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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让研究生干私活?教育部将建立硕士导师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读研期间半年见不到导师?经常要给导师免费打工?虽然你以前可能遇到过这种情况,但估计今后没有导师再敢这样做了。
当前研究生采取导师制培养模式,基于教育关系,学生被安排到具体老师门下,这是一种“公”的关系,但是,导师手中掌握了太多的资源,包括论文发表、参加项目等等,老师与学生之间存在权利的不对等,因此在现实中,导师让学生干私活现象屡屡发生,学生被动参与低效课题或活动,这会耗费学生时间精力,影响其学术收获。
这种困境不仅影响学生个人发展,更会影响学术科研发展,接下来我们通过一篇社评来了解这一困境,同时思考如何更好厘清导师权利,让研究生培养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2019年12月26日凌晨,南京邮电大学材料学院实验楼发生火灾,很多学生都不知道,火灾中,2017级研三学生谭某丧生。这一切,直到近日,其母亲在学校校史楼楼顶哭喊,“还我儿子”……才被更多人知晓。随即,有死者同学爆料,谭某生前曾长期遭受其导师张某梅谩骂侮辱,并被威胁不能毕业,导致重度抑郁,最终选择自杀。
导师被自己学生举报的事例并非只有这一件...
2019年一则博士生举报导师收回扣的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
有微博用户爆料称(苏大)“附一院心血管主任医师杨向军,被其博士生实名举报:乱装支架,装一个回扣一万元”。
5月20日,针对“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博士生举报导师杨向军乱装支架并收回扣”一事,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苏大附一院)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目前情况不太清楚,案件正在调查中”。
就在前不久,长江青年学者邓大才被学生举报学术不端,邓大才在中国知网显示已发表的 415 篇学术论文,经过学生们的粗略查询,发现有几十篇存在一稿多投的现象,有的还存在数据造假的嫌疑。
2018年12月,南京大学教授梁莹被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学科研岗位,梁莹多篇论文涉嫌抄袭、一稿多投,当时调查时,她在教学中态度不端被14级社工系全体18名学生联合举报。
2014年,中科院院士和复旦大学医院教授王正敏被自己学生王宇澄举报伪造学历,后被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认定举报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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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事件还有挺多,实际上,在后台,小编经常能收到消息诸如。
发现自己的导师有学术不端,我该举报吗?
想举报导师,又害怕自己毕不了业....
邓大才那个事件一定是被别有用心的学生搞了吧,毕业这么多年举报,是触碰了利益网了吗?
举报导师的学生真是白眼狼,收他的导师也够倒霉。
其实背后无外乎就是一句话
作为一个学生,我应该举报自己的导师吗?
按理来说,这种对于恶劣/不端事件的举报理应是大家该赞赏的一种行为,放在别的群体中估计还能落个“大义灭亲”的美名。
可放在导学关系中,还真就有点说不清的微妙。
纠其原因,无外乎是因为导师对于学生可以说有“生杀大权”拿捏在手。
举报导师这件事,背后面临的相关词可能就是“无法毕业”、“圈子里被人不敢重用”等等。
所以其实在多数情况下,学生可能都是不会举报自己老师的,即便是老师有一些问题,尤其是无关痛痒的问题。因为导师决定了一个学生的未来学业生涯。大多数学生还是会因为害怕“被报复”或是无法毕业而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且,还有些举报行为的发生,也并非是因为站在“正义”的一方。有的仅仅是起因于师生之间不可调和的小矛盾。
这些师生矛盾有的来自科研问题,比如导师对学生的劳动压榨、成果占有等(就像前段时间上海一博士因署名问题起诉了自己的导师),但也有很多是来自导师为人处事问题,包括不尊重学生,要求学生干私活,比如让学生帮自己收发快递、接送孩子等,学生虽然服从,但内心可能会非常不满,所以心一横,我去举报你算了。为何研究生自杀悲剧反复重演,我们究竟能做点什么?
但其实,片面激化导学关系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所以学生该不该举报自己的导师?本身就是无解题。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种行为不是值得鼓吹的。
小编倒是觉得,是否举报导师要看其导师行为是否严重到需要用此方法去遏制。
倘若导师是教学习惯不好,或者教学态度有问题,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影响,学生可先用较为温和的方式去处理,例如,给导师写联名信望其调整自己的教学行为。因有些导师只是自身带有一些不好的教学习惯或是重心完全放在了自己的科研项目,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教授,他们的本意并非如此,行为也未恶劣到要被革职或负法律责任的地步,温和地提醒是给导师和学生一次机会。但如果提醒后导师依然无动于衷,不做任何变化,那学生则可举报至校方。
倘若导师是有抄袭、套用等恶劣的学术不端行为,亦或做出像上述事件那样“吃回扣”等败坏道德的事,学生应该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举报其行为。此类行为是身为导师,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应当给予“零容忍”的态度。况且,举报不良行为并不是对“尊师重道”的破坏,反而是一种维护,尊重天下所有老师的研究成果,尊重普遍意义上的道义,才是真正的尊师重道!
就拿此次事件来说,该事件曝出后,有不少人猜测博士生这么做是因为跟导师关系破裂了,干脆鱼死网破。也有不少人认为“吃回扣”广泛存在于每个角落,该生的做法太愚蠢。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该学生实名举报自己的导师,是要鼓起十足的勇气,也属于合情合理的正义行为。虽说“吃回扣”可能大家都见怪不怪,但不等于这种行为是正确的,是可以被容忍的,我们没有理由去指责任何一个勇敢打破“陈规”的人。
同样,对举报导师的学生进行保护,是社会必须要完善的。导学关系更平等时,此类疑问也自然不会再有了。
教育部出手:导师让学生干私活?将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将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中青报记者 孙庆玲 摄
有记者提问:“近年来,导师与学生的‘导学矛盾’时有发生,包括有导师让学生干些私活等。请问教育部对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有什么考虑?”
洪大用介绍,目前我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但也确有部分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有个别导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
下一步,洪大用表示,拟将从五个方面入手,确保导师队伍质量,不断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包括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确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素质,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时效等纳入导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要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导师,也是人生导师。研究生不简单是学生的身份,也是导师的合作伙伴。我们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此外,洪大用指出,要建立健全激励示范机制,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导师成功的指导经验;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引导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尊重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指导方面的权利。
关于导师与学生关系,教育部1个月前这样明确
今年8月20日,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11号(教育类212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教育部历来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先后出台多个管理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下一步,教育部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要求培养单位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
二是针对研究生教育特点,聚焦导师指导环节,要求导师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三是明确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切实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
编 辑 | 王俊文
校 审 | 胡俊涛值班编委 | 姚 雪来 源 |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记者:孙庆玲)、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