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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爆炸事故环境监测:对空气影响较大 不影响饮水
2019-03-23 00:22:55来源:100唯尔

3月21日下午14:38左右,位于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据江苏盐城政府消息,截止下午7:00,确认事故已造成死亡6人,重伤30人,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轻伤。

另据最新消息,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响水负责的总经理张勤岳在事故中受伤并接受救治,相关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受到影响的学校、幼儿园今日起临时停课。

生态环境部工作组紧急赶赴江苏盐城指导环境应急工作


21日下午,江苏省盐城市陈家港化工园区发生爆炸事故。获知情况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李干杰部长迅速作出批示,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翟青副部长率领工作组正紧急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做好环境应急工作。

环境监测:对空气影响较大 不影响饮水

据盐城发布微博消息,3月21日14:48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对事故现场上风向、下风向以及灌河下游、园区内河布点采样,并对有机物进行监测,事故产生的浓烟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主要区域集中在园区及周边500米左右的上空,现场风速较大,扩散条件较好,同时该区域为化工企业生产区,没有居民居住,周边群众也已经基本疏散。事故地点下游没有饮用水源,群众饮水安全不受影响。相关监测工作仍在持续,将及时公布。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1日

【关于“3·21”响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环境监测情况】

3月21日14:48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通过对事故现场上风向、下风向以及灌河下游、园区内河布点采样,并对有机物进行监测,事故产生的浓烟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主要区域集中在园区及周边500米左右的上空,现场风速较大,扩散条件较好,同时该区域为化工企业生产区,没有居民居住,周边群众也已经基本疏散。

事故地点下游没有饮用水源,群众饮水安全不受影响。相关监测工作仍在持续,将及时公布。

(来源: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涉事企业原法人曾犯环境污染罪获刑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响水县政府网站显示,2011年左右,响水县陈家港化工集中区已更名为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根据2017年9月最新修订的《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发展规划》,园区的规划范围为10.0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引进工业企业55家,其中医药企业14家,农药企业7家,染料企业13家。

公开资料显示,天嘉宜化工厂在过去三年共有6条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原因包括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

另据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因犯环境污染罪,涉事化工企业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嘉宜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曾于2017年1月被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刑并处以罚金。

江阴市人民法院(2016)苏0281刑初305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3月,天嘉宜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和原供应科科长吴国忠等人因涉环境污染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查明,2012年底,被告单位天嘉宜公司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属单位犯罪、共同犯罪。被告人张勤岳、吴国忠分别作为被告单位天嘉宜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承担污染环境罪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处置危险物三吨以上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之一,而该案涉案危险废物的数量认定为124.18吨。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被告单位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壹佰万元。被告人张勤岳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吴国忠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此外,上述判决书显示,张勤岳和吴国忠在2014年11月均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二人同年12月29日被取保候审。

2015年9月,张勤岳不再担任天嘉宜化工厂的法定代表人,但天眼查资料显示,目前张勤岳仍是天嘉宜化工厂的董事。张勤岳名下有4家公司,其中,其担任法人代表、天嘉宜化工厂同时参股的盐城舍得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目前已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