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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伍培训教材:中药用量,用药人群及用药禁忌
2019-08-23 09:22:39来源:100唯尔

中药的用药禁忌有配伍禁忌、症候禁忌、妊娠禁忌和服药的饮食禁忌四个方面。本文主要讲述中药的症候禁忌、妊娠禁忌和服药的饮食禁忌。

一、中药用量十法

1、单味药:用量宜重,复方配伍宜轻;

2、汤药分量:比丸药分量为重。小儿或体弱酌减;

3、性质平和药:用量稍多,反映不大。如茯苓、山药等;

4、花叶质轻药:用量宜轻,如红花、薄荷等;

5、芳香走散药:用量宜轻,如木香,丁香,沉香;

6、味厚滋腻药:用量重,如熟地,肉苁蓉,园肉;

7、金石贝类药:质重而无毒性用量可较大,如龙骨,龙齿,牡蛎,石决明,石膏等;

8、毒烈性药:如大黄,三菱,青皮,不可过量,因耗伤正气,宜轻;

9、温热药:寒冷地区用量较大,如麻黄,桂枝;大辛大热药在炎热地区,用量较小;

例如生白术用于益气生血;炒白术用于健脾燥湿;焦白术适用于助消化,开胃口,散症癖,炒白术用于补脾胃而止泻。重病或需要时,可用到15-30克左右。

10、病轻药亦轻;病重药亦重;病轻药重反伤正气,病重药轻,贻误时机;如红花欲养血时,用量宜小;红花欲破血时,用量宜大。

如鹿角胶补阴中之阳,通督脉之血;龟板胶收孤阳之汗,安欲脱之阴;鹿角胶、龟板胶可合用,有成品龟鹿二仙胶。用量9-25克,必要时用到30-60克。须打碎先煎。

如生石膏特殊需要时,可用至90-120克。入汤剂须打碎先煎。注意治疗重病时,不可用量太小。血虚发热,胃弱,肺虚,非实热证者均忌用。

如红花味辛甘苦性温。功能活瘀血,生新血,少用活血养血,多用可破血行瘀。桃仁治瘀血,偏于局部有形、或在下腹部者。红花治瘀血,偏于全身无定处者。二者常同用,有协同作用。前人有“过用能使血行不止“的记载,故不可过用。无瘀血者及孕妇忌用。

二、证候禁忌

证候禁忌是指中药因药材药性的不同,作用各有专长,各有一定的适应范围,不适用于某类或某种证候,在使用时应予以避忌的,又名病证禁忌。

如:

体虚多汗者,忌用发汗药,以免加重出汗而伤阴津;

阳虚里寒者,忌用寒凉药,以免再伤阳生寒;

阴虚内热者,慎用苦寒清热药,以免苦燥伤阴;

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忌用苦寒或泻下药,以免再伤脾胃;

阴虚津亏者,忌用淡渗利湿药,以免加重津液的耗伤;

火热内炽和阴虚火旺者,忌用温热药,以免助热伤阴;

脱证神昏者,忌用香窜的开窍药,以免耗气伤正;

邪实而正不虚者,忌用补虚药,以免闭门留邪;

表邪未解者,忌用固表止汗药,以免妨碍发汗解表;

湿热泻痢者,忌用涩肠止泻药,以免妨碍清热解毒、燥湿止痢。

以麻黄这味药为例,麻黄性味辛温,功能发汗解表,散风寒,又能宣肺平喘利尿,故只适宜于外感风寒表实无汗或肺气不宣的喘咳,而对于表虚自汗及阴虚盗汗、肺肾虚喘则禁止使用。一般药物都有证候用药禁忌,除了一些药性极为平和者无须禁忌外,所以必须熟知所要使用中药的四气五味属性,才能更好的把握中药的证候禁忌,用好中药!

三、不同人群用药

年岁与病情体质用药

体质分阴脏,阳脏,平脏之别,因之用药就有差别:

1、阳脏之人:阳病居多,温热之药,不可过用,寒凉之剂,不妨重用。

2、阴脏之人:阴病居多,温热之药,不妨重用,凉攻之方,不宜过剂。

3、平脏之人:患热症不宜过凉,寒症不宜过热,若用补剂亦当阴阳平补,若过热则伤阴,过寒则伤阳。

4、五岁以下:通常为成人量四分之一。

5、五岁以上:按成人量减半使用,一般药常用时,成人量为3-12克左右。

6、体弱者:药量宜轻,老人气衰,对药性耐受力弱,或药性峻烈的,易伤正气,宜低于成人量。老年体弱多脾肾同治,或补脾固肾,或温肾健脾。

、病情轻重、上下表里用药

1、病轻药亦轻,病重药亦重,病轻药重,反伤正气,病重药轻,贻误时机。如:红花欲养血时,用量宜小,红花欲破血时,用量宜大。虚弱体质,禁用泄下药,免伤正气。如虚弱老年便秘,禁用大黄等泄下药。

2、病在上在表,宜用升浮,不宜用沉降;例伤寒初起表证,麻黄,桂枝发表。羌活、桔梗之类,如太阳小肠经,膀胱,诸经病。

3、病在下在里宜用沉降,不宜用升浮,例黄柏牛膝;里实便秘证,大黄枳实之类攻下。

4、病势逆上者宜降不宜升,如肝阳上逆之头痛,当用石决明,牡蛎潜降。

5、病势陷下者,宜升不宜降,例久泻脱肛,及妇女子宫脱垂,宜用人参,黄芪,升麻,柴胡等,益气升阳。

、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指妇女妊娠期治疗用药的禁忌

1、毒性较强;

2、药性较烈;

3、小毒药物;

4、剧性泻下;

5、催吐药如瓜蒂;

6、破血通经药:三掕,莪术,阿魏,干漆;

7、通窍串通药:麝香,地龙,蜈蚣,穿山甲;

8、孕妇慎用药:大黄,芒硝。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慎用和禁用两大类。

慎用类:如桃仁、红花、牛膝、大黄、枳实、附子、肉桂、干姜、木通、冬葵子、瞿麦等,多属于通经祛瘀、行气破滞及辛热滑利之品。

禁用类:如巴豆、牵牛、大戟、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斑蝥、雄黄、砒霜等,多属于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

凡是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可以根据病情的需要斟酌使用。如《金匮要略》以桂枝茯苓丸治妊娠瘀病;吴又可用承气汤治孕妇时疫见阳明腑实证。此即《内经》所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的道理。但是,必须强调指出,除非必用时,一般应尽量避免使用,以防发生事故。

四、中药服用忌口

服药饮食禁忌,指服药期间对某些药物的禁忌,又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

《本草经集注》曰:“服药不可多食生胡荽集蒜、鸡、生菜,又不可诸滑物果实等,又不可多食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鲙、腥臊等物。”指出了在服药期间,一般应忌食生冷、油腻、腥膳、有刺激性的食物。

此外,根据病情的不同,饮食禁忌也有区别。

如:

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性食物;

寒性病,应忌食生冷食物、清凉饮料等;

胸痹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等;

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者,应忌多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阳之品;

黄疸胁痛者,应忌食动物脂肪及辛辣烟酒刺激物品;

脾胃虚弱者,应忌食油炸黏腻、寒冷固硬、不宜消化的食物;

肾病水肿者,应忌食盐、碱过多的和酸辣太过的刺激食品;

疮疡、皮肤病患者,应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

此外,古代文献记载,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鳖甲忌苋菜;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丹参、茯苓、伏神忌醋;土茯苓、使君子忌茶;薄荷忌蟹肉;以及蜜反生葱,柿反蟹等,也应作为服药禁忌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