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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故池到底要不要建?事故应急池,咋设计管理才能满足要求?
2019-10-09 16:55:25来源:100唯尔

事故应急池的提法最早是由于吉林石化污染事故之后提出的,后根据GB50283-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规定,化工建设项目应设置应急事故池。但是关于应急事故池的设计方法问题,并没有很明确说明。事故应急池设计按照目前应急事故池容积的确定方法,并不一定能保证事故时废水不溢出地面。

应急事故池 是发生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泄露事故)用于临时贮存废水、消防水、污染雨水等,以防止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一种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一般认为, 应急事故水池是企业和工业园区为收集事故期间本厂区域内和事故影响范围内已有的收集系统( 如围堰、围堤、防火堤、缓冲池等) 无法容纳的生产废水、事故废水、消防废水、降水等所建的贮水池。因事故水池具有设置永久性、储存暂时性、投资大、利用率极低的特点,环境应急预案对于应急事故池设置的针对性、准确性及可行性尤为重要。但由于相关的国家设计标准或规范不具体,应急事故池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吉林石化污染事故(又称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是我国近年来最严重的十大环境污染事件之一,该事故中约有100吨苯类物质流入松花江,造成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生活受到影响随后在2006年和2009年陆续发布了《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纺织整染工业废水治理技术范》一系列法规,要求石油石化、化工等项目设置应急事故池


而很多非石油石化、化工企业最近也常常被要求设置应急事故池,这些要求有时是在编制环评时被提出,有时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被提出,有时是环保检查时被提出。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样的企业需要建应急事故池?除了石油石化、化工等项目,一般企业是否也需要设置应急事故池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的法规。

2012年,《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中: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应按照或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有效防止泄露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第十五条 对于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的相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环境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重点关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以及防范环境风险设施的建设情况,未按要求落实的应及时纠正、补救。

2017年,《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八查八改”现场核查,核查中有一项内容就是“是否有中间事故缓冲设施、事故应急水池或事故存液池”

因而,很多一般的企业也会被要求设置应急事故池。

从另一个角度来想,除了石油石化、化工行业,一些涉及重金属污染物、危化品使用等企业在发生事故时也可能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或者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造成冲击,所以应该根据水污染物质释放源头、从厂界内到厂界外的排水路径、最终影响环境受体的可能性等方面来考虑是否需要设置事故池。

应急事故池设置针对性不足

建设项目设置的应急事故池应具有针对性, 并非所有建设项目都应设置应急事故池, 当论证后存在有一定危害性的事故排水的可能, 则应设置。设置事故池还需注意区分各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条款的执行, 如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 Q /SY1190-2013) 提出的三级预防和控制体系要求仅适用于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石油储备库的水体污染预防和控制”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83-2009) 中针对事故水池的设置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适用于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化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 。近年来发布的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 HJ 2002-2010) 、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 GB50747-2012) 等设计规范、行业技术规范中, 针对事故废水储存设施的收集能力、运行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要求。

应急预案工作实践中,在生产、使用、存储环节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剧毒化学物质及危险化学品等建设项目根据项目事故废水的特点、水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 可参照 GB50483-2009 等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综合论证环境风险收集措施。

应急事故水池容积计算方法及相关参数不确定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针对事故废水量均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计算方法。两种方法在消防废水量、降雨量及废水量等确定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 导致计算的结果存在较大差别。两种方法的计算公式、相关参数及存在差异具体见下表。

针对执行过程中显现的一些问题, 切实有效环境风险防范, 提高应急事故水池设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是设置事故池的前提。

针对石油化工、化工等行业建设项目事故状态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的收集、防控措施体系研究较多,也制定了有关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和规范。对于其他在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物质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应急预案中重点分析事故物料泄漏、事故排水的源强,科学预测事故排水可能造成水环境质量下降、饮用水安全等的影响程度,根据预测结果, 对各类事故排水提出明确的收集、处理要求。

应急事故水池是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系统的重要成部分,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科学论证事故状态下泄漏物, 以及施救过程中产生其他对环境有害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的规模及收集要求, 在工程设计与施工、试运行、竣工环保验收等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管, 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定期进行应急培训、预案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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