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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气式空气采样烟雾探测系统
2019-09-23 18:47:49来源:100唯尔

吸气式空气采样烟雾探测报警系统是一种早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它可以解决普通感烟探测器无法解决的大空间感烟探测问题、在肮脏环境中误报等问题,在不可见烟阶段对火灾进行超早期火灾探测。

定义

通过管道抽取被保护空间的空气样本到中心检测室(主机),以监视被保护空间内烟雾存在与否的火灾探测器。该探测器能够通过测试空气样本了解烟雾的浓度,并根据预先确定的阈值给出相应的报警信号。

技术特点

1)灵敏度高,激光散射测量方法精确,探测范围宽;

2)主动、连续抽取空气样品进行探测;

3)采用灰尘识别技术,用三层滤网装置,将非烟雾的灰尘等污染物在进气口就滤除掉;

4)具有智能和组网功能,抗干扰能力强;

5)多点采样形式;

6)安装调试简便且维护量小。

工作原理

利用光散射技术对空气中的烟粒子进行探测,通过分布在防护区的采样管网,将空气样品抽取到探测器内进行分析,并显示出防护区的烟雾含量。当其达到各级报警阈值时,发出相应的报警信号,而报警阈值是根据环境的要求设定的。测得的信号,经“人工神经网络”微处理器处理后,与预先设定的报警阈值比较。如达到某一报警值,则在显示器上给出相应的报警信号。

应用范围

1. 洁净厂房、通讯机房、多媒体数据库等有空调通风的环境;

2. 机场、会展中心、演播大厅、体育馆等开敞的高大空间(如大于12 米的高大空间

3. 发电机组、高压柜等干扰大的防爆、强电磁、强辐射的特殊场合;

4. 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禁烟区域;

5. 古建筑、装修豪华场所等外观不容破坏的地方;

6. 医院、车站、学校、监狱等需要保证有足够时间撤离人员的场所;

7.冷库等低温场所。

规范技术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 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

    2)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3)低温场所。
    4) 需要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
    5) 需要进行火灾早期探测的重要场所。
    6)人员不宜进入的场所。

2. 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不应超过16m ;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可超过 16m ;采样管网安装高度超过 16m 时,灵敏度可调的探测器应设置为高灵敏度,且应减小采样管长度和采样孔数量。

2) 探测器的每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的要求。

3) 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 200m ,单管长度不宜超过 100m ,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采样孔总数不宜超过 100 个,单管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 25 个。

4)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 4m 。

5)吸气管路和采样孔应有明显的火灾探测器标识。

6) 有过梁、空间支架的建筑中,采样管路应固定在过梁、空间支架上。

7)当采样管道布置形式为垂直采样时,每 2℃ 温差间隔或 3m 间隔(取最小者)应设置一个采样孔,采样孔不应背对气流方向。

8)采样管网应按经过确认的设计软件或方法进行设计。

9)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故障信号等信息应传给火灾报警控制器,涉及消防联动控制时,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还应传给消防联动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