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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版《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09-30 11:32:07来源:100唯尔

为规范保安服务活动,指导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近日,公安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新版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具体内容可在公安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查询。

据介绍,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是根据保安职业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新版标准》是根据国家关于改革和加强国家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并结合保安服务业近年来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在《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4年修订)》版基础上进行重新修订的。《新版标准》依据人社部下发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范(2018版)》的规定,将保安员职业分为五个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原初级保安员)、四级/中级工(原中级保安员)、三级/高级工(原高级保安员)、二级/技师(原保安师)、一级/高级技师(原高级保安师)。《新版标准》对申报条件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增加了普通高中、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申报条件;增补了军队武警部队退役人员及公安机关各类人员的申报条件,从而扩大了申报范围,有利于保安行业引进高素质人才。《新版标准》还对各技能等级要掌握的功能模块进行了修改,对高级职称提出了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技能要求,以更好的适应新时代保安事业发展对保安员提出的具备多种技能、适应多个岗位的新要求。


保安员的肩章

保安员的套式肩章

保安员证,我国正在努力推进建立保安人员全国性统一考级制度。今后保安员都将持证上岗。

从人社部获悉,今年起,国家严把质量关要求保安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无证将无法上岗。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保安必须持证上岗。考保安上岗证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到有保安培训资格的保安培训学校报名。但曾被收容教育的,被强制隔离戒毒的,被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拘留3次以上的,被刑事处罚的,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或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不得担任保安员工作。

保安员不持证上岗的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处罚,(法律依据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新版《标准》对申报条件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增加了普通高中、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申报条件;增补了军队武警部队退役人员及公安机关各类人员的申报条件,从而扩大了申报范围,有利于保安行业引进高素质人才。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工作1年(含)以上

([1]相关职业:安全员、消防员、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保卫管理员、应急救援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安检员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职业,下同。

(2)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下士士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中士士官及以上军衔获得人员,或者具有公安工作经历5年以上人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15年以上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4)具有1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或者军队及武警部队具有少校军衔以上退役军人。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25年(含)以上公安、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职业功能

五级/初级工:

1.守护:出入口守卫、目标守护、车辆指挥

2.巡逻:巡逻准备、巡逻实施、灭火、紧急救助

3.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物品检查
四级/中级工:

1.安全检查:车辆检查、场所检查

2.随身护卫:任务准备、任务执行、防卫

3.安全技术防范:操作设备、报警研判

4.保安应用写作:填写工作记录、撰写常用文书
三级/高级工:

1.武装守押:武装押运、武装守护

2.随身护卫:任务准备、管理实施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维护、系统保养
二级/技师:

1.安全技术防范:报警运营服务技术系统初步设计、报警运营服务技术系统运行管理

2.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流程、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3.保安项目管理:保安项目规划、保安项目实施

4.保安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处置准备、突发事件处置实施
一级/高级技师:

1.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2.保安业务管理:业务规划、成本与效率管理

3.保安企业危机管理:保安企业危机预防、保安企业危机处置

4.培训指导:培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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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版《标准》反映了当前我国保安行业改革发展的新变化,符合国家有关职业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其颁布实施是公安机关加强保安监管、规范保安服务活动、提高保安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保安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有力抓手,将对促进保安服务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发展,增强保安职业吸引力和保安队伍凝聚力发挥重要作用。公安部将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组织保安行业开展学习宣传新版《标准》和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等工作。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组织编写了《全国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程》,将于近期出版发行。

【国家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取得保安员国家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保安企业职工,可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补贴标准上限申领技能提升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