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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门清|职业资格/从业资格/执业资格/准入类/水平评价类,不再傻傻分不清
多年来,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评价人才的一种手段,催生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考证热,不少用人单位也是“唯证是从”,但是对于证书与能力哪个更为重要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国务院从2014年开始多次清理整顿,就是要回归职业资格的本源。
实际上,早在1995年,原人事部颁发的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关办法中就明确指出: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这里的从业资格相当于人社部现在说的水平评价类。依据人社部的说法,水平评价类必须具备三个特点:一是社会通用性比较强,从业人员较多、流动性强、分布较广泛;二是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或者技能水平要求比较高;三是对人员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要求较高。水平评价类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必须具备的起点要求,比如认证人员职业资格。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这里的执业资格相当于人社部现在说的准入类。依据人社部的说法,准入类是直接关系公共利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对于这一类,必须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设置依据。准入类是强制性的,比如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