井上,对随意乱放的按小件的件数罚款,每件10元。(包括液压件、机电件和管件、五小电器、开关内配件、密封圈、挡板、挡圈)。

28条、检修班和生产班在回收和装卸机电件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损坏机件或丢失机械零件,每丢失一次,按原值对责任者进行罚款。

29条、溜则、皮带严禁运输煤炭以外的东西,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主管领导和机电科许可。否则对有人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各罚款50元。

30条、除机电维护外,生产班的任何人不许对设备做改动,更不许指挥维护工做违章行为,如发现一次,按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处理,对违章指挥者和违章操作者各罚50元。

31条、电钳工是一种技术性比较强的工种,在平时工作中要认真学习技术知识,必须懂所包设备性能、原理、抽样检查发现不懂者,停班学习(不少于一星期),并罚款30元。考试合格后,方可上班。

32条、每班工作中,无论发生任何事故,班长都应组织处理,如发现机电事故但不及时处理的要追查现场班长的责任,如在换班时没能处理完,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汇报时必须清楚,以便下一班把该带的配件带齐,做好准备,以保证不影响生产,如达不到要求的将对班长罚款50元。

33条、每班换下的坏件,必须当班回收出井,不允许放在工作面,大件应运输到运输区域由运输队回出,按回收流程进行。不按流程执行者对其进行20元罚款。

34条、每月2日机电科要召开一次机电设备管理例会,各队负责人、科队长以上人员和操作维护工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否则缺席一次罚款30,迟到一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达20分钟按缺席论处。

35条、各队组机电设备每月变动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向机电科以书面形式汇报。否则罚款30元。

36条、落实各种汇报制度,机电检修工,机电维护工及各种司机上井后要在本队建立工作日志,并认真填写。每月不定时抽样检查,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