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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触电事故 死者竟是一名“电工”?电工你有这个恶习吗?抓紧改掉吧!
2019-03-28 15:35:12来源:100唯尔

事故一:

2018年6月21日17时许,龙华区福城街道南兴公寓一楼,电工在装修作业过程中不慎触电,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 二:

2018年6月21日15时24分,深圳市国际会展中心工地,深圳市绿佳智慧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作业时触电倒地,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三:

2018年6月20日19时许,宝安区新桥街道新二社区发生一起疑似触电事故,宝安供电局沙井分局电力施工业务中标单位宝供供电服务公司工人在0236公变电房二楼电柜接电线时疑似触电,21时20分许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其实,电工的伤亡事故屡见不鲜:

2017年3月21日上午7时30分许,江苏国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王某(男,丰县凤城街道人)及程某(男,丰县凤城街道人),在城区凤鸣公园西南角处电线塔(人民路与古丰路交叉口)进行维修作业中不慎触电。施工人员王某当场触电死亡。

就在当年6月中旬,安徽一名外线电工在操作中不幸触电。

专业电工不幸触电死伤的事故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深刻反思。 透过这些事故的背后,总能发现安全规程制度执行不严、安全教育培训不真、安全技术交底不实、安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如果这些规定动作能认真得到落实,很可能挽救一个鲜活的生命。

对于一名合格的电工从业者而言,除了拥有过硬的专业技术外,更重要的还应拥有高度的自律性以及时刻防范危险发生的安全责任心。虽说现在“安全第一 安全为天”的口号每时每刻都在喊,可偏偏就有些电工同行嘴上说起来重要,干起来却将其抛置脑后,这不近日本地一位电工同行就为自己的坏习惯付出了惨痛代价。

2018年7月15日,深圳市某商铺维修壁灯的1名47岁的老电工,在吊顶内进行维修作业时发生触电事故,当场死亡。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10万元,主要为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丧葬费。调查报告查明,事故调查组认定此起事故性质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通过事故调查,还原出的事故现场让人不寒而栗:“电是经死者吉X坛脸部下颌及左手虎口流过导致触电。”工作人员发现作业电工时,“用手心触摸了维修工的后颈,感觉维修工的身体是冰凉的,就伸头往前看,看到维修工穿着平常人穿着的衣服,脚上穿了一双凉鞋,手上没有带手套……”而推理出的事故原因竟然如此简单:“死者应为在攀爬平台时下颌触碰带电导线线头,而同时左手抓住了电源线金属保护管,从而构成了导电回路,导致电击(触电)死亡。”

经初步调查,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1.无证作业,作业时未穿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在进行断电作业时,未进行上锁/挂牌;

2.装修工人临时用电未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

或许有些同行就纳闷了,这电机性能一切正常何来这么大的电火花?其实此次事故当中的电动机确实是正常的。而引起这次事故的罪魁祸首则是该电机所用电缆——在放假前的大扫除中,车间工人搬运重物过程中,不慎重碰到了悬挂的电缆。由于当时处于停电状态,加之众人一心盼着尽早放假,便谁也没有将此当回事。岂料该电缆受此重击后,其内部芯线依然短路!

电路安装工人触电身亡这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充分暴露了电工安全教育问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作业人员资质审查,规范临时用电安全,严格作业规程,才能避免让悲剧发生。

按照规定,该电工同行在通电试机时将配电箱厢门关闭,则此次人身伤害事故完全可以避免,而单纯是一起电气故障!可是由于该电工同行这一恶习,让自己受到了难以忘记的伤害,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那!

如何避免此类事故发生?

1.装修工程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装修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进行设置,严禁交叉作业设备共用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

3.工程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包括用电安全的现场培训,指出作业风险点,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现场有交叉作业的必须做好相关的安全管控措施,防止意外伤害。

4.在进行室内装修时,房东或是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