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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研,背诵=上岸?(内附方法论!!!)
最近收到不少学弟学妹的私信,找我要一些经济法专业课的背诵方法,此中,我发现他们中的大部分都认为,经济法的学习就是背诵。经济法这门课程中,需要记忆的东西太多,死记硬背行不通,今天记住了,明天就忘了。找到正确的记忆方法,学习自然事半功倍。不妨用此法一试,那你的记忆水平肯定会更上一层楼的。
背诵是学习的一种方式,我一点也不否认。
但是,那些认为:
1. 经济法重在背诵;
2. 复习方法以背为主;
3. 诵的遍数越多,就越安心;
……
我要表明我自己坚定的态度。
我不这么认为。
很多同学听到“经济法“就会条件反射般的联系上“背诵”,实不相瞒,我在准备考研前期,也会这般情不自禁。但是现在,我只想给给经济法贴上“背诵”标签的同学贴上“肤浅”的标签。
其实不论是哪一个学科,考研学习的重点都是应试,即会做题,即或多或少的沾边答案,即或多或少的知道相关知识点,即记住相关知识点。所以我总结为“考研学习的重点是记忆”,大家应该不会反驳。
那“记忆=背诵”吗?显而易见,背诵仅仅是记忆的一种方式而已,因此“经济法重在背诵”是个伪命题,正确的说法应是“经济法重在记忆”。
个人认为,背诵是付出多回报少,见效慢,性价比最低的记忆方式。在记忆之前,应当要搞懂你的专业课要求你记住哪些内容。笔记上的知识点哪些是重点、常考点,哪些是难点,要付出不同的精力和时间去区别记忆,尤其是重点、常考点,要达到会默写的要求。
因此,经济法重在记忆,可以缩小范围到“经济法重在记住考点”。(考点是哪些,大家自己要有判断能力,当然报班的同学是不需要这项能力的。)
事实上,靠背诵获得高分的同学也有,因为背诵也是记忆的一种方式。如果你通过背诵,达到了记住的目的,那对你来说,完美。
但是有很多朋友跟我反映,“背到后面的,前面的就忘记了;背了四五遍还是记不住。”
那赶紧回头吧,背诵不适合你,换一些其他的记忆方法吧,比如:
1、理解记忆。众所周知,不赘言。
2、联系法。知识点中存在包容或者普通与特殊关系的话,用此法可达到一石二鸟的效果。例如,问“商业银行终止的情形”其实就是“公司终止的情形”,因为商业银行也是公司的一种,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是特别法和普通法的关系。
3、概括法。经济法中,有很多问题的答案具有一致性。例如问“发起人责任”、“公司的责任”,二者的答案具有一致性,都包含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等方面。
4、主体答题法。在公益课程中我有过详细的介绍,详情大家可以去“立格法学院”app上观看视频回放。在此,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证券市场上的主体至少包括融资者(发行人、上市公司)、投资者(金融消费者)、监管者(证监会、交易所)、中介服务者(保荐人、证券交易所)四类,当问到“证券法作用”、“信息披露制度意义”、“证券法基本原则体现”等问题时,可以按照上述主体分四点展开作答。
5、口诀法。这是最省时高效又不会遗忘的方法。经济法的大多数简答题、论述题的记忆都可以通过编口诀实现。例如去年论述题考到的反收购措施,其答案可以口诀为“增加了、减少了、限制了、黄金伞”。当然,编口诀其实就是将具体的东西抽象化,编不编的出不来还要看“天时地利与人合”。
6、默写法。默写是我极为推荐的一种记忆方法,几乎每个和我交谈中涉及记忆效果的同学,我都会推荐默写。首先,在默写的过程中哪些已经熟练,哪些被遗忘了,在下笔的时候就显而易见了,达到了检验的目的;其次默写后,通过和书校对,又可以达到查漏补缺的效果;最后,默写锻炼了自己的应试能力,锻炼考试写作上的方方面面。
考研需要的不是背诵,而是记忆,不能把自己囿于背诵的框架内,靠背诵的遍数来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