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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辅导员 | 没有法律意识,怎敢管理学生?
2019-07-11 17:32:18来源:100唯尔

中国人讲究“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师出高徒”,一个学校的管理制度严格、学风优良,就能更好的培养出精英人才。可是,由于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很多学子有散漫的情况。面对这样的学子,作为辅导员我们怎么办?

对于辅导员来说,最不想做的就是处分学生。因为“立德树人”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对待学生,我们一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是学生真的违反了校规校纪,我们给予他纪律处分时,被学生告上法庭怎么办?

这不是耸人听闻,有这样一组案例:

2015年5月——2017年1月,海淀区内被诉高校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等共计54所,涉诉比例高达21.5%。

……

目前海淀法院审结的25起高校涉诉案件中,高校已有6起案件败诉,败诉率为24%。

那么作为一名学生管理工作者,如何才能依法管理学生呢?听了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梁三利教授的课程,我对依法治校有了“新”认识。

梁三利教授从于艳茹诉北京大学撤销博士学位案、刘中锋诉清华大学政府信息公开案、周楠诉北华大学撤销学位案三个方面入手,讲述了大学自治面对司法干预的情况下,屡屡败诉的原因。

如何才能依法管理呢?梁教授从“合法合理”、“程序正当”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

合法合理原则

在对大学生进行管理的时候,主要依据的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对学生进行处分的时候,应该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在这个规定里面,既有法律的合法性,又有程序的正当性原则。

在进行合法行政的时候,要处理好两类文件:黑头和红头的关系。黑头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红头文件(我一直奉红头文件为法律权威)。红头文件,合法正当才能具有约束力,如果违法,则变成了非行政之依据。

所以在干预行政方面,行政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管理;在服务行政方面,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主体不得作出减损相对人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之行为。

合理行政要公正公平、比例适当。在学校对学生进行屡次教育的情况下,学生仍然违反校规校纪,这可能影响学校对学生的过度处分。梁教授举例说,不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比如用大炮打小鸟”。

程序正当原则

很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方面,容易在程序上犯错误,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忽视学生的申诉权,二是处分学生的决定没有送达学生。一般会体现为辅导员告知学生说你被处分了等等。

我们在处分学生时,要坚持法定程序:出示证件——说明理由——说明依据——陈诉申辩——听证——文书送达。如果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程序轻微违法,确认违法。

工作启示

1.进一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作为一名学生管理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知识,尤其是学习今年教育部颁发的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理念就是“依法治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定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章程,享有学校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学生享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二是规定对于处分事实不清、定性存在争议的案件,以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案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保证学生申诉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

三是规定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设置一定期限,到期予以解除,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积极教育挽救,保护学生权益。

四是明确学校是学生管理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依法监督和服务的责任,强化学校自主管理。

2.进一步梳理学生管理规定、确保合理合法

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颁布以后,学校组织了认真的学习及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让律师进行了审议,确保了合法合理性,并在教育厅备案,但是由于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千差万别,原因不一,所以一定要进一步梳理,深入细致的进行考虑。

3.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确保程序正当

在学生违纪处分程序规范方面,我校可以说走在了前列。在教育部41号令颁布之前,我校已经成立了申诉委员会在处分学生之前,也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但是在某些事情上,还有因小失大的情况出现。比如我们在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排查、文明督察的同时,未佩戴或出示工作证件,易于与学生发生不和谐的冲突。

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谨记无法律不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

责任编辑: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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