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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广东建设职业教育集团,还有哪些成为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2020-10-17 20:57:42来源:100唯尔

10月16日,国家教育部官网发布通知,公布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的广东建设职业教育集团成为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共有职教集团(联盟)1400余个,本次入选第一批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共有150家,广东省有9家。

广东建设职业教育集团是2012年4月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组建的面向省建设行业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联盟机构,同年12月正式揭牌成立。集团牵头单位是广东省唯一的省属公办、以培养建设行业职业人才为主的高职院校,具有强烈的行业背景和企业属性。集团成员由关政府部门、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学会)、科研培训机构、企业等组成,现有成员单位126家。集团成立以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广东省教育厅、住建厅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准育人,坚持服务广东省建设行业,坚持联合政、行、校、企、研形成建设行业育人协同体,主要为建设行业开展标准编制、职业培训和鉴定、学历教育、新技术推广服务、传统建筑技艺传承、职业技能竞赛、国际合作等业务。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广东建设职业教育集团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指导、学校为主体、校企合作为主线的创新体制,通过整合职教资源、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协同育人机制等途径,初步形成了集团的整体优势,增强了集团的整体实力。2018年集团被广东省教育厅列为广东省示范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对象。

集团成员单位先后建立了岭南建筑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基地等平台45个;大师工作室17个;集团成员单位培养的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混凝土项目金牌、砌筑项目金牌,在世界技能大赛上共累计获得金牌3枚,银牌1枚;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26项;集团内共建专业120余个;校企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480余个;校企合作开展教科研项目140余项。

集团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国家、省级行业标准编写10余项。成员院校积极响应推进国家“1+X”证书制度,成功申报成为国家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证书试点院校,目前已成为建筑信息模型(BIM)、建筑工程识图、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等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试点院校和考核点。

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现代学徒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落户集团成员学校。集团学校先后承担10余项省部级学徒制相关课题,出版3部专著,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集团成员院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16项。

本次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为集团的发展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平台。集团将以建设培育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作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抓手,以服务地方经济、行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关于公布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2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2号)的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指委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建设培育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扎实有效开展实验探索,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活力和服务能力。

一、明确工作定位

把建设培育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作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抓手,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统筹、协调、督导和管理。将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纳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重点任务,待培育期满后,我司将组织统一认定500个左右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

三、注重探索创新

把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作为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快完善集团化办学实现形式。优先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探索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

四、落实支持政策

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开展体制机制改革、招生招工一体化、培养模式创新等探索实践,要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统筹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等工作,落实好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

按照工作安排,我司将适时启动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建设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行指委要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评价,提出推荐排序名单,于11月23日前通过网络报送推荐书(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和资料汇编报专家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计划单列市不超过3家,行指委推荐不超过3家,已入围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的培育单位不在推荐范围。

联系人:教育部职成司 卢昊 010-66097741

技术平台 刘晏苹 010-64929239,88504118

邮箱:jth@chinazy.org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

附件:

1.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

2.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荐书

3.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0年10月15日

供稿:实训中心

排版:阳金保

审核:左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